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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四十一章


  程戬柳屯街上的那个女同学初中时学习很好,非常棒,头一年考学就考上了新阳县三中;程戬也在同一年考上了县一中。三年后,两人都阴差阳错地上了新阳农机学校,居然又是同一专业同一班。二人偶然遇到一起,四目相对——咦!这不是某某某么?!

  “程戬,你也上农机学校了?”那女孩兴奋地惊呼道。

  程戬当然也很惊喜,高兴。毕竟那女孩家离自己家很近,而且初中时又是同班同学;经过三年高中,又都上了同一学校同一班级,这种缘份也是很少见的。程戬比她早一天报到,已熟知报到的所有流程。于是就主动帮助她到各个科室排队报到。

  当时送这个女同学去上学的是她哥哥——一个敦厚、实诚、也很有能力与实力的人。他见了程戬就亲切地叫兄弟,新阳当地称呼兄弟,其实是对弟弟的一种土叫法,音节读作xiongni,这样比称呼弟弟更显亲切感,更拉近两人的距离。程戬也和他说了不少话。

  现在的程戬已是今非昔比,与初中毕业时判若两人。经过宫晓两年多的料理、打磨,整个人也神采奕奕了;而且个子比初中时更猛了;长得也比先前胖了。他虽然天生长得黑,但宫晓为了遮掩他的缺点,就特意给他买白色的上衣,这样也衬托得他白皙加秀气起来。整个人看上去精神抖擞,意气风发,风度翩翩,丰神器宇。哪像他上初中时邋邋遢遢、不修边幅的脏兮兮放荡不羁形象。上初中时,程戬难得洗上一次衣服。纵是洗,也是马虎潦草,敷衍塞责。把脱下的脏衣服往水里一摁,倒些洗衣粉,随便那么搓揉几下,来回晃荡晃荡,就完事大吉。快得别人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完成洗衣过程的。同学们都以为他只是把脏衣服过了一下水,做了个样子而已;也嘲笑并惊奇于他超高速的洗衣过程。

  当然,他洗出的衣服,自是说脏不脏,说净不净,老是一副灰不溜秋的样子。别人都认为他的衣服没洗,只有他自己认为洗干净了。不管别人怎么认为,反正他认为自己的衣服已经非常干净了。就很得瑟甚至是心安理得地穿在身上;那时同学们都不敢恭维他的洗衣质量和装束打扮。但他和宫晓交往后就不一样了。宫晓比他娘还厉害,每星期逼着他换衣服,而且还要求他每星期至少换两次内衣。

  宫晓还把他的脏衣服洗的得白里透亮,干干净净,一看就清新洁净,给人舒畅顺眼的感觉。宫晓给他买的衣服虽非名牌,但质量绝对顶呱呱,样式还新颖,做工精细,穿在身上更衬托得他俊逸潇洒,文质彬彬,特像个知识型的酷男。

  难怪那个女同学乍一见程戬,险些没认出他来;更惊奇于他的巨大变化。

  那女孩刚开始也确实想和程戬发展成恋爱关系,但后来看到有两个新阳师范大学的超级大美女经常来学校找程戬,就知道自己不是他的菜。于是渐渐疏远他,和另外一个追求她的、也是柳屯镇某村的同校学生谈起了恋爱。

  但程戬和那女孩的关系仍是很友好。虽然各有各的精神享受,但程戬仍是很主动很热情地和她说话,正常交往。问她有没有事需要他帮忙的;每次星期天回老家,程戬都问那女孩回不回去,如果回去就一起坐车回家。回来的时候,程戬也到那女孩家叫上她一起回学校。

  所以那女孩家的人都认识程戬,也都理所当然地认为程戬必定是他们家未来的姑爷;对他自是格外的热情亲切。那女孩的妈妈看程戬的眼神也非比寻常,是那种有着母性的无限温柔、慈祥的目光盯着他。说白了,就是那种丈母娘看女婿的眼神。

