人类常常错误地理解自己的历史,有时甚至长久地歪曲自己的历史。在现代人的描述中,民主制度似乎理所当然地是“文明时代”的伟大创造,是直到近代才逐渐繁荣起来的游戏规则。远古时代则由残暴的国王大权独揽,独霸天下,他们一个个喜怒无常、专横跋扈、草菅人命、为所欲为,所有的生民都在野蛮、专制的茫茫黑夜备受煎熬。初民仿佛生活在一个犬牙魔爪暴虐统治之下的社会。
自古以来的错误猜测充分体现了“文明人”的自负:我们把制度结构中理性的部分理解为“文明时代”的产物,而将制度结构中对人类构成伤害的部分看作是历史的馈赠。
这种成见即使不能说是颠倒黑白,至少也必须指出,这是人类对于自身历史最荒谬的误解。
真正的历史却是另一番场景:在原始社会发展为阶级社会的漫长过程中,有的民族过早出现了君主制度。随着社会组织的日趋复杂,文明程度的日益提高,君主制度却越来越朝着集权、专制的方向发展。一个政治家越是才能超群、意志强大,他对原始社会的民主原则就背叛得越是彻底。可以说,这是人类史上一个极其奇怪的逆流。
可是,也有一些民族在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极为尊重历史上的民主原则,千方百计呵护这种文明原则。根据弗雷泽和摩尔根的研究,人类不仅拥有像亚历山大和秦始皇那样实行专制和奴役的历史,同时拥有更加漫长的民主制度历史。人们习惯上认为,人类作为一种物种已经拥有300万年的历史,也就是说人类的原始社会是从300万年前开始的。严格意义的君主专制制度,在人类社会的流行却不到3000年时间。
既然民主制度在历史上延续了300万年,专制制度不过流行了3000年,是不是可以说民主制度更加适合人性?是不是可以相信它在人类神经深处的刻痕比专制制度留下的刻痕更深更牢?当我们不得不为3000年专制史所留下的罪恶感到耻辱时,我们是不是更有理由为300万年的民主制度史感到欣慰和骄傲?300万年的民主传统,其力量不足以抵挡3000年的专制传统的挟持和规范吗?如果我们越过3000年专制制度之惨痛历史,地球上每个人都可以骄傲地宣称:我的祖先世世代代生活在自由、民主的氏族之中,我的身上流淌着自由、民主的血液,我们拥有300万年自由、民主、和平的政治经验。
1.国王的起源和终结国王给我们留下的记忆太深刻了,宰杀犯人的指令来自国王,征战的号令来自国王,公侯的封赏来自国王,卿臣的任命来自国王。史书的纲领是国王,童话的母题是国王。政治舞台上为所欲为的是国王,戏剧舞台上居于灯光中心的是国王。
国王竟然如此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的生活和思想,究竟什么是国王?如果将国王看作人类群体的首领,那么国王很早就出现了,当人类还像今天的大猩猩一样十来个结成一群在丛林中觅食时,就已经有首领了。动物中的首领几乎是一种自然现象,大象群、猴子群、蚂蚁群、蜜蜂群都有自己的首领。但这些首领自然不是国王。
标准的国王应该是帝国体制的产物,也就是国王成为一个政治国家的权力中心,这个国家的宗教、军事、民政、司法、社会诸般事务的决策和管理,都掌握在他的手里,总之整个国家机器围着他打转。我们习惯上将这种国家体制命名为专制政体。
从丛林觅食算起,人类已经有300万年历史,而典型的王权国家仅仅诞生在大约3000年前。从300万年前的首领发展为3000年前的国王,从丛林中的率众觅食发展到金銮殿里的大权独揽,人类的领袖经过了什么样的过渡?
