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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你替我带回去,我有四个星期的假可以扣除,余下一个月,我赔钱给公司,这点点薪水,我还拿得出来。”

  南施摇头。

  电话铃响了,她代我接听,代我回答,说:“她不在家,她不舒服,去看医生。”

  “谁?”我问。

  “还不是阿尊阿积,来约你去看戏、跳舞的。”南施不经意说。

  我倒在床上,五年来的心机……

  早知如此,不如结婚算了。

  我躺床上呻吟。

  南施拿起手袋走的时候说:“这是名副其实的无病呻吟。”

  她会替我把辞职信带给老板。

  我但觉心力交瘁,随时会暴毙,只好按熄了所有的电灯,埋头大睡。

  醒来时大雨滂沱、雷电交加,我起床关了窗,忽然觉得寂寞孤单,苦不堪言。

  不如嫁人算了,我一刻也耐不住,写了一封信给史蒂芬,冒雨驾车到电讯局去把信传真出去。

  回到家,电话铃不住地响,我不去理它,蜷缩在一个角落,按亮了电视。

  我只希望史蒂芬在我身边,多年来关心我的唯有他与大姐。

  我没精打采地想: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强人生涯原是梦,我还要挨多少次打击,才可以达成愿望?

  史蒂芬永远不会明白,单身女人出来做事,除了挤媚眼外,实在尚需要真功夫。

  我躺在床上听雨听到天明,早晨七时闹钟如常大响,顺手按媳,不用上班,显得手足无措。

  做些什么好?我茫然问自己。

  做个早餐吧。

  胡乱煎了两只蛋与香肠,煮了咖啡,取过早报,摊开在桌前。这不是我,有些什么不对了,我是这么空虚彷徨,这不是马宝琳,马宝琳应永无软弱的时候。

  我扭开无线电,唱片骑师的声音清脆响亮地传出来,咦,这时候应该坐在车里呢,怎么还木坐在家?

  多年来我已失去思想的本能,我已成为上班升职的奴隶。为的是什么?换来的又是什么?在某一座建筑物内的某一间公司里展露我的才华是否就证明我有生存的价值?

  我用手支撑住额角。门铃响了。

  我去开门,门外站的是南施,她瞪着我问:“为什么不听电话?”

  “是你?”我问。

  “废话。”我进屋子,放下手袋,道:“老板找你。”

  “找我干什么?”我厌恶地说,“我是不会回去的了,他若有不满意之处,可以给我律师信。”

  “他神情很古怪,无论如何要我找到你,焦急得很呢,你说是不是奇怪?”

  老头一向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我好不明白。

  “来,算是给我一个面子,”大姐说,“跟我走一趟,还有,他把辞职信退还给你。”她把信放桌子上。

  “咦。”老头是从来不挽留任何人的。

  “换衣服吧。”她说。

  我呆呆坐在早餐面前,忽然之间兴致索然,这场仗我已不愿意再打下去。

  “累了?”大姐太了解我。

  我摊摊手:“真不知道你是怎么爬到那个位置的。”

  “我没退路,”她微笑,“你至少尚有父母留给你的房子、首饰,我有什么?我一回头就掉阴沟里了,我能不走下去吗?”

  “你现在也出头了。”我说。

  “废话,老板还有老板的老板呢,工字不出头,多大的帽子也没用。”

  我笑:“干吗不筹钱街边卖咸脆花生去?自己是自己的主人。”

  “你以为我不想?”南施叹口气。

  我换衣裳。“我是决定结婚了。”我说。

  “那男孩子很好。”南施赞美地说。

  “史蒂芬?谢谢你。”我取过外套,“来,看看老头有什么话说。”

  到了办公室,还没见到老头,但女秘书却如获至宝,松了一大口气:“好了,好了,马小姐来了,马小姐,老板找了你一整天,急得像救火车,快进去吧!”过来挽着我手,怕我逃脱似的,我受宠若惊,什么时候变成一只凤凰了?

  以前我会觉得自豪,但现在,我只觉可笑,太迟了,我已决定从良了。

  我推门进老板房间,老头竟然在那里擦汗,我非常诧异,这外国老头老奸巨猾,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当过将领,活到现在,统率着这么大的财团,什么没见过,我没见过他流汗失措。

  我不待他请,便去坐在他对面。

  “我辞职了。”我豁出去说。

  “这是误会,宝琳。”他说,“你回来就好商量。”看得出他暗暗松一口气。

  我脸上禁不住的狐疑之色,他从来不解释误会,香港中环人浮于事,谁跑了都不要紧,管理科学系学生三千块一个,个个都能干,个个都愿意爬在地上服侍老板。

  这不题。

  老头说:“宝琳,你太冲动,我升奥哈拉,不表示不升你呀!”还直擦汗。

  我断然说:“来不及了,我不喜欢这个人。”我蛮有兴趣,这件事后面大有文章。

  “宝琳,无论如何,你要做下去。”他站起来。

  我吓一跳,他简直在恳求我了。

  怎么回事?“为什么我定要做下去?”

