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所有机构分城,州,国三级,州辖城、国辖州。城级称府,州级称院,国级称司,
民政府、刑律府、城防卫军;
民政院、刑律院、州防卫军;
民政司、刑律司、帝国防卫部。
各城有城防军只有驻守城池义务的驻军,各州有常备州协防驻军可由州级国情院自由调动。但其编制不能超过州防卫军的一半,而且战时需移交指挥权于洲级防卫军最高长官调配。
一座城池有民政掌城市建设民生民意与地方税收、帝国防卫军掌城防、刑律掌民事刑法与执法监督包括监狱、国税司掌帝国税法税率调整与征缴。
机构分管:
民政,执掌城市规划与建设。
下辖:城建、督办、民诉、地税、商协。
刑律,负责城市治安集中侦查缉捕刑监城市协防一体。
下辖:侦察、特协、刑监。
防卫,负责城池安全一般是帝国驻军。
下辖:协防、驻防。
国税司:负责城市的税收征缴,地方国税与民税的反馈与调控。地方国税司可直通帝国国税司,同时负直接监督地方政务的责任与权力,可直达帝国国税司直达皇帝。
下辖:督政、民税、库计。
沿海城市海港设有海岸督察司,直管监督海港民商船出入境登记查验辅助帝国海军情报收集,所有岸防情报直达皇帝。
帝国直辖机构
帝国军情司,战时机构直接对皇帝本人负责,执掌军事指挥拥有帝国军队调动权力。
下辖:军事参议院、帝国军部。
帝国军部,负责保卫国家领土完整与安全对外战争策略施行者直接受命于帝国军情司。
下辖:海军、陆军、战争学院、国器司、秘情司、帝国防卫部。
帝国国务司,总览施行帝国民政内政外政国税律法事宜。
下辖:刑律司、民政司。
帝国海岸督察司,直管监督海港民商船出入境登记查验辅助帝国海军情报收集,所有岸防情报直达皇帝。
下辖:岸巡、督情。
帝国国税司,负责帝国全国国税征收统计,帝国所有城市皆设有国税司皆可直接上达天听由皇帝直接管理。
下辖:督政、民税、库计。
帝国人口统计调查司,因为灵界一年的六个季节差异巨大灾难频频因此人口基数波动极其严重,尤其是民间的人口数。
每年的雷潮多洪水、烈阳高温多火灾、历寒低温的冰灾都可以轻而易举的毁掉准备不足的小型城市直接或间接杀死大量人口,为了及时统计每年人口变化情况与及灾害影响建立了帝国人口统计调查司每年的统计报告直接上奏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