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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黑社会


终于在那只公鸡抛头颅散热血之后,我被带上了祭台,那种搞封建迷信活动的感觉更加强烈了。只见联名推荐我的十三个堂主依次用那把杀过鸡的刀在手腕处自残了一下,将血滴进装满鸡血的碗里,一时间所有人都捏着手腕走来走去,感觉是进了献血站一般。

“宋先生,该您了。”白胡子老头将那把刀递给我。

“现在不入帮还来得急吗?”一看到那把沾着鸡毛人血的菜刀就有种晕菜的感觉,心中顿生退意。

“不行!”梅雨心给了我一个响亮的回答。

拼啦!全当是穿越到阿富汉了,总比落到恐怖分子手中强吧。

于是手起刀落,顿时血流如注。日,搞大了,要死人的,救命啊!

然而一旁的白胡子老头却显得不慌不忙,只见其抬指在我臂上点了两下,顿觉手臂一麻,血当时就不流了。接下来拿过那盛血的碗接了些我的血,转而又掏出一只小瓶往我的伤口上撒了些白色的粉末,手法熟练得有如厨子撒胡椒面一般。末了还扯过条白布三下五除二地给我包好,一边包一边笑道:“第一次割脉不太熟练情有可缘,往后割多了就习惯了。”

“啊?还要割?”

“可不是,依老夫看宋兄弟年轻有为,堪称青年才俊,往后混个堂主自当不在话下,待你给他人推荐时可不还得割?”

“呃到时再说吧。”心下却暗叫帮规太变态了,以后就算做了堂主也不推荐人。

“行了,喝下这碗血就算正式成为我寒梅帮的人了。”白胡子笑呵呵地将那碗鸡血人血混合物端到了我面前。

崩溃看着那一碗浓稠得快要结块的血,心中顿时如翻江倒海一般,连我算来共十四个人一只鸡,只怕是ABCDEFG什么血型都有了,谁知道有没有爱滋病,禽流感什么的。

“喀,不喝成不?”我终于还是选择了放弃。

“不喝就是退帮啊。”白胡子老头一脸严肃地解释道。

“那就退帮好了!”

话音刚落,就被白胡子夺过手臂,高举着菜刀厉声问道:“宋兄弟可要想清楚了,退帮是要留下手脚的。”

“啊?”对寒梅帮仅存的一点好印象瞬时间烟消云散。原来之前听说寒梅帮帮众义薄云天,从不叛帮,今日算是看透了。

半小时后,独自一人跪在堂中的蒲团上吃了一碗混血粉丝。这已经是我是底线了,好在寒梅帮也做了巨大的让步,不管我用何种方法,只要那碗血弄进肚子便算是完事。

说实话,味道还不错,一碗下肚突然有一种豪气冲云天的感觉了,老子也是吃过人血的主,看往后谁还敢惹我。

刚放下碗,来不及擦嘴,就有人过来道贺了,祝贺我成功加入寒梅帮。于是我跟傻子一样一一道谢,但心中却一直没有明白有什么可贺的。

失了半店面,挨了一刀子,还被逼着吃了碗混血粉丝,这样的事谁爱谁来,我立马将机会让给他,保证不收一分钱转让费。

终于还是没人接受我的好意,接下来便是一顿公款吃喝,名义上是为了欢迎新成员,但一经吃开了就再没人来理会我,望着盘中那只惨死地公鸡,我无奈地叹了口气。

宁熙元年农历十月二十四,这是一个我要用一生来铭记的日子。这一天,我光荣地加入了大宋朝最大的黑社会组织,成为一名黑帮骨干分子。

如今我首要的任务便是帮助帮里挣钱。黑社会也要钱啊,没钱怎么公款吃喝?

好在这是我的强项,勉强专业对口吧。一切都是我自愿的,让我去挣钱总比让我去抢钱好多了。

一但接手了帮内的财务,我才意识到财目的混乱,白条一大堆,甚至连堂主,香主也能到财务上随意支取银两。严重的收支不平衡已经使寒梅帮变成了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于是我痛心,好好的一个民间抗日组织竟然年年亏损,难怪帮里会干起打劫的活计。照这样下去还怎么保家卫国?

于是我胸中腾起了一个远大的志向,我来了,这一切将从此而改变。一个企业化,集团化的社团组织将在我的手中腾飞。

都说万事开头难,这一点我深有体会,新官上任的头一把火便把自己给烧了,关于严格控制帮中中层领导支取本帮资金的通知一经下达就引起了所有堂主香主的不满。

这一点可以理解,这条制度一但执行就等到于是断了他们的财路,意味着往后再想公款消费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但有阻力并不代表我就会退却,任何一个新制度的产生都会带着分娩的阵痛。但顺产要生,难产剖腹产也要生!

