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
【国学笔记】
孙悟空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猪八戒高老庄招亲,在人类中也未必没有谁和他们精神上相像。
《西游记》……而且叫人看了,无所容心,不像《三国演义》,见刘胜则喜,见曹胜则恨,因为《西游记》上所讲的都是妖怪,我们看了,但觉好玩,所谓忘怀得失,独存赏鉴了——这也是他的本领。
【品读大师】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着之一,写就于明代中叶以后,从问世开始就广泛流传,但作者是谁,长期以来说法不一。曾有很多人认为它是元代“长春真人”丘处机所作,但鲁迅根据宋祖舜的《天启淮安府志》的记载,并参考清人钱大昕(《长春真人西游记》)、纪昀(《我是如闻》三)、丁晏(《石亭记事续编》)、阮葵生(《茶余客话》)、吴玉(《山阳志遗》)等人的论着,断定是吴承恩所作。
“吴承恩字汝忠,号射阳山人,性敏多慧,博极群书,复善谐剧,着杂记数种,名震一时,……又能诗,其‘词微而显,旨博而深’(陈文烛序语),为有明一代淮郡诗人之冠……”鲁迅认为博学多才的吴承恩在《西游记》中取材十分广泛,“于《西游记》中亦采《华光传》及《真武传》,于西游故事亦采《西游记杂剧》及《三藏取经诗话》,翻案挪移则用唐人传奇(如《异闻集》《酉阳杂俎》等),讽刺揶揄则取当时世态,加以铺张描写……”,使整个故事较前人的创作大有改观,人物变得丰满至极。如二郎神战孙悟空的故事,在杨志和的《西游记传》中大概只有三百个字的描写,而吴承恩用了三千多字来写,“先记二人各现‘法象’,次则大圣化雀、化‘大鹚老’、化鱼、化水蛇,真君化雀鹰、化大海鹤、化鱼鹰、化灰鹤,大圣复化为鸨,真君以其贱鸟,不屑相比,即现原身,用弹丸击下之。”
至于作者构思的精妙,则在八十一难中处处可见,如金浛山之战(五十至五二回)、二心之争(五七及五八回)、火焰山之战(五九至六一回)等,每一处都“变化施为,皆极奇恣”,鲁迅对作者取杂剧《西游记》及《华光传》中的铁扇公主配以《西游记传》中仅有名字的牛魔王也很称许,说这个手法“俾益增其神怪艳异者也”。
鲁迅根据作者“复善谐剧”的禀性指出《西游记》“虽述变幻恍忽之事,亦每杂解颐之言,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而玩世不恭之意寓焉”。他认为吴承恩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讲妖怪的喜、怒、哀、乐,都近于人情,所以人都喜欢看,这是他的本领”。比如孙悟空大败于金浛洞兕怪,金箍棒被夺,不得以去求玉帝发兵收剿一节,孙悟空精于世故的形象跃然纸上。
……当时四天师传奏灵霄,引见玉陛,行者朝上唱个大喏,道,“老官儿,累你累你。我老孙保护唐僧往西天取经,一路凶多吉少,也不消说。于今来在金浛山金浛洞,有一兕怪,把唐僧拿在洞里,不知是要蒸,要煮,要晒。是老孙寻上他门,与他交战,那怪神通广大,把我金箍棒抢去,因此难缚妖魔。那怪说有些认得老孙,我疑是天上凶星思凡下界,为此特来启奏,伏乞天尊垂慈洞鉴,降旨查勘凶星,发兵收剿妖魔,老孙不胜战栗屏营之至。”却又打个深躬道,“以闻。”旁有葛仙翁笑道,“猴子是何前倨后恭?”行者道,“不敢不敢。不是甚前倨后恭,老孙于今是没棒弄了。”……(第五十一回上《心猿空用千般计》)
