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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合谋


于是,在那个漫长的暑假之后,刘备带着死灰一般的心,在家人失望的眼神中,去就读那所位于中海市郊区的技工学校,从一名人人高看一眼的准高材生,变成了一个前途渺茫,没有任何奔头的技工学校学生。r

也就是在那里,刘备认识了马文山,认识了黑狗,认识了卷毛,认识了许多许多,那些原本他根本瞧不起,整天就知道打架斗殴惹是生非的混混儿们。r

人学好不容易,学坏却是格外轻松,或许,只是因为一时的心情不愉快,或许,只需要一个不怎么站得住脚的借口,是好是坏,往往就只在人的一念之间。r

刘备堕落了,在那所技工学校里,他第一次抽烟,第一次喝酒,第一次跟人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面红耳赤脸红脖子粗,第一次打架,也是第一次……翘课逃学!r

他在放纵自己,他在自暴自弃,他在破罐子破摔。r

尤其是,当他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听人说起,自己当初并没有在高考中发挥失常,而是考了一个很高的分数,却是被一个富商的儿子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用他刘备的名字,冒名顶替去念了中海市最好的那所大学的时候,刘备彻底惊呆了。r

他不知道,这么多年了,他一直都在读书,学习,学习,读书……浑浑僵僵之后,自己,到底得到了什么?r

自己是这样的努力,这样的拼命,只是为了给家里争取一个改换门庭的机会,可是,那个该死的,跟自己同名同姓的家伙,他只是因为家里有钱,就可以轻轻松松的把这一切全都抹杀,将这个自己好不容易才争取到的机会,从自己眼皮子底下轻易的偷走。r

凭什么?r

凭什么?r

这个社会,还有公平可言吗?r

自己想要凭着真本事来出人头地,怎么就如此艰难?r

难道,穷人家的孩子,无论怎么努力,却只能依然贫穷?却只能一辈又一辈的继续潦倒下去?r

不!r

刘备的心在滴血,他并没有心疼自己那个没人偷天换日掠夺走的,一个在大学里读书的机会,他只是觉得,这个世界不公平。都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自己一向与人为善,却得了这么个结果,这个狗日的社会,用无比现实的说法来告诉刘备,他之前所做的一切,全都是错的。r

那天夜里,刘备喝了不少酒。r

他醉了,他靠在楼下的墙上,蜷缩着,痛哭着,他想不通!r

可就在这个时候,有一只手搂住了他的肩膀,说:“妈的,哭个屁,赖赖唧唧的跟个娘们似的,你要是个男人,就他妈站起来,谁惹了你,你就去砍谁,谁欺负你,你就去打回来,你他妈要是连这点胆子都没有,那就活该被人欺负,活该挨揍,你把自己卵子哭出来有个屁用,能把别人哭死?”r

刘备一惊,没想到这大半夜的还能有人过来跟自己说话,扭回头来一看,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之前在学校里认识的,那个他无论如何也瞧不起的大混子,马文山!r

刘备知道马文山这个人,平时不学无术,只靠着自己老爹的权势在学校里横行,打架斗殴调戏女生,只要是坏事就没有他不干的,堪称学校里的一霸,刘备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就在自己最敏感最低落的时候,竟是他过来给了自己当头棒喝,对自己说了这么一番打腰提气的狠话。r

是啊!r

且不管马文山平日里为人如何,可他这番话说的不错啊。r

要是没有血性,要是连一点敢于报仇的勇气都没有,那还配站着撒尿吗?那还配当爷们吗?r

刘备觉得,马文山的这一番话,就是被自己前半辈子的生活一记狠狠的耳光,让自己从懵懂中清醒过来,让自己那颗低落的心,重新抬起头,有了奔头,有了渴望!r

复仇的渴望!r

刘备狠狠的咬牙,猛地从地上站起身来,操起一支啤酒瓶子,抬腿就走。r

马文山看来也是喝了不少的酒,他歪歪斜斜地一把拉住刘备,问道:“干什么去?”r

“找那个杂种报仇!”刘备狠狠地说道:“我要宰了他!”r

“宰个屁!”马文山喷出一股酒气,朝着刘备摆了摆手:“兄弟,你那点事啊,我多少也知道一点,他家里不就是有点糟钱吗,那算个球,老子都懒得正眼看他,你啊,别急,今天哥们我喝多了点酒,不太爱动,等明天我缓过来了,咱哥们一起去把那杂碎给剁了,怎么样?”r

刘备看着马文山东倒西歪的模样,不由得一阵苦笑,他以为,马文山只是在酒后胡言乱语,随便说着玩的,等他第二天醒来,就什么都不记得了。r

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等到了第二天,马文山真的来找他,而且,在他身后,还跟着一群胳膊粗腿长,满脸横肉,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的家伙……r

