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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安静吧,我的心(1)


  也会孤单没什么不好

  初夏的好处,是每天入睡以前与醒来时,窗外那片绿色都不是一样的。一日浓似一日。

  时常有各种各样的鸟在窗前飞过,白羽长尾。栖在树上或停在院子里。最大胆的是麻雀,叽叽喳喳闹到书桌前来,体态丰满可爱,眼睛清灵有神。

  它们边唱边跳一刻不得安宁,带着那种孩子气的认真神情,有时会好奇地打量我摊在案头的书和稿纸,好像在议论某件重要的事情,最后也不见有什么结果,只是噗咙一声,四散飞去。如此接近的距离,让我对这细小身躯内寄居的灵魂心生畏惧一般的敬意。

  以前在伦敦住处的拐角,常遇到一个打扮得像吉普赛人一般的中年女人,一头灰白蜷曲长发。看见有人走过,她会将食指放在唇上,示意来人噤声。她的手里握着玉米粒,脚边聚集着许多鸽子,灰色一片,如同一朵着陆的乌云。后来我更愿意绕道走。我害怕她脸上那甜美得有几分恍惚的微笑,仿佛在暗示一个藏得很深的秘密。

  迈克·翁达杰在《英国病人》中说,鸟喜欢栖息在枯枝上,因为它们可以向各个方向飞翔。果然是这样。随着春意日深,我注意到它们不得不一日比一日更加仔细地寻找树叶不那么葱茏的枝头。它们最喜欢电视天线。

  我喜欢做一个乡下人。乡村公路两旁大片大片的水稻在灌浆,风中浅绿色的是稻花的香气。路边的蓟花开得正好,一片紫色的浅淡云彩。车子开过的时候,栖居其上的白色小粉蝶在刹那间同时飞起来,是一个回放的慢镜头,雪花纷纷扬扬落到天上去。

  最近又重新找了《阴阳师》来看,倒不是单为看鬼故事,在《子不语》

  中什么样的鬼都见了。喜欢的是安倍晴明那个杂草丛生的院子,还有他和源博雅对饮谈“咒”的样子。常常是源博雅带了下酒菜去,安倍晴明备好酒,两个人边喝边聊。话往往不多,但是很有趣味。安倍晴明是个很吸引我的家伙,他一句“所谓咒,可能就是名。世上最短的咒就是名”顿时把骑在牛背上的老子和握着玫瑰花的小王子两个人都从我脑海中唤了出来。

  故事开始前安倍晴明住处的描写叫我欲罢不能,但最喜欢的一段是《阴阳师1》最后的故事《白比丘尼》中雪景的描写。安倍晴明和源博雅在火炉上烤着鱼干,饮酒赏雪,雪越下越大了,有一个人要来。让我想起我最爱的五绝《问刘十九》。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要怎样才能走进人生中这样宁静安详的时刻呢?

  梦枕貘在这个故事的开头写下这样一段对话:

  “什么事?”晴明将视线从庭院移到博雅身上。

  “之前曾想过要问你,你这所大宅子,就你一个人住吗?”

  “是又怎么样?”

  “你不觉得孤单吗?”

  晴明注视着提问的博雅,微微一笑。

  “也会感到寂寞,也会孤单啊。”

  晴明好像是在谈论别人的事情。

  “但是,寂寞和孤单,却与屋里有没有人没有关系。”

  “什么意思?”

  “人都是孤独的。”

  “孤独?”

  “人原本就是那样。”

  “你是说,人天生就是寂寞的?”

