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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尽管你是任煜言!


  “是我!”那个我字咬得特别清晰,也不知道是任煜言沙哑的声音让忆安吓到,还是他那想要杀人的语气让她不敢说话,话筒的那端在接下来的那几秒钟几乎是完全的沉默。

  “说话!”他没耐/性了,如果她再不乖乖回答,他一定马上杀到天涯去,狠狠打她一顿屁股。

  “是!不!我是说您哪位?”

  忆安声音里明显的颤抖和不安,让任煜言心情好了一点点,仅止一点点。

  因为至少她还没有忘了他的存在,或者说她对于他的声音有着特别的记忆。

  但是他对她这样畏惧的声音还有些不满,因为那并不是他期待中那种惊喜又盼望的声音。

  “你到现在还不知道我是谁吗?”任煜言有十成十的把握,就算她先前不知道他是谁?听到他这样深沉的声音,她也应该承认了,想起了。

  “对不起!”

  白忆安的回答出乎他意料之外,看来她是打算赖到底了。

  生疏又淡漠的声音又在他耳边想起来。

  “先生我应该没有跟您通过话吧,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幸好她看不到话筒那一端的情况,不然她可能会很庆幸自己不是身为那只被握在任煜言手里的话筒。

  那只话筒几乎要被任煜言的一只大手握碎了,他瞪着话筒线,一副想要把卷成麻花圈一样的话筒线咬烂的凶狠模样。

  这女人有没有搞错?所有他认识的女人都等着他拨电话给她们,而她让他已经纤尊降贵了,她还想这样敷衍过去就算了?

  “你给我过来!来任氏集团顶楼总裁办公室,立刻!”

  任煜言大吼着摔回了话筒,让它灰溜溜的回到主机旁寿终正寝,奔赴天国。

  瞪着那只可怜的话筒好一会儿,他终于忍不住想发要发泄怒气的震声喊道,“雅雯!”

  “是!”在门口等候多时的斐雅雯推门进来,小心翼翼的看着他,紧张得连动也不太敢大动。目光定定的看了看那台破烂得连零件都摔出来的电话,心里一阵叹息。

  “给我换个新电话。”

  “知道了。”

  斐雅雯轻手轻脚的将坏掉的电话机拆掉,安安静静的,丝毫不敢再做多余的举动,就怕身边的任煜言这颗不定时的炸弹会提前爆炸。

  听着话筒里一连串嘟嘟嘟的声音,忆安愤愤的关掉手机,心里暗想着,你都没说你是谁,就叫我去什么什么鬼地方,我有病才会听你的。

  尽管你是任煜言!哼!

  她看着屏幕上出现关机画面,清脆的山林流水铃声响过之后,屏幕已经是漆黑一片了。她满意的合上手机,将它丢进肩上的LV大包包里。

  对了,今天她可不在天涯办公室,而是在中部的电子厂里做她首次的巡查。

  这本是总裁大人亲力亲为的工作,但是天涯总裁忙啊!

  一人身兼两家公司的总裁之位,这样的巡查工作,理所当然的就落到她身上了。

  早上八点,她就出门了,走出白家别墅的视野范围,她便找了一家店,吃了一次久违的港式早茶。

  吃饱之后,公司的司机也按照她说的地址来接她了。车上还有两个跟她一起去巡查的部门经理,一个是行销部经理,另一个是设计部的总监。

  两人都已是年近五十的中年人身份了。

  一到工厂,她还没来得及参观工厂,就被人认出来了。

  这人是在多伦多有过一面之缘的沈清风,当时她还在学建筑设计,而他是被公司派过去学电子芯片制造技术的工程师。

  本来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专业,却因为各自的老师是两夫妻,他们便在老师举办的派对上认识了,当时的她,可不是现在这副老姑婆装扮,神秘的东方气质在西方人群里特别显眼,也特别出众。

  只一次聚会,他们就认识了对方,那种同在异乡飘零的惺惺相惜让他们成了好朋友,沈清风在多伦多只呆了三个月,他走的时候,他们的老师甚至还专门替他设宴送行。

  本来忆安以为他们没什么机会见面了,没想到鬼使神差的,她居然来到他所在的公司工作,还好死不死的进入了集团高层的权力核心。

  巡查完以后,跟她同行的部门经理已经累得不想动了,而忆安却仍旧精神饱满的四处走走看看,对工厂的一切都很好奇,时不时问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工厂的接待人员见行销部和设计部的头头都累得不行了,便安排了饭店,先接他们过去,而沈清风理所当然的陪着老友兼上司的白忆安,在工厂里参观,讲解。

  不知不觉,就逛到下午了,错过了午餐时间。沈清风是土生土长的中部小伙,对这一带的小吃熟悉得不得了。

  恰巧忆安又才回国不久,根本没什么机会尝这些东西,所以沈清风一提出要带她去逛夜市,她便欣然同意。

  来到海产店,沈清风替她点了几道名小吃,正吃到兴头上的时候,她的电话又响了。

  沈清风一看见她变了脸色,便知道她又有“麻烦”了。放下筷子,他掏出手帕擦了擦嘴角,关心的问,

  “出什么事了吗?”

  忆安拧着眉,一阵叹息。这让她怎么说?且不说他们还没好到无话不谈的地步,就算他们已经熟悉得连对方有几根头发几根眉毛,也不可能将她跟任煜言的“恩怨”说给一个男人听啊!

  埋头将花枝喂进嘴里,她摇了摇头,故意用模糊的声音对他说,

  “没什么,快吃。”

  沈清风挑了挑眉,半信半疑的将碗里的最后一条鱿鱼丝吃下肚去。

  任煜言坐在旋豪华办公桌后的皮椅上陷入了沉思。

  三年前,他与她共事,有一年多时间几乎是天天和她相见,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的感觉.知道她的存在,却从不刻意去了解,去接近;后来她消失了,他才恍然发现,他想见到她,想她呆在自已身边。可那里却已没了她的消息。

  很讽刺是吧!

  他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如过江之鲫,多到他根本记不得每张女人的脸和名字,而那双迷蒙惺松的大眼,却在这三年里,时不时勾起他对她的记忆。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接下来的第三个小时也快要过去。

  窗外的雨早已经停了,甚至看得见头顶上那片干净湛蓝的天空。雨后清新的空气在傍晚的凉风轻松下飘进窗户。

  任煜言第一百