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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新兵下连


雨下了整整一夜,林鹰也跟萧剑扬谈了整整一夜。

直到现在,萧剑扬才发现,一直冷着一张脸的林鹰其实是一个很健谈的人,他拥有极佳的口才,博览群书的吸纳能力,惊人的记忆力,超乎常人的视野和阅历,哪一样都令他自叹不如。跟林鹰长谈让他获益匪浅,林鹰为他打开了一扇窗户,让他知道,这个世界很大很精彩,走进军营并不是只能训练、演习、支工支农,在军营里呆足两年就退伍,在这个充满阳刚之气的团体里,同样有着一条阳关大道,只要他愿意付出鲜血和汗水。

“十个普通步兵打不过一个侦察兵,十个侦察兵打不过一个中南海警卫。”林鹰说,“同样,两个中南海警卫不知道能不能打得过外军一名顶尖的特种兵。都说当兵的选择不多,其实这条路还是挺宽的,只要你愿意付出鲜血和汗水,你可以在这条路上走得很远,甚至昂然屹立在职业军人巅峰,傲视群雄!”

“昂然屹立在职业军人的巅峰,傲视群雄!”萧剑扬重复着这句话,心里燃起了一把烈火,让他全身的血液都为之沸腾。

这句话改变了他人生的轨迹,使他毅然选择了一条最艰难也辉煌的道路。

雨渐渐停了,一道笔直的曙光穿透乌云,射落大地。军营从沉睡中苏醒,起床号响了,一个个连队以闪电般的速度穿衣下床,冲上操场,番号吼得震天响,无数只靴子同时抬起又落下,踏得大地微微震动,积水四溅。不愧是林鹰一手练出来的兵,林兵的本事他们学到了多少就不得而知,反正那股压倒一切的气势是学了个十足!

萧剑扬起身说:“营长,我要出操了!”

林鹰说:“去吧,跑完这几圈,就该下连队了······”微一沉吟,说:“还是那句话,苦练杀敌本领,时刻准备着上前线。我们以一年为期,一年后如果你安然走下战场,我带你进军区侦察大队;如果你阵亡了或者伤残了,那么这将是我们最后一次谈话。”

萧剑扬一字字的说:“我决不会被战场淘汰的!我一定要成为像绿扁帽、信号旗那些尖兵一样优秀的军人!”说完,带着一身令人羡慕不已的装备,推开门走了出去,大步流星的跑向操场。他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连队,插了进去,跟着大家一起昂首挺胸,一起抬脚,一起落下,放声大吼,很自然的融入了整个团体。他发现,他越来越喜欢这个阳刚之气十足的团体了。全连的人都用惊讶的目光看着他————准确点说是看着他身上那支81式自动步枪和SVDS半自动狙击步枪,以及他别在大腿上的卡巴1969军用匕首和高级战术刀,一个个眼冒绿光。这些装备在军中极少见,别说新兵,就算是在老兵眼里,也是令人羡慕的,好刀好枪,始终是军人的最爱。萧剑扬看看自己挎在背上的狙击步枪和自动步枪,再看看战友们手里的56-1式自动步枪,心里那叫一个得意啊······三个月的辛苦换两支好枪两把好刀,似乎······划得来!

朱坚强跑得脸上的肥肉直抖,边跑边用只有身边的人才听得清楚的声音咕哝:“那两支都是什么枪?那支自动步枪跟我们的56式很相似啊!”

伏兵罕见的违反了纪律,小声说:“81式,今年才刚刚投入量产,此前只有少量侦察兵装备的,据侦察兵反映,这枪很不错,算得上是AK改进型中的佼佼者了。”

曹小强问:“那,那支涂得花里胡哨的枪又是什么枪?连枪托都是空的!”

伏兵说:“SVDS,苏联神枪手的最爱。操,他上哪里找来这么好的枪啊,还有那两把刀,真让人眼馋!”

牧宝坏笑:“要不我们抢他一票?”

这真是一个聪明绝顶的馊主意,伏兵正想开口,在一边跟着跑的排长吼了起来:“刺头班,你们是在开会么?闭上嘴巴专心跑步,否则就跑到你们没有力气说话为止!”

曹小强挤眉,朱坚强弄眼,牧宝斜眼撅嘴吹口哨,伏兵一声不吭,只顾着往前跑还有张红伟、龙歌、肖凯几个也不当一回事,直到现在,萧剑扬才知道,原来他们光荣的三排一班居然获得了“刺头班”这么响亮的外号!在他被林鹰以及一帮闲得蛋疼的老兵整得口吐白沫的时候,他那几个战友也没闲着,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干了一些了不得的大事:曹小强在军营外以一挑六放倒了六个****女生的混混,顺便一拳将闻讯赶来的警察打得飞出几米外,在医院里躺了两天才醒过来;伏兵因为一句“后门兵”跟一名侦察连的老兵大打出手,自己进医院躺了一个星旗,那名侦察兵双臂也让他打得脱了臼;龙歌喝遍全连无敌手,把连长排长班长全部灌趴下还轻松愉快;朱坚强和牧宝以部队的伙食太差,运动量那么大,实在需要补充一点营长为由,对连长的宿舍展开残酷扫荡,把连长从家里带来的风味小吃一扫而空,只留下一堆包装纸;张红伟给连里的女通信员写了一大沓情书,平均两天一封,雷打不动,受到N次警告也不曾悔改,决心之大,脸皮之厚,着实令人目瞪口呆······这帮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他们班赢得了“刺头班”这一响亮的外号,这个班都快要成为新兵营的一面大旗了!