  “大致是这意思。”

  放下书入睡的刹那,想起明天窗外的树一定会更绿一些,就觉得寂寞也没什么不好。

  我们都一样

  女主人公叫栗子。她活在荞麦的文字里,我活在这个世界上。

  但我们都一样。

  我们同龄,同一年到同一座城市求学,读同一个专业,然后同一年毕业,从事相同的职业。

  我用名片裁着书页,边裁边看。其中的内容熟悉得就像翻看自己的日记。

  所有少女日记的中心思想不过三言两语就可说尽:爱一个人,然后错过。

  年轻过,然后慢慢成熟。但荞麦将栗子的日记写在了时代的变迁上,以时间的跨度成就了一个看似简单与平淡的故事的深度。

  栗子和她的朋友们在偏僻的校区读书、组社团、恋爱,而外面的世界同样轰轰烈烈,如同上足发条的机器,不停转动,然后把她们拽进去,把我们拽进去。

  在书中读到那么多大学生活的细节,以及层出不穷的社会新闻、时尚潮流,熟悉又遥远。像盯着自己的照片看太久,过片刻才恍然大悟似的说:

  噢,原来我的人生里已经发生过这么多事啦!

  故事开始时候的20岁,青涩、琐碎,带着自以为是的小幼稚,暗中驱使我们将最初的爱恋,最纯的情怀以拧麻花的别扭劲认真演绎。但其实那些试探与坚持,那些心碎与倔强,就如同我们当年的爱好,热门歌手也好,小众作家也罢,都算不上独一无二的品位,而是被深深打上时代的印记。

  它们从不属于我们,它们与我们一起,属于时间的流逝。如今局外人一样,看见它们被记录下来,白纸黑字。才明白,那些执着一念的人,多么悲伤。

  原来当所有的轻叠加,就成了无法言说的沉重。所有的空重合,就成了密不透风的惆怅。

  变化之年,倔强的少女心。

  马蒂尔达问杀手莱昂:人生本来就这么苦,还是只有童年如此?

  我会告诉她:这个问题等你20岁后再问也不迟。

  但不管你多少岁,只要你没有那么坚持,人生也就不会那么苦。

  我和栗子的不同,是我对网络世界没有那么热衷,不会玩西祠,BBS。

  还有,我喜欢的男生不是苏砾那一款。

  尽管多年后我以类似小清新的摄影风格、清汤挂面的黑色短发、全身的MUJI顺利在朋友中跻身“资深文艺女青年”的行列,但文艺女青年和文学女青年是有很大不同的。我和栗子一样爱村上春树和须兰的情怀与才华,但我觉得栗子更像文学女青年,所以爱上高瘦的文学男青年苏砾,彼此试探、错过、想念,纠结十年,却其实只有拥抱与牵手。而作为文艺女青年的我,是视觉派,只爱貌美的男生,对他们的精神世界采取想当然的态度。大学时代我看上在公共课时认识的男生,不停给他写情书,每天都写。写到他不得不对我盲目的爱做出回应。

  栗子和苏砾相处那么久,各自爱意萌动,却没有表明心迹。我和我的“校园恋人”则相反,心迹明白得太早,相处成了按说明书安装家具一样的按部就班。然后我出国留学,把英俊帅气的“校园恋人”留给他的一众追求者。

  结果可想而知。但如今回过头看,一切都分毫不差地按我预设的剧本进行着。而我演得如此投入,到最后泪水都成了真的。

  记得拿到这本书的一周前,我采访了栗子喜欢的蔡康永,拍摄现场为了效果飘满呛人的烟雾,我忍着眼泪,问他许多无关痛痒的问题。这很可能是我这辈子写的最后一次人物采访,也是很失败的一个访问。

  他问:你为什么认为我会对别人的故事感兴趣?

  我想说:你当然不,因为没有人真正对别人的故事感兴趣。我们只是在别人的故事里为自己寻找标尺:他比我有趣,他比我倒霉,他或许比我富有,但他没有我快乐,他学历比我高,但他的老婆没我的漂亮……我为栗子的故事感慨,或许也只是因为我从她那里看见了我的过往岁月。

  但让我感动的一定是栗子的坚持,而不是我自己的妥协。

  而就在采访蔡康永之前,我翻出闲置多年的硕士学位证书,决定去外企工作。和人事谈了半个小时,走的时候看到她的名片上写:人事主管,薇薇安。差点就要问:你看过《告别薇安》吧,你戴钻石耳钉么?走进电梯的时候,为自己的冷幽默和联想力爆笑。

