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书屋 > 其他 > 联想涅槃:中国企业全球化教科书全文阅读 > 第3章 定义PC,大象退席(2)

第3章 定义PC,大象退席(2)


  起初沃兹尼亚克打算使用与阿尔泰一样的微处理器,英特尔8080。但一枚芯片“比我一个月的房租还贵”,所以他开始寻找替代品。沃兹尼亚克找到了摩托罗拉6800,他有一个在惠普工作的朋友能以40美元一枚的价格搞到。之后他又找到了MOS科技公司制造的一款芯片,在性能上与摩托罗拉6800一样,但价格只有20美元。这样一来,价格可以更低廉,让人买得起,但沃兹尼亚克也为此付出了一个长期的代价——英特尔芯片后来成为行业标准,而苹果的电脑因为与之不兼容而饱受困扰。

  ……几个月后,他准备好测试了。“我在键盘上按了几个键,然后就震惊了!那些字母都显示在了屏幕上。”那天是1975年6月29日,星期天,个人电脑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那是历史上第一次,”沃兹尼亚克后来说,“一个人在键盘上按下几个字符,然后在自己面前的屏幕上看到它们立刻被显示了出来。”你们这样做只会让别人不再愿意编写好的软件。谁能承受起无偿进行专业的工作?……如果有谁愿意付钱的话,给我来信,我会很感激。”

  时代自此改变,并且不可逆转。

  乔布斯看到屏幕上那些神奇的字符,同样大吃一惊。沃兹尼亚克的这台个人计算机,以及乔布斯——他背着显示器帮忙组装,成为家酿俱乐部的主角。沃兹尼亚克不断送出自己的设计原理图,“这个俱乐部的精神就是交换与分享”,他解释说,“我之所以设计AppleI,就是因为我想把它免费贡献给别人。”

  与沃兹的进展同步,比尔·盖茨与保罗也完成了阿尔泰电脑的BASIC语言编译器。家酿俱乐部的成员复制了它,并在没有付费的情况下相互分享,这出乎比尔·盖茨的意料。他写下了那封著名的信,并也因此定下了新时代的规则——“请大多数电脑爱好者们意识到,你们的软件是偷来的。这公平吗?……

  同一时间,乔布斯说服了沃兹尼亚克,“大家没有时间按你的设计图来安装一台电脑,为何我们不做好印刷电路板然后卖给他们呢?”当然,之后是卖电脑了。嬉皮士风潮以及黑客气质,比不过更有统治性的商业精神。最初的,那些微小的有别于其他行业的个人电脑的不同寻常的开始,很迅速地回归到商业规则之内。

  为自己的公司起个什么名字?既然彼此同意成立公司,名字就成为乔布斯与沃兹尼亚克需要迅速解决的问题。若干轮讨论与选择之后——当然都不满意,乔布斯提议叫“苹果电脑公司”。“我那段时间正在吃水果餐,”乔布斯后来告诉媒体,“我刚刚从一个苹果农场回来。这名字听上去有意思,有活力,不吓人。‘苹果’削弱了‘电脑’这个词的锐气。”他跟沃兹尼亚克约定,如果第二天下午还想不出更好的名字,那就用“苹果”。

  显然,第二天下午没有收获。“苹果”诞生!

  在寻找资金、搭建团队、组建公司……一系列事情办妥之后,作为成熟商品的个人电脑AppleⅡ决定于1977年4月在旧金山正式发布。当时令人窘迫,事后却成为骄傲资本的事实是,乔布斯的苹果公司其实只有三台AppleⅡ成品——他们可笑的补救办法是,在展台周围堆满了空的包装箱,显得他们存货充足。展会的收获——接到了300台订单,这个成绩不坏。此后16年,各种型号的AppleⅡ总共售出600万台,它真正开创了个人电脑产业。

  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乔布斯,沃兹尼亚克的电脑或许现在还只能陈列在电脑爱好者的商店里。虽然如此,但不可忽略的事实是:大多数人还是把AppleⅡ看作是沃兹尼亚克的发明。这是激励乔布斯开发出一台属于自己的电脑的内部因素。

  AppleⅡ诞生四年后,IBMPC面市,对手来了。在IBM发布个人电脑的那天,比尔·盖茨正巧在苹果公司总部。“他们看上去根本不在意,”他后来告诉媒体,“他们用了一年时间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不在意,其实已经是非常客气的说法了。苹果的狂妄,既直接又疯狂——他们在《华尔街日报》上刊登了一整版广告,标题是:“欢迎你,IBM。真的欢迎。”面对巨无霸级别的对手IBM,苹果以及乔布斯找到了表现自己“绝地武士”形象的机会。这是一个残酷产品竞争里人性的趣味。——嗯,后来,在写作本书的时候,苹果与IBM签署了彼此合作的协议。这还真是让人有沧海桑田之感。

