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对着镜子说,请你记得我的样子。
我喜欢带白色的发卡,上面镶嵌着一个大段大段红色的花朵的发卡。我喜欢穿宽大的裙摆,看着它们在地上摆来摆去,头发随风飘扬,那种感觉极其的凉爽。
这个夏天,我仍旧穿着我的长裙子在街上游走。我发现大街小巷奶茶店已经随处可见。墙壁上贴满了属于那些恋爱中的人的回忆,或许甜美,或许悲伤。不过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那里我遇见了你,遇见了一个女孩。我并不知道她的名字,所以、此刻只能用女孩来代替她。
我看见女孩拿起笔,在小纸条上写下:唱遍所有流俗情话,唱不出心情变化。然后把纸条整理好,慢慢的帖在了墙上。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奶茶店。于是我盯着那张字条发愣了良久。就好像曾经有个人对我说,你是冰,我是火。你是白,我是黑。命中注定无法永远。然后眼泪就开始没有止境的流了下来。
奶茶点的店员看着我莫名的掉下眼泪,一个个慌张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我接过一个店员递来的纸巾擦干了眼泪,说了一声谢谢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奶茶店。
在经过十字天桥的时候我看见对面的写字楼贴出的巨大海报,星蓝乐队元月巡回演唱会。海报的主唱是一个柔柔弱弱的女孩子,其他的成员就像是为了衬托她那种独特德气质一样。然而海报里面很明显的站着一个另类的男子,他的头发偏长,手里拿着一把黑色的金属吉他,给人的感觉很有张力。有时我甚至觉得他看起来太过抢眼,甚至盖过了这个主唱女孩的温柔和甜美。那种感觉是我想要追寻的,一种让人可以一眼便记住的感觉。
我瞄了瞄海报又回头瞄了瞄手上的手表。已经停了,停在了三点一刻的位置。心下叹了口气然后继续我的赶路,我想现在我是没有时间去在意那些乐队的。因为我也是一个有着乐队,流着音乐血脉的人,与其羡慕他们不如自己好好的把自己做好。
我的乐队在一个学校旁较为简陋的工作室里,说是工作室不如说是一个地下公社。在这个地段来说我们的乐队已经是一个响当当的地下乐队了。但是这些对于我们来说并不是我们最终想要的。
工作室里凌乱的放着海报以及一些乐器。乐队的人包括我从来都不收拾它们,在我们的眼里它们就是一种活着的生命,是一种动力。哪怕在别人眼里它们破旧不堪,在我们的眼里它们却是一种可以捍卫自己的武器。
墙角放着的那把旧吉他我已经很久不曾拿起它了。那是一个叫做黎生的男子送给我的吉他,他说那是我的女人,我现在把我最爱的女人送给你,你要好好的保管,要等我回来、回来取我的女人。当时我只是觉得很好笑。一把吉他给他称为他的女人,那么视如己命的东西又那么轻易的送给了我。而我本以为只是帮他保管几天他便会来取走,取走他的女人。而此刻已经三年有余,而他已经不知道身在何处,又送给谁一把他称之为女人的吉他,留下一句等我来取我的女人,便徜徉而去。
2、
一晃眼已经三年,从当初那个被偶然邀请到台上唱了一曲《梦醒了》之后便是三年。看着那把被我放在墙角已经满是灰尘的吉他我心里太多太多的事情在翻江倒海。
我清晰的记得那次的事情是发生在一个叫做夜倾城的酒吧里面,我和朋友们一起笑着闹着喝着酒,庆祝我唯一的一个二十岁生日。
当我已经喝的半醉的时候,我的身边走过一个看起来痞里痞气的男人。我看着他清晰的对着一个中年男人说:抱歉、真的很抱歉,这个事出突然,我并不知道会这样的,我们一定会想办法补救的。
我看着他着急的样子,和那一身打扮,我冷冷的哼了一声。拿起自己的包包就往对面的洗手间冲去,一股浓烈的酒味已经窜进了我的咽喉和鼻尖。此刻的我就像是一个活动火山一样随时都可能喷发。
喂。让……一句让字还未说完,那个男人就反手一把把我抓住说:她,就是她。我们已经找到人可以代替她了,就是这个女孩。
那个。请你放……放字又未说完我的胃里已经开始翻江倒海起来。终于我哇的一声呕在了那个男人的裤子上,另一只收还潇洒的撑着他的胸。真爽快,舒服多了。我在心里暗爽着。
你确定这个女孩可以代替她来演出?中年男人显然有些难以置信的瞄着我。
什么代替不代替的,本大小姐,未央是独一无二的。说着说着我开始对那个中年男人指手画脚起来。最终以我再次呕吐作为结局而收场。中年男人显然对我已经无话可说,便愤愤的离开了,只留下一句:你给我小心点,演砸了你们就全部滚蛋,别想再出现在夜倾城。
未央。我说你叫未央,对吧。男人饶有兴趣的看着我,丝毫也不在意他身上的那些让人作恶的呕吐物。
