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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终于开始做自己(2)


  我把那枚胸针别在大衣的衣襟,去了怀特岛,看那里的白色悬崖。阴冷的天色下,狂风呼啸。而我的衣襟有这簇永不熄灭的小火焰,始终觉得暖。

  当我处理完工作回到家中,深夜在灯下研墨写字,突然明白她做这些的全部心思。

  因为我也更喜欢书写的过程而不是结果,甚至包括寻一支称手毛笔的过程。但凡事总有终结,就像我们屡屡试图挽留花开全盛之姿却从来只能遗憾一样。

  就像在斯里兰卡旅行时,随处可见的佛像前总是摆满信徒们供奉的莲花与茉莉,它们有些经过精心编织,繁复郑重;有些是自己采摘的小花束,简单随心。它们都在佛陀的目光下泛黄枯萎,然后明日又会有新鲜的花束送来。

  这就是生命的真相,滚滚红尘中无可阻止的轮回。喧嚣浮华背后注定的黯淡收场。生的每刻都无须贪恋,但又如此切肤,值得慎重对待。

  而球的这些胸针,大概就是对这些过程中某个时刻的截取纪念。就像是,信徒们在默诵完毕后递上鲜花的那个手势。

  它已经永远消失了,但也永远留了下来,成为串起永恒的无数瞬间中的一个。

  我将心经寄去伦敦,后来球将那些字符一一融入树胶之中,制成独一无二再无可复制的胸针。宣纸在高温下消解,只留下朱砂字迹,悬浮于空茫之中。

  终于无始也无终。

  在无数客户会议的间隙看着球发来的照片,觉得每个忙乱的表象下或许还藏着另一个自我。他们安安静静地活在生活的另一面,为停不下来的我们努力保留着发光的片刻。等我们某天终于厌倦追逐,才能相逢。

  而我已开始厌倦,我们玩的这个游戏。

  有信

  孩子总是喜爱马戏团,是不是因为只有在那里,才可以无害地见识到生命的盛大与无常?

  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带我去看马戏团表演,当做暖场表演的小丑大笑着过来拉我手的时候,我放声大哭起来。

  威尼斯圣马可广场上穿华服喷香水的小丑,阿姆斯特丹大坝广场上踩高跷穿气球装的小丑,伦敦Covent Garden五月木偶集市上衣衫褴褛、脚步蹒跚的酒鬼小丑。

  我常常看见他们,独自站在无法辨认的街景中,回过头来的时候,脸颊上挂着大颗的泪水。他总是提醒我,我们不过是任性的孩子,能掌握在手里的幸福不过是一支冰激凌。

  在冰激凌融化前,你要学会藏好眼泪。

  喜欢站在马戏团压轴表演的烟花中心抬头望,如同行走于灿烂星空。因为它短暂,所以总是全心全力欢呼。尽管不太可能,但还是要说,我想无忧无虑过完这一生。

  后来看到你的那瞬,仿佛有烟花盛开,我突然明白一些爱情故事是怎样发生的,并且会有怎样的结局。

  我想,唯一能与得到的幸福感相媲美的,就是摆脱的轻松感。所以,得到与失去是如此形似的事,或许就是同一件事。

  你知道吗?据说沙滩上的贝壳都是大海丢弃不要的碎屑,有个轰鸣的浪却想卷走我发现的一颗白色贝壳,追了好远才抢回来。整个沙滩都听见我对着大海怒吼:不许反悔啊,混蛋!

  你曾故意绕了远路送我回家。高架桥上的灯光在眼底,一晃而过。有时候,你的心像路书那么清楚。有时候,你的心仿佛迷宫没有尽头。所以我让风吹乱头发,什么都没有说。

  我们并不需要成为最优秀最出色的人,只要遇见一个懂你的人就够了。问题在于,很多人错以为后者更加容易。

  分别后的梦境里,我一再回到那个清晨,看着我们在风中道别,中间隔两手宽的距离。但飘扬的衣角出卖了我,道出内心对你热切的向往与不舍。

  If equal affection cannot be, let the more loving one be me.若深情不能对等,愿爱得更多的人是我。——W.H.奥登