  “因为……因为我打算调走奥哈拉,你不会再见到你不喜欢见的人,因为董事局一定要你在这里做。”老头说。

  “但是我不想再做了,五年来我都坐在那个助理督导的位置,直至昨日下午为止。我要结婚了。”

  “天呀!”老头面色灰败。

  “为什么非我不可?”我忍不住问。

  老头按桌子上的通话机,跟女秘书说:“快请史密夫先生!”

  他自己跑去拉开了休息室门,毕恭毕敬站那里。

  这贼老头,莫非真是大老板到了?他吓得那样儿,妈的,平时越是会作威作福的人,见了比他强的人就越是卑微,天生贱骨头。

  我坐在那里动也不动,静观其变,我在这种关头才发觉自己过去实在付出太多,老史一直是对的,我这样子牺牲自尊、精力为的是向上爬,可是我到底想爬到什么地方去呢?

  休息室里并没有走出一个怪物。

  那是一个年轻男人——棕色头发,浅色眼睛,中等身材,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穿一套深色西装、白衬衫、丝领带,他双眼长得太近,鼻子太大,并不英俊,但浑身有股说不出的高贵威仪,温文可亲。他一走出来,气氛立刻缓和了下来。

  我说下去:“你们轰走奥哈拉也不管用,我不干了。”我站起来,“再见。”

  那年轻男人走过来,“马小姐?”他伸出手来。

  “是。”我答应,“史密夫先生?”我与他握握手。

  “但是马小姐,你必须要与我们工作。”他的语气坚决但温和。

  我对他颇具好感,因此笑问:“可是我决定不做了。”

  “我们会除去奥哈拉,你请放心。”他流利地说,“升你坐那个位置,如何?”

  我缓缓地说:“我要想清楚。”

  “很好。”他立刻说,“放你两个星期的假。”

  我笑了,伸出手来:“先生,与你交易真是非常愉快,我会仔细考虑。”

  他微笑,他的脸给我一丝熟悉感,我犹疑了一刻,但他们外国人的面孔看起来完全一样。

  我说:“我先走一步。”我站起来:“两位再见。”

  但是史密夫先生一边替我开门,一边问:“马小姐,你可有开车来?我送你一程如何呢?”

  哦,吊膀子了。

  “马小姐,此刻是吃茶的好时间。”他仍然和蔼温文地建议。

  我失笑:“但我从来不与外国人吃茶。”

  他马上说:“不可以破例吗?”双手放在背后,彬彬有礼。

  我完全不晓得应该如何推辞他,只好耸耸肩:“那么好吧,只喝一杯茶。”

  他莞尔,非常有度量的样子。

  我心中不禁有气,洋人见得多,相信我,外国小子的尾巴动一动,我便知道他们的脑袋想些什么,但是这一个,这一个却使我疑惑。

  在休息室里,阿嬷替我们倒来了茶。我俩静静地坐在那里。

  他有重要的话要说,我知道,我觉察得到。

  什么话?我并不认识他。

  他开口,头一句话竟是:“马小姐,你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子。”

  我怔住。

  他的语气是那么具感情够诚恳,以至于我没来得及出言讽刺他。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感觉你像上帝派下来的天使。”他丝毫不带夸张地说出这样夸张的话。

  我缓缓地说:“史密夫先生,我们从未见过面。”

  “不,我们见过面。马小姐,想一想,今年初春在英国湖区的事。”

  “我在湖区度假,”我疑心大起,“可是我清清楚楚记得,我没有见过你,我的记性极好,不可能忘记一张面孔。”

  “当时发生了一宗意外……记得吗?”

  我陡然站起来。

  意外、湖区、爆炸、一艘游艇……

  “你是……”我有意外的惊喜。

  “我是那个伤者,”他再度伸出手来,“詹姆斯·史密夫。”

  我由衷地握住他的手:“真好,你完全康复了吗?”我上下打量着他。

  “谢谢你的救命之恩。”他低声而热情地说。

  “我可没有救你。”我笑说,“你自己游过来抓住码头的。”

  “可是我又摔下水中,要不是你跃下水来托住我的头,只要吸进一口水,我就完蛋了。”他有点激动地说。

  “任何人都会那么做,别放在心中。”我说着伸手去拍他的肩膀。

  他说:“我特地来谢你的。”

  我斜眼看着他:“你如何找到我的?”心中一大团困惑。

  “我有地位很高的朋友。”他微笑。

  我一拳打在他右肩膀,哈哈笑:“别胡说,香港有几百万人,快老老实实说,你如何把我查出来?”

  他笑着退后一步,也还击我一拳:“宝琳,你像个男生。”

  我坐下来:“所以你出力挽留我在你的机构做下去是不是?所以该死的奥哈拉遭了殃,原来我出路遇见了贵人。”

  “你会留下来的,是不是?”

