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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二十九章 胖子


  噬血魔柳死了,万千枝条被烧成了灰烬,清河桥畔只留下一棵光秃秃的焦枯树干,二阶生物着实不凡,纵使被汽油烧灼了两个小时,也没能把它完全烧光。

  当米兰的电子合成音提示林峰杀死了二阶生物噬血魔柳,获得100积分的时候,林峰总算放下心来,前进的道路终于打通,不仅林峰可以安全通过清河桥到达驻军基地,而且江北市的许多幸存者也会因此受益,可以前往驻军基地避难了。

  又等了十几分钟,当噬血魔柳附近的温度降下来之后,林峰才上前近距离观察噬血魔柳剩下的焦枯树干。

  树皮都已经烧光了,只剩下致密的树心部分,直径只有一米左右,高度超不过十米。

  不过,林峰要想在这么一段树心里寻找元晶,难度不是一般的大,一阶的生物合金刀是很锋利,但对于二阶的树心来说,还不够看。林峰全力劈出一刀,只能砍出一个四五公分的缺口,要想把整个树心劈开寻找元晶,估计半个月时间也不一定够用。

  “大叔,不如咱们再弄些汽油来,再把它烧一遍?”曹莹在一旁出主意,她吸收过元晶,知道元晶的好处,自然不愿意放弃。

  “不能再烧了,万一把元晶烧坏了怎么办?”林峰也无计可施,只好询问米兰有没有办法。

  米兰:“消耗一定的元能,扫描功能可以定位。”

  “哦,扫描功能还真是强大,米兰,那现在就开始扫描吧。”林峰很高兴,扫描很快就能完成,比他一截一截地劈开树心寻找不知道轻松了多少倍。

  十几秒后,一幅简易的图形出现在林峰脑海,不仅树心里有元晶,图上显示,竟然还是一枚二阶元晶。

  按图所示,林峰很快就找到了元晶的位置,生物合金刀尽管劈砍树心有些困难,但只要位置确定,天黑之前还是能把元晶挖出来的。

  天近黄昏,当一枚拳头大小,通体碧绿的圆形晶体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林峰被惊呆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前世,林峰是见过二阶元晶的,它们大多数都只有核桃大小,而噬血魔柳的元晶却有一个拳头那么大,这要等于多少核桃大小的元晶,这次林峰是真的赚到了!

  连忙收起元晶,连曹莹要看一眼林峰也没让,这东西可是绝对的宝贝,现阶段的人类不认识,可是大多数的异族可都是识货的,如果让那些异族看见,林峰不但保不住这枚元晶,还会给两人带来杀身之祸。

  不理在一旁噘嘴赌气的小丫头,林峰暗自让米兰吸干了树心里的元能,一共获得了1。3单位的元能,可谓是收获颇丰,不枉两人费了那么大力气,冒着被储油罐炸上天的危险除掉噬血魔柳。

  “小妮子,你还走不走,天马上就要黑了,距离驻军基地还有一公里,再不抓紧时间,就只能留下来过夜了。”林峰催促正在好奇观察着树心的曹莹。

  小丫头对树心突然变得脆弱不堪非常好奇,想弄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林峰不想让她知道是因为树心里的元能被吸干才导致这样的,率先向清河桥走去。

  “咦,大叔你快看,那边有个玩杂技的!”曹莹一声清脆的惊呼,让林峰回过头来。

  一看之下,林峰简直哭笑不得,那边骑着一辆自行车的大胖子哪里是在玩杂技,分明是被一群狗头人追得走投无路,眼看就要变成狗粮了。

  曹莹之所以说胖子是在玩杂技,跟胖子的骑车技术有关,狗头人速度很快,比疯狂蹬车的胖子快出不少,如果不是胖子的车技耍得漂亮,经常出其不意地急转弯,恐怕根本坚持不到现在,早就嗝屁了。

