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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萧墙祸起 (2)


当天晚上,陆家宇接到省专案组再次找他谈话的通知,此时,他非常清楚。上次,关于因涉嫌受贿的问题被立案审查,经过半个月调查取证,问题基本清楚。这一次,又被接受调查,陆家宇主动配合交待说:“我担任亚海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了妹夫吴维刚和小姨子夏舒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5万元,但全部都用于了扶贫帮困和公务活动之中了。”r

通过查实情况看,调查组认为:被告人陆家宇提出的所收受的钱财中,用于扶贫帮困和公务活动部分,可不作受贿数额的认定,因他收受贿赂的行为已实施完毕,其赃款的去向不影响受贿罪的构成;但可作为本案件酌情定罪的情节予以考虑。报请省委研究后再处理。r

一周后,纪英接到省委办公厅通知,让她8月2日早8时,参加省委常委会研究陆家宇的案情。r

召开常委会议,先由省纪委副书记纪英同志汇报,通报陆家宇案情调查情况。r

她说,陆家宇在纪委工作11年期间,曾分管过工程招标的监察工作,深刻地感受到,目前的工程招标体制和现有的基建工程预算定额标准,导致基建过程中,形成很大的利润空间,这是许多基建老板一夜暴富的重要原因。因此,当吴维刚和夏舒承包市政府办公大楼装修时,各自送给他10万元现金。据陆家宇本人讲:当时碍于情面,没有拒绝,他想只要自己不占有这笔钱,还可以用来解决工作中一些实际困难。所以,他认为,构不成原则性的问题,因此,也就没有拒绝。这便是他个人面临腐败之“惑”时,收受亲属钱款的充分理由。r

纪英又说:“陆家宇在纪委工作时,一直分管案件检查工作,他十分熟悉办案的流程,既使他本人不说,其他人也不会缄默。他自认为自己磊落,如实地陈述组织所要了解的一切;陆家宇承认自己私自收受他人财物,但他认为自己只是违反了党纪政纪,并没有违法和犯罪,他所收受的财物全部用于扶贫济困、救助特困教师和公务活动之中,主观上没有将受贿款据为己有。并积极向专案组出示了11份票据和数十份证言,证实他所收受的钱财中,有15.57万元已被用于扶贫帮困,和公务活动。我们经过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可不做受贿认定。但我们调查组还认为,被告人陆家宇提出的所收钱财中,用于公务活动部分,虽然可不作受贿数额的认定,但因被告人收受贿赂的行为已实施完毕,其赃款的去并向不影响受贿罪的构成,只可作为本案件酌情定罪的细节予以考虑。最后,请省委讨论后,再作出处理决定。”r

省纪委书记钟严说:“陆家宇,曾经是省纪委监察室主任中颇具影响的人物,他的业务水平较高,对外的协调能力也很强。他在省纪委期间,曾经查处过许多腐败案件,并撤销了5位违纪的正市级官员的职务。据我了解,陆家宇在担任一年零八个月的市委副书记以后,即被选为亚海市常务副市长。他在市委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给同事们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是一个不贪钱财、不占小便宜的好干部;他在市委是分管干部的副书记,难免有干部找他帮忙并给他送红包,对于干部们送来的红包,他坚决不受,都是通过办公室秘书退还给了当事人。尤其是朋友、同学、同事送给他的一些烟、酒、茶,他也从不带回家里,都放在办公室,用于招待客人。r

在他要去政府工作的时候,市委办公厅准备将这些烟、酒、茶给他核算成现金,陆家宇对办公厅的负责同志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他说这是贪污行为。最后又戏言道:送些东西又不是我自己花钱买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嘛!反正单位接待客人也需要。当他收下几笔钱后,在使用上也很有尺度。据我知,在2005年春节前,他到寿平县的贫困乡调研发现,林睦乡有12名乡村民办教师工资没有得到解决,陆家宇便从这些‘礼金’中支出2.5万元。第二年夏天,周庄村因水渠道损坏导致村民纠纷,闹到市政府,要求见市长批钱维修渠道,陆家宇随即给了该村5000元,从而平息了纠纷。考虑到其曾把受贿款项用于济贫和公务,这一点对党和人民政府起到了相当的良好作用。我个人意见,可以不追究其刑事受贿罪。”r