  “不会,”我摇摇头,“我是真有工作能力的,不必靠你的关系,他们早应升我职。”

  他轻轻叹口气。

  我说:“詹姆斯,你是一个神秘的角色,但我想问太多的问题是不礼貌的。”譬如说那艘“莉莉白”号为何爆炸,他如何晓得我已回到香港,并且会来到公司等我出现等。

  “我只想再见你一次,”他坦率地说,“那天在火海中你伸出手来拉我,我只当你是上帝的使者。”

  “你用词太浮夸,情操太古老,都过时了,”我拿起手袋,“我是一个普通的白领女子,朝九晚五,做一份苦工……现在还失业了。”

  他仍然笑。

  我看着他:“你的面孔真熟,我一定在某处见过你,或许是你的高鼻子——你有没有想过去咨询整形医生?”我开玩笑。

  “我的鼻子?”他摸摸鼻子,“斗胆的女郎,竟批评我的鼻子。”他半恼怒地说。

  我假装大吃一惊:“对不起,先生,我一时无意得罪你了……”

  他静下来凝视我:“天呀,你是这么淘气的一个女郎。”

  我深叹一声,伸伸腰:“詹姆斯,见到你真好,但我还是决定嫁人退休了,昨夜我寄出一封长达数页的电报,让我男朋友回来商量大事。”

  “你的男朋友?那个住温德米尔湖的家伙?”他懊恼地问。

  “慢一慢,你仿佛什么都知道呢。”我指着他的鼻子。

  “你在湖区卡美尔警局作的口供,起码有十个警员听见。”他笑说。

  我颓然,拍一拍大腿:“啊,是。”还以为抓到他小辫子呢。

  我又抓起手袋。

  “下次到香港来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跟他说。

  他坐在会议桌子一角,摊摊手问:“我不能约你去吃饭吗?今夜你没空?”

  “我不喜与洋人上街。”我拒绝说。

  “思想开放点,”看不出他也麵默的,“是20世纪80年代了。”

  我拉开门,又转头说:“你的面孔真熟,大概是你的招风耳——”

  他在我身后怪叫:“招风耳?她现在又讽刺我的耳朵!”

  我在走廊遇见南施。

  她拉住我:“听说你坚决不做了?”

  “咦,我自己也是刚知道,消息传得真快。”

  “死相。”她说,“老板赔了奥哈拉六个月薪水,叫他明天不用上班。”

  “大姐,”我呆一呆,“你有没有听说咱们董事中有一个詹姆斯·史密夫的人?”

  她闭上眼睛,像电脑在搜索寻找资料,然后睁开眼睛说:“没有。”

  “你有没有看见那个‘大鼻子招风耳’?他就是史密夫。史密夫像个假名字。”我咕哝。

  南施笑答:“反正不做了,你还理那么多干什么?我替你查了告诉你。”

  我推她一下:“你听见我不做了,仿佛很高兴呵。”

  她坦白地说:“自然,少一个劲敌,你跑得那么快,谁晓得你什么时候追上来?”

  我也笑了。

  “回家干什么?”

  “等史蒂芬的电话,看武侠小说。”我走了。

  我仍觉得寂寞,买了一个蛋筒冰淇淋,站在衣料店橱窗处看风景,花团锦簇的布料,缝成一套套的衣裳,都适合新娘子穿,我终于要结婚了,改天出来光顾这一家店。在路上踌躇半晌,还是回到公寓。女佣已经来过,公寓十分洁净,我站在露台嚼口香糖,天气非常温暖潮湿。

  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呢?史蒂芬是否会立刻赶来?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吗?我只觉得无聊。结婚是女人的最终避难所,不错,但至少两人之间还得有爱情——我可爱史蒂芬?

  电话铃响了,我过去听,心头难免有点紧张。

  英国长途电话。

  “史蒂芬?”我问。

  “不,我不是史蒂芬,马小姐,我是他朋友,昨天你寄来的电报,我怕是急事,拆开来看过了,史蒂芬放假,他到撒哈拉去了,要下个月才回来,我会设法联络他。”

  我顿时啼笑皆非:“撒哈拉!”他为什么不去地狱!

  “喂喂?”

  “我明白了,”我只好说,“麻烦你尽快联络他。”

  那边说:“是。”挂断了。

  求婚信都让不相干的人看过了,真倒霉!

  下个月才回来,好小子,下个月我又不嫁他了,千载难逢的机会,他竟够胆错过,我气苦,他以为他是令狐冲,我还等他一辈子呢,谁要当这个任盈盈。

  我跌坐在沙发里,几乎没有放声痛哭,我还以为老史在明天早晨就会赶到香港,出现在我公寓里,让我靠在他的肩膀诉苦呢。

  该死的男人,需要他们的时候,一个都不在身旁。

  撒哈拉!愿沙漠毒蝎送他上天堂。

  我丧气得不得了,一点儿斗志都没有,上惯了班的人,一旦闲在家,苦不堪言。

  贱骨头!

  也许可以替仙人掌们换个盆,但它们会不会因此暴毙呢?我犹疑着,如此潮湿天气已经对它们无益。

  拿了铁铲出来,门铃响了三下。

  我连忙去开门,即使是抄电表的人也好,可以说几句话。

  打开门——“詹姆斯!”我欢呼,“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