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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回望百年共和路——袁伟时教授访谈录(2)


  袁伟时:这种假设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事实上,孙中山放弃法律上的博弈,选择“二次革命”,不仅党内阻力极大,而且社会上也反感。社会舆论本来完全倒向革命党人一边,这时几乎都转而支持袁世凯了,孤立无援的革命党人根本不是袁世凯的对手。袁世凯轻轻松松转败为胜,革命党人则功败垂成。

  制度只是工具,不存在姓西姓东的问题

  笑蜀:我听到这样一种解说:辛亥革命的最终失败,说明民主不适合中国国情,我们不需要建立现代民主国家,而要建立文明国家。所谓文明国家是什么呢?就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础,有民族特色、体现东方价值的制度。

  袁伟时:制度要体现民族特色,这个问题我认为应该有一个明确回答。邓小平有个主张,就是不要纠缠姓社姓资,要有世界眼光,人家什么东西好,对中国的发展有利,就应该为我所用。根据邓小平的这个重要思想,中国政府采取了几个步骤,我认为是值得赞赏的,也给我们提供了很重要的一个思维角度。什么步骤呢?其一是相继在联合国《经济社会权利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上签字。前一个公约全国人大已经批准生效了,后一个公约虽然有待全国人大批准,但从江泽民到胡锦涛都说我们正在积极研究批准;就是说方向坚定不移,只是需要创造条件。这两个公约涉及的是制度。另一个步骤是参加WTO。这不只是经济上的一个大变革,在思想上、理论上也是一个大的变革,也是经济制度和法治的变革,其中重要的一条是约束政府行为,使之遵守法治。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全世界的市场经济都是一样的,不存在不同于整个世界的自己独有的所谓市场经济。以上几方面都是一点也不能含糊的。

  笑蜀:就是说,各个民族的具体情况固然差异很大,但同为人类,总有很多带规律性的东西,根本需求是一致的,这些公约就体现了普世价值。

  袁伟时:对啊。比如说非洲的各个民族,他们当然有他们自己的特点,跟欧美各个民族差异很大。但在基本点上,他们跟欧美各个民族应该是一致的,不能说因为他们是非洲人就可以不要个人自由,就可以不要男女平等,就应该被歧视、被奴役。人的权利和公民权利应该受到保障,这在全世界都是一样的。

  笑蜀:这个层面上没有什么民族特性可言,起作用的只能是普世价值。只是在这个基础之上,在技术层面,各个民族可以有自己的特点。只是体现普世价值的方式可能不一样。

  但跟着就有一个这样的问题:还要不要民族特点、民族文化了?

  袁伟时:这个问题很简单。制度层面上尽可能与国际惯例接轨,并不等于不要民族特点,不要民族文化。民族特点、民族文化是私人的东西,只要在制度上保障个人自由,个人有充分的选择空间,民族特点、民族文化就一定能在人民中间生根发芽,就一定能传承下去。

  政府当然也有责任。例如,保护文化遗产,确保文化发展的自由空间,如此等等,要做的事情很多。

  笑蜀:你的意思是说,个人偏好可以有东西方之分,但制度只是个工具,不存在姓西姓东的问题?

  袁伟时:对啊。人类文明进展到今天,形成一个共同的制度结晶。制度就是规则,现代文明规则是人类文明的精华,对它需要敬畏,需要珍重。中国政府坚决参加WTO,在两个联合国人权公约上签字,是非常明智的制度选择。

  对法治的虔诚信仰是民主的根基

  笑蜀:制度结晶或者说文明规则就好像一条大路,无以计数的人走了几千年,碰了无数次的壁,付出了无数的鲜血和生命才踏出来的。走这条大路最安全,最便捷,这已经是人类共识。

  这里我想问的是,在这个问题上,孙中山是怎么思考的?

