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歌站在洛克城的墙头,心乱意麻。连个六岁的孩子都打不过。真的是很绝望,晚风吹过林歌的脸颊,此刻他的脸蛋已经肿的没有了脸颊,除了痛,还是痛,那些个小孩子下手可真狠。
“那个谁,鬼鬼祟祟的给我站住。”
一名军官叫住了林歌。
“你是谁?哪里人?叫什么名字?身份证明拿出来。”
“身份证明?我没有。我叫林歌。”
“没有身份证明?哪里人?”
“嗯……嗯……”
“说话吞吞吐吐的,肯定是敌国奸细。没有身份证明,我现在有权把你抓起来关进大牢。”
说完林歌就被拷上了手铐。被军官用一条铁链拉着往城里走。
“军官大人,我真的不是敌国奸细,可不可以放了我?”
“你说你不是敌国奸细你就不是敌国奸细了?你怎么证明你不是敌国奸细?军爷我穷的都揭不开锅了,还不是被你们这些敌国奸细害的。”
一听到军爷说揭不开锅林歌赶紧把所有的金币银币拿出来献给军爷开开锅。军爷不好意思的接过林歌给的银两。
“好吧!我看你这人也挺老实的,也不可能是奸细。只要你把身份证明拿出来,我就放了你。”
“军爷,我真的没有身份证明。可不可以通融通融一下?我真的是一个好人。”
“我也是好人,好人能当饭吃吗?不能。没有身份证明只能说明你不是一个好人。没办法了,关进大牢判你个十年八年的再出来吧!。”
这特么什么逻辑?这洛克城克我么?一整天都这么不顺。
军爷拿出一张纸。
“这就是身份证明,一个金币一张,我现在只剩下一张了。军爷我给你一个重新做好人的机会。”
林歌心里暗骂。贪官。真后悔刚才把钱全部交了出来。
“我没钱了。”
军官大怒。
“恶惯满盈。关进大牢。刑期十年。立刻执行。”
军官字字铿锵有力,句句发自内俯。
“那个谁,鬼鬼祟祟的给我站住。”
军官又叫住别人。
“你是谁?哪里人?叫什么名字?有没有身份证明?”
“什么?没有身份证明?那你就是敌国奸细。”
军官又拷了一个年轻人。
“军爷,我从小到大就生活在洛克城,没有听说有身份证明啊!”
“还敢狡辩,多判五年。”
过了一会儿,军爷拿出一张纸。
“既然从小到大就生活在洛克城,本军爷也相信你不是奸细。这就是身份证明。一个金币一张。要不要就看你的了。”
那个年轻人拿出了一个金币交给军官,军官在身份证明上签字,盖上章印就放走了年轻人。
军官看着林歌。
“既然你没钱,没事,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证明你就是好人,那就是加入军营,为国效力。而且俸禄优厚,油水无数。城主叫我去发身份证明,一个铜币一张,到了我手里就是一个金币一张。怎么样,要不要当个军官来试试?”
“这个……好吧!”
想到军爷的威风凛凛,林歌动心了,以前老是被人欺负,当了军官以后估计就不会被人欺负了。
军爷又拿出了一张纸。
“叫什么名字?”
“林歌,哎…哎…是唱歌的歌。不是占你便宜的哥。”
军爷盖了章,把军官证交给林歌。
“从今往后你就是一名军人了,军人就应该血战沙场。勇往直前。你从明天开始随部队出征。前往敌国征战沙场。记住不能当逃兵。不然立刻处死。”
林歌目瞪口呆。征战沙场?我他么要去打战?这是九死一生的事情,不行,打死我都不去。
“军爷,我不想当军爷了,可不可通融通融一下?我改天再多拿点金币孝敬您老人家好不好?”
军爷马上拔出军刀,
“逃兵,立刻处死。除非现在就拿出金币。”
“可是我现在已经没有金币了。”
“逃兵,立刻处死。”
军爷把刀架在了林歌的脖子上。
最后林歌当上了军官。穿上了军甲。心想还不如直接去坐牢呢?坐牢虽然不好受,但还能保住命。去打战?完了。
军爷把林歌带到城外军营的驻扎地后就走了。走的时候林歌还能听到军爷小声的说了一句:抓壮丁的最后一个名额终于搞定了。奖金到手喽!