那一天,马文山带着一群兄弟去给大脑袋刘备报了仇,把那个冒名顶替的家伙一条腿打成了终身残废,也就是在那一天,大脑袋刘备正式下水,成了马文山麾下最最忠实的一员。r

从那以后,大脑袋刘备就告别了以往的书呆子生活,紧紧跟随着马文山,为他东挡西杀,别看大脑袋不是混子出身,可是常年的劳作生活让他的体质并不比那些终日打架斗殴的混子更差,开始的时候他还有点胆颤,挨了几次打,吃了一点亏,可到了后来,他渐渐的竟成了马文山手底下除了黑狗之外最能打的一员干将,而且,刘备是吊书袋的出身,跟那些大字不识一筐的粗鄙混混儿有很大的不同,凡事经他分析之后,都能说出个道理来,不管遇到什么为难遭窄的事情,只要刘备晃一晃那颗越来越大的脑袋,都能给马文山想出一个或是几个好主意,事半功倍。r

在混混儿界,这种人可谓是绝对的人才,千里难寻,一般能有这种头脑的人谁还当这种低级的混街人士?早就考学创业当白领去了,也就是刘备,因为感念马文山在自己最困难时候伸手相助的恩情,心甘情愿地给他当这个不开工资的狗头军师,找遍整个中海市的黑道人物,能这样甘于奉献的人,恐怕也只有大脑袋刘备这么一个了。r

谁都知道,刘备终于马文山,是他手下排名极其靠前的一条忠狗。r

同时,大家也都知道,马文山对于别的小弟,只能说是照顾,而对于这个大脑袋刘备,却是格外维护的。r

如果放在平时,有人敢这样在马文山面前对大脑袋不客气,而且还把他的半截耳垂而削掉了,只怕马文山早就翻脸不认人,大动干戈了。r

可是现在,看着面前的高虎,马文山脸上不但没有半点愤怒的表情,相反的,他还很是有些畏惧和讨好的神色。r

他紧紧盯着高虎手中那把湛蓝色的刀子,之前那位介绍高虎来的人曾经说过,高虎手中的这把刀,是有剧毒的,甭说是刺中要害,哪怕只是在身上刮出一个小口,只要见了血,那也是万万没有救的。r

马文山是狠,可他毕竟也只是街面上的一霸,跟那种有组织的亡命徒怎么比?尤其是,当他得知面前这个叫高虎的人是个拥有特异功能的异能者之后,更是对其畏惧有加,讨好有加,他甚至还抱着一个不可告人的念头,那就是盼望着自己能把这个叫虎哥的异能者给答对好,让他对自己有好感,最好能跟自己称兄道弟,如果能有这么一棵参天大树给自己当后盾,那么自己以后还怕谁?就更加跋扈无忌,在这街面上想怎么走就怎么走了。r

所以,对于这个所谓的虎哥,马文山假意逢迎,就连自己这条最最忠实走狗的心都暂时的冷落下来,可是,高虎似乎对于马文山的刻意讨好有些不感兴趣。r

说白了,要不是被那个地中海老头用解药逼迫着,高虎根本就不会到这里来,也不会认识马文山和大脑袋,更不会来搅这潭浑水,他还是喜欢自己当初的生活,训练,比赛,然后跟那些既是对手也是朋友的家伙在打完了比赛之后,拿着奖金,去找一个位置隐蔽但口味还不算地道的小店去一起喝酒聊天,放眼去打量来来往往的漂亮美眉,然后一起对各个国家各个地方的风景评头论足,快意人生。r

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r

可是,现在这一切都成了昨日黄花,现在他成了那么地中海老头,那个神秘到现在还不知道名字的组织手里的一把枪,在一粒解药的胁迫下,他变成了一个可耻的掠夺者,一个冷血的杀手人物……r

没办法啊!r

高虎也不想!r

可是,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都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现在自己身上中了毒,要想不死,就只能按照那个地中海老头吩咐的去做了。r

至于什么良心,什么道德,在死亡的威胁下都是可以随意抛弃的破烂玩意儿。r

就算不扔,在现如今的情形之下,也只能夹在膈肌窝里,看着它慢慢的发黑变臭罢了。r

马文山可不知道高虎怎么想,在他眼里,高虎那冷冷的表情和刚才随意展露出来的,给大脑袋的下马威的那一手,实在是够炫够酷,反正他马文山虽然擅长好勇斗狠,却也恨不到如此有型的地步,所以马文山心中对高虎更是钦敬,他扯过大脑袋刘备,呵斥道:“还不给虎哥道歉?”r

说着,他对大脑袋使了个眼色,那意思是这个人相当了不起,连我都惹不起,你就别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别因为你的关系得罪了高人,以后老子还想跟他好好拉扯一下关系呢。r

千言万语,都在这一个眼神里,虽然没有明说,可是这么长时间以来,大脑袋刘备跟马文山早就有了那种不用言语就能明白彼此心意的默契,只是看了马文山的这个眼神,刘备就立刻懂得了马文山的想法,而且他自己心里也是明镜的,知道自己跟眼前这个长发青年在实力上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