  今日凌晨的时候起了大风,恍惚间仿佛有无数只鸟在耳边振翅的声音。喜欢睡在风里,感觉像湍急溪流中一尾逆流而上的鱼,用静止的姿态穿越这川流不息的世界。起床时地板上白茫茫一片。原来是昨晚忘记给书桌上的一叠稿纸压纸镇,于是随着风势飞了满地,一直经过走廊铺到后面书房去。出门路过那几株开花的合欢树时宽松的麻上衣灌满风,像姜季泽离开曹七巧的那个早晨,他的白色绸衫里钻满白鸽子。

  你也总是微笑,但是你的眼睛里有那么多东西,深广得如同河流。看着你的面容,仿佛在暮色四合的原野上眺望,风里微有凉意,心内骤生怅惘。

  后来想起来,不单爱情,人生里很多事情其实我们都只做了那一刻看来最正确的决定,而可以权衡的,绝不是爱情。

  六月快要过去,梅雨季终于还是来了。

  凉风有信。季节的变化正如人生里那些盛大与无常的交替。你顺应了,也就安静下来。

  一个旅人

  我们都是内心坚定的人,所以决定穷尽一生追逐风景。

  大约350年前,南京是暖冬。

  李日华在那天的日记里写:“入冬,连阴而暖,至是大澎雨,如春夏蒸溽时。”

  曾经幼稚桀骜,以为如此热爱生活,必定无法接受它的残缺。

  后来才明白,这个世界是没有尽头的。

  生死不能简单和生活混为一谈。生活也不能被简化为活着。

  那日在南京禄口机场,我说,这可能是最后一次路过这座机场。分别时送给朋友戴尼尔一本二手的英文原版《夜航西飞》。“写点什么”,他要求道,“最好是绝望的句子,我受够了不切实际的温情”。于是我在扉页上用钢笔里最后一滴墨水写下这样的句子:

  We fly a little every day. We die a little as well.我们每天飞远一点,我们每天死掉一些。

  戴尼尔看了之后说:“对,时间不多了,不要浪费。”他飞往新加坡,然后转机前往南美。我则开车回住处。

  如今我已逐字逐句将《夜航西飞》译成中文,且中文译本也再版了精装本。

  “一个理想主义者,应该听从自己的心。”戴尼尔听说以后这样回答。

  那次分别一个月后,戴尼尔发简讯来,离开南美的最后一天,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旅店里梦见我。我问:“你把书读完没有?”这么好的梦,可惜我是梦里的人,而非做梦的那个。

  当他在平安夜登上马丘比丘的时候,我正和当时的老板唇枪舌剑谈工作,他要砍我的预算。看见戴尼尔说终于到达马丘比丘的手机短信时,想起聂鲁达长诗《马丘比丘之巅》中的句子:我看见石砌的古老建筑物镶嵌在青翠的安第斯高峰之间。激流自风雨侵蚀了几百年的城堡奔腾下泄……终于按捺不住,发出一声叹息,合上面前的会议笔记。

  老板吓到了说:“怎样?不过是预算啊。”

  我把手机举给他看。

  “马丘比丘?印加?”他说,“你们这些人,就是太理想主义”。

  据说在大约15世纪的时候,强盛的印加帝国选择在海拔2400米的崇山峻岭之间以巨石建造起这座雄伟的城池,不过是为了离太阳近一点。建造完这样的理想主义城市,留下许多谜语以后,他们就消失了。仿佛那个以一双蜡翅膀飞向太阳的伊卡鲁斯,在最接近的时候坠落。

  会议结束我给戴尼尔回简讯,问他:“走那么远,累不累?”他答:“人生这么长的旅程,一走几十年,怕的不是累,是厌倦。”

  不久我终于辞去了白领的工作,第一站是南太平洋。跨越季节和赤道,像戴尼尔说的那样,走得越远越好。

  住在斐济群岛的某个小岛上时,决定尝试一直不够勇气体验的夜潜。教练在码头上检查我的装备,下水前给了我一把手电筒,没有多余的话。夜潜中途下起了暴雨,在水下只听见隐约的噼啪脆响,抬头的时候,在气泡间依旧能看见远处群山间的闪电如坏了的灯泡,明灭不定。