关于《西游记》的评论,前人作了很多,如清人陈士斌的《西游真论》、张书绅的《西游正旨》和刘一明的《西游原旨》,要么是劝学,要么是谈禅,要么讲道,都是阐明理法。鲁迅都不认同,他认为作者虽然是儒生,但《西游记》实际是“出于游戏,亦非语道,故全书仅偶见五行生克之常谈,尤未学佛,故末回至有荒唐无稽之经目,特缘混同之教,流行来久,故其着作,乃亦释迦与老君同流,真性与元神杂出,使三教之徒,皆得随宜附会而已。”如果非要有个大的旨意,他则推崇明人谢肇浙(《五杂组》十五)的“《西游记》曼衍虚诞,而其纵横变化,以猿为心之神,以猪为意之驰,其始之放纵,上天下地,莫能禁制,而归于紧箍一咒,能使心猿驯伏,至死靡他,盖亦求放心之喻,非浪作也”数语,认为“已足尽之”。
《红楼梦》:叙述皆存本真,正因写实而新鲜
【国学笔记】
《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看《红楼梦》,觉得贾府上是言论颇不自由的地方,焦大以奴才的身份,仗着酒醉,从主子骂起,直到别的一切奴才,说只有两个石狮子干净。(此句是柳湘莲的骂语)结果怎样呢?结果是主子深恶,奴才痛嫉,给他塞了一嘴马粪。其实是,焦大的骂,并非要打倒贾府,倒是要贾府好,不过说主奴如此,贾府就要弄不下去罢了。然而得到的报酬是马粪。所以这焦大,实在是贾府的屈原,假使他能做文章,我想,也会有一篇《离骚》之类。三年前的新月社诸君子,不幸和焦大有了相同的境遇。
【品读大师】
《红楼梦》也是中国古典四大名着之一,其原名《石头记》,共有八十回,在乾隆中期出现于北京城。最初都是抄本,到了乾隆五十七年,才有程伟元所做的刻本,加多四十回,共一百二十回,改名叫《红楼梦》。
鲁迅把《红楼梦》视为清代人情派小说的代表,他认为“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如开篇所说:
空空道人遂向石头说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我看来:第一件,无朝代年纪可考;第二件,并无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我纵钞去,恐世人不爱看呢。”
石头笑曰,“我师何太痴也!若云无朝代可考,今我师竟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又有何难?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不借此套,反倒新鲜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至若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且环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说。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所有书中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哄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戚蓼生本第一回)
鲁迅认为上面这段话是理解红楼梦最重要的一点:“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而世人忽略此言,每欲别求深义,揣测之说,久而遂多。”据此,他把流传较广的四种推测逐一论证。
第一,纳兰成德家事说。成德是词人,他所奉为上客的人即十二金钗,他少年中举,但后来也被查抄,和宝玉的情形相似,此说据此而来。但鲁迅考证查抄一事,宝玉在生前,成德在死后,其他不同之点也很多,所以此说不成立。
第二,清世祖与董鄂妃故事说。这种说法认为宝玉出家影射清世祖出家,并认为鄂妃是名妓董小宛。鲁迅考证董鄂妃是满洲人,并非是董小宛,而且清兵下江南的时候,小宛已经28岁了,而顺治刚14岁,不可能把小宛纳妃。所以这一说也不通。
