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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人家不算完,也是意料之中的事,而且说发生就发生了。r

这房东王老太太有一个孙子,肥头大耳,个头不高,肚子很大,像个快生产的妇女。以前听说过此人,因为是个“地头蛇”,十五六岁便被招进了“油田110”,因伤人致残被解雇。现在说是又进了派出所,摇身一变,堂而皇之的成了公安干警。真的假的咱也不知道,这世道装神弄鬼的太多,穿着袈裟,不一定就是和尚。r

房东的儿媳妇到民工队上指认了我,当时我正在安装队装工具。那大孙子带着两个人,都穿着公安制服,公路上还停着警车。没强拉硬拽,我就跟他们走了。光天化日之下,自有天理公平。r

原以为到派出所说清楚,还我清白哩,没想到,找个僻静处把我打了一顿。车子没进派出所,开到郊区停了下来,不由分说,把我双手拷在侧旁的电线杆子上,先是冲我肚子上踹了几脚。大孙子挺个大肚子说:“您娘的啥民工呀?就是一伙子小偷,偷到老子家来了!”我极力辩解:“我没偷,根本没偷!”那两个也过来,起哄说:“男子汉大丈夫,敢做就敢当。偷辆车子,为什么不敢承认?”没有的事,决不能承认;打死不能背黑锅,我坚持着自己的原则。r

大孙子又招呼那两个人,凑在一起唧唧咕咕。那两个人年龄也不大,稍瘦,制服穿在他们身上,不合体,我估计是借来的。胖子坐进车里,看着瘦子打我,我由于气愤,破口大骂。血流进嘴里,味道很咸。我们在金武处下面条,傻四一下子往锅里倒了半瓶酱油,害得我们,忍咸喝下,这个滋味与之相似。魏海涛在果园里,对旁人爱称自己“魏某人”,这次也盗版过来用上了,我气的大呼:“老子,霍某人,堂堂正正……”因为特别气愤,并没有很大的疼痛之感,还有一丝自古英雄多磨难的痛快哩,脑子里还浮想一句毛主席的诗:“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那个时候是年轻,现在想起来还是打得轻!!r

痛打一顿,才把我带进派出所。金武托了关系,打个电话就把我放了。现在办事效率特别高,没那么多的繁文缛节。r

金武托的这个人,就是俺老宿舍后院的老王。老王五个儿子,孩子小时,家境贫,没人当他是回事,但碍于他是东营村的,对他就是稍加敷衍。现在今非昔比,儿子大了,进入各行各业,都做了老板。很多人求他儿子办事,就来找老王搭桥。以前张口“老王”的人,都改口“大爷”了。尤其是老五,成了传奇人物,在某个行当里,有“大哥”的地位。但老王就喜欢干干农活,吃粗茶淡饭,平时从不提及儿子们。在胜华市场,不知怎么招惹了执法人员,情急之下说了一句:“俺儿是王五。”人家立马认下了这个大爷。r

我被带走的时候,武茂友看见了,他赶紧告诉了金武,金武也没高招,经俺队长提醒,才找了老王。我们和老王很熟,还不断地帮他干点儿活。老王二话没说,跑经销部,给他王五打了电话,让他把“偷车贼”放出来,王五周边问了问,我就被当做“偷车贼”放了。人家帮了忙,咱却从未谋面,只听茂友说过,王五个子不高,也很瘦,是个手里端着兔子枪,腰里别着四把刀,风风火火闯九州的人物。r

身受不白之冤,身心难以忘怀。后来,才知道,那车子是一个菜贩子偷得。王建华让菜贩子站出来,澄清事实,可那人不敢,灰溜溜回了老家。因那人和王建华同乡,我们可以找到他家,金武说不值当的,再说,我们要给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r

经过这桩不大不小的事儿,心里也留下点儿阴影。以前爱四处瞎逛,东跑跑西看看,后来怕万一再惹麻烦,没事就很少出去了。活照样干,还带着那张肿脸,在山东高青县塘坊镇和店村看了一晚上井架。忍受黑夜孤独,伫立村外,我想到我的家。我喜欢炊烟袅袅,我喜欢鸡鸣犬吠,我喜欢空旷原野,我喜欢古老村庄。我在那里想过家,我在那里独自流过泪,我挣了几十元看井费,我记住了那个村庄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