  程戬的父母也很高兴他们的交往。人家的家境不知要比程戬家强上几多倍。老爸是县政府的干部,几个哥姐都有着体面的工作;是柳屯街上的大户人家,更是有头有脸的门第。程戬家算什么?祖宗八辈务农,而且还在贫农的行列。他爸只是一个补鞋修鞋的底层求生存、且干不成什么大事的人。很多人都知道他家与宫一男家的非比寻常关系,就有人嘲笑程四民:“老程,你也真是的,还补什么破鞋!只要老宫随便给你一个事做,不比你补鞋强上万倍呀!”那时十里八村的不少人靠走宫一男的关系,挣了不少钱,成了大富翁。但程四民从没想过改行做什么生意,尤其那种相当大的生意他更不敢插足;他知道自己不是哪块料,所以只安心做自己擅长的小本生意。对于别人的挖苦讽刺,他只是笑笑说自己干不了大事,不能给老宫大哥丢脸,还是干自己能干的事好。宫一男自是知道程四民的性格和能力,所以也不强求他改行另起灶炉干别的事情。他们两家关系那么好,走得如此亲近,但除了互送一些很家常的东西外,其他再无任何经济上的纠葛。宫一男富得流油;但程四民一家从不张口向他借钱或索要什么东西。纵是宫一男一再对程四民说:“老四,你有什么困难就对我说么。”但程四民仍没向他提过什么索求。他虽不懂什么高深复杂的道理,但对君子之交淡如水这个交友理念执行得蛮到位的;宫一男也很赞叹他的这一点。

  现如今自己的儿子如和柳屯街上的高门大户家结成了亲戚,那也委实给这对老实巴交的夫妻增光添彩,在村里人面前更有面子。所以他们也盼着程戬能和那女孩成为夫妻。

  双方家长无论有怎样的迫切心理,但程戬和那女孩只是两条并行的铁轨,只能同行共进,永无交叉的可能。毕业后,各奔东西。程戬一路坎坷颠簸摸爬滚打,结婚生子,最后进了班房坐了牢,出来后又过平凡人的生活;那女孩进了一个市级单位上班。从此他们音信全无,断绝了往来。虽都在新阳这个不大的地盘上工作着生活着,但从没有任何的联络。

  世界上的人都这么忙忙碌碌,谁顾得上谁呀!都在为生活而奔波劳碌,哪有闲情逸致坐下来喝杯茶聊聊天吹吹牛啊!

  这一晃,时间就过去了那么多年。但程戬有时偶然间想起那女孩善良、和气、亲切的一家人,就会心有触动,感慨一番。如今听二爷对他讲那女孩家的消息,当即心灵动荡,忙问:

  “那大伯身体还好吧?他应该退休好多年了吧?”

  “嗯。退休好几年了;只有他们老两口在老家住着。”

  “哦——那就好。”程戬似是放心地咕哝着。

  “小戬,他对你印象很好很深刻。说当年见到你时就知道你将来必成大器,所以很期望自己的女儿能嫁给你,可惜你们没缘份,就错了过了那场姻缘。”

  程戬苦笑道:“我能成什么大器?混得丢人现眼,一败涂地。难得他老人家如此高看我。——不过,二爷,我如果娶了他家闺女,也真挺不错的呀!”

  “是啊!当时我们都以为你能成为他家姑爷呢;可惜没成!”二爷感叹道。他说着又似惊觉了什么,忙捂住自己的嘴,压低声音又道:“这事可千万别让你媳妇知道了;不然她会审问你,让你没好日子过。”

  “二爷,看您老说的!意思我就是个怕老婆的妻管严呗。”

  二爷笑着说你与咱家里某些人的怕老婆不一样,你老婆比你强,什么事都能拿得起摆的平,咱家的人都佩服。

  程戬当即自嘲说我就是个废品吃干饭的呗,啥事不管不干,净坐享其成了。

  二爷道:“话不能这么说,你好歹还是个家长,一家之主,顶多算个甩手掌柜。——但我觉着你与那女孩的一些过去,还是不要让你媳妇知道为好。不然她审问得你没完没了,那你要吃不了兜着走喽。”

  他们二人正嘀嘀咕咕地说话,连宫晓从堂屋内走了出来也没发觉。宫晓一出门就见他俩低首交头接耳,聊得很投入,就猜到谈的肯定是程戬的一些私密事。

  因为只要是家族里的事,程戬不会那么上心,热切;谁对他一提家务事,他大手一挥:“这事找我娘说去或者给我媳妇说去;给我说了也白说,我做不了主,还得由她们定夺。”推得一干二净。如今见程戬这么投入,除非是他自己的事情。于是上前笑问道:“二爷,您和小戬在商讨什么国家大事呀?”