第三,康熙朝政治状态说。即认为《红楼梦》是政治小说,是以明之亡揭清之失。如以“红”影“朱”字,以“石头”指“金陵”,以“贾”斥伪朝——即斥“清”,以金陵十二钗讥讽清代名士。鲁迅认为此说穿凿附会,因为作者是汉军旗人,不会替汉人来抱亡国之痛。
第四,自叙说。鲁迅认为曹雪芹的境遇,和书中所叙吻合。曹雪芹的祖父、父亲都做过江宁织造,其家庭之豪华,和贾府差不多;而曹雪芹幼时也是像宝玉一样的佳公子;后来突然穷困,可能就是被抄家或近于这一类变故所致,情理也可通——“由此可知《红楼梦》一书,说尾大部分为作者自叙,实是最为可信的一说。”
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鲁迅认为它在中国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它那文章的旖旎和缠绵,倒是还在其次的事。
《金瓶梅》:叙风流之事,写尽世态炎凉
【国学笔记】
诸“世情书”中,《金瓶梅》最有名。……作者之于世情,盖诚极洞达,凡所形容,或条畅,或曲折,或刻露而尽相,或幽伏而含讥,或一时并写两面,使之相形,变幻之情,随在显见……至谓此书之作,专以写市井间淫夫荡妇,则与本文殊不符,缘西门庆故称世家,为搢绅,不唯交通权贵,即士类亦与周旋,着此一家,即骂尽诸色,盖非独描摹下流言行,加以笔伐而已。
【品读大师】
《金瓶梅》是我国明代长篇世情小说,成书约在隆庆至万历年间,作者署名兰陵笑笑生,真实作者无可考证。由于书中有大量露骨的淫秽情节,这本书长期遭禁。但鲁迅给了《金瓶梅》公正的评价,既没有因其色情描写而贬低其文学地位,也没有因其世情的细致描绘而张扬拔高其艺术价值。
首先,鲁迅把这部作品放到了小说发展之中来考察。《金瓶梅》一书叙写西门庆的发迹史,涉及社会各个层面的描写,这种世情小说继承了宋人白话小说的“银字儿”。“银字儿”小说多是写人间的悲欢离合及发迹变泰,同时间杂因果报应。《金瓶梅》的创作方法是宋代白话小说的发展,在文学价值上远远超越宋人小说,揭示的社会面更加广阔,暴露的社会矛盾更加深刻,描写也更加细致。《金瓶梅》一书开后代世情小说之先河,其后的《玉娇李》《醒世姻缘传》《红楼梦》皆受其影响。
其次,鲁迅具体分析了《金瓶梅》一书产生的社会因素。他说:“就文辞与意象以观《金瓶梅》,则不外描写世情,尽其情伪,又缘衰世,万事不纲,爰发苦言,每极峻急,然亦时涉隐曲,猥黩者多。后或略其他文,专注此点,因予恶谥,谓之‘淫书’;而在当时,实亦时尚。成化时,方士李孜僧继晓已以献房中术骤贵,至嘉靖间而陶仲文以进红铅得幸于世宗,官至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少师少傅少保礼部尚书恭诚伯。于是颓风渐及士流,都御史盛端明布政使参议顾可学皆以进士起家,而俱借‘秋石方’致大位。瞬息显荣,世俗所企慕,侥幸者多竭智力以求奇方,世间乃渐不以纵谈闺帏方药之事为耻。风气既变,并及士林,故自方士进用以来,方药盛,妖心兴,而小说亦多神魔之谈,且每叙床笫之事也。”从世态解释了《金瓶梅》中淫秽情节产生的社会根源。
此外,鲁迅还认为明代表小说中讲秽行的,都是借文字来报尽仇的,像《金瓶梅》中的西门庆,是一个绅士,也可能是作者的仇家,但究属是什么人,现在无可考了,而至于作者,现在也还不知道其背景。流传较广的一个说法是:这是王世贞(明代文学家、史学家)为父报仇而做的。因为王世贞的父亲王忬被严嵩所害,而严嵩之子严世蕃又势盛一时,凡有不利于严嵩的奏章,无不受其压抑,无法呈达皇帝。王世贞打听到严世蕃爱看小说,便作了这部书,使他沉湎其中,无暇他顾,而参严嵩的奏章就能送达皇帝了。所以清初的翻刻本上,开篇就有王世贞的《苦孝说》。鲁迅却不认同这种看法,他认为《金瓶梅》的文章做得不错,而王世贞在当时最有文名,所以世人就借他的名字给《金瓶梅》当作者。“后人之主张此说,并且以《苦孝说》冠其首,也无非是想减轻社会上的攻击的手段,并不是确有什么王世贞所作的凭据。”