原来我就是你的奖金啊!林歌恨的咬紧牙关,欺人太甚。弱肉强食。弱肉强食。
“我一定要变强,不再让人欺负。我一定要变强,不要再让人欺负到我头上了。”
林歌低声的怒吼,刚说“头上了”就被别人重重的拍着头。
“你奶奶的,还不快去集合。”
一个军人说完话又重重的拍着林歌的脑袋。并且说一句就拍一下。
“我让你不去集合……我让你不去集合…我让你不去集合。”
林歌一直被打到集合的地点,那名军人才停止了拍林歌的脑袋。
一百多个刚刚抓来的壮丁参差不齐的站在广场上。一个穿着白色铠甲的的军人站在他们的对面发表着讲话。
“立正,稍息。向右看。“
只有一部分的人向右看,很多人都向左看。还有一些人向左看看后又向右看看。
“我是你们的指挥官。如今边关告急,战事吃紧。身为一名军人,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不要当逃兵。等你们到了战场就要奋勇杀敌,血战沙场。好了,我话不多说,请你们记住不要当逃兵。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
队伍解散后林歌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勤加修炼,成为强者不再被人欺负。睡在床上的时候他也在运行着体内的灵气直到天亮。
第二天,清晨。
随着一声哨响,所有人都起床站在广场上,本来一百多个壮丁变成了八十多个。很显然有二十几个人当了逃兵。
指挥官训斥了一会儿。又开始提醒大家不要当逃兵。然后带着大家吃完早饭后出发。
八十多个人穿过树林,越过江河前往两个帝敌国边界的战场。一路上马不停蹄跑着前往前线。除了停下来吃午饭几乎没有什么休息。到了晚上所有人都累的趴在地上就睡。林歌也非常的累,但是躺在地上的时候也不忘了修炼,一直运行着体内的灵气。
睡觉前指挥官安排了几个人守夜,防止还会有人当逃兵。
第三天,清晨。
指挥官吹起了哨子,所有人集合在一起,点名的时候只剩下六十多个人。那几个守夜的人也全跑了。这一次又多了二十几个逃兵。
六十多个人继续赶路。林歌心里想到了晚上自己干脆也逃跑,当一回逃兵。
所有的人都不傻子,到了战场上活着的概率太小了。所以除了指挥官不知道之外所有人在一起决定到了晚上全部逃走。
到了晚上,指挥官这一次安排了十几个人来守夜,指挥官睡觉前巡逻了一下军营,当他看到林歌的时候把林歌叫到自己的帐篷里。
“你叫什么名字?”
“林歌”
“怎么你的身上会没有一点灵力的修为?”
“这个…可能是因为我的修为太低的原因吧!指挥官大人”
“不可能啊!啊猫啊狗的身上都会有灵力,为何我感觉不出来你的修为?你的修为是多少?”
“聚灵巅峰。”
“聚灵巅峰?那也应该会有灵气的波动。奇怪了?”
指挥官又认真的看着林歌。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好了,你回去睡觉吧!我再去巡逻一遍,看看有没有逃兵。”
林歌跟着指挥官一起出来。出来后林歌的身体从上到下都凉了半截。所有人都跑光了,指挥官大怒。但却又无可奈何。
为了防止林歌也逃跑掉,指挥官把林歌跟自己拷在了一起睡觉。林歌这个时候的心情是奔溃的,整个军营除了指挥官就剩下他一个人了。哪里还有什么心情睡觉。想死的心都有了。
第四天,指挥官带着林歌终于来到了目的地——血炼战场。
血炼战场是两个帝国的交界处,兵家必争之地。两个帝国有着数千年的历史。彼此也交战了数千年,血炼战场是一个峡谷。两军各自驻扎在这个峡谷的两边,兵家有云——寸土必争。
谁能占领血炼战场谁就拥有了向敌国进功的最佳途径。所以就算没有占领血炼战场,也要死守住血炼战场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