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不停的使用戒指传送,林歌对戒指的使用越发的熟悉,连续一个晚上成千上万次的传送,林歌学会了去用意念来控制戒指,本身他就是戒指的主人,在戒指里他想回去,戒指就传送他回去,这本身也是一种意念控制,原来那银色的大门总是在前面一米左右的地方出现,在林歌熟练了之后就出现在了前面半米左右的地方,再到后面那扇大门直接就出现在了林歌的面前,林歌只要两只脚踏进去就能传送到百米以外的地方。
在大门离林歌半米左右的地方,林歌能够感觉的出来自己传送的位置不只百米,而是五百米左右,而大门在面前的时候,传送的位置是离原地一千米左右。
林歌不知道自己传送了多少次,总之天色开始有点乏白。已经能够看清楚大树上方的云朵。说明天快要亮了,林歌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但可以确定的是他还在片森林里。
在这里,林歌没有感觉到先前那窒息般的威压,说明这里要比深处的森林安全,林歌决定不再用戒指传送,而是准备走路一段时间,现在能熟练的使用戒指,就算有危险靠近也可以直接用戒指传送,一秒钟不到的时间自己就可以在千米之外,正所谓艺高人胆大,有了这项保命绝招,林歌也没有什么好怕的了。
走了很长的一段路,天也已经亮了,林歌走的有点烦了,准备用戒指传送。不过前方有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林歌顺着血腥的味道看去,远方两百米左右的地方躺着一个人,若是以前,林歌肯定不敢过去,躲都来不及,但是现在不一样,在这个恐怖的森林里难得遇到了一个人。就像是遇到了亲人一样,让林歌有一种找到家的感觉。
林歌走过去,看见一个身穿盔甲的男子倒在地上,胸口上一个血淋淋的大洞直接要了他命。
“喵…”
一声微弱的猫叫在呼唤着。
林歌看着被一把大剑钉在树干上的黑猫。大剑穿透了那只黑猫的身体,让林歌惊讶的是那只黑猫居然长着四条尾巴。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那只猫咪看着林歌。
“喵……”
像是在跟林歌求就一样,声音带着虚弱而痛苦,林歌没有多想,走过去拔出钉在树上穿透黑猫的大剑。黑猫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林歌在想我救不了你了,对不起。
林歌拿着那把大剑在附近挖了个坑,要是以前的话,他拿着那把大剑都会很累何况挖坑,只是现在的体质变强了,至于变的多强,林歌自己都不知道,甚至他还觉得自己就是比普通人厉害而已。
一个已经打通了十二条经脉所有络脉都被打通的人怎么会是一个普通人。
挖好坑后林歌把那个躺在地上没有了生命气息的男子埋起来,入土为安,既然遇上了就帮他一个忙,免得他死后暴尸荒野还要被野兽吃掉。那个男子戴着一枚戒指,林歌对戒指有着很深的情感,如果没有戒指,他就不会来到这里。林歌拿走了死者手上的那枚戒指,这不是因为他贪心,而是因为…好吧!林歌的确心动了,不但拿走了戒指还拿走了那柄大剑。
埋好死人后林歌准备继续往前走,这时候他才注意到,那只黑猫不见了。林歌不禁感慨动物的生命力真的是非常顽强,被穿透了身体都还能跑。
林歌向前方的方向走去,能够在这里看到人,说明离森林的边缘已经很近了。他之所以没有用戒指传送是因为在这里他没有感受到危险,而且他遇到了个人,虽然是死人但内心也是非常激动。毕竟用戒指传送万一能遇到人的地方自己却错过了。
喵…
走了一会儿林歌又听到了一声猫叫,一只黑猫跟在林歌的身后,林歌看着那只黑猫,跟之前的那只一模一样,只不过是少了一条尾巴而已。而且肚子上没有任何伤痕。这是一只长着三条尾巴的黑猫。
林歌在想这里的黑猫还真多,林歌走过去想要去摸一下那只黑猫,但是那只黑猫很敏捷的躲开了。
林歌识趣的继续往前走,身后的黑猫紧跟着林歌,隔着一定的距离。林歌走慢一点它就跟着变慢,林歌走的快一点它就跟着变快。
你要跟那就跟着吧!反正在路上也无聊,有一只小动物陪着好歹也有个伴。前方的树木开始变的稀疏,看来是走出这片森林了,踏着欢快的脚步林歌的心情不再郁郁寡欢,这是一个崭新的世界,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世界,在这里充满了未知的可能性,不像在自己的那个世界里,从小就要读书,除了上课就是放学,要么就是呆在家里跟别人在家的附近玩。没有一点乐趣可言。
前方是一座座的小山丘,山丘上布满了鲜花和绿草。昆虫在空中飞来飞去的采蜜和玩耍。偶尔一两颗大树立在山丘草原上给一些鸟类提供栖息和觅食。新鲜的空气带给人无尽的芳芬。宛如一处世外桃园。
一些像鸡鸭牛羊之类的野生动物林歌在原来的那个世界从来没有看见过,它们在安详吃草觅食。见到有人来就飞速的逃跑。
呼吸着这里的空气让人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在欢呼,身体的灵气也活跃了起来跟着外面的空气产生了律动。远远看去,前方有一个村庄,林歌兴奋的往村庄里跑。
村口有一颗大树,树下坐着一位老者,老者看着一位穿着奇装异服的少年向这边奔跑,于是拄着拐杖站起来。
“少侠是从何处而来啊!”