总之,鲁迅先生深刻地认识到《金瓶梅》作者的艺术表现源于世态写实,“描写世情,尽其情伪”“时涉隐曲,猥黩者多”,对于此书在小说史上的地位给出了公正的评价。
《聊斋志异》:用传奇法,而以志怪
【国学笔记】
《聊斋志异》虽亦如当时同类之书,不外记神仙狐鬼精魅故事,然描写委曲,叙次井然,用传奇法,而以志怪,变幻之状,如在目前;又或易调改弦,别叙畸人异行,出于幻域,顿入人间;偶述琐闻,亦多简洁,故读者耳目,为之一新。
鲁迅对《聊斋》的体例的评价:“至于每卷之末,常缀小文,则缘事极简短,不合于传奇之笔,故数行即尽,与六朝之志怪近矣。又有《聊斋志异拾遗》一卷二十七篇,出后人缀拾;而其中殊无佳构,疑本作者所自删弃,或他人拟作之。”
【品读大师】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代着名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一部文言短篇小说集。全书题材广泛、内容丰富,相传渔洋山人(王士祯)悬赏这部书稿,使得这部书声名益振,人们竞相传抄。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二篇《清之拟晋唐小说及其支流》中,对《聊斋》评价不仅所占篇幅很大,而且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在文章一开头交代传奇志怪类笔记小说,“盖传奇风韵,明末实弥漫天下,至易代不改也。”在列举了多种专集后,他说:“而专集中最有名者为蒲松龄之《聊斋志异》。”“最有名”这三字,是鲁迅第一次提出,《聊斋》也是当之无愧。
蒲松龄字留仙,号柳泉,山东淄川人,鲁迅说他“幼有轶才,老而不达”。他在《聊斋》上题辞写道:“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同黄州,喜人谈鬼,闲则命笔,因以成编。久之,四方同人又以邮筒相寄,因而物以好聚,所积益夥”。可见《聊斋》是他储蓄收罗很久才有的。但是鲁迅考证认为书中事迹有许多是从古书尤其是从唐人传奇变化而来的——如《凤阳士人》《续黄粱》等。
鲁迅认为《聊斋志异》中神仙、狐鬼、精魅等故事和当时所出同类的书差不多,但其“用传奇法,而以志怪,变幻之状,如在目前”“描写详细而委曲,用笔变幻而熟达”。并且,明末的志怪书大多简略而又荒怪,没有情节,而《聊斋志异》的另一个独特之处就在于“详尽之外,示以平常,使花妖狐魅,多具人情,和易可亲,忘为异类,而又偶见鹘突,知复非人。”他还以《狐谐》和《黄英》为例,佐证自己的判断:“《狐谐》言博兴万福于济南娶狐女,而女雅善谈谐,倾倒一坐,后忽别去,悉如常人;《黄英》记马子才得陶氏黄英为妇,实乃菊精,居积取盈,与人无异,然其弟醉倒,忽化菊花,则变怪即骤现也。”
除了鬼狐的异事,鲁迅说蒲松龄写人间事“亦尚不过为形容,致失常度。如《马介甫》一篇讲述杨氏有悍妇,虐遇其翁,又慢客,而兄弟祗畏,至对客皆失措云。”
《聊斋志异》风行近百年,模仿赞颂者非常多,直到后来纪昀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聊斋志异》有两个缺点:一是体例太杂:《聊斋志异》中有长的文章是仿唐人传奇的,而又有些短的文章却像六朝的志怪;二是描写太详:作品是讲述他人的事迹的,过于曲尽细微,其中有许多事,本人未必肯说,作者从何得知?鲁迅很重视这个观点,并把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和《聊斋》进行了对比分析,他认为“《阅微草堂笔记》……立法甚严,则在尚质黜华,追踪晋宋……与《聊斋》之取法传奇者途径自殊,然较以晋宋人书,则《阅微》又过偏于议论……”总之,这二者所思不同,所操之术不同,故所作亦异,应是各有千秋。这也可以说是公正持平之论。
