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晚清四大奇案里,马新贻遇刺案和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因多次搬上荧屏而为广大观众所熟知。另外两件奇案,即杨月楼案和太原奇案,却知名度不高。这主要是因为它们只是民间纠纷,没有卷入当时的政治斗争中。不过,这两桩案子的复杂和离奇程度与马新贻遇刺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相比毫不逊色,断案难度之高堪称晚清罕见。那么,杨月楼案和太原奇案究竟是怎么回事?它们“奇”在何处?结局如何?我们为什么要把这两个案子放在一起来讲呢?这两件奇案,能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呢?
今天,就请随我揭开“鲜为人知的杨月楼案和太原奇案”。
闲话少叙,还是先来看看这两桩奇特的案子吧。
一、杨月楼案(上):爱情变冤情
杨月楼是晚清同治年间一家京剧戏班的演员,对小生、老生和武生等角色一概“通吃”,什么都能演,演技扮相俱佳,在上海名噪一时。名气大到什么程度呢?
据说,同治十一年到十二年(1872—1873年),杨月楼在上海租界著名的戏园子金桂园演出,曾令上海观众为之倾倒。许多人来看戏,不为别的,只为目睹杨月楼的风采。这场面,这阵势,不亚于今天一线歌星的大型演唱会。
然而,就在同治十二年的冬天,杨月楼惹上了一桩官司。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年冬天,杨月楼在金桂园演出。广东香山(今广东省中山市)籍韦姓富商的太太王氏和女儿阿宝一起观看,连看三天。阿宝年方十七,看得如痴如醉,对杨月楼心生爱慕。回家之后,就主动给杨月楼写了一封情书,表达思慕之情,表示非他不嫁。然后,她派人把这封书信送给了杨月楼,邀约相见。
杨月楼收到这份情书后,又惊又怕,不敢赴约。阿宝思念太深,身染疾病,日渐消沉。阿宝的父亲在外经商,远离上海。王氏看着心疼,就自作主张,成全女儿,派人告诉杨月楼,准备求婚。见人家母女如此诚心,杨月楼只好赴约相见,结果一见如故。心动不如行动,他赶紧安排媒人,准备婚约,这就要下聘礼办婚事了。
阿宝有个叔叔,吃喝嫖赌,不务正业,被王氏逐出家门。听说侄女准备结婚,新郎官还是个演艺圈里的大明星,就想趁机敲诈一番。但是,杨月楼根本不吃他那一套。这叔叔非但没占到便宜,还挨了揍,恼羞成怒,就勾连同乡会的商人朋友,跑到租界状告杨月楼诱拐自己侄女,顺便卷走财物。
巡捕房和县衙联手,派人搅了婚礼,把杨月楼、阿宝和王氏抓了起来,还起获了王氏和阿宝大量衣物首饰。令人唏嘘的是,阿宝被抓之时,婚礼的红礼服还穿在身上,囚车一路向前,红衣特别惹眼,引得沿途围观者无数。
案卷送到上海县衙,由知县叶廷眷主审。叶知县对戏子素来反感,认为他们都不是好人,于是先对杨月楼刑讯逼供。怎么用刑呢?朝着小腿内侧的胫骨抽打了一百五十下。这个部位,是腿部的脆弱区域,神经比较敏感,可以想见杨月楼的痛不欲生。
此情此景,令深爱杨月楼的阿宝痛哭不已。她坚决表示,嫁鸡随鸡,绝不反悔。结果,知县下令对她掌嘴两百下。衙役们下手挺狠,打得她口鼻出血,花容失色。
杨月楼见心上人惨遭刑罚,只好求叶知县高抬贵手,只要放过阿宝,让他做什么都行。于是,杨月楼屈打成招,承认自己诱拐少女阿宝,顺便卷走财物。
叶知县见供状草就,签字画押,决定先把杨月楼和阿宝收监,等阿宝的父亲回上海后,再行判决。
二、杨月楼案(下):迟到的大赦
明星、风流事、进班房,这些要素叠加在一起,足以成为娱乐圈的大新闻。杨月楼案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上海滩,也引发了坊间激烈的争论。
在传统观念中,伶人属于社会末流,被视为“贱民”。韦家虽然经商为业,在封建社会的观念中也属于末流,但从经济条件上看,起码算是社会中层,从事的好歹也是正当职业,属于“良民”。传统婚姻观念讲究“门当户对”,这“良民”和“贱民”怎么能通婚呢?生的孩子,算“良民”还是算“贱民”呢?
无论是左邻右舍,还是三庆班的班主,甚至戏园子的同行,都来县衙做证。不管良贱通婚是否妥当,人家杨月楼和阿宝是明媒正娶,有婚约为证,现在杨月楼却被扣上诱拐少女、坑骗财物的罪名,在公堂上被打得皮开肉绽,实在是一桩冤案。
叶廷眷大概也发现错判了,但为了面子,强词夺理,硬说男尊女卑的伦理纲常不能改,婚姻大事必须由父亲做主,况且杨月楼也招认了,因此坚持不重审。
过了些时日,阿宝的父亲回到了上海。他当然不同意自己弟弟的肆意诬告和胡搅蛮缠,但也觉得良贱不应通婚。如果阿宝执意嫁给杨月楼,自己只好不认这个女儿,听凭官府发落。夫人王氏听罢,失望至极,一命呜呼。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这样执拗的父亲,天下难找,真是奇葩!