林歌停下来,看着老者,老者穿着一套比较古朴的兽服,一套兽服从肩膀到膝盖。留着长发胡须。就像电视里古代人的穿着。
老者虽然说的不是汉语但是林歌却能听的懂老者在说什么。那道绿光里的信息就有这个世界的语言。林歌也用这个世界的语言说话,虽然有点不习惯。但还是能勉勉强强的说出来。
“老爷爷你好,我从很远的地方来到这里,想要在这里住几天。”
“哦…我是这个村的村长,你刚来这里不熟悉,我给你带路,让你尽快的认识这里,好让你在这里住的习惯。”
“谢谢村长,”
“哈哈哈哈哈,不用客气,我们村很久没有来过像你这么年轻的少侠了。”
“你看,那里呢就是客栈,客栈过去了以后就是裁缝店,你的衣服啊要换了,太难看了,裁缝店对面就是铁匠铺了,那里是肉铺。对了少侠,你的身上有没有带银两?”
“银两?没有。”
林歌身上哪来的银两,有的也就是口袋里的几十块人民币而已,在这里能用么?
“没有银两就麻烦了,你在这里还要住客栈,吃饭。不过不要当心,你身上不是还有一把剑么!你可以用这把剑去村外猎杀一些动物,卖给肉铺的老板就有钱了。”
经过了村长的介绍,林歌也大致的了解了这个村和周围的情况。林歌走出来的那个森林被人们叫做南荒森林,森林周围有着大大小小数千个小村庄。在森林的外围有着非常多的奇珍异兽。吸引着世界上无数人的眼球来到这里猎宝。来到这里的人会住在村庄里给着这些村庄带来不小的收益。
比如说肉铺店的老板因为来的人多了,出现了肉供不应求的情况,与是就悬赏一些没有什么钱的人去抓一些小动物。比如说野鸡、野兔、牛羊之类的。
野鸡的价格是一个铜币一只,
野兔的价格是两个铜币一只,
山羊的价格是十个铜币一只,
………
“原来是这样。”
说到这些动物的名字来林歌就感觉肚子有点饿了,毕竟有一天左右没有吃东西了。
林歌告别了村长离开村庄,他在来村庄的路上看到的那些鸡鸭牛羊跟原来的世界有着很大的差别,野鸡比较瘦小,而且还能在空中近距离飞行。林歌看到了一只野鸡,静悄悄走过去,然后两只手向野鸡扑下去,快要抓到野鸡的时候,野鸡飞走了。
“可惜。”
林歌追着那只野鸡,四处乱跑,野鸡是属于敏捷型的动物,本身速度很快,林歌怎么追都追不到,但是时间久了,野鸡也跑的有点疲惫速度也降了下来,而林歌不一样,一个十二经脉全开络脉全通的人速度本不止于此。只是他没有一个导师来教他怎么运用身体里的那股力量而已。所以林歌就等于是怀着一座金山确没有去开采。
追着野鸡在跑,身体里的灵气也在潜移默化的跟着林歌的身体在调节变化。林歌的速度开始变的越来越快,眼看就要抓到那只野鸡没想到野鸡一个转身向旁边飞了起来,可惜又一次没有抓到。
哎!抓只野鸡都这么难。
林歌不服气再次追着那只野鸡,那只野鸡飞的不高,一会儿又落在了地上。
好机会,趁着野鸡刚落地林歌扑了过去终于逮到了一只野鸡。弄了大半天,只赚了一个铜钱,还不知道这一个铜钱能买什么。
林歌拔了几颗草把野鸡的脚绑住,然后去追抓的野鸡,一只有着三条尾巴的黑猫趴在远处的草丛中看着林歌的一举一动,时不时的摇摇头发出一声细微的猫叫。
