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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占山为王


想想过去,又想想现在,龙天觉得好像没什么差别。反正不管是哪朝哪代,自己仍然是那个姥姥不疼爷爷不爱的家伙。的确是有点悲凉。

虽然打定主意要在这山洞里过一辈子,但是过了没三天,这小子子就受不了了。习惯了现代化生活的他,突然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过起野人生活,任谁也受不了啊。光是一天到晚看不到人就能得个神经病什么的。

这几天他过得很有规律,晚上进洞里睡觉,白天就在水潭边的大石头上摆大字。

“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我在山里呆了多久了?”龙天抱着长枪躺在石头上,整张脸都皱成了一朵菊花状。

“三天。”李媚很随意的答道。

龙天直接跳了起来。眼睛都不眨的盯着长枪问道:“什么?才三天?你确定?”

“确定啊。只有三天。”

“那我怎么感觉像是过了有三年了呢?”龙天抠着头,极度痛苦。

“咯咯……你要是实在受不了,就出山去转转嘛。”

“还是算了,山外面太危险了,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还是这里安全一点。”龙天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这一躲就躲了一个多月。如果不是李媚天天陪着说话,龙天怕是早就疯了。

雪融化了,春天来了,天气也转暖了,各处树枝都开始冒出了新芽。

不能就这么窝在山里啊,这日子也太难了。天天啃猪肉,都快疯了。

你妹的。被人砍死也好过在这山里疯掉。拼了……

在快要发疯之前,一个大胆的想法出现在龙天脑中。

壮着胆子从山洞往山下走,大约一个小时后,龙天来到了山脚下的官道边上。他在山上的时候就已经看清楚了,这条道从山的西北面一直围着山脚绕到了山的东面,几乎绕了大半座山。从进山脚开始算,到走完这条路完全离开山脚,至少也得走三个小时。

这里简直就是天然的做山贼的好地方。从在山上发现路人,到下山作案,有充足的时间。

唉,这破世道,人吃人啊。这天下怕是没什么好人了。既然这样,老子当一回土匪,抢抢地主老财的钱粮什么的,应该不算什么事儿吧?呃……这个地主家的妹子也可以抢一抢,这些都不是好人,老子也算是为民除害吧?

坐靠在路边的一棵大树背后,龙天抱着那杆长枪,为自己今后定了一个计划。

在他的计划中,自己俨然成了一个大侠客,专门劫杀那些无恶不作的地主老财,整天搂着地主家的小妾,快活于山林之中。

这条官道可能是某两个城镇之间的要道,到底是不是,龙天也不清楚,反正就是这条路上的行人比较多,一波接一波的。

不过龙天很郁闷,因为他只有一个人,一个宅男的胆儿能有多肥?碰到人多的,他不敢去抢。

这年月,穷人都被绑在土地上,以家为中心,活动范围的半径基本不超过十里,没什么大事儿,谁也不会出远门。

除了大财主在家丁的护卫下路过外,压根儿就没有落单的。龙天在路边窝了小半天儿,连一单生意都没做成。

不过,有志者事竟成。终于还是让他等到一个机会。于是出现了下面一幕。

一名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中年男子沿着山脚下的路缓缓走来。

突然,一个白晃晃的东西从路边树丛中跳了出来。细看之下,才发现,原来是个身高八尺许的大汉,腰上围了一条树叶裤衩儿,舞着手中的一杆乌黑长枪,口中大喊:“嘿。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龙天很得意,心里哼哼着,这就叫专业。

来人傻傻的瞪大了眼,显然对这种奇特的造型还是很不适应。

妈的,没听懂?龙天也有点纳闷。电视里不都是这么喊的吗?难道是骗人的?越想越觉得对,不由在心里大骂,他妈的,那群拍电视的混蛋。心里咒骂着那些导演什么的,又吼了一嗓子:“打劫……”

还是这个好用。

对方不过是一个平常的百姓,在这种阵势之下,当即傻了眼。结巴道:“好汉,我……我……我身上没钱。”

“打劫衣服。快脱。”这小子恶狠狠的吼道。

“打劫衣服?”惊恐的家伙可能也是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形,这么穷凶极恶的山贼也实在少见。

“对,快脱,不然说不准老子要改主意了,连你的命也一块儿要。”

这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兄弟被吓得不轻,很配合的把自己脱了个精光。其合作态度堪称举世无双,脱得非常彻底,连裤衩都没给自己留。

龙天对这次成功的打劫很满意,尤其是自己的气势,这是最值得称道的。

事实上,龙天并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之辈,还没有泯灭良心。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他很仁慈的丢回对方一条裤衩。

看着对方穿了条裤衩渐渐跑远,他摇了摇头,叹息道:“唉,真没素质,穿个裤衩就跑出来了。”

费了好大一番劲,他才搞懂这古代衣服的结构。把战利品穿戴起来,他才发现一个让人尴尬的问题。自己一米八七的身高,但是被抢那人最多一米六,这衣服穿在自己身上,手和脚还有老长一截露在外面,那感觉就跟树杆上裹了块布差不多。

皱着眉头打量了一下自己,唉,管他呢,至少比树枝裤衩儿好多了。掂了掂手中的树枝裤衩,一挥手,扔了出去,颇有些不舍的看了几眼,终于还是转身走了。

这家伙真他妈穷,一个子儿都没有,在搜完每一个衣服口袋之后,这小子有些恨恨的说。

之后的几天,类似的车匪路霸情形又出现了几次。

也真够难为他的,他可不是啥特种兵出身,也不是啥秘密门派的第几百代传人,完全是个不懂武功的人。事后总结,这几次能够成功打劫,主要归功于他的亮丽外形。

毕竟突然从路边跳出来一个身高八尺许的大汉,任谁都会吓一跳。

战绩虽然骄人,可战果却不尽人意,两次下来,一共才得了十几文钱。看着手中的十几个钱,龙天一脸悲痛。唉,干啥都不容易啊,连打劫都这么难,看来这时代的山贼其实过得也不富裕呀。

我们不应该歧视山贼,他们也是靠劳动吃饭啊,当然,偶尔也会要牺牲一下色相,比如龙天这种拦路打劫的。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以现在这种收入来看,怕是还得加一条,吃得比猪差。

如此兢兢业业的忘我工作,收入微薄不说,却还要承担极高的风险,保不齐哪天遇到个硬茬,小命儿也就交待了。所以,没有大气魄是绝对不敢从事这一行业的。

虽然时局艰难,但是龙天还是非常敬业的,一大早就下山打劫。他似乎不图打劫多少财物,就是想趁着打劫的机会,和被打劫对象说几句话。虽然天天都可以跟李媚聊天儿,但那总感觉不真实,聊了一个多月,他越来越觉得是自己人格分裂了。再这么下去,迟早得疯掉,还是找个真人聊聊比较好。

这一天的行市不怎么的,一连过了十几波人了,一个落单的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