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用骑射的办法,配上一张宝弓,远远的,在二百步以外出手,机会还是蛮大的。修士们的掌心雷虽是利害,倒没有听说能打出二百步远,最多是在百步以内,这是轩辕岚的想法,很久以后,他才知道现在的自己是错的有多么离谱。
而若是加上好马助力,一击不中远遁千里总是可以的吧?有了这样的理念,轩辕岚练习马术、骑射的兴趣更加浓厚起来。
而现在,这些壮汉竟然好死不死的要在林中与他开战,轩辕岚心里这个高兴就不用提了。虽然现在手中没有宝弓,但是,对付几个仅仅凭借一身蛮力欺压良善百姓的打手,他就是跳下马步战,也能完胜,此时高倨松风之上,更是有了十二分的信心。
轻扯缰绳,尽管松风还不熟悉轩辕岚的习惯,可是作为一匹出生于极北草原之上的骏马,并不需要过多指挥,便能自行选择去路,轩辕岚所要做的,仅仅是为松风指明前进方向而已。手中重剑不住的挥动,道道血迹在他的身后散落。
虽然猴脸用一个极不雅观的懒驴打滚,躲过了轩辕岚致命的一击,但是那片自猴脸肩头滑落的肉片,也说明了这个刘管事受了不轻的伤。总算猴脸见势不妙,用狗爬的方式躲到其余打手身后,轩辕岚只是不明白:一个肩头受伤的人,怎么能凭借四肢着地的方式,如此迅速的脱离了他的杀伤范围?而猴脸前进的样子,与溪山村那只大黄狗走路的样子,差别只在一条尾巴上。
由于轩辕岚的突然变化,打手们随着他的移动,不由自主的向轩辕岚前进的方向围聚过来,使得已经形成的包围被打破。当马上的年轻骑士斩杀过三个打手后,微拉一下缰绳,松风乖巧的用最小范围调转过马头。此时的轩辕岚,背靠树林,直面围拢在一起的十一个打手,再无当初被包围时的不利局面。
“喝,呀,嘿,”几声简单的呼喊声从轩辕岚的口中发出,习武之人,关键在于气势,以无敌之势扫荡敌人丧胆之心,就是武功之间微有差距,也能获得胜利。
此时的轩辕岚就是这样,利用自己与打手们之间不到五丈的距离,松风稍稍加速,而他则右手擎起锋利的重剑,剑锋斜指天际,作出随时可以下落击杀的姿态。
只三个弹指的时间,松风便冲到打手们近前,一个躲闪不及的壮汉傻傻的望着松风,望着那只扬起的马蹄,黑色的马蹄之上钉着的马铁原本应该是闪亮簇新的,现在沾染了林间的朽叶腐泥,并不干净。当那马铁在他的眼中越来越大的时候,壮汉脑中闪过一个疑问,为什么马蹄好像距离他很近的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