省长宋治廉接话说:“通常人们认为,腐败均系‘恶为’,而陆家宇案让人们的感觉是腐败,还能孳生出‘善举’。r

由此可见,在‘动机与结果、过程与结局’的思考中,会让人感到茫然。而此案暴露出的根本问题是,腐败之‘惑’不仅令贪官难忍,即使不想贪的官员面对时,也难保‘智者不惑。’也许,这就是腐败腐蚀权力的‘魔力’所在。由此看来,陆家宇思路的狭窄,使他面对腐败之‘惑’时,出于一种自认为是良好的动机,却走上了受贿之路。其实,在实际工作中,他将得到的‘好处、回扣、礼金’都用于公共事业或济助他人。这里有个问题需要搞清楚,为民解难在我们工作中是有许多方式和方法可供选择的,而他却全然忽略,并以个人名义利用手中权力,并超越了权力的权限自行其事。因为,市长的权力并不包括他有权,随意拿其他的钱财来处理工作上遇到的困难和矛盾。作为一名市长,都不知道哪些事情应该拿到会议上研究,哪些事应该通过光明正大的途径和正当的程序来解决,可见他对市长的权责并不清楚。可以肯定地说,动用受贿钱款做善事,也许能让人感动,但这种行为绝对不是职务所赋予的行为。这便是他个人面临腐败之‘惑’时,收受他人钱款的充分理由吧!所以,要指出他所犯的错误问题的严重性。但在处理情节上,可以酌情考虑些。”r

最后,省委书记禹国强说:“陆家宇的案件,真正的意义应当引起我们警觉的,正是这种腐败之‘惑’可能导致的腐败之祸。腐败之惑,对百姓而言,则是由权力腐败催生的‘疑惑’,这种疑惑在摧残民心的同时,也在摧残着我们党和国家的根基。腐败之惑,对官员是一种诱惑,这种诱惑会使谁惶惑,任何人也不可能有所预知。所以,必须认定,这种诱惑对谁都能起作用,因此,我们要以此为戒,制定好规章制度。”r

“刚才,我听汇报说,这几年,陆家宇至少将所收受的贿赂以及朋友馈赠的15万余元,以扶贫济困、救助特困教师和公务活动的形式发了出去,他的这些做法,从形式上讲,的确是在受贿,但他没有自己占有,所以,又构不成受贿罪。虽然,他是采取一种非常规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手段,同时,他也犯了个严重错误,就是没有按照组织程序上缴赃款。他可能认为,上缴赃款不外乎有三个部门,自己的单位、检察机关、纪委。交给了自己的单位和检察机关,这些钱可能会变为单位的福利和奖金;交给纪委等于交给了财政,他作为一名常务副市长在解决工作实际困难时,会出现捉襟见肘,这就是问题所在,也是违法原则所在的表现。”r

“以上由三位主要领导已经表态,其他省委常委还有没有不同意见。最后,大家举手表决,会议决定: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给予陆家宇党内警告处分。”r

然而,这对尹久年来说,也正如《红楼梦》第五回判词中所说:“机关算尽太聪明,反倒害了卿卿性命!”r

最后,不得已他才以牺牲菲絮为代价,想用栽脏的方法将陆家宇推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他幸灾乐祸地认为,只要对陆家宇进行审查,一定会带出其它问题,由不得他不交待。只要他张嘴,这辈子就算彻底完蛋了。现在的干部谁还吃得住调查这一招,只要认真查查,哪怕他就是从不沾一点儿荤腥的道人,也会查出点荤腥味来。不曾想,陆家宇浑身居然比道人还清爽,不仅没查出半点问题,反而起死回生官复原职,这让尹久年失望至极。后来一想,即便陆家宇官复原职,经过这次劫难,也会大伤元气,难受一阵子。相反通过这次审查后,不仅没磨平他的棱角,反而磨练的像块橡皮糖,看起来软绵绵的,粘合劲却还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