  二人正聊得投入,被宫晓这一问,二爷张嘴结舌,不知该怎么回答好。程戬道:“我与二爷正在商谈机密大事,女人不宜听,你还继续忙去吧。”

  “二爷,您是不是在对小戬讲他过去的一些风流韵事?——没事的,他所有的花花肠子事情我都清楚。包括他谈过几个女朋友,关系的深浅我都知道。”

  二爷尴尬道:“是么。”

  “千真万确。不信你问小戬是不是这样?”

  二爷闻听瞅向程戬。程戬双手一摊:“二爷,我媳妇的话基本属实。”

  “哦——”二爷恍然大悟样:“你们也是老早就认识了,小戬的私密事你肯定都知道。”

  “那是。二爷,我与小戬八七年就开始交往,这都多少年了?他的陈年旧事或者陈芝麻烂谷子的过往,能瞒得了我吗?”

  “小戬家的,我们刚才谈的就是他与柳屯街上那个女孩的事情。我先声明,小戬没和人家谈过恋爱——你千万别往心里去。”

  程戬不想让二爷把话撩明;他倒好,中了精明宫晓的道儿,把他们谈的事一下抖了出来。

  “柳屯街上的女孩?那是哪个女孩?我咋不知道呢?小戬你给我说说。”宫晓一听,大出意外,竟是她从不曾知道的花边新闻,太出她意料了!

  程戬知道再隐瞒不住,就提醒她道:“刚上农机学校时,有一次你去我们学校,我曾经给你介绍过一个说是我老乡的女孩子?——你还记不记得那事?”

  宫晓转动着眼珠绞尽脑汁想了好大一会儿,道:“哦——好像是有过那么一个女孩,挺秀气的,个子也不低。你们怎么啦?——好像你们没什么吧?”

  “是没什么。我不是和她家里的人熟么;二爷有一次走亲戚,与那女孩的父亲坐在了一个酒席上,人家向二爷打听我呢。我们这不正唠这事么。”

  “这样啊!我还以为啥事呢,值得那样神秘兮兮嘛!”宫晓不以为然道。但二爷下面接的话又使她兴趣盎然起来:

  “关键是那一家人当时都把小戬当成未来的女婿看待的;谁知没成事。”

  “哟,小戬,又一个老丈人在惦记你呢。”宫晓打趣程戬道。

  程戬嘿嘿笑道:“陈年旧事,翻过去的一页,不值一提。只是他们一家人委实都很好,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刻。”

  等他们下午回县城经过柳屯街时,宫晓突然想这件事来,问道:“你不去老丈人家拜访一下吗?”

  “什么老丈人?”程戬迷糊了。

  “就是二爷对你说的那女孩的父亲呀!”

  “你别说,经你一提醒,我倒真想去他家拜望一下他们。现在只有他们老两口在家生活;不知道还认得我不?”

  宫晓说那就去呗,轻车熟路的,路过老丈人的家门而不入,岂不冤乎哉!——你真够保密的,竟有我不知道的地下恋情!

  程戬说我和人家是纯洁的同学关系;只是她家都是善良的人,理解错了我们的关系。善良之人的关怀总让人感到一种温暖,让人感到人间的真情,内心感动,甚至怀念回味一生。

  宫晓说别空发感慨了,我知道你的感受,我刚才是给你开玩笑的,其实提醒你就是想让你去看看两位老人。

  程戬夫妇的突然到来,令两位老人很意外也很感动。但程戬除了几局嘘寒问暖外再无话可说;倒是宫晓替他说了不少话——程戬毕业后一直忙于工作,无暇回老家,纵是回了也是匆匆的来,忙忙地去。很多次都想拐到这里看看你们二老,但都因忙忙碌碌而耽误了。您二老对他年轻时的厚爱,程戬一直感念不忘。这次回老家,说什么也要拐到这里向您二老问声好。——程戬是个有情有义的人,从没忘记您一家人曾经对他的好,对您二老也一直是念念不忘。

  那女孩的父母见程戬娶了一个这么漂亮、和气、善解人意的媳妇,很替他高兴,连夸程戬有福气。

  临别时,宫晓还把家里的电话给了二位老人,并真心实意邀请他们到家里去做客;这也令两位老人感到很温暖。以后每次回家时,只要有时间,他们夫妇俩总会拐到那女孩的家里停留个片刻。

  宫晓就这样,凡是对程戬施过恩情的人,他们夫妻都心存感激,她都惦记着不忘记人家;不能让那些善良的人有什么遗憾和叹息。

  有一年,程戬突然接到家里人的电话,说二大伯快不行了,要他们一家人赶紧回家。二大伯不是外人,是程戬的亲大伯,他爹的亲二哥,不回家说不过去。他赶紧告诉正在上班的宫晓,让她请假回家。等宫晓匆匆从学校赶回家后,一家人又抓紧往老家赶。

  等他们到了自家的胡同口,正好碰上程戬的三伯母。一见他们一家人到来,三伯母就急急地对他们说道:“你二大伯已经去世了。——晓晓,按习俗你不能扛着人头进去,要哭着进门。”

  程戬对这老传统不以为然,道:“大娘,二大伯刚去世,晓晓就不用那么隆重了吧?”