  教练示意关上手电,我发现四周和我们一起悬浮的是萤火虫一样的浮游生物。一只很少见的粉红色海星从我肩头经过,它有透明柔软的触须。

  深夜的海洋与宇宙星空如此相像。当我们向更深处沉潜,感觉就如同往宇宙进发,如同飞往太阳的伊卡鲁斯。

  原来当一个理想主义的旅人,这么自由美好。

  那次旅行的终点是塔瓦尤尼岛,我去过的,最远的地方,日期变更线在这里穿过,所以昨天今天在这里相逢。

  皮肤黝黑的孩子们在山间的瀑布中嬉戏,有个小男孩从激流中探出身来,将一块黑色石子放在我手上。是黑色的火山岩,被磨去了棱角。我说:

  “谢谢。你很像我小时候的一个朋友。”他笑了笑,纵身回到湍流中。

  那个邻村的男生和我同班,年纪大我三岁,是因为留级才和我同班。

  他的成绩差到老师都不愿给他补习的地步,所以老师安排他和我同桌,可以随时问我怎么解数学题,怎么写作文。但他从没问过我任何问题,只是沉默地坐着。后来我把做好的作业摊开放,他也不客气,飞快地抄。抄完还是什么都不说。

  一次在去外婆家玩的路上遇到他,却突然上前和我说话,问:“你有空么?”我答:“有啊,干什么?”

  他想一想,很郑重地说:“我的狗死了,你陪我去埋了它吧。”

  我说:“好。”

  他回去抱了狗来,狗不大,可能才三四个月,常见的土狗。都说土狗比名狗脾气好,最懂讨人喜欢。有时候狗贩子拿长得好的土狗鱼目混珠,也很少有人来退货,因为养着养着就舍不得了。这只小狗一看就是只好狗,即便死了也是很乖很听话的样子。

  “人家的狗死了,都扔野地里。”我说。

  他说:“不行。”斩钉截铁。

  我在前面带路,他抱着狗跟在后面。那时候不过二年级,就算他比我大几岁也毕竟年幼,不多时就要停下来歇一歇。我就在一旁站着等,努力想要说点什么安慰的话,最后还是放弃了。

  我们沿着田埂,一脚深一脚浅地走了很久。我特别想找个好点的地方,就像努力解一道算术题。他越来越吃力,满头大汗,但还是不言不语,默不作声地跟着,大概路过的那些地方他也不满意。

  最后我找了片面河的斜坡,藏在芦苇丛后面,安静得只听到风吹过芦苇叶的细响还有水声。我回头看他,他点点头:“就这儿吧。”

  他把小狗轻轻放在青草地上,开始挖坑。我拾了块碎瓦给他帮忙,斜坡上被切断的青草流绿色的血,血有清香味。

  坑挖得很深,我将四周的青草密密铺在里面。他轻手轻脚把小狗放到坑里后,突然很担心地问:“你说会不会冷?”

  我认真想一想,说:“盖上土后,应该不会。要不你再抱它一会儿吧。”

  他摇了摇头开始填土,下定决心似的。

  然后我们一前一后回家去。

  后来他还是没和我说过话,每次考试也依旧不及格。成绩差到他家长去给他算命,算命先生说症结在名字,得改。原来他单名一个“森”,那是三个“木”叠加,我们那里说人“木”,即是骂此人“呆傻”。

  但他太顽固了,改了名字后依旧故我,依旧不及格,依旧留级。再后来,他留级的次数实在太多,老师们为了保护这个珍贵的名额再不让他留级,他也终于小学毕业,到初中继续留级。

