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两场见面会,其中一场还在家门口,之所以失约,是因为那时她还处于“禁欲期”。她居然妄图通过自我欺骗和自我压抑来熄灭对男神的渴望,结果当然是欲盖弥彰,先抑后扬。
在温暖湿润的广州,她历经千难万险从非洲兄弟的手里抢到了出租车,又历经千难万险从黄牛手里买到了门票,却在检票的时候被鉴定为假票!转身找那个黄牛,当然找不到了。可恶的是,旁边另一个黄牛露出一脸幸灾乐祸的笑容,说:“你早来我这里买就好了,我可以先检票再付钱!”朋友一咬牙,买!沉没成本忽略不计,没有达到最终效果才是最大的失利。她花了两年时间、三十万大洋学来的MBA知识终于在这儿派上用场了。
那天她进场后的具体心情无法得知,见面会的过程我只能从新闻中知晓,反正我再看到她时的状态就是这样——失恋了。这不是第一次也并非最后一次,在我可追溯的记忆中,欧巴( 韩语中“哥哥”的意思。)就还有两个,日本的花男也有几个,另外还有泰国的混血帅哥、国内的快男。每一次她都仿佛重回痴情少女,经历“被吸引——挣扎——彻底陷进去——快速失恋”的过程,而且每一次失恋都发生在完成一个大动作之后。
譬如那个主演泰国电影《初恋这件小事》的混血帅哥,用当时她自己的话来说,帅得她满脸血,从此以后见公不是公,眼中再无雄。陷进去的那段时间,她整个人处于恋爱的状态,激素分泌旺盛,双颊自带玫瑰色红晕。然后帅哥来徐家汇签售,她去了。轮到她的时候,她没和帅哥说话,抓紧时间将帅哥好好看了个够,从手指,到长腿,再到发尖。
然后,她就失恋了。我问她:“是不好看吗?”她回答:“很好看,只是时间到了。”
所以千万别把我的朋友称为“脑残粉”。如果你看到她在本市标段写字楼会议室里叱咤风云的样子,就会知道这绝不是事实。压抑也好,纵情也好,失恋也好,都是她对自己的款待。把自己放进失恋的情境里搓揉几下,叹几口气,失几场眠,甚至掉几行泪,效果好过SPA水疗。至于到底是戏假情真,还是戏真情假,就只有她自己清楚了。
治疗情伤最好的良药,当然是新欢,所以她马不停蹄地将自己送往一场又一场粉丝见面会,见面会的主角,无一例外都是年龄在二十四到二十七岁之间的妙龄男郎。有没有人能够从科学的角度验证一下,这个年龄段的帅哥的阳光笑容对御姐的一颗苍茫老心是否有着立竿见影的治愈作用?
总而言之,情还在伤。所以,药不能停。
你有胸怀,我有胸
上海的年轻人自发组织了一个活动——“既然青春留不住,晒出胸部和臀部”。李宗盛如果知道他那句嗟叹人生的歌词被接了这样的后半句,不知道是会哭笑不得,还是会顶礼膜拜。
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自我感觉良好。在我们还很年轻的时候,我们青春得远不如他们这样坦然。好像一过二十五岁这道坎儿,就迫不及待地将老成持重的面具挂在脸上,而在那之前,走到哪儿都做出一副“我知道我嫩我无知”的低姿态。甚至刚到二十八九岁,就宛然以中年人自居,常常挂在嘴上的话是“老啦,老啦”。
现在,我委实想不出自己在哪个阶段坦坦荡荡、扎扎实实地享受过年轻带来的优越感。而现在的年轻人,他们既不急着长大变老,也不会因为年轻无知而感到不安,他们在青春尚未溜走的时候就懂得享受青春的可贵。真好。
我喜欢和羡慕时下年轻人的还有他们发明了“圣母”这个词,并准确地将之定义为贬义词。
我姨妈打电话给我,让我劝劝小表妹,因为她不肯去参加世交女儿的婚礼。见到小表妹的时候,她一边忙着做面膜一边对我说:“不去就是不去,我讨厌她,小时候她一直欺负我。”我说:“都那么久的事情了,你还有必要记仇吗?”小表妹说:“我为什么不记仇?记仇就是记仇,勉强自己去原谅才没必要。”
我真是三观为之一震。要知道,我到年近三十才参透这个道理:别勉强自己当圣母,要勇敢地不原谅那些曾经伤害过你的人。当类似的话从才二十二岁的小表妹嘴里说出来,我忍不住要为她喝一声彩。
当然长辈们会说:“你们这样不放过,会活得很累。”但我想说并不累,只要你的心足够强大。只有内心孱弱的人才需要确定身边人人都喜欢自己,方方面面都和谐才能愉快地生活下去,而对我们来说,不和谐就是常态。人活在世上,身体也好,心灵也好,难免会有一些磕磕碰碰和不舒服,怎么办?成熟的态度是live with it,直译为“与之共存”,意译为“爱谁谁”。
和茹毛饮血的西方人比起来,我们一直活得太含蓄、太高尚,也太圣母。我们太小看自己的肉体需求,也放大了别人的心理需求。而一个无意伤害别人的人,竟然无法理直气壮地说出那句话:“老子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快乐!”
