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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朝太监


  御膳房后厨间,一名身材臃肿的宦官尖声锐气,正在吩咐一位看上去弱不禁风,低着头的小太监。

  “曹长卿,今儿个你打碎了刘贵妃的琉璃罩子,贵妃娘娘看你年龄小,也不责怪你。可吴琪,吴大总管说了!奴才,就要有个奴才的规矩,咱要是坏了规矩,那可就没个人样儿了。”

  一提到吴琪这个名字,宦官的脸上充斥着谄媚之色。但很快,他看向小太监颤抖的形体,重新恢复了冷漠。

  “吴大总管谅你年幼,也就不打你了,不然呀,你这小身板也禁不住几板子。看见后面那间柴房了吗?你今晚上就得把里面给我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了,明天吴大总管会亲自来检查,如果称不了他老人家的心,你啊,可就得有点心理准备咯。”

  说完,这肥头大耳的宦官便丢下小太监,转身而去。

  听着脚步声渐渐远去,许久之后,小太监才怯生生的抬起头,那苍白的脸颊上被秋风一吹,越显病态。

  “……曹长卿这小子本身就是个病秧子,让他收拾‘那间柴房’,非得要了他的小命不可。”

  “对,那柴房闲置十几年了,全是稀烂的杂物,一群人忙活一天都不一定收拾的干净。”

  “……哎,还是管好自己吧,入宫当了太监,咱们的命值几个钱?”

  乘着风声,一些闲言碎语飘进了曹长卿的耳内。

  他出身自西岭道一处鸟不拉屎的穷地方,家里常年揭不开锅,时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偏巧他还有一对弟妹。听说进宫当太监能得五十两赏钱,曹长卿看着虚弱至极,即将饿死的弟妹,想也没想便答应了下来。

  已经快一年了,他的下体至今隐隐作痛,尿血频繁。这一年时光,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煎熬下来的,每天干的都是最低贱的累活脏活。今天,好不容易有次机会伺候主子,却又让他给搞砸了,恐怕,他这辈子都没机会出人头地了。

  曹长卿知道,自己的命运将是在这暗无天日的大内深宫之中,被磋磨致死,然后像条死狗一样被人们扔进城北的乱葬岗。有谁会去关心一个不男不女的太监呢?

  咬咬牙,曹长卿拖着疲惫的身躯向没有点灯的那座偌大的柴房走去。蝼蚁尚苟且,只有还剩一口气,曹长卿都得去面对。如果可以的话,曹长卿最大的奢望便是能够看到弟妹们长大成人的那天,而在这之前,任何折磨都不会让他轻易放弃。

  推开尘封多年的大门,扑面而来的尘埃差点让曹长卿喘不过气,他连忙捂住嘴,好半天才缓过气来。提起油灯,借着微弱的光亮扫视里面,这柴房起码有一个土地庙大小,里面到处堆满了废弃的木具,烂柴火等杂物。

  这里明显很多年没人来过了,空气中充斥着腐烂的气息。曹长卿自知贱命一条,什么苦差事也干的不少,倒也无惧,于是小心翼翼的走了进去。

  将油灯挂在立柱上,曹长卿微叹一口气,撸起袖管便开始有序的收拾起来。先将大件物从堆里挪出来摆好,然后再清理小物件。那些黑不溜秋的角落里全是破棉被烂衣裳,有的已经成了老鼠窝,味道就别提了。曹长卿从小就是苦命人,也干惯了脏活,他一头扎进去,忙到半夜,柴房外面已经被他清理出一座小山似得杂物。

  可这也只不过清理了不到三分之一而已。

  凉风一吹,浑身是汗的曹长卿冷不禁的受寒,连连咳嗽了起来,脸上浮现出一丝潮红。四周安静极了,所有人都睡了,这个地方就连侍卫都不会来巡逻。

  油灯估计还能支撑两个时辰,没有多余的时间可以休息,如果油灯耗尽,他恐怕只能借着月光干活了。

  重新回到柴房,曹长卿使出全身的力气才将一个大箱子拖了出来,这让他四肢百骸都一阵虚脱。这大红木箱子破烂不堪,上面的把手都已经腐烂了,不过却格外沉重,料想里面还塞了许多杂物。曹长卿心想,他可没兴趣打开看看,谁知道里面放了什么恶心的东西。

  歇息片刻,曹长卿打算将木箱子放在那堆桌子旁边,可惜这箱子实在太重,他体弱力小根本拖不动了。看来不把里面的东西扔掉,这箱子是搬不动了。曹长卿又不想打开,只能翻滚着向前推,岂料这大箱子滚了两圈,居然轰然裂开了,从里面倒出一大堆黑乎乎的衣裳,几只硕大的大老鼠从窟窿里鱼贯而出,叽叽怪叫着跑了出来,眨眼便消失在眼前。

  “……这衣服上的,好像是血。”

  拿起衣裳看了看,曹长卿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四周安静的出奇,落针可闻,外面的月亮又大又圆,惨白的月光格外渗人。又恐惧,又好奇,经过短暂的思索,曹长卿终于鼓起了勇气,他用木头撬开了箱子。

  只见里面,赫然躺着一具干尸!

  曹长卿深吸了一口气,这大内深宫死几个奴才太稀松平常了,除了主子身边的红人,没有人会在意这些低贱的太监死活。太监内部更是等级森严,稍微让上司不满意,安个名头就能打死,然后随便找个地方一塞,也不会有太多人过问。

  深更半夜遇到这种晦气事儿,虽然很害怕,但早已预感到病入膏肓的曹长卿,自知活不了多久,油然的对这个人有些同病相怜起来。说不定那天,不,可能就是明天,他也会被人塞进一个破箱子里,像扔垃圾一样丢掉。

  “哎,十几年没有入土为安,也是难为你了。也罢,我曹长卿本就是一条烂命,霉运缠身,倒不怕再添你这晦气了。”

  干尸已经被老鼠咬的面目全非,身上没一块好肉,曹长卿强忍恶心,用一堆烂布将其抱出,期间还掉出几只小老鼠,里面的老鼠屎跟豆膏似得黏成一坨,别提多难闻了,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只差没当场把胆汁都吐出来。

  咚!

  抱起干尸刚走到柴房门口,只听一声闷响,那干尸的怀中忽的掉出一个黑乎乎的包裹,听上去似乎有硬物。莫非是金银细软?曹长卿将干尸拖到外面,寻着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用破铲子费了半天力气才挖了个坑。也幸亏只是干尸,倒也不大,小心埋葬,也不敢立牌。

  “尘归尘,土归土,您就先走一步吧。晚辈,说不定过段日子,就还要仰仗前辈您给我带路呢……”

  皓月之下,曹长卿的眼神一阵暗淡。

  回到柴房,打开包裹,里面却是一把一尺长的匕首和一本被坚硬树皮包裹着的书。匕首没有刀鞘,虽然时隔多年,但依旧透露着阵阵寒光,把手处镶嵌着一颗鹌鹑蛋大小的白色翡翠,这一看就是喝了人血的宝贝。

  曹长卿的父亲砸锅卖铁让他读了一年私塾,勉强识字,可惜由于弟妹的相继出生,他也便辍了学。借着油尽灯枯之时的暗淡之光,却也只能看清那书上四个大字的其三,曹长卿用力的眯缝着眼睛,带着不确定的语调,轻声念道。

  “……什么花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