  比尔·盖茨的观察自然犀利,一年之后,1982年,AppleⅡ销售达27.9万台,IBMPC为24万台;第二年逆转,AppleⅡ销售42万台,已经是巨幅增长,但IBMPC却销售了130万台,远远超过苹果。这个时候,如此巨大的外部压力,乔布斯更需要制造出一台自己的电脑了。

  对于那台真正刻上“乔布斯制造”的苹果第二代个人电脑——麦金托什(Macintosh),乔布斯甚至拒绝跟苹果公司其他型号的电脑兼容。媒体描述:“这并不完全是出于竞争的心理和目的,更重要的原因是对于控制权的迷恋。乔布斯认为一台电脑要真正做到优秀,它的硬件和软件必须紧密联系在一起。如果一台电脑要兼容那些在其他电脑上也能运行的软件,它必定要牺牲一些功能。他认为最好的产品是‘一体的’,是端到端的,软件是为硬件量身定做的,硬件也是为软件度身订制的。正因为如此,才使得麦金托什有别于微软(以及之后谷歌的安卓)所创造的环境。麦金托什里使用的操作系统只能在自己的硬件上运行。”——这就是乔布斯的标识!怎么样?美国记者的描述是不是可以唤醒刚刚形成的记忆——美国司法部曾经希望肢解的IBM,不正是如此硬件软件“一体化”?两者内里的区别在于,垂直整合之于IBM,是历史自然形成的结果;而对于乔布斯,则是对控制权迷恋之下主动的选择。

  1984年,麦金托什上市,乔布斯在超级碗决赛的中场休息时间,以“1984不是《1984》”的广告片宣布苹果新一代个人电脑登场。显然,乔布斯自诩是那个拿着锤子冲向屏幕的挑战者,“老大哥”自然是IBM。可是,甚至不用细想,就可判定,乔布斯及其苹果公司的产品,才是IBM垂直整合衣钵真正的继承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至少在乔布斯的想象里,他们是死对头,这真是有趣。

  以相对专业的角度来描述麦金托什,它是普通消费者购买得起,拥有交互式图形界面并且使用鼠标的个人电脑。它的硬件部分性能略优于同期的IBMPC,而它的操作系统则领先了当时IBMPC的操作系统DOS整整一代。

  嗯,谁是个人电脑市场上的优胜者?竞争产品已经登场。

  微软的横向整合

  现在已极少有人知道,在沃兹尼亚克研发出那台可以在屏幕上看到自己打出的字符的AppleI之时,IBM也研制出一款微型电脑IBM5100,其售价为9000~2万美元。这是一种测试市场及预测未来的策略,结果,IBM的结论是对个人电脑市场并不看好。他们一如前辈,在最初的阶段,落后于竞争者。

  1980年夏天,两个IBM特使找到微软公司,跟比尔·盖茨讨论他们是否要制造一款个人电脑。在当时的盖茨看来,拥有大型计算机70%以上份额,并雇用了34万员工的IBM当然是超级买家。他迅速弄清楚了IBM的真实意图,他们希望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把自己的个人电脑推向市场。按照这一规划,传统的IBM方式,即硬件软件完全自己独立开发的道路必须放弃,而要选择人人都能找到的已有元件来制造自己的个人电脑。——后来,创立戴尔(Dell)电脑公司的迈克尔·戴尔回忆,他曾拆解过IBM电脑,其零部件市面上都有,全部加起来不过600~700美元,而它的成品电脑价格达到3000美元。

  IBM决定选择英特尔的芯片。早期的“IBM和七个小矮人”都是自己制造芯片,相对于这些大公司,英特尔生产的是低性能的微处理器,用来补充大的计算机公司无暇顾及的低端市场。IBM为了赶速度,直接将英特尔8086芯片拿过来使用;这一方面使英特尔一举成名,另一方面因为IBM如此选择必然带来的“兼容性”,使得其他“兼容机”电脑厂家,为了与IBMPC兼容,也都尽量选择英特尔的微处理器。英特尔从此崛起,并最终联合微软控制整个PC行业,对芯片形成垄断。