  在新阳,对某些长辈的称呼不像书本上那么正规,是有所区别的。比如伯母叫大娘,大是二声,娘是平声;伯父叫大爷,大是二声,爷是平声。如果你听到某人喊某人大娘大爷,那是对比他自己父母年龄大的平辈人的称呼;比自己父母年龄小的平辈人和书本上一样,都是称作叔婶。

  一同回来的程戬他娘说如果不哭着进去,别人见了会笑话晓晓的。

  程戬双手一摊,无可奈何道:“媳妇,我也是爱莫能助,你看着办吧,哭不哭由你。”

  宫晓是老师,每天对着几十口的学生滔滔不绝地卖弄口舌,嘴上功夫相当厉害;表演功夫也是很娴熟老练;再说她经常担当学校晚会的主持人,脸皮早就练到家了。她思维敏捷,说起话来不但无懈可击,还抑扬顿挫,音质标准清晰,优美动听,用词更是恰当准确,令听者叹为观止。对于扯开嗓门哀嚎着进门这点小事自是不含糊,当即说道:

  “多大事呀,不就是哭着进门嘛!”当即把怀里的儿子递给婆婆,转身就哭着往二大伯家走去。

  程戬对宫晓的这手功夫那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好家伙,说哭就哭,还情真意切眼泪汪汪地哭,看不出一点儿的做作;除了演员有这本事,平常人哪有这本事呀!

  宫晓边哭边走边说——二大爷,您怎么走这么急呀?也不等着和我们见最后一面就匆匆而去了,您让我们晚辈多悲伤啊!

  她哭得凄凉悲怆,声泪俱下,好似天下就她与二大伯最亲近一样。

  宫晓纵是在表演,装模作样,但她做得天衣无缝,外人看不出有丝毫的破绽,更无装腔作势的做作和虚伪的情态。外人看着她就是一种真真切切的悲伤,而且很伤心,很痛心的那种;二大伯的离世令她悲痛万分,肝肠寸断。

  程戬跟在她后头只想笑——宫晓看似情真意切的悲伤,把程戬对二大伯突然辞世的噩耗所产生的无限悲伤给挤到九霄云外去了,只剩下了好笑与可笑。但这种场合这样的时刻又不能笑;他咬着牙强忍着也装作很痛心的样子低头前行。

  进了二大伯家的院子后,宫晓仍是一路哭着进了堂屋。这时屋子里哭声一片。程戬看到二大伯直挺挺地躺在正门的一张小床上,已经穿上了宽胖肥大的寿衣。

  他看了看二大伯苍白的脸色,倒也安详;就默默祈祷他一路走好。宫晓哭了一阵后,就问一旁的二大伯家大儿子:“大哥,你怎么不早通知我们呀?我们也好赶过来见二大爷最后一面啊!”

  大堂兄道:“你大爷昨天还好好的,今天不知怎的突然犯了病,到中午十二点多就不行了;赶紧着通知了你们也是赶不来了。——这不能怪你们。”

  宫晓就是这样,总是变被动为主动。就二大伯去世这事上,她必须先占住理儿,抱怨人家通知晚了,不能早来怨不得她。免得日后有人说三道四,说他们夫妇的不是——你们的二大爷都伸腿挺灵了,你俩还呆在县城只顾忙自己的事,挣钱那么重要啊?连亲情都不顾了!——她不会把这样的把柄落在他人手里。宫晓就是一个能言善辩的人,而且还以理服人。程戬明明坚持的是正确意见,但是和宫晓一理论争辩,连自己都觉得自己的意见是错误的——他不得不赶紧放弃原有的观点。宫晓想做的事情,程戬刚开始纵是不同意不赞成,但经过她的一番摇唇鼓舌的演说,程戬就会认为她要做的事非常有必要,天经地义,必须得做。