一些学者认为,作为政治国家主要政治领袖的国王,是从氏族时代的宗教领袖演变过来的。人类的宗教大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期,这个时期开始于30万年前,结束于5万年前。仅仅只有原始的宗教意识的萌芽,可能还不足以产生宗教领袖。宗教领袖应该是在正规的祭祀仪式形成时顺势而生的。这个年代不容易确定,但肯定不会很晚。也就是说,人类的领袖在祭祀首领的职位上逗留了很长时间,然后再寻机发展为国王。
中国的夏商周三代,西方的古希腊古罗马时代,都是人类从氏族社会向政治国家过渡、宗教领袖向政治领袖过渡的时代。中国在汉代以前,所有的领袖人物都是集中体现了当时文化水平的人。而那个时代的文化是什么?郭沫若在讨论商周之际社会状况时说,“宗教神话就是当时的文化”,可见商王和周王首先是以宗教领袖的身份统率群民的。从商王老是占卜、周王老是打卦来看,他们的权威多半是靠跟神的沟通而取得并巩固的。
人类学家弗雷泽在《金枝》中讨论古代社会状况及其领袖人物时,所涉及的个案绝大多数是巫师和祭祀长。地中海地区出现城邦国家时,其领袖职位的宗教性也很强。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说:“斯巴达王有三种职务:主持祭礼、指挥军队、审判犯人。”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说:“在罗马早期,许多氏族都各有其专供本氏族举行宗教仪式的祀坛。”[18]“他们选出一个祭司,这是这种胞族组织的最高长官。”[19]在罗马出现国家政权以后,国家的重大决策权一直掌握在元老院和国民大会手中,执行权力的人一直是身兼宗教领袖和军事长官两种重任的人。为什么这两种职位要由同一个人担当?“每逢交战的前夕都必须举行占卜”,很明显,统帅必须是一个能够跟神灵直接沟通的人,才能在神灵的帮助下决策大事。
法国学者库朗热总结道:“在罗马与在斯巴达或在雅典一样,国家完全服从于宗教。古代的国家与宗教的结合是如此的密切,以至于不但在它们之间不存在彼此的冲突,而且将它们分别开来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政教相争的悲剧是没有的事。”[20]《左传》说,国家的大事就是两项,祭祀和打仗,当时君王的主要职责也就是祭祀和征战。这很符合库朗热的描述,那就是国家服从于宗教。在宗教面前,所有的行政事务和民政事务都是次要的。
《礼记》规定:“建国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庙。”可见宗教才是立国之本。“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用来建构国家统一性和整体性的事物,恰是宗教及其祭坛(社)。用来区别阶级等级和政治身份的事物,主要也是宗教权利,所以《礼记》说:“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将出,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诸侯将出,宜乎社,造乎祢。”
天子规定对于最高神的祭司权由他垄断。为什么天子如此重视祭祀天神的垄断权力?答案只有一个:他的其他权力就是从这祭祀权中得来的。要想巩固其他权力,就必须牢牢掌握祭祀权。中国的夏商周三代时期,西方的希腊罗马时期,都是处于氏族时代向政治国家时代过渡的时期之中。摩尔根说,古罗马这个身兼宗教领袖和军事统帅两种重任的人,“就是此后的最高行政长官、国王和总统的萌芽。”这个结论已经非常明了,但是库朗热的结论将比这个明了十倍。
“在家庭中,权力与宗教相连,父亲因作为宗教的主持人而成为家主和审判者。与此相似,城邦宗教的大祭司同时也是政治首领。”[21]也就是说,是教权产生了政权,政治权利是宗教权利的延伸,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说:是祭坛赐以首领以尊严。
“王国的宪法很简单,不必细究。它源自宗教信仰的信条。点燃城邦圣火的建城人,自然就是第一任祭司。希腊古代有一条规定令我们感到惊奇,它规定城邦的王位属于第一个建立城邦祭坛的人。”
希腊殖民地伊奥尼亚的12个城邦的圣火都是克德鲁斯家族的人点燃的,于是这12个城邦的民众就将这些王位全部交给了克德鲁斯家族。他们并不是以力量取得王位的,只因他们是邦火的创建者,这邦火还得由他们维持,所以王位非他们莫属。
早在氏族诞生之初,其首领就不是像猴王那样靠体力的博弈而出人头地,而是靠跟神沟通的能力和法术产生号召力。除了主持祭祀之外,他们没有什么权力,在群体的生活中产生不了多少其他作用。那是一个真正平等、也真正和平的时代。
老子所向往的小国寡民状态,孔子所憧憬的“大同世界”其实就是刚刚失去的氏族组织状态。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这跟人类学家布朗在安达曼岛上所发现的原始人群的生存状态基本一致。
古希腊罗马时代,城邦首领或者君主的产生并不是因为武力强大、争斗胜利而自立,而是在和平的气氛中以宗教的原因而产生。城邦公民还常常用抓阄或者占卜天象的方式选举执政官,因为在古人看来,抓阄和天象都是神意的体现,无论是氏族还是国家,无论是领袖还是公民,都只能秉承神意处事。