既然家长不管了,知县老爷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好了。同治十三年(1874年),叶廷眷做出判决:阿宝和杨月楼的婚约无效,阿宝由官府做媒,另行择偶,杨月楼再杖责五百,以诱拐罪充军。
叶知县的判决并非终审。根据朝廷规定,这样的案子虽然不是死刑,也要上报复审。于是,案件的卷宗先后送到了松江府、江苏省复审。
复审意味着还有翻盘的机会。于是,杨月楼当庭翻供,不承认叶知县认定的罪名。松江知府和江苏按察使看了卷宗,也觉得疑点很多,不能轻易定案。不过,晚清时的官场,一讲面子,二讲官官相护。重审重判,不仅要得罪同僚,还会把事弄得复杂化,搞得官府灰头土脸,谁也不愿承担这样的责任。于是,这件案子依旧维持原判。
“吉人自有天相”这句话,有时还真能兑现。杨月楼虽然倒了大霉,就在眼看着翻案无望的情况下,居然通过别的渠道走了运。
就在朝廷刑部和江苏省完成审批程序,准备照原判执行之际,恰逢慈禧太后四十大寿。她为了收买人心,巩固统治,传旨大赦天下。就这样,杨月楼获释出狱,重拾自由身。
阿宝自由了,但杨月楼依旧高兴不起来。因为大赦令来迟了,阿宝已被官府做媒,嫁给他人,再也回不到他的身边了。此后一段时间,杨月楼变得十分消沉,难以自拔。
正当他处于人生低谷中,上海说书艺人沈月春伸手相救,与他结下了新的感情。几年后,两人结为伉俪,育有一子,名曰杨小楼,后来也成长为京剧名家。杨月楼回到京城后,师从程长庚学习老生,并改艺名为“杨猴子”,嘲讽自己作为戏子,就像被人戏弄的猴子一样,用这种自损的方式,表达对封建纲常伦理的不满和抗议。而知县叶廷眷和那些参与复审的官员呢,继续做官捞钱,丝毫不受影响。有时候,历史就是这样残酷无情。
三、太原奇案(上):井里的光头尸体
如果说杨月楼案因为京剧名伶的明星效应,以及发生在大都市上海这样的地缘要素,在当时还有一定知名度的话,那么太原奇案,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发生的地域,知名度都要小得多。即便如此,它的案情却更复杂、更奇特,因而也跻身于“晚清四大奇案”。
道光二十年(1840年),就在东南沿海各省为鸦片战争的爆发而焦头烂额之际,山西太原的阳曲县,却发生了一桩怪事。
这天早上,村民们如往常一样在水井边打水。忽然有人大惊失色,扔掉水桶嚷嚷起来:“这水怎么是红的!这不是水!”大伙定睛一看,水桶里的水真是红色的,显然是血水。再往井口下面一瞧,有个东西一浮一沉。当村民们七手八脚地把这个怪东西弄上来一看:竟是一具光头尸体,身穿青色长袍,脖子上有刀伤。
没错,井里浮出光头尸体,阳曲县出命案啦!
大伙赶紧到县衙报案。仵作查验后认定,死者头顶有戒疤,可能是和尚;但穿的衣服不是僧袍,而是普通百姓的衣裳;至于死因,很像是被人一刀毙命。经过多方查找,死者身份确定:正是崇善寺走失的一个法号叫“定慧”的和尚。他是个游方僧人,来崇善寺也就半年有余。大家都记得,他最后一次离开寺庙,穿的是僧袍,不是青衣。
那么问题来了:和尚身上的青衣从何而来?他又为什么死在井里呢?
对于知县杨重民来说,最关键的线索就是死者身上的这件青衣。只要找到衣服的主人,案子就好办了。很快,就有居民举报,青衣的主人,是豆腐店老板莫老汉。杨知县就派人把莫老汉带到县衙,进行盘问。
公堂之上,莫老汉是这样陈述的:“我本来有头驴,主要靠它拉磨,磨豆腐。可是这几天驴借出去了,豆腐生意还得做啊,只好后半夜起来自己磨。这时,突然有人敲门,我开门一看,面前站着一个穿着凤冠霞帔的新娘。我正纳闷呢,新娘开口了,却是男人的嗓音,自称是和尚。他说:自己不知被谁套上了这身衣服,这样的打扮肯定没法去寺庙啊,路过你们豆腐店,想借身衣服。至于这身凤冠霞帔呢,就留给你吧。我觉得,既然人家有求,就帮一把呗。于是,给他找了一件青色长袍换上,把那凤冠霞帔留了下来。”
“凤冠霞帔”是新娘子的行头。听到这四个字,杨知县一皱眉,想起了一天前的另一桩案子。什么案子呢?