  我不知道那条小狗是怎么死的,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毕了业。我们再也没见面。

  如今的我已像手中的这块火山岩,被时间磨平了大部分棱角,坐在岸边注视着孩子们在黄昏壮丽的日落中逆流而上。

  但我坚信我那位旧同桌,他曾那么固执地保持沉默,如今一定也以自己的倔强挣脱了人世的激流,仿佛置身温暖洋流的中心那样,悠然自在地漂浮在世界的某个角落。

  经过这么多年,我终于和他踏足同一条河流。

  美丽的人

  没想到真的收到他寄来的安眠药片。正如他所说,服药前须找好床铺。因为这些白色药丸的效果与其说是化学性的,不如说是物理性的,发作的时候像当头一棍能令你瞬间失去知觉。

  失去知觉前一秒,我看见初次见面那天的广玉兰树,在风里不停摇头,冰凉的香气像急雨,洒得过往行人满头满脸。

  那次拍摄西班牙陶瓷艺术家的项目时,东家安排了翻译协助我。拍摄前三天他电话过来,声音年轻得如白鸽在晨曦中扇动翅膀。自报家门之后他说:“很抱歉,但有件事我必须和你沟通一下。是这样的,今天我刚拿到医院的报告,HIV检验呈阳性。如果你介意的话,我让公司安排别的翻译给你。”

  我想一想,说:“谢谢你打电话来,但是没关系,我不介意。”

  他在电话那端陷入沉默,片刻后礼貌地道谢并挂了电话。

  拍摄当天被失眠困扰多时的我顶着一头乱发双目通红出现在拍摄地点,摄影棚里已有个男孩在打扫卫生。他摘下口罩说:“你来啦。”

  我没有见过如此漂亮的脸庞。在那些纯白的瓷像之间是最动人那尊,活色生香。

  那一刻三个字映入脑海:不公平。他美丽到融化周身空气的面容,他体内无法被药物打败的疾病,都不公平。

  拍摄结束他帮我收拾器材,我提出要请他喝一杯以示感谢。他爽快地答应了,开着一辆小小的保时捷跑车带我去带露天咖啡座的餐厅。当他把车在广玉兰树下停妥并快步过来开车门的时候,我觉得少女时代的梦想正以某种不曾设计的方式上演。

  我点了咖啡和薯条,他点了热牛奶。服务员端上饮料的时候他将牛奶递给我:“你好像几百年没好好睡一觉的样子,喝完牛奶回去休息吧。”

  “越来越严重,记忆都开始模糊。”

  “我找一种药给你,我认识很厉害的医生。这样你就不会忘记我了。”

  我笑了:“这么会说话,应该能记得一阵子。”

  他静了静,突然说:“我很抱歉,那天其实很失礼。”

  我看着他,不置可否。

  “我是说给你打电话,把自己的病情告诉你那事。”

  “你只是想找个人说出这件事情来,对吗?”

  他笑了:“是,虽然已经预料到结果,但等真的得到确认,还是会慌张。”

  “你的家人,你会告诉他们吗?”

  “我告诉我爸自己喜欢的从来不是异性时,他挥手打了我一巴掌。然后我再没回过家。”他喝着咖啡,语气如此平静,几乎是任人宰割的神情,好像早已决定了不想麻烦去为任何事抗争。

  “我当然不是因为那记耳光离家出走的。又不是没挨过打,何况动手的还是我爸。但我无法面对他。不管你如何努力,只要你让他失望,那么你都是欠他的。”

  生命是一份礼物,当礼太重,受者只能感恩,不可拒绝,更无权随意处置。

  “你大概觉得我很笨吧?”看我不搭话,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好好活着。”我说,一边努力将薯条上的番茄酱蘸成一根火柴的样子。

  “不要难过,我已经很好地活过了。”

  礼物

  16岁那年生日,爸爸送的生日礼物是一辆红色摩托车,大概是他能找到的最小的车型。至今我都记得那个初夏的傍晚,我从车行取过小摩托,载着爸爸回家的情形。从后视镜里,看到晚霞还有爸爸故作严肃的表情。到家前他偷偷嘱咐我:“别告诉你妈,是你开回来的。”

  而19岁的生日礼物是辆二手汽车。爸爸什么都没说,直接递了车钥匙给我。我就趁着暑假,骑上摩托车去考驾照。

  第一次正式工作,礼物也是辆车,和当年那辆小摩托一样,鲜艳的红色。

  下班后回家,吃过晚饭,他才突然想起来:“要不要去车库看看你的礼物?”依旧只是递钥匙给我,再没有别的话。

  就像22岁那年出国留学,在机场他只问:“信用卡带啦?”

  他近乎盲目的信任造就了一个不太知道害怕的我,并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像他那样,以独特的幽默感应对生活中很多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