晨跑结束,大家稍稍喘一口气,然后吃早餐。早餐时间只有五分钟,实在是很紧,不过经过三个月的训练,这帮新兵早就练就了一副铜牙铁胃,老大一个馒头两口就下去了,一大碗稀饭呼噜一下就进了肚子,两排牙齿上下飞动,把面前的食物不停的往肚子里送,那叫一个气势如虹,风卷残云,不小心还以为他们的肚子里装了一个黑洞!

这一次,萧剑扬是甘拜下风,他无论如何也吃不了这么快的。

吃饱了之后,集合号响了,几百号新兵抹抹嘴,冲了出去,迅速排队组成一个规模可观的方阵,马上就要下连了,当然得显露出最好的精神面貌,没有哪个连会喜欢那种无精打采玩世不恭的兵,要是一不留神给了连长们一个坏印象,被踢到炊事班或者去守仓库,那就惨啦!

不一会儿,一位中校在几名军官的陪同下来到新兵营面前,他大约是四十岁左右的年纪,眼角带着几皱纹,短得不能再短的头发里缀着根根银丝,已经不再年轻,但一张棱角分明的国字脸,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不怒自威。如果说林鹰是一把锋锐无比的、就算头盖骨都照穿不误的三棱军刺,那么他就是一柄沉重的大锤,看不到锋利的棱角,但是只要一下就能叫人脑浆迸裂,粉身碎骨!迎着他温和中透着一丝犀利的目光,新兵们胸膛抬得越发的高,连呼吸都放轻了不放————这位可是团长老大,谁敢在他面前作怪?

团长的目光在新兵脸上逐一扫过,三个月的特训,这帮新兵的块头都比刚入伍时大了一圈,晒得跟非洲难民似的的脸虽然稚气未脱,但是多了几分坚毅。团长收回目光,笑着对林鹰说:“多谢你帮我训练出一批好兵啊。”虽然轻描淡写,但是了解他性格的人都知道,他对这批新兵是相当满意的,否则早就骂娘了。

林鹰淡淡一笑:“好料子才能练出好兵,他们自身的素质就很不错,我只是把他们身上的杂质磨去了一部份罢了。团长,不跟战士们说几句话吗?”

团长也不客气,上前一步,连扩音器都不用,声若洪钟,大半个军营都能清清楚楚的听到他的声音:“同志们,我是你们团长······用不着用这种目光看我,说白了,我也只是一名比你们入伍早了十几二十年的老兵罢了,没什么了不起的!”

新兵们的嘴角抽动一下,想笑,但是又不敢笑。

团长挥挥手,爽朗的一笑,继续说:“你们入伍已经三个月了,三个月,足够让你们知道很多事情了。至少,你们已经知道你们所在的部队是第14军,云南军区的主力军;你们想必也知道了,我们这个团是第40师第118团,第40师是第14军的主力师,第118团是第40师的主力团,身为第118团数千精兵中的一员,你们有何感想?”

几百个嗓子发出霹雳般的吼声:“骄傲!!!”

团长的声音也提高了八调:“对,骄傲!可光是骄傲是不够的,你们还得有随时上战场,甚至倒在战场上一去不回的思想准备!四年前我们跟越南猴子狠狠的打了一仗,那一仗没有把他们打服打怕,这几年他们的胆子渐渐又大了起来,蚕食我们的领土,袭击我们的边防战士,甚至朝边境村庄开炮,血债累累,我们一再忍让,换来的却不是友好,而是得寸进尺!对付这帮****养的猴子,讲道理是行不通的,拳头最管用!云南军区是离越南最近的一个军区,算得上是这场战争的东道主,而第14军作为云南军区的主力,不开打则已,一开打,我们肯定是第一个上的,同志们,你们作好上战场的准备了没有!?”

几百个嗓子再次发出吼声,比刚才还要响亮:“作好了!”是啊,他们都是一群小老虎,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四年前的手下败将,在他们眼里有什么可怕的?有人甚至在盼望着上战场了。

团长满意的笑了,说:“我喜欢你们这种压倒一切的气势!打仗,拼的就是这股气势!但是,光有气势是不够的,越军不是没卵蛋的废物,不是一听到枪声就吓得在面色发白,只会躲在地堡里发抖的胆小鬼,他们战斗力很强,技巧精湛,经验老到,是个难缠的对手!想要战胜这样的对手,唯一的办法就是变得比他们更强,更凶悍,更狡猾!今天大家马上就要打散,编入各个连队了,每个连里都有不少跟越军交过手的老兵,希望大家虚心向这些老兵学习,他们的经验对你们来说,是无价之宝!三个月,最多三个月,我要看到你们全部变成技巧精湛敢打敢拼的优秀战士,大家告诉我,能不能做到!?”

“能!!!”

“信心蛮足的嘛,三个月后我再来作检查,希望你们没有食言!现在,开始举行新兵下连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