就在前一天,阳曲县的两家财主闹翻了,姚半城状告张百万。姚半城说,两家有婚约,姚家少爷准备迎娶张家二女儿玉姑。可是张家干了件缺德事,先是把大女儿金姑送来冒名顶替,谁都知道金姑是个寡妇,这怎么能行!接着张百万又说玉姑患病死了。可是,俗话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你张家好歹让我看看尸体吧?可是,张家就是不给看。您说这像话吗?
等轮到张百万说话时,却讲出了一件怪异的事:玉姑的尸体当晚不翼而飞。他怀疑,尸体是被人偷走了。而当时,女儿的尸体上穿着凤冠霞帔。
想到这儿,杨知县下令,到豆腐店搜查。衙役们翻箱倒柜,很快就找到了一套凤冠霞帔。张百万仔细一辨认:没错,就是他女儿死时所穿的那件。不过,他很快又补了一句:尸体不是被人偷走的,而是自己跑走的,属于“诈尸”。由于这样的事不太吉利,他才一开始谎称是被人偷走的。
井里的光头男尸,自己满处跑的女尸,两件怪事叠加在一起,震惊太原府。太原知府胡文正要求,阳曲县迅速破案。杨知县当然不相信诈尸的说法,他觉得,是莫老汉见财起意,偷走了玉姑的尸体,扒下了凤冠霞帔。恰巧这事让定慧和尚撞见。莫老汉干脆就把和尚杀死,抛尸井中。
这样的推理,就可以把两件怪事合并处理,快速结案。于是,按着这样的思路,阳曲县衙对莫老汉用了刑。可怜年逾花甲的莫老汉,受刑不过,屈打成招,只好承认是自己偷了尸体,杀了和尚,抛尸井中。
杨知县见供状拟好,莫老汉也摁了手印,就草拟结案文书,层层上报,等候上司批复。就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案情又有了新的反复。
四、太原奇案(中):嫌贫爱富的俗套故事
就在结案之后的第十二天,有人敲响了县衙的鸣冤鼓。
击鼓的是个小伙子,自称是玉姑的丈夫,名叫曹文璜。当他见到杨知县,立即抖出了两个猛料:
第一,莫老汉不是杀人凶手,他被冤枉了。
第二,玉姑没死,活得好好的。
这两个猛料犹如两颗重磅炸弹,搞得杨知县既心惊肉跳,又满腹狐疑。
说他心惊肉跳,是因为如果莫老汉真是冤枉的,那么杨重民之前的审案可算是彻底失败,不但要重审,而且还会令他丢了面子,以后在阳曲县老百姓的心目中再无威信可言。
说他满腹狐疑,是因为玉姑不是许配给姚家少爷了吗?怎么又从哪儿冒出曹文璜这么个新郎呢?曹文璜何许人也?他凭什么就说莫老汉是无辜的呢?
于是,杨知县决定,传张百万到县衙大堂,让他看看这位“女婿”是真是假。
张百万来到公堂上,一看曹文璜,当即断言:他不是我女婿!
杨知县毕竟是聪明人,现在是曹文璜和张百万各执一词,偏信哪一方都不靠谱,他只相信棍棒皮鞭,一顿暴揍,问什么都能招。于是,衙役们就向张百万展示了县衙里的各种刑具。
张百万虽然是个大款,见过堆积如山的银子,却从没领教过受刑的滋味。刑具面前,他脸都绿了,吓得魂飞魄散,实话也就问出来了。根据曹文璜和张百万的讲述,我们还原出了一段大款老爹嫌贫爱富的故事,虽然有点俗套,但毕竟是真人真事:
曹文璜曾经是太原的富二代,一表人才,堪称帅哥。他早就跟玉姑定下婚约,两人也是真心相爱。遗憾的是,曹文璜后来家道中落,张百万因而反悔,不愿招他为婿,而是把玉姑许配给了姚家少爷。谁知玉姑痴情,不爱钱财爱帅哥,宁死不从,在丫鬟秀香的帮助下,赶在办婚事前夕跟曹文璜私奔了。
张百万大女儿金姑的家,本是小两口的投奔目的地。金姑虽然早已出嫁,但夫君已经去世,如今处于守寡状态。她知道,父亲张百万肯定会追到这儿来,就婉拒了两人所请,连门都没开。
两人无奈,只好继续前行。大半夜的,看到一户人家亮着灯,就斗胆敲门求助。这户人家的主人,正是豆腐店老板莫老汉。听罢事情原委,莫老汉深表同情,决定将自家毛驴借给小两口代步,让他们远走高飞。
就这样,两人逃出太原城,抵达交城县。曹家的故交,也就是这里的知县陈砥节收留了他们。曹文璜安顿下来后,就惦记着给莫老汉还驴,走到半路,听说莫老汉被抓,打听清楚情况后,就跑到阳曲县衙鸣冤喊屈。
曹文璜两口子的事情暂时按下不表,再说说张百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