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斤重量的双刃手斧,加上壮汉抡起后重重的劈落,其力道在偷袭者看来,就是不能将眼前瘦弱的异乡小子劈成两半,也能将抵挡过来的武器连带手臂砍成几截。谁成想,不仅青龙年轻人看似并不粗壮的手臂纹丝未动,那玫瑰重剑经过如此剧烈的磕碰,竟也毫无损伤。这种后果令偷袭者大吃一惊。
“嘿嘿,异乡小子,”偷袭的壮汉挥动着手斧,张口恶狠狠的对青龙年轻人道,“异乡小子,你现在就是想要离开,老子都不会允许了,野狼看上的人从不会逃掉的。”说话之间,露出了他一口肮脏的黄牙。
喜好洁净的青龙年轻人厌恶的看看强盗头子,这样狂妄的家伙他见得多了,没有必要与他废话,实力才是决定一切的根本,是世间最根本的法则。既然此人想要倚多欺少,那就让他死在剑下好了。
青龙年轻人心中打定主意,重剑反手挥出就向枯树后的强盗头子砍去。可是就在刹那之间,那自称为“野狼”强盗集团的头目已经接连后退数步,躲到了一众强盗好汉的身后。没有想到,此人话说的漂亮,却是个胆小鬼,发现自己安全之后,才大叫着对手下发出命令,“上,弟兄们,给老子上,只要抢到那个金发小子,格哈德老爷可是出了大价钱要买下这个小子的。那可是足足一万五千兰西银币,合一千兰西金币啊!”
“一千兰西金币!”听到这句话,那些个以打家劫舍为生的“好汉们”霎时眼中冒出闪闪金光,好似看到无数金币在面前晃动,而那个正在登上马车的金发少年也摇身一变,成了会走路的金币一般。
有些狐疑的看着满脑子都被金币填满的强盗们,虽然并不清楚那个强盗头子口中的“格哈德大爷”是做什么的,青龙年轻人的手底下倒也没有丝毫的迟疑,重剑挥动下,两个抢身跨过枯树的强盗身着的半身骑士铠上出现了深深的裂痕,随之,两人带着惊奇和不敢相信的目光倒了下去。幸好有那破旧的半身铠阻拦,前往地狱去偿还他们生前欠下无数罪孽的两人,并没有多少血液从致命的伤处喷溅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