于是,在梅雨心的支持下,我大刀阔斧地干着。没过多久,我却发现帮会出了问题。

分裂啦!

“唉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啊。”自从我断掉了帮中所有中层领导干部的财路之后,加之我利用我经济眼光的长处大力发展帮会产业,帮中的GDP得到了明显增长。

一部分适应性较强的领导干部带着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站到了我的身后,而另一部分腐朽堕落的顽固分子却将我视为了眼中钉,一夜之间整个寒梅帮就分成了两派,其中一派是以我为首的革新派,当然,少不了梅雨心在幕后的支持。

而另一派则是以几大顽固堂主组成的顽固派,他们的理论就是以帮为家,帮里的东西就是家里的东西,谁想拿都天经地义,誓死将大锅饭进行到底。当然,他们上面也是有人的,且还是个重量级人物,梅雨风。

其实平心而论梅雨风还算得上是一个好领导干部,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新一代领导应具备的果敢,敏锐,顽强不息。但同时他的身上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且是致命的。那就是号称人类最大的弱点,嫉妒!

可想而之,一个领导一但有了嫉妒心,就再也不能正确地去看待眼前的事物了,梅雨风对我的嫉妒不仅是在对我的能力上,更多时则是表现在梅雨心的身上。

比如说“风哥”这一称呼吧,梅雨风就显得很是在乎,我也曾劝说过梅雨心,然得到的答案却是“风哥”这个称呼跟定我了。

无奈,我知道这不是好事,但我左右不了。

好在已经和瓶儿建立了书信来往,有些心烦的事还是可以在信中相互排解的。

通过瓶儿的信我得知几位嫂嫂身体安好,客享来的生意也不错。只是老丁还一直没有下落。还有便是我那未来老丈人对我的态度并未因完成了第一次考验而得到改观,但让我也不要过于放在心上,或许时间长了便会改变。

和瓶儿的书信来往保持着比较频繁的势头,因为我们用的是当今时代最为高端的通讯工具:飞哥传书。呵呵,八哥的哥。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拉灯,如今的拉灯已经成了我们二人之间的专职邮差,甚至可以为我们传递一些相互思念的简短话语。

然而这一切却引起了梅雨心的不满,直至有一天梅雨心将拉灯的鸟毛拔光后,我和瓶儿的书信才再次陷入了靠人传递的落后状态,好在都在齐州,两三天一封还是有保证的。

那次拔毛事件过,我领着全身赤裸的拉灯去找梅雨心讨公道,却险些遭到人身攻击。没办法,谁让人家会武功呢,比野蛮女友还要恐怖的女人,我不知道上辈子作了什么孽。

“你说什么!”梅雨心不乐意了,眼看又要拳脚相向。

“没!我是说上屋里给你取些茶叶。”

“回来!话还没说完呢。”

于是我乖乖地坐回凳上。

“风哥”梅雨心坐在了我身边,原本那副大姐大的气息也收敛了不少,但我只知道这只是表相,通常糖衣包着的不是炮弹就是药丸。

“有什么就直说吧。”终于,我挺直了腰杆,准备做一回堂堂正正的男人。

“嘿嘿,放松些,那般紧张做什么?”梅雨心笑着望向我。

“我有吗?”

“本以为就我那义兄死要面子,没想到风哥你也是。”

心中暗笑,岂止是我俩,天下男人都是。

梅雨心说到这里却话峰一转:“是不是不在为我褪了拉灯的毛而生气?”

“非礼啊!非礼啊!”光秃秃的拉灯在一旁大叫着,这一句不知是跟谁学来的。

不想梅雨心抬脚一下给送出门去,彻底安生了。

于是我又想走了,看来这公道是讨不回去了。

“风哥还在生雨心的气?”

“不敢!”我说的是实话。

“其实雨心这么做也是有苦忠的,风哥现如今也算得上是帮中的重要人物了,帮中大大小小的事务想来先生也是一清二楚。整日里跟一外人通信难免会招人非议吧。

晕,见过强词夺理的,却没见过这么强词夺理的。竟然拿帮中的保密条款来压我,“瓶儿是外人吗?那是我未过门的媳妇。”

然话音刚落,不知为何梅雨心突然间脸色大变,冲我一声断喝:“不是!她李瓶儿就是外人!”