  “大叔,咱们快跑吧,胖子把狗头人引过来啦!”看到胖子带着一群狗头人往这边来了,曹莹拉着林峰就要跑。

  不料,林峰不但没有惊慌地逃走,反而嘴角还露出了一抹微笑,这让小丫头非常费解,平时林峰在曹莹面前都是冷冰冰的,很少见他表现出这么小孩子的一面。

  “胖子,再加把劲儿!”林峰招呼了胖子一声,拔出手枪迎着胖子的方向冲了过去。

  “大叔这是怎么了,好像他认识这个胖子。”小丫头疑惑不解,但并没有留下来,也拔枪跟了上去。

  林峰之所以要救胖子,是因为林峰认识他,在前世,胖子并不是林峰的朋友,而是一个中等势力的猛将。

  胖子名叫唐明,是一位战力颇为不俗的元力者,平生最爱打抱不平,因此也经常惹祸。

  有一次,胖子在基地外狩猎时,碰到一队佣兵正在劫财劫色,平生最厌恶人类自相残杀的胖子上前制止,却受到对方的攻击,盛怒之下胖子大打出手,当场格杀了那一小队佣兵的头目。没想到那个头目竟然是一个大势力首领的私生子,这下惹下了滔天大祸。

  在那个大势力的压迫下,胖子所在的势力出卖了他,在酒里下了毒,把胖子给毒杀了。

  曾经杀死过无数异族的胖子没有死在与异族的战场上,却死在了人类自己手里,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是人类的悲哀!

  所以,林峰在认出胖子的时候就决定出手了,他要救下这个胖子,阻止胖子加入他前世的势力,不使前世的悲剧重演。

  狗头人一共有七只,林峰和曹莹加在一起也不是它们的对手,但林峰手里有枪,尽管手枪对一阶狗头人的杀伤力有限,但枪械射击达到精通的林峰却有办法对付它们。

  胖子似乎和林峰前世记忆中不太一样,前世的胖子胆大包天,性情狂暴,每次和异族战斗都冲在第一线,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害怕。

  可现在的胖子却胆小如鼠,被一群狗头人吓得哇哇怪叫,蹬着自行车跑得比兔子还快,嗖的一声就从林峰身边掠了过去,还差一点把林峰撞倒。

  “靠,胖子是被吓破胆了吗?”林峰顾不上探究胖子怯懦的原因,因为狗头人已经冲过来了。

  大灾变刚刚暴发,狗头人也是刚刚侵入地球,根本不了解人类的手段,被林峰抬手就是两枪,分别击中两只狗头人的眼睛,子弹钻进脑子里,当场就把这两只狗头人给击毙了。

  打完两枪,林峰把手枪插到腰里,拔出背上的合金战刀,准备与狗头人交手。

  不是林峰耍酷,放着手枪不用,非要用冷兵器和狗头人死磕,实在是他想开枪也开不成了,手枪没子弹了!

  当初,林峰在老胡一我人身上只找到了12颗子弹,往曹莹枪里压了7颗,自己枪里只有5颗,打油桶的时候发射了3颗,也就剩下这么两颗了。

  曹莹一看林峰两枪就打死了两只狗头人,感觉手枪对狗头人的杀伤力很强,她也对准狗头人开了一枪,子弹正中狗头人的身体,却被狗头人坚韧的肌肉卡住,连狗头人的胸膛都没能穿透。

  曹莹的枪械射击只是入门境界,又没有林峰的实战经验,开枪的效果自然与林峰不能同日而语。这一下可激怒了曹莹,她感觉在林峰跟前丢了面子,不服气的又是三枪,枪枪都命中了狗头人,但却连一只狗头人也没能打死。

  “靠,这不是浪费子弹吗!”林峰险些忍不住爆粗口,转身夺过手枪:“手枪是让你防身的,不是让你打着玩的。”

  说完,回身就是一枪,子弹正中一只狗头人的左眼,将其当场击毙。

  狗头人还剩四只,三名同伴的死亡让它们知道了人类武器的可怕,四只狗头人围在一起,全神贯注提防着林峰手里的武器。

  枪里还剩两颗子弹,见四只狗头人不动,林峰也没有继续射击,在有防备的情况下,子弹是很难打中狗头人的眼睛的。

  “小妮子,赶紧撤,这些狗头人很狡猾,它们聚在一起很难对付。”

  “噢——”曹莹不情愿地答应了一声,转身向清河桥跑去。

  林峰端着枪,慢慢向后退,四只狗头人聚拢在一起,亦步亦趋地跟着林峰前进,伺机等待发动进攻。

  抽空往身后瞟了一眼,林峰差点没把鼻子气歪,只见胖子唐明正坐在清河桥的栏杆上啃鸡腿,两只大胖脚丫子还一荡一荡的,看上去是那么的惬意。

  见林峰看他,胖子还冲着林峰比了一个剪刀手,手上的油渍在夕阳的照耀下闪着金光。此情此景,无论是谁,看上去都会有忍不住抽他一顿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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