  微软也入选成为IBM操作系统设计者。但微软本身并无对应的操作系统软件,聪明的盖茨从西雅图一家软件公司买来了磁盘操作系统(DOS)供IBM使用。进出之间,比尔·盖茨找到了自己精彩的“商业模式”——他的操作系统并非一次性卖断给IBM,而是建立特许权使用,每次从每台IBMPC收取很小一笔特许使用费。而且,在与IBM签署的协议里,没有规定微软是否可以将DOS转售于他人,因而盖茨以特许使用权方式使DOS被各个电脑厂家广泛使用。

  这是一家超级垄断公司崛起之初的状况。

  对于个人电脑,为什么IBM会放弃硬件软件独自开发的惯例?当然,IBM此举开启了横向整合、全球分工的全新产业链格局。这一格局影响至今,广泛而深刻。其代价,统治者易主,IBM在这一领域失去领袖地位。一般的解释是,IBM因为刚刚从反托拉斯诉讼里脱身,公司禁语尚有很多,对软硬件“捆绑”更是心有余悸,全封闭陡转为全开放。同时,稍有失误的是,IBM既选择横向整合,却仍秉持控制硬件尤其是组装才是王道的想法——这其实是垂直整合时代硬件决定软件的思路,路径由此产生偏差。更不幸的是,IBM选择的合作者微软,绝对聪明,迅速而有力地抓住了这一极其偶然的机会,完成了横向整合中关键的软件对硬件的控制,颠覆了IBM的垂直整合。从奴隶到将军,这是根本。微软由此成长为这一行业的霸主。一道偶然的光线,被微软与英特尔主动转换成自己持续的灿烂。

  IBM何等智慧,很快发现结构之误,决定扳回这局,让PC重新回到从前的一体化结构。很遗憾,它的对手是微软。横向整合,看似寻常的运作模式背后,有着惊心动魄的冲突与争夺。

  这个决定PC全球生态链故事的起始,是微软的上位之战。

  比尔·盖茨买下DOS,还挖来对方公司最拔尖的工程师蒂姆·帕特森,这个系统经过蒂姆大幅修改之后,命名为MS-DOS,被IBM选为自己的操作系统之一。没错,就是之一。最初,微软并非IBM唯一之选,除了MS-DOS,他们还有两家竞争性的操作系统——CP/M-86和UCSDPascalP-System。显然,最后只有一家能胜出。盖茨想要留下来,他制定了取胜的三条道路:第一,使MS-DOS成为最好的产品;第二,帮助别的公司编写以MS-DOS为基础的软件——这是后来微软夺魁的关键,MS-DOS基础平台价值由此显现,并且以此为平台的应用软件越多,平台越不可轻易放弃;第三,确保MS-DOS价格便宜。

  更准确地描述,这是“寄生者”最终打败宿主的传奇。无论你是否喜欢微软,比尔·盖茨的策略以及他由此开创的领导全球产业链的模式,值得足够尊敬。

  便宜才是王道。让MS-DOS便宜到甚至不赚钱,这是盖茨的原则。“我们与IBM做了一笔便宜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交易。”——这既可以使IBM有动力去安装MS-DOS,也有动力去销售它们。最终,IBM以大约450美元的价格出售UCSDPascalP-System,以175美元出售CP/M-86,而MS-DOS却只有区区60美元。

  便宜的MS-DOS被IBM安装得越多、销售得越多,那么基于这一平台的软件应用程序开发就越多,微软的操作系统也就越来越成为工业界的事实标准。如此结果之于微软的价值,之于这个行业的价值,稍后才被广泛注意。此时,最重要的事实是IBMPC在迅速建立对这一领域的统治。以社会资源重组来制造“兼容机”,这种开放性模式,其内在的悖论是,个人电脑制造过去作为机密的内部结构亦可出售,而英特尔微处理器芯片与微软操作系统也可以方便地买到。这种开放性对元器件制造商、软件开发商和这一行业的所有人来说,都具有一种诱惑:攒机,不难!

  三年之内,IBMPC已经基本上将竞争者赶出局;唯一的例外是苹果Ⅱ(AppleⅡ)和麦金托什。尤其是麦金托什的上市,“挑战者”与“老大哥”终可一战,以定江湖。世事向来弄人,正当麦金托什以旋风般的力量冲击个人电脑市场之际,乔布斯被苹果的董事会赶走,他几乎卖光了自己的苹果650万股股票(约占11%),拿着1亿美元走人。只留下一股,以便可以收到苹果的财报。麦金托什的创造者出局,它与IBMPC何以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