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本书里有一篇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女孩子拥有蔷薇一样美丽的容颜,每个见过她的人都说自己爱她,她在宫庭的宴会上看到跳舞的小王子,然后深深地爱上了他!她太爱那位小王子了,甚至无法从他眼睛的河流中自拔。多想陪王子跳一支舞啊~她那样在心里渴望着,正如古阿拉伯谚语所说的:拥有玫瑰之面容的女子必然拥有玫瑰满身的硬刺——她就是那样的一位公主,她现在痛苦的是,自己无法靠近他,接触一下他的手指都是不可能的!就因为被施加在自己身上的那个遥远的诅咒一样,想要拥抱自己深爱的男子,就必须拔掉满身的刺~r
公主为了能和自己心爱的王子跳一支舞而拔光自己身上所有的刺,洁白的皮肤在渫血!r
晚宴上,公主在与王子跳舞,血液从她的指甲里湛出来,染红了地毯,然而王子的眼睛却无法从她美丽的面庞上移开……r
显然,书就是以这开头的第一篇故事命名的,其间还有许多同种模式的故事,唯美而悲伤,克里斯最中意的似乎就只有这个了,这多多少少跟书用这故事命名有着些关系。r
克里斯汀在伦敦圣威斯敏斯特教堂附属学校读书的第四个年头,才完完整整地将那本书读完,这倒不是因为克里斯阅读怎么差劲,事实上她在三年级的时候已经可以阅读母亲的《旧约》了,只是《蔷薇骨头》那个叫作怀尔的作者,似乎比任何人都喜欢用生癖晦涩的字眼,也是极力追求辞藻华丽的缘故吧,19世纪中叶的作者,多半有如此臧病,只是将这种情节带到属于孩子的童话世界里,多多少少有些可恶。r
当安发现克里斯汀每日抱着厚重的硬装书躲在窗帘之后发呆的时候,就知道她已经到了上学的时候了,可是自己手里一点积蓄也没有,她一边抱着来年让自己女儿去上学的坚定想法,一边抽出时间来交给克里斯一些容易些的词汇。r
克里斯在开始认字之前,所关注的是书扉内页上镶嵌的那一小副画像,画像上是两个男孩子,一样大的两个男孩子,站在都铎王朝时期的长椅之前,穿着同样的燕尾服,画虽然很小,但是极其细致,甚至可以看出他们面部幸福的表情,那是一种幸福,被上帝眷顾着的那种幸福的表情。r
下面是一行用鹅毛笔签着的小字,送给亲爱的劳伦迪乌斯——安斯艾尔•威廉姆斯。r
当然,这是克里斯无法理解的。r
时维初秋,蔷薇早已凉风不支,然而努力地,还在争取这一季生命里的最后一抹光鲜。r
那一天,整座城堡的人都开始忙碌起来,母亲也是,她在制作那个克鲁斯说过的燕尾服,似乎一切都在赶时间,就像窗外的那些花一样。r
“暴风雨即将来临~”老克鲁斯这样望着黄昏的天空道,他重重地叹着气,步履维艰地走上楼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