  袁伟时:应该承认,孙中山一直坚持民主共和是自己为之奋斗的理想,所以他才强调“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这是孙中山非常可贵的精神,但也有宝贵的教训。

  一是空想。比如他在《民报》发刊词中就说:“吾国治民生主义者,睹其祸害于未萌,诚可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对此,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有过非常准确的评价:“社会主义的任务,合并在民主主义任务上面去完成,这叫做‘毕其功于一役’,那就是空想。”孙中山主张的“五权宪法”,空想色彩同样突出,所以在民国初年无人理会,对民国初年的制度建设没有什么影响。

  二是总想搞自己的特点。他一方面要顺应世界潮流,另一方面,又总想根据自己国家的所谓特殊情况,设计出一套不同于欧美并且远远驾乎欧美之上的社会政治制度。但他设想的完美的社会政治制度,并没有长期的和大规模的社会实践作为基础,不是社会客观现实的自然总结。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依靠个人的天才想象,闭门造车了。后来国民政府按照他的设想,搞所谓五权宪法、五院制,国民大会,军政、训政;机构上叠床架屋,制度漏洞很多;不但给后来的运作带来很多麻烦,更成了蒋介石国民党独裁专制统治的理论根据。

  三是不理解民主共和的真谛是保障公民的个人自由。他在晚年公开提倡个人不能有自由,只能讲国家的自由。这也给蒋介石利用了,成为摧残公民权利、实行专制统治的工具。

  笑蜀:革命党人在制度建设上的理论准备不充分。一旦胜利猝然来临,革命党人无法尽快提供一套可操作的规则体系来规范整个社会,其管理社会的能力受到强大质疑。

  袁伟时:革命党人中,有过一些制度准备的是宋教仁。《临时约法》主要是宋教仁起草的。但宋教仁也仅仅是翻译过几部外国的宪法,包括德国的宪法,没有系统研究过现代政治学和法学。

  笑蜀:法律是最讲实证的。这么重要的一部法律,差不多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就靠宋教仁等寥寥几人差不多一夜之间赶出来,此前并没有长期的和大规模的调研,更没有公开听证和博弈。

  袁伟时:没有。他们没有实证经验,没有对宪政问题做专门和系统的研究,就是一心一意想搞共和。

  笑蜀:这跟国民党当时的状况是息息相关的,国民党当时的内部文化建设,尤其是思想建设,是远远不够的。国民党当时还没有转型为一个现代政党。

  袁伟时:应该说正在转型过程中,没有完成从一个秘密的会党、秘密的革命组织向一个现代政党的转化。所以才有后来的中华革命党,才有要求党员按手印宣誓效忠孙中山个人的事件发生。而且这么做还理直气壮的。

  笑蜀:实际上也不独孙中山他们如此。这是我们整个民族气质的缺陷,我们还没有养成现代政治人格。

  袁伟时:还有一个原因不可以忽视,就是制度积累不够。民国建立之后,梁启超做司法总长,他就推行现代司法制度,建立新型的法院,改变原来的行政跟司法统一的制度。结果呢,很多地方行不通。为什么行不通?没有那么多法官,或者法官的素质赶不上。因为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人,清末新政的时候才开始培养。1905年以后,相继有青年学生跑到日本去,上所谓速成政法班,学一点皮毛就回来,就当政府官员或者是建新式法院,但他们不仅数量少,质量也不行,结果建了新式法院以后,一般人反而觉得没有原来县太爷打板子公正,因为县太爷打板子已经形成了一个传统,他有一套办法了,你现在废除旧的,新的接不上。没办法,只好放慢进度,撤掉一些边远地区的法院,恢复行政与司法统一的制度。所以说这里面有一个制度积累问题,没有制度积累你是做不来的。

  笑蜀:辛亥革命是突变,清末新政特别是废除科举就那么五六年,那你怎么能够培养出足够的人才来支撑一个新的庞大的制度?人才准备不够,知识、经验准备也不够。整个社会都没有为这个突变做好准备。民主制度突然一下冒出来,各方面都没法适应,这就不免冲突。冲突的过程就是排异的过程。

  袁伟时:归结起来可以这么说,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渐进的改革是成本最低的。改革应该逐步积累,尽可能避免突变。但是,时机成熟了拖延不改,也会带来无法挽救的灾难。到二三十年代情况比较好了,人才、知识、经验,各方面的准备都比较好了,国民党却还要搞他那一套“训政”,讲老百姓水平低不能实行民主等鬼话,控制舆论,搞特务政治,独裁专制,结果带来无法遏止的腐败,引发更大规模的革命。回顾百年共和,创深痛巨,其中的教训值得中国人永远记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