  我找了家星巴克,到卫生间换下套装,无缘无故想起豆瓣热荐的神帖:

  “哪怕我变成一个庸俗女子……也不能忘记”不知道公司配备的IBM电脑和黑莓手机能不能帮助我创作出那样美丽到令人颤抖的文字。这真是令人动容又发指的将来。

  我带着《最大的一场大火》飞到南方出差,忙完工作后泡在浴缸里慢慢读。水是热的,山一样的白色泡沫却是冷的。早餐的时候,发现邻桌坐着香港TVB当年的英俊小生,如今和大叔大伯一起饮茶打高尔夫。

  小说快结束的时候,栗子与苏砾在机场错过。生活中的我则在北京转机时顺利见到了当年的“校园恋人”,手机普及的年代,什么都又快又没有悬念,所以也缺乏情怀。

  这些年,他并没有像苏砾那样写深情款款的信给我,只是会寻找我发表的文字,并一厢情愿地以为那些都是写给他看的。毕竟,我曾经那么爱写字给他,写到阅读我的字成了他某种不能改正的习惯。他结了婚,有了孩子。说小孩和我一样生在5月。他开车带我在北京城兜风,直到路灯都亮起来。然后我搭清早的飞机前往乌兰巴托,再租车前往戈壁。

  我不是念旧的人,但想在看见这个世界的荒芜之前,看看自己内心的那片荒野,以及那个无辜的被迫的同行者。

  十年,变化进阶为变迁。

  我们为某些永不会到来的事坚守着,奔跑着,直到有一天我们和自己分道扬镳。而这样惨绿的十年,居然就是我们人生中最好的时光了。

  有些事,注定是永远都来不及的。

  如果有一天我再也不来找你

  香港作家钟晓阳,1962年12月生于广州,在香港长大。1981年她以一部《停车暂借问》轰动香港文坛,获得联合报小说奖。有人说她写这部时间空间跨度皆十分广阔的小说时不过17岁。此后的钟晓阳被认为年少成名,再难突破。

  《哀歌》是她并不那么着名的短篇,完稿时钟晓阳才24岁,但却已算是她创作的成熟期,有种中年回首少年心事的惆怅淡泊,一如冬日夜半起身喝那杯搁凉的茶。

  这是个发生在旧金山的简单爱情故事:留学彼邦的香港女孩爱上当地华人移民的后代,他长她许多岁,辞了航空公司机械师的工作转做辛苦的商业渔民,驾着渔船出海。女孩想追随而去,却最终分离。

  读《哀歌》这个故事时我16岁,如今事隔多年,已经很难确切表述究竟是什么打动我至深,并让我爱上了作为故事背景的旧金山这座海港城市。或许是其中洋溢的年少轻愁,或许是男主人公对于航海的痴迷正投合我对于海洋的向往。

  故事中,两人坐在车内看雨,倾听着船缆拍打桅樯的声音,男主人公问:“如果有一天,我再也不来找你了,你知道是为了什么吗?”钟晓阳形容那声音“清脆得如同玉器碰撞”。而我在此后的数年中,一直想知道那声音究竟如何,如故事里的女孩子用此后分离的时间来体会那个问题的答案。

  直到有次暑假路过日内瓦,在湖边小憩。欧洲夏末的悠长傍晚,太阳已下山,但夜晚尚未来临,世界笼罩在清亮澄澈的蓝灰色光线中。湖边停泊着归航的帆船,就在刹那寂静间,我听到了叮叮当当的敲击声,湖水荡漾,船缆拍打桅樯。