哼。本大小姐就是的,怎么的,你应该感谢我刚才帮你解围才是。我叉着腰哼哼歪歪的对他说道。
嗯。可是你把我的衣服弄脏了,我们这算是扯平了吧。男人摸摸下巴,然后用一种审视的眼光重新上下打量着我。在我看来他的眼神就是那种色到极点的感觉,站在他的面前我会有一种被拔光了仍在大街上赤裸裸的羞愧感。
喂。我说你,我们扯平了,那你现在可以离开这里了吧,别挡着本小姐的路。我的姿势由之前的气势汹汹变成了双手抱肩的狼狈样子。
可是。男人意味深长的说着这个词。
可是什么。我有点恼火的看着他。
可是你把我们老板得罪了,因为你我可能会被开除,然后我的失业不仅仅会让自己吃不上饭,更会让家里的大大小小都饿的半死。唉。我饿着了没关系,但是我的……
STOP。够了。你说我要怎么帮你吧。我有点开始受不了他那样唐僧似的唠唠叨叨。
帮我唱首歌就行了。他开始贼眯眯的摸着自己的下巴。
一首歌?就这么简单?我狐疑的看着他。
对。就这么简单。他忽然笑的很明朗起来,让我有种不能分辨他讲话用意的错觉,但是比起这个,现在我的当务之急是奔去洗手间,要不我就会成为第一个在酒吧尿裤子的人,于是我脱口就是一句。
好的。唱就唱。
3、
当我答应他之后我就开始万分的后悔。我以为在酒吧里只是单独唱首歌给他听听就算了,可是现在是帮整个酒吧唱最后的压轴,这简直对我来说是一个晴空霹雳,我的心开始砰砰的跳个不停。
我说,你看台下。人多吧。他拍拍我的肩膀问道。
嗯。我有些颤抖的回答着,心里还在盘算着他不是又要说什么刺激我的话吧。
你别看他们人多,个个都是瞎子呢。他说的理直气壮。
啊。什么瞎子,他们都睁大眼睛看着这里呢。一不小心我对着麦克风就吼出这句话,然后全场顿时安静的听得到彼此的呼吸声。他拿过我手上的麦克风,说,刚才是试音,大家可以继续。说完他就把麦克风重新交还给我,然后离开了我的视线。忽然我的心里轻松了许多,刚才的那一声叫唤已经把我的紧张感完全的抛向脑后了。
表演开始的时候他在我的耳边轻轻说了一句,你很棒。
我站在台上,手里攥着麦克风。音乐响起,逐渐的歌词飘逸到了我的脑海。我想那一晚,我把《梦醒了》唱的十分的投入,以至于自己的眼角开始泛着泪光。而台下那些陌生的面孔,同样有人泪流满面。我想这就是所谓的伤的越深,下笔越真。
整首曲子下来,我已经开始感觉到台下由最初的燥动不已变得异常的安静,在音乐落下最后的一个休止符的时候,台下经过两秒才响起了剧烈的掌声。
我看着台下,眼角溢出了些许的泪水,脑子里轰得一声仿似爆炸一般忽然的袭来,我便不省人事的倒在了舞台上。
记忆里闪过的最后一句话是:未央。该死,你这是怎么了。未央。未央。
4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身处自己的家里,周围又换成了自己熟悉的景象。
我感觉自己好像做了一个梦,很长很长,就好像我忽然成为了闪耀的明星,手里攥着麦克风,然后有人群在台下不停的涌动。
想到这里我忽然举起自己的右手狠狠的掐了一下自己的右腿。疼。很真实的感觉。原来不是梦,只是梦醒了吧。我在心里感叹着。
习惯性的摸了摸放在右手边床柜上的闹钟,已经是下午三点整了。我到底睡了多久,为什么脑子里晕乎乎的,感觉好像很久很久没有睡的这么踏实一样。侧过身子准备开始穿自己的衣服,忽然间一个陌生又带点熟悉的身影闯入了我的眼帘。
啊。你。非礼啊。本能条件反射的把手里的闹钟砸了过去。
奥。该死的丫头,你就这么感谢我在你昏倒的时候救了你?那个身影发出了一阵好听的男声。
你。你到底是谁,什么救不救的,你非法进入我家有何居心。我揉揉眼睛,看着那个正穿着围裙拿着锅铲然后被我的闹钟猛地砸到的男人。
哎哟。痛死了。我说,未央,你是真的失忆了还是怎么了,给我冷静点,好好想想。男人揉着被我砸到的地方抱怨道。
昨天我,我在酒吧庆祝生日。然后……啊,我被你强迫上去唱歌,后来……后来我好像晕倒了,难道之后是他救了我?我在心里小声嘀咕着。
就算是你救了我,可是你现在非法进入我家这算什么,而且手里还居然拿着锅产!我开始把身边最后一样武器攥在手里。
停!你停下。唉,你的朋友告诉我你家的地址,我也是好心送你回来,钥匙我是在你的包包里找到的,本想送你到家就好了。可是你偏偏拽着我的衣角不肯让我走,我也就勉强留下来照顾了你一晚上。男人解释的合情合理,我抱着手里的枕头开始思索他所说的话。
可是……我有点不甘的想要辩解。
别可是了,你换好衣服起来吃完东西再和我说吧。
啊。轰得。我终于把手里最后的一个枕头给扔了出去。这么长时间的对话我竟然都忘记我还穿着那身昨天满是酒味的脏衣服,头发邋遢的像是N年没有洗过一样,这幅的性而且我还浑然不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