每个人都不要故意伤害别人,同时用力取悦自己,长此以往,这个社会就会变得和谐。如果对极少数玻璃心来说,这样的和谐还不足以满足其心理需求,那么心理咨询师这个行业正是为他们而存在的。
对于那些坚持以圣母的标准要求别人和要求自己的人,我建议,不妨回之以“晒出胸部和臀部”活动中另一句响亮的口号:你有胸怀,我有胸。
一碗银耳红枣羹
我很爱银耳红枣羹这样吃食,原因我后面再告诉你。
大概有中国女人的地方,就会有银耳红枣羹。崭新一天的清晨、忙里偷闲的午间,或是一切重归静谧的夜晚,一个温柔咕嘟着的电饭煲,一个蓝花烫金边的瓷碗,以知己的姿态,既平和又郑重地登场的,便是这碗银耳红枣羹了。
材料都是极其平常的,讲究到底,无非是银耳的颜色要是让人放心的黄,花要大,梗要净,瓣儿要剔透;红枣的颜色要是诱人的红,味道要有山东的糯、河南的甜、新疆的先声夺人。将这两样食材和水一起倒入电饭煲,便不用理它了,过数个钟头,再加入冰糖,就可以一饱眼福和口福。
其实除了眼睛和嘴巴之外,得到最大满足的,恐怕还是女人的心。这小小的一碗甜蜜,像是带着说不清的魔力,能让你每吃下一口,就觉得自己更加滋润、更加美丽。银耳带走燥热,红枣带来血气,你在那袅袅的热气中恍若重生,只见一个唇红齿白的自己,有着水做的骨肉,在城市的角落里缓缓绽放。
这样说来,爱吃银耳红枣羹的女人,多少是有些自恋的,或者应该说是自爱。自爱是每个女人都要向尘世讨教的功课。而如果这一课的答卷是一碗银耳红枣羹的话,那么说明这个女人洞悉了冷热调匀、软硬兼施比起燕窝鲍翅来,还应该算得实惠。这算不算是得着了人生三味呢?
我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母亲常为我熬制银耳红枣羹,每晚殷殷催我喝下。不过彼时的我,满眼都是杨桃汁、芒果饮,对银耳红枣羹这样的荆钗布裙,哪里会放在眼里?直到有一日加班晚归,满身的力气似乎已随着修改了无数遍的报表飞走,瘫倒在沙发上的我一口气喝下半碗母亲端上来的银耳红枣羹,那份清甜润贴,让我恍若被注入精血重生,也让我在瞬间红了眼眶——原来银耳红枣羹传递的,不仅仅是自爱,还有最爱你的人那份朴素却久远的爱。
当然传说中也有二十四孝的男人洗手为爱人做上一碗银耳红枣羹。不过我倾向于将这样小食限定在女人的世界里,就好比做面膜的过程对女人来说既是隐私,也是乐趣。需要与男人分享的,只有事后作为成果的好气色和好心情。其实,银耳红枣羹又何尝不是一款内服的面膜呢?至少我认识不下于三个“无龄美女”是将它固定在每日食谱里的。
我还有两个关于吃银耳红枣羹的女人的故事。第一个是我上一份工作的上司,一位雷厉风行的女强人。她有一头瀑布般的浓发、一副高挑的身材,常年穿着阔腿西裤,走路快,说话快,做事快,让许多男人甘拜下风。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在茶水间里放了一只电饭煲,里面不时炖着的,正是银耳红枣羹。看着她一手操作电脑,一手捧着银耳红枣羹的模样,我知道,坚硬与柔软,绝不矛盾。
还有一个,是从小与我一起长大的好友。在她与相处多年的男友分手那天,我因为不放心赶去探望。她显然刚刚哭过,可这会儿打起了精神,泡了个澡,为自己盛上一碗银耳红枣羹。她吃着吃着,泪珠掉进碗里,却抬起头给了我一个微笑。从那个微笑里我知道,她会过得很好。
所以,现在你应该明白,银耳红枣羹对我、对女人们究竟意味着什么。城市这样嘈杂,生活这样忙碌,世事这样无常,可是,凭着这小小的一碗银耳红枣羹,女人们又能在困境中挺直脊背,面带微笑提醒自己:无论发生什么,也别忘了好好爱自己的决心。
我和朗姆有个约会
有一种心情叫快乐,有一种心情叫寂寞,还有一种心情,叫朗姆。朗姆这种东西真是奇妙绝伦,因为它和一切食物都配套。化妆有打底色,穿衣有基本款,朗姆大抵就是类似的东西。热咖啡里滴几滴朗姆,香醇里立刻添了妖艳;冰可乐里滴几滴朗姆,夏天跃然到唇齿之间。
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们爱用朗姆拌冰激凌。半杯白朗姆,一大桶冰激凌,用搅拌机搅上几秒,就是三两闺密最好的聊天伴侣。其实它有点像另一种女生都会爱的酒——百利,只是没有那么甜腻。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们用朗姆掺巧克力。酒很浓,而吻很浅。巧克力很苦,而爱情很甜。
朗姆酒这个名字,最早是和加勒比海盗联系在一起的。还记得杰克上了那条鬼气森森的海盗船后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吗?翻箱倒柜地寻找,然后沮丧地宣布:“这里连一滴朗姆酒都没有了!”