抓第二只野鸡林歌明显有了经验,不再像第一次那样笨手笨脚了,而且速度快了许多。也变的敏捷起来。所以第二只野鸡没有几下就抓到了,之后第三只第四只抓到了十只野鸡以后,林歌的速度跟之前比起来快了整整一倍。
十只野鸡,可以拿到村里面去卖了。林歌拎着十只野鸡来到肉铺去卖,村长还是坐村口的大树下,林歌看见了向村长打了个招呼。村长看着林歌手上拎的野鸡笑了笑没有有说话。
肉铺老板坐在凳子上无聊的发呆,最近的生意很好,一大早就卖光了,可惜啊!供不应求。这时候正好看见一个穿着奇装异服的少年向这边走来,左手拿着把剑右手提着几只鸡,还是活鸡?
“老板,你好这些能卖多少钱?”
“嗯?十只,活的一只三个铜币。总共三十铜币,”
这可是以外的惊喜,本来以为能换十个铜币的没想到换了三十个铜币,
“老板为什么活的要比死的贵呢?吃鸡的时候还不是要把鸡杀死。”
“哈哈哈哈哈哈,你的问题真有趣,杀好的鸡肉只能保存一天的时间,活鸡等要卖的时候再杀,我可以把活鸡养到一年后再杀也行啊!”
肉铺老板有趣的看着林歌,林歌红着脸,这么笨的问题自己居然会说出来。
“小伙子,我看你提着那么多鸡,是不是没有戒指啊!”
“戒指?”林歌看着自己手上的戒指。
“有戒指啊,那你怎么不放在戒指里?不会是戒指装满了吧?”肉铺老板心想,会去抓鸡来换钱的人戒指怎么会满呢?
说到戒指林歌心歌心里就不舒服,把自己带到了这个世界,回都回不去。不过说到戒指自己身上的确还有一个。于是林歌拿出来给肉铺老老板看。
“五级金凤戒?小兄弟你有这种戒指怎么要拎着鸡来呢?像你这种身份的人会去抓鸡来卖?”
肉铺老板看到林歌手上拿的戒指后,称呼林歌从小伙子变成了兄弟,林歌还是红着脸,毕竟拿别人的戒指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五级金凤戒?戒指还有分等级,看来这个世界还有很多自己不知道的东西。
“我不会用这个戒指。”
“什么…你连戒指都不会用?”
肉铺老板拿过林歌手中的戒指,从戒指中拿出一件女人的红色肚兜。然后神情怪怪的看着林歌。林歌现在也觉得有点尴尬。自己埋的可是一个男人的尸体,怎么会有女人私密的东西。
“把神识探入戒指里面,想要里面的什么东西就可以用神识拿出戒指,拿出戒指后然后用手接住。”
肉铺老板又示范一下给林歌看,这回拿出来的是一件透明的肉色肚兜。林歌尴尬,肉铺老板更尴尬。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居然不会用戒指,可手上却有一颗高级的戒指,肉铺老板推测这枚戒指很有可能不是他自己的,而且这个少年好像真的是什么都不懂。如果戒指里有好东西的话,可以骗这个少年低价卖给自己,那自己不就白白捡了个大便宜吗…嘿嘿嘿…。
只是没想到的是肉铺老板一连拿出十几样东西出来全是肚兜。心里暗骂这个少年是个变态,怪不得会骗自己说不会使用戒指,原来里面都装了女人的东西。
林歌拿回戒指,收了三十个铜币后前去客栈吃点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