  这时家族里的人都已忙了起来。等他们赶到家时,主事儿的已经把报丧的、买菜的、请响器班的、买棺材的等等诸多事项,都安排专人抓紧出去办理了。留在家的人都被安排着支锅台、找桌椅板凳、去村里存放锅碗瓢盆的地方拉做饭坐席用的东西等等诸多事务。

  他们到家没多长时间,去柳屯集上买白布的人已经回来了。几个年长的妇女就负责给每个最亲近的孝子——儿子和亲侄子——一人一顶孝帽、一条腰巾、两条脚巾;儿媳妇、堂侄媳妇、女儿及亲侄女一人一身孝衣、一个头巾、两条脚巾。家族里所有该得着陪灵的孝子,无论亲疏,都有一顶孝帽。不过儿子和亲侄子的孝帽上有两个一尺多长垂条;门次远些的孝子只是一顶一般般的帽子,也没有白腰带和脚布条。关系的远近,从装扮上看就能一目了然。

  一般的孝帽都是一块正方形状的白布,三折两折在后面捏成一撮儿,然后用白线一缝,就成了一顶孝帽。

  程戬的儿子当时只有两岁,但他也是家族中男子汉的一员,也是孝子级别的,必须给他一顶孝帽。当然,能否给他戴上头则另当别论。当人把一顶孝帽放在他头上,他那麻利的小手就会迅捷地从头上把帽子抓到手里,翻来覆去地玩弄。他不懂得这顶帽子的意义所在,只当是一个难得的玩具。

  女人们的孝帽是有别于男人的。她们头上戴的是一块正方形白布折成一条长方形的布条。长约十到十五厘米,宽约三至五厘。根据每个所戴之人头型的大小,用白线连接在一起。戴上去一看,就和电视剧里RB武士头上戴的白布条差不多。RB人在古代无论什么都模仿中华帝国;就似我们头些年盲目地学习西方一样,对他们什么都崇拜,连月亮都感觉比中国的圆。RB在古代尤其在唐朝时,对中国顶礼膜拜到了良莠不分和不顾一切的地步。他们的留学生见到民间老百姓出丧时头上戴的白孝帽很有魅力和魄力及艺术感,于是就照搬去了他们的国家。也管不管他们的父母死不死,动不动就把一方白长巾扎在头上装酷。

  现在中国的年轻人还是有盲目地学习西方的。无论从服装、头发颜色和形状都一股脑学人家。满大街都是奇形怪状的发型与五颜六色的头彩。

  这都不足为怪。先进国家的无论什么东西,很多落后国家的人都是顶礼膜拜,趋之若鹜,全盘照抄;不学习一下那是誓不罢休。就像我国古代,那是老A角色,万国来朝。中国人当时的任何习俗和举动,在外国人眼里都是经典至尊。哪管什么东西,在他们眼里都是先进的文化。就连中国人眼泪汪汪哭天怆地的哭丧送丧那一套,也全盘照抄,移植到他们的国度向人们炫耀中原王朝的风采。

  逝者的儿媳妇、堂侄媳妇、女儿和已经出嫁的堂侄女,还有一身孝衣。缝制好后,穿在身上显得很宽绰肥大,犹如一个飘飘摆摆的大衫子一样,垂到脚脖处。俏不俏,一身孝。就是指穿着这种孝服的女人。再丑的少妇,只要穿上这身服饰,就会平添三分魅力,五分光彩,七分姿色。

  负责发放寿衣的人在发帽子的同时,还会拿一方三五寸长的白布块,用针线缝制在孝子的鞋前头。儿媳妇、侄媳妇、女儿、侄女的鞋几乎要用白布覆盖完;一般的孝子和妇女都是三五寸的白布头盖着鞋尖。从鞋子的穿着看,也可以看出亲疏的远近。

  像二大伯去世,程戬与宫晓都是比较亲近的人,也是按儿子儿媳的规格发放孝衣孝帽。

  把孝衣孝帽发放完毕后,天已经黑了下来。先前派出去买东西的人都已陆陆续续地回到了家里。

  这时如果买馍的人回来的话,就可以吃晚饭了。不过门次远些的人,一般汇报过自己所干事情的完成情况后,就回自己家去吃饭。当然,留下来吃也行,随你意,没人强求你。像关系近一点的人,比如程戬,他家是不做饭的,整家过来吃。

