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总会里,人家都叫她玫瑰女郎,而她也天生喜欢玫瑰。r
她曾幻想着等于痕哥的病好了,用剩下的五十万俩人开个玫瑰花店。r
她要卖各种颜色的玫瑰花,和于痕哥一起。玫瑰是代表爱情的,她想让全天下的有情人都永远在一起。r
可是,她的梦都破灭了,只剩下一身的伤痛。r
“不知道哪个王八蛋那么浪费,居然将那么多的玫瑰花扔在垃圾桶里。就算是不愿意接受人家的家,也不必要这么糟蹋美丽的东西吧?!”春天骂道。r
陆尔杰一听,张了张嘴。r
“而我当时也是看着太可惜才摘一朵的!管他好看不好看,也算是我对送花人的一片怜惜之情吧。”春天感叹道。r
陆尔杰一听,顿时语塞。r
“行了,别说些没用的在这里浪费我的时间,你赶紧签字吧?等你输完液后我得回医院,你明天开始上班,下午跟我一起出门!”陆尔杰叉开话题。r
不过,他还是承认她说的有几分道理,他确实是没有必要去糟蹋美丽的东西。r
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罪的,又何必拿花来使气呢。r
春天方才拿起沙发上的协议书,打算念了起来。r
却是不想,这协议书上就写了四条,居然有三条的意思是相同的。r
第一条:身为保姆,不可以爱上主人!r
第二条:身为保姆,绝对不可以爱上主人!r
第三条:身为保姆,千万千万不可以爱上主人!r
第四条:如果一旦爱上,将被解顾!r
这,这叫什么狗屁协议?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r
他真以为自己是社会精英,中华猛男?是个女人都会喜欢?r
可是他春天就从来没有想过要喜欢什么精英猛男,甚至是对男人一点兴趣都没有,尤其是有钱男人。r
经过代孕事件她早就看明白了,有钱人的眼里就都只有钱,根本不可能会有什么人情味。r
你陆尔杰就这么了不起?r
就一定以为我春天会爱上你吗?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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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们,从这一节开始就上架了哟?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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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关照老读者,给她充四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