事实上,对于《聊斋》,鲁迅在评价中提出了许多重要权威观点,如“变幻之状如在目前”“出于幻域,顿入人间”“花妖狐魅,多具人情,和易可亲,忘为异类,而又偶见鹘突,知复非人”,一直被研究者广泛引用,可以说是“一言而为天下法”。
《儒林外史》:虽非巨幅,而时见珍异
【国学笔记】
《儒林外史》写范进举人因为守孝,连象牙筷子也不肯用,……和这相似的情形是现在可以遇见的;……这分明是事实,而且是广泛的事实,但我们皆谓之讽刺。
《儒林外史》所传人物,大都实有其人,而以象形谐声或瘦词隐语寓其姓名,若参以雍乾间诸家文集,往往十得八九。
【品读大师】
《儒林外史》是清代小说家吴敬梓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全书描写了近两百个人物,假托明代,实际反映的是清代康乾时期科举制度下读书人的功名和生活。
鲁迅对这部作品很是偏爱,在《中国小说史略》中以第二十三篇《清之讽刺小说》单独分析了这部小说。鲁迅说,自晋唐就有的“寓讥弹于稗史者”在明为盛,尤其是在人情小说中,但是,“此类小说,大抵设一庸人,极形其陋劣之态,借以衬托俊士,显其才华,故往往大不近情,其用才比于‘打诨’”。稍微好一点的,“描写时亦刻深,讥刺之切,或逾锋刃”,但又“疑私怀怨毒,乃逞恶言,非于世事有不平,因抽毫而抨击矣”,还有“近于呵斥全群者,……,然词意浅露,已同谩骂,所谓‘婉曲’,实非所知。”他认为,“迨(等到)吴敬梓《儒林外史》出,乃秉持公心,指擿时弊,机锋所向,尤在士林;其文又戚而能谐,婉而多讽……”小说中才有可以称为讽刺的作品。
吴敬梓,字敏轩,安徽全椒人,鲁迅说他“多所见闻,又工于表现,故凡所有叙述,皆能在纸上见其声态;而写儒者之奇形怪状,为独多而独详。当时距明亡没有百年,明季的遗风,尚留存于士流中,八股而外,一无所知,也一无所事。敬梓身为士人,熟悉其中情形,故其暴露丑态,就能格外详细。……在中国历来作讽刺小说者,再没有比他更好的了”。
对于《儒林外史》的价值,鲁迅认为贵在“旨微而语婉,假如过甚其辞,就失去了文艺上的价值……”例如,鲁迅在引录范进守孝期间在张静斋家吃大虾圆子的一段细节描写时作了精湛的分析和评价:“无一贬词,而情伪毕露,诚微词之妙选,亦狙击之辣手矣。”通过“微词之妙选”来“刻画伪妄之处”,“抨击习俗者”在《儒林外史》是“尚多”而且“屡见”的。又比如,王玉辉之女殉夫,王玉辉大喜,但是当入祠建牌坊的时候,他又“转觉心伤,辞了不肯来”,后来又说“在家日日看见老妻悲恸,心中不忍”(第四十八回),这里深刻地描写了良心与礼教的冲突。
对于全书的结构,鲁迅则说“唯全书无主干,仅驱使各种人物,行列而来,事与其来俱起,亦与其去俱讫,虽云长篇,颇同短制;但如集诸碎锦,合为帖子,虽非巨幅,而时见珍异,因亦娱心,使人刮目矣。”这个评价是十分准确的。
总之,鲁迅通过分析《儒林外史》告诉我们:吴敬梓描写的是“自所闻见”的熟悉人物。他挥动手中“工于表现”之笔将这些人物与社会环境联系起来,以其对现实的较清醒的认识,“托稗史以寄慨”而达到“以公心讽世”之目的,表现了巨大的讽刺力量,使作品能“烛幽索隐,物无遁形,凡官师,儒者,……间亦有市井细民,皆现身纸上,声态并作,使彼世相,如在目前”。可见,只有如实地描写、反映现实,才能“指摘时弊”,用文章展示隐藏的东西,暴露社会问题的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