  湖对面的山上,有房子依山而建,浅色轮廓,灯火通明。

  那刻我明白了书中景象,也知道如果有一天,我再也不来找你了,是因为你我心中各自有座无人岛屿,静候于水的彼端。

  我们一生的目标就是为了抵达那里。而正是为了抵达,我们互相离弃。

  长日将尽

  发现自己可以看懂Graham Greene了。

  这本 The end of the affair还是当时书店进行Buy 2 for3的促销活动时买的。

  曾被威廉·福克纳称为那个时代最真挚最动人的作品,里面情感太充沛的男主角,总让我望而却步,甚至觉得他远没有Harry Potter来得成熟。

  但是人,总会长大的。这一次改变得比较多的人,是我。我终于老到配得上这本书。

  兰登书屋的vintage版本。书页泛黄,字体偏小。

  开篇第一句话这样写:A story has no beginning or end……一个故事无始亦无终。

  无论从哪里开始,对于传统的道德观念来说,这都是一个几乎荒谬的故事。情人Sarah毫无缘由地离开Bendrix回到丈夫Henry身边去了,于是Bendrix痛苦、愤怒,请了私家侦探跟踪,为她对陌生男人的一个微笑而抓狂。然后他发现她其实得了绝症。如果故事在这里结束,那就是一部文采太斐然了一点的琼瑶剧。

  善良宽厚的丈夫Henry知道了他们的感情,邀请Bendrix搬过去同住,让Sarah在两人的照顾下没有牵挂地走过最后的日子。就在这期间,Bendrix渐渐发现了她选择离开他的真相:为了拯救他的生命,她将两人的感情与上帝做了交换。面对着无形却强大的上帝,失去了爱人的Bendrix绝望地对上帝说:你已经做得够多了,你从我这掠夺得也够多了。我太累也太老了,学不会爱。你就永远让我一个人呆着吧!

  Sitting there beside Henry in the Victoria Gardens,watching the day die,Iremember the end of the whole affair.

  中国人说长日将尽,这个英国男人说watching the day die。

  他的偏执、愤世嫉俗以及冷酷的哀伤,像失去了林徽因的徐志摩。只是徐志摩比他温吞一点点。

  这个看似无稽的故事,却是作者Graham Greene感情生活中真实的片段。

  她叫Catherine,就是这本小说扉页上“献给C”中的那个C。书里书外,那个虽木讷无趣,却善良宽容的丈夫都叫Henry。介入别人的婚姻,还大张旗鼓地写出书来,似乎是典型的得志小人行径。但看过书,你会知道,Greene写这本书,并不是在炫耀,而是在自我诅咒,在他的余生,都没有走出这本书的阴影。

  “真悲无声而哀”,相对于书中不断喊着爱、恨、生、死的Bendrix,那个在大雨滂沱的夜晚,失神落魄地坐在陌生小酒馆的Henry总是更能打动人。作为写作高手的Greene又何尝不知道?Bendrix因嫉妒而总在心底嘲笑着Henry的迟钝无趣,却无法否认他一日一日成了自己的依靠,互相照料着,“就像两个鳏夫”。

  在书房里,因为遇见和Sarah相熟的旧人而心绪不宁的Henry,极力掩饰着自己的情绪,却激动得不能解开自己的鞋带。Bendrix一边嘲笑着他笨拙的手指,一边走过去屈膝帮他松了鞋带。我想这就是Graham Greene保留了Henry原名的理由,他用这样的方式说出了Henry心底没有表露出来的伤痛,也用这样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就这样承认了在这个故事中,只有Henry是对的,相对于他来说,Bandrix和Sarah也好,Greene和Catherine也好,都只是幼稚和自私的孩子。

  这本书完成的八年之后,也就是1959年,Catherine移情别恋,离开Greene爱上了一个修道士。最后她回到英国在丈夫身边逝世。Greene长住意大利,两人间除却书信往来再没有见面。

  这样说来,C的确是被上帝和死亡夺走了,和小说里的结局一样。书里书外,谁是谁的分身,说不清了。

  C去世之后,Henry给Greene回信,说谢谢他写的那些书,如果他回英国的话,一定要见上一面。到最后,女主角不在了,两个鳏夫真的成了朋友。

  也和书中的结局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