杰克喝的是金朗姆。琥珀色的半透明液体倾入高脚杯中,光看就已经迷醉。那是朗姆酒加入香料和焦糖之后倒入橡木桶中,至少陈酿三年所得。它的芳香醇烈,只适合杰克那样豪饮的男人。而你如果也是浅尝辄止的女人,那么还是像我这样,享用温和的白朗姆吧。
还是少女的时候,有人为我点了今生第一杯鸡尾酒。多年后我独自一人在陌生的城市里找寻这种味道。终于,调酒师将它放到我的面前,告诉我它的名字叫蜂之吻。朗姆的冷酷、奶油的柔软和蜂蜜的清甜,汇成了这致命的一吻。也许很多时候你都忘记了,吻一个人将付出怎样的代价。
既已纵情,何妨死去。当写下《朗姆酒日记》的亨特·汤普森选择以海明威的方式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地球另一端我所在的城市,雾霭正在散去。明天是明快还是颓废,我不知道。但至少在今天,这个世界很美好。因为,我和朗姆有个约会。
叮!下午茶时间到
你请一个英国人喝咖啡,他可能会严肃地告诉你,他是一个“茶人”,而不是“咖啡人”。在英国读书的时候,被搭讪的用语也从“有时间一起喝杯咖啡吗”变成了“有时间一起喝杯茶吗”。
刚抵达英国大学的时候,因为注册的事,常往教导处跑。每到下午四点钟,教导处都大门紧闭,门下挂块小牌子,上书“Teatime”( 即茶歇。)。在英国,有一首民谣是这样唱的:“当时钟敲响四下,世上一切皆为茶而停。”
第一次品尝正宗的英式下午茶,是应导师之邀去他家做客。师母亲手为我们斟茶,配以自家烤制的松饼和覆盆子果酱。尚且不解下午茶三味的我,更多是对细节的好奇。例如女主人亲自布茶,既是好客,也是礼节,客人万万不可自己动手;例如要冲茶入奶而不是冲奶入茶。而下午茶必备的伴侣松饼,据说根据一个人说这个词时的发音就能判断他来自英国何处。
在英国待得久了,下午茶逐渐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阿萨姆浓烈,大吉岭淡雅,川宁伯爵茶带点淡淡的佛手柑香气。牛奶是必加的,如果要追求更柔香的口感,还可以加些奶油。如果偶尔想宠爱一下自己,就再加少许的金橘糖浆,那呼之欲出的清香,品尝起来就像是一口口吞下黄庭坚的小巧诗句。
离开英国之前,和朋友游伦敦,在著名的哈罗斯百货品尝了那里的经典下午茶。茶是橘红色的,带着玫瑰香气,缓缓注入骨瓷杯中,连透过窗户的阳光也仿佛带上了复古意味。点心用三层骨瓷碟装盛,第一层青瓜三明治,第二层松饼,第三层水果塔。从下往上逐层开吃,有好茶暖口,有好友暖心,这一刻的你,既不需要考虑爱情,也不需要考虑减肥。
朋友Sally(萨莉)对中国人喝茶不加奶感到不可思议。我微笑,看着壶底的碎茶渣,不知道该如何向她形容龙井茶二道的透彻、三道的清浅,以及“尝其味”之前“观其形”的意境。最后我想告诉她,中国人虽然不用牛奶温杯,但用杯盖氤氲茶香和热气,但我又不确定“氤氲”这个词用英文如何表达才能达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