  吃的都是杂烩菜。厨师把粉条、白菜等几样菜一并放入大锅内,一起炖。做好后自己拿碗盛,想吃多少舀多少。

  程戬与宫晓都喜欢吃这种菜。不知为什么,这种大锅煮出来的大杂烩,味道就是好,吃起来那么有滋有味。宫晓回城后,有时也学着过事时大师傅的做法从放菜、下料、再到火候按部就班地做出来,但还是没有那种大锅做出来的有滋味。——她可是虚心向那些厨师认真请教过的,就这还做不出人家的味道。

  吃过饭后,执事的和二大伯家的两个儿子商量了一些事情之后,就连同那些厨师、打杂的一并离去了。院里只剩下他们这些堂兄弟和自己的媳妇。当然二大伯的亲女儿也在场;有个别的堂姊妹也会留下来。人们不可能都干坐着,会聊一些话题来消磨时间。

  由于这时逝者还没入棺,直挺挺地躺在堂屋的正当门。白天人们来来往往的热闹非凡,还不觉得怎么,但一到夜阑人静时,尤其是有夜风突然吹拂的时候,难免会令人心里膈应。胆小的则毛骨悚然,惊恐万状。虽然为了缓解人们的紧张心理,院子里早已换上了二百瓦的大灯泡,照得院里亮如白昼;每个屋子里的电灯全打开,几乎与白天一样。但你一看到灯光外的茫茫夜空,闪烁的繁星,仍会联想到冥冥之中的那些子虚乌有的妖魔鬼怪传说和精灵鬼神的故事。再看看堂屋里僵硬直挺的死人,一个已与鲜活生命分离开来的尸体,心里虽不是胆颤心惊,惊慌失措,但也会犯怵慌神。

  世上本无鬼,但人们心中的那个鬼是最吓人的。但凡处在这样的光景,人心都是惶惑不安的。

  所以这些守灵的女人全不敢坐在堂屋里,都聚在东屋闲说话;男人不能装胆小,都在二大伯躺着的床边地下铺上地铺,坐下来周东扯西地闲说话。

  尸体没入棺材以前,守灵是个重要的事。以前尤其是古代生活穷困艰难的时候,家里都是土墙土地,鲜有砖头瓦块铺设地面的。所以那时的老鼠很多也很猖狂;农村里喂养的狗也都是自由自在的满大街跑。家里一旦死了人,又没有当即埋掉的道理,必须挺一段儿灵才可入棺。所以孝子们一定得时刻提高警惕——可不能让老鼠和不知深浅的家狗或野狗动了老人的尸首。如果真被老鼠咬掉几个脚趾手指或者被狗咬了几个大窟窿,那是真真大不吉利,子孙后代都会纠结膈应这个事情。

  现在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只要死了人,就赶紧租个冷棺把身体封冻起来。老鼠和狗纵是有再尖利坚硬的牙齿也不可能伤害到里面的尸体。再说现在家里都是钢筋混凝土造就的,地面铺设着地板砖,最次的也是用砖头覆盖,家里鲜有露天的地面。老鼠的生存环境已大大恶劣;家里纵是有老鼠,也是少得可怜,它们不可能再兴风作浪。农村里的狗现在也是少之又少,就是有人家养,也都是用铁链子拴着或者装在大笼子内一个有限的空间内活动。纵是有个把个狗跑了出来,大街上垃圾堆里的骨头腐肉也够撑死它们的;根本不用担心它们因饿得发慌而横冲直撞着满世界胡乱找吃的。屋里纵是躺着冰凉甚至有些变味尸体,也根本不会招来其他动物的突袭。

  闲聊到夜里十点多,大堂兄对程戬和三大伯家那个堂兄说道:“咱们不能都陪在这儿,你们今天都回家去睡;明天还有一夜呢。咱们四个分开,明天你们熬夜。”

  程戬一听,正巴不得这样呢。他不担心自己熬夜,后半夜真困了,随便在哪里扯条被子裹在身上,靠在一个地方就能凑合一夜。他担心宫晓,那可是个极其爱干净的人,只要睡的地方有一点不干净,心里就别扭得睡不着。像这种场合,宫晓宁可坐在板凳上硬熬一夜,也不会像程戬那样随随便便地裹个被子找一地方躺下就睡。程戬正担心她受不了呢,大堂兄的提议正中他下怀。于是接道:“行!明天我们熬夜。”然后就和宫晓还有三大伯家那个堂兄及他媳妇一同离开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