我愣了,不知道梅雨心为何会发这么大的火,难道

不敢往下想了,后果是很严重地。于是默默地退出屋去,一边走一边不断地安慰自己,梅雨心一定不会看上我的。

虽然我也曾对她有过好感,但那也只是限于想像中的她,而现实中的梅雨心对我来说却是无福消受的。有道是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我的头脑一直还算是清醒,一旦和梅雨心交往,先不说她那义兄梅雨风不会放过我,单是她本人的杀伤力也是我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啊。

斗转星移,四季更替,转眼已经冬天。齐州的冬天冷得让人不想出门。或许这是我一现代人初次经历古代冬季时的不适应吧。但即便是关在屋中抱着个碳炉也感觉不到有多暖和。

冷得不只是身体,还有心,高外不胜寒吧。

拉灯的鸟毛到现在还没长出来,可能要等来年春天了吧。所以依旧无法飞行,整日里跟我一起守着个碳炉烤火取暖。每每看到它那全裸的身体就有一种想把它架碳炉上烧烤的冲动,要是再加些孜然就更完美了。

这会儿我正在教拉灯唱一首很经典的老歌,《我是一只小小鸟》,想来想去就这首最适合它了。门就在这时被推开了,梅雨心裹着一身风雪进了屋来,屋中温度瞬间降了百分之五十左右。

拉灯不知是因为那扑面而来的寒气还是出于对梅雨心的惧怕,惊慌地往我身后躲去。

“大冷天儿的乱跑个啥?”我开始埋怨。

“就是来通知你跑路的。”梅雨心一坐在我一旁的小凳上,随手给碳炉里碳上了一块木炭。

“跑什么路?”

“义兄刚和几位长老商议过了,京城那边的生意刚起来不久,少个能主事的,算来算去就你最合适了。”

突然间明白了什么。这一阵子帮里的生意越作越大,终于扩展到了京城一块,路子刚铺开不假,但却已经安排了得力的人手去了那边主事,人是我挑的,应当不会错。

让我去京中主事不过是个借口罢了,其根本原因一定是前几日发生的那件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天已入冬,往年这时候帮中定会抽出一部分资金分发给那些中层干部,美其名日火饷,相当于现如今的取暖费,有年终奖的意味在里边。

然今年这一福利却因为我而作罢了。原因是帮中大部分资金都用在了开拓京城及周边地区的业务上,本想等资金周转方便时再补给大家,不想这一举措却使帮中那些早已对我有成见的堂主们心中长期的积怨暴发了。遂联名对我进行弹劾。看来这次将我调离之事定也是他们弄出来的。

“调虎离山?”

梅雨心闻言突然笑了,“没见过这么往自个儿脸上贴金的,还虎呢?我看至多是只猫,还是整日守着个碳炉子的病猫。”

“奶奶地,老虎不发威,真当我是病猫了?不成,我得找你义兄谈谈去。”

梅雨心还在笑:“甭去了,事情都是义兄跟几位堂主商量过才让我来通知你的。”

“哎呀,这么大的事,之前你怎就不支会一声呢?”不竟对梅雨心这个副帮主抱怨起来,这也太不为我这当下级的着想了吧。大冷天的让我去那京城,换了谁也不会乐意。还有没有点同情心了?

“行啦,依我看也不是坏事儿,走了倒也清静,你过去京中大事小事可不都你一人做主了?也省得在这是非之地惹人家挤兑你。”

“可这眼看就要到年关了,怎么也得天暖了再说吧。大过年的换你去你乐意?”我反驳道。

“怎不乐意了,这回儿就是我陪风哥你一起去京城。”

突然间觉得屋内的气温又降了百分之五十。

“这也是你义兄的主意?”

“他是他,我是我,管他呢?”梅雨心神情显得满不在乎。但这在我看来无疑又是一个更坏的消息。

梅雨风跟梅雨心两人自小一块长大,可谓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梅雨心需是挂着副帮主的名义,但在帮众眼中,大多还是将其看作帮夫人的,若是梅老帮主还在世的话两人定是早已喜结连理了吧。

可如今帮主的未婚妻要跟我跑路,这不是陷我于不仁不义吗?不成,这更要找帮主去说了。然而一只玉手却扣在了我的肩上,上我再不能向前一步。

“放手!要不对你不客气啦!”

于是我卧在了地上。嗯,这女人今日有进步,变得听话了许多,让她放她就放,不过若是放之前通知一声就更好了。

我开始怀念梅问花梅老帮主了,要知道他是这世上唯一能说服得了梅雨心的人了,可如今他老人家不在了,便再没人能左右梅雨心的决定,我不成,梅雨风也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