所以,执政者的合法性不是来自强力或者法律,而是来自宗教。连法律本身也是来源于宗教,它最初只是一些宗教原则和戒条。
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说到作为专制制度象征的国王是如何诞生的。在氏族社会向政治国家转变的过程中,那些原本权力较小、责任较大的领袖人物,在政治运作之中不断加强自己的权力,力图实行对国家事务的独断和控制。
为了遏制这种与民主制背道而驰的苗头,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公民进行了非常深入的研究和非常有力的抵制,表现出了非常杰出的政治智慧,以及对于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对于国家的责任心。
比如,希腊人发现军事首领巴塞勒斯这个职位的权力正在急剧膨胀,他们马上取消了这个职位。他们这样做,是因为领袖个人权力的膨胀违背了民主制的原则。
尽管如此,帝国和国王,以及暴君,还是在地中海地区出现了。公元前4世纪,希腊北部贫穷落后的马其顿帝国迅速崛起。这个说希腊语的帝国与雅典等兄弟国家大异其趣,实行的是国王专权制度,年轻的君主亚历山大登基以后迅速征服了整个希腊,各城邦共和国的民主制度马上灰飞烟灭。这片光荣的土地就像色雷斯、腓尼基、巴勒斯坦、波斯、叙利亚、埃及等等地区一样,匍匐在亚历山大的铁蹄之下。
从此,专制制度成为所谓文明世界的主流制度。后来取代希腊人而掌握地中海地区霸权的罗马帝国,其国王越来越不把元老院和国民大会放在心上,日益走向独裁。罗马暴君的专横残暴,未必逊色于中国暴君。
暴君就是从国王中产生的,而国王就是由那些民主制之中的国家元首演变而来的。后来西方学者所津津乐道的所谓人类文明史,实际上大多数时间处于专制和暴政的统治之下,而他们所说的所谓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恰恰是和平、民主、自由的时代。
相比而言,专制和暴政时代为期很短,至今不过3000年左右。可是这3000年的历史是最让人类痛心疾首的,它给人类文化和心灵所刻下的伤痕是如此深重,以至于我们常常禁不住像讨论昨夜的噩梦一样讨论它的罪恶和前景。
拉开历史距离来理解国王及其所代表的专制制度,也许可以让我们感到一些欣慰。既然民主制度在历史上延续了几十万年,专制制度不过流行了3000年,是不是可以说民主制度更加适合人性?是不是可以相信它在人类神经深处的刻痕比专制制度留下的刻痕更深更牢?
摩尔根在描述罗马领袖塞尔维乌斯以财产为要素建立了全新的政治国家之后,感叹这个制度日后给人类带来了独裁制、帝制、君主制、特权阶级等等消极的东西,最后导致了今天占世界主流的代议制的民主政治。在代议制民主政体中,国王实际上已经消失了。
国王从起源到消失可以概括为这样一个过程:宗教领袖(祭司)--军事领袖(统帅)--政治领袖(行政长官)--全权领袖(国王,其中一部分是暴君)--有限领袖(总统)。国王和他的君主专制制度虽然还没有从地球上完全绝迹,但是他们的消失将是历史的必然。国王起源于各个社会群体共同的宗教信仰中,必将终结于全人类共同的民主、自由理念中。
摩尔根曾经在《古代社会》一书中预言:“曾经一度以原始形态流行而在许多文明国家中受到压抑的民主政治,似有可能注定会再度成为普遍的、占绝对优势的制度。”摩尔根已经逝世了一百多年,他的预言正在缓慢地实现。
对于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改造和发展,我们似乎有理由跟摩尔根一样,保持一种谨慎的乐观态度。
2.从酋长到君王
从酋长起源的缓慢历程可以看出,人类对于自己的权利十分慎重,并没有轻易托付给他人。在群体较小的时候,他们只是认可一位调解人式的领袖,帮助大家调解纠纷。
当社会规模越来越大,尤其是必须组织社会力量对外作战的时候,他们不得不接纳一位很正式的、具有神性的首领,但是此时依然不忘用议事会、用全民选举之类的制度设计,来限制酋长的权力,同时在最庄严的登基大典上,明确申告新上任的酋长必须克勤克俭为公众服务,而不可有任何僭越。
当我们讨论对酋长权力的限制时,不妨再次以阿散蒂人为例。当阿散蒂人的社会已经达到相当的文明程度时,其政治组织也相应地发达起来,内部的协调工作和对外的交往、作战也相应地变得复杂了起来。在此条件下,酋长的权力就需要得到扩展。然而这个社会控制个人权力的智慧已经跟扩展酋长权力的必要性一起得到了发展,所以他们能够实行权力的平衡。原始人的文明力量和政治智慧,我们绝不可以藐视。那些认为古人必定不如今人的看法,十分浅薄。
在原始社会的最末期,酋长的权力依然边界清楚,远不像后来专制王朝的皇帝那样敢于藐视天下、独断专行。在西班牙殖民者侵入美洲的时候,中美洲的阿兹特克人是整个美洲最发达、最强有力的国家。实际上他们大致处于原始社会向现代国家过渡的酋邦时代。
阿兹特克人虽然好战,征服了周边许多部落,强迫这些部落称臣纳贡,可是酋长蒙特祖马(常常被西方人称为国王)的权力仅仅限于征收贡赋,对于各部落的组织模式和社会政治生活根本无法过问,甚至也没有能力像中国商周时代的君王那样,一有边患只要点起烽火就可以命令各国挥师勤王。
当西班牙人的炮火威胁他们的生命时,阿兹特克人只能独自跟侵略者作战。那些臣属部落不但不协同作战,还常常帮助西班牙人攻击蒙特祖马的部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