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依晓打量着狗儿,看上去不过十一二岁的样子,长得很水灵,就是脏了点,说出来的话倒是很一本正经。
妇人侧眼看到了诺依晓,眼睛里的污黄看起来让人恶心,还有身上的溃烂,她一动,那黄色白色夹带着红色的液体就顺着伤口流下来了。
“姑娘……你是……”
“哦。我是过路人。”
狗儿回头看了看诺依晓,没有理会,只是握着他娘的手一个劲儿的掉眼泪。
看着看着,诺依晓也想哭了。
诺依晓从小无父无母,穿到了这个地方依旧无父无母,好歹算有个师父,但路上又被匪贼给拐跑了。
这命啊!
看着妇人的伤情,诺依晓纳闷怎么会这么严重。
“你得了什么病?可看过郎中?”诺依晓问。
妇人苦笑了一声:“看了,却没人能治,家里唯一的积蓄都花光了,全都白搭了,苦了狗儿了。”
“娘亲不能这么说,只要能给娘亲治病,狗儿……狗儿愿意卖身为奴,也要给娘亲治病!”
说完,母子两个又抱头痛哭了起来。
前世好歹也是算半个医生,更何况这三年把怪老头屋子里的医书看了个遍,应该也不难看出是什么病吧。
蹲下身,诺依晓捡起一根草,拨开妇人胳膊上的衣服。
裸露的地方已经溃烂,而衣服盖着的地方更是恐怖,都黏在一起了,诺依晓一掀,疼得妇人眉头皱了起来。
“你走开,弄疼我娘亲了!”
“狗儿,不得无礼!”
诺依晓歉意的看了她一眼,道:“看起来是疹病,但是发展到这个程度,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妇人一惊,忙问:“姑娘懂得医术?”
诺依晓赶紧摇头:“不不不,只是略知一二。”
狗儿惊喜的看着诺依晓,突然跪了下来,给诺依晓猛磕了一个响头:“姐姐你是郎中?太好了,姐姐快给我娘亲看看吧,求求您了!狗儿没钱,狗儿愿意给姐姐当牛做马,只要姐姐能救我娘亲的性命,狗儿什么都愿意做!”
诺依晓不知如何是好,生平还是第一次被人这样哀求。
“你起来。”诺依晓伸手扶他。
狗儿摇摇头,躲开了:“姐姐若是不答应,狗儿就不起来。”
“你……”诺依晓无语的看着他,只好实情相告,“我不是什么郎中,顶多就是个药师,摆弄摆弄药材,虽然给怪老头配过几幅药材,但都是看方子抓药,从来没给人看过病。虽然,在那个地方,我是研究药理的,但是看病却重来没有,你别难为我了。”
狗儿有些茫然的看着诺依晓,显然没有消化诺依晓的话,但他还是听出了诺依晓的推辞。
“姐姐既然是药师,必然知道什么药治什么病,对不对?”
“这……”
诺依晓不置可否。
这个时代的药诺依晓不太清楚,但是好在诺依晓这几年在怪老头身边把他的所有药书背的滚瓜烂熟,那些药材多少认识点。
但是狗儿娘身上的疹子被挠破了发了炎,溃烂了,只是治疗疹病药并不能完全把她治好。
倒是那本药典上记载着一种药材,生在水边,看似和普通杂草没有区别,但因为草尖是红色的得以区分,关键是,这种草的药汁对溃烂有奇效,现在这个时节想找到这种草不难,若配上专门治疗疹病的药一起用,狗儿娘的病肯定能好起来。
望着狗儿期待的眼神,诺依晓的心软化了:“你先起来,我可以试试看。”
听到这话狗儿赶紧给诺依晓又磕了个头:“多谢小姐。”
小姐?他倒是改口很快。不过诺依晓忍不住乐了,在现代,很少人会用小姐来称呼女生,因为听起来是在骂人的,但是诺依晓知道,狗儿是感激她,才这么称呼诺依晓。
狗儿看不到诺依晓的表情,因为从始至终诺依晓都是戴着面巾的。
诺依晓脸上的猪皮是为了保护她的容貌,但因为丑陋所以总引起人的注意,又不能取下来,诺依晓一路上都是用面巾捂起来的,只露出眼睛。
在研究基地的时候,Sam是个中医迷,他是混血儿,从小生在美国,或许是因为从小被身为中国人的老妈循循教导,所以对中国非常向往,十八岁那年,只身来到中国,拜在了中医世家门下。
跟着他学了些中医知识,因为在基地的日子着实的枯燥无聊,除了休息时间,就是穿着研究服做实验。
把了下狗儿娘的脉搏,脉搏平稳,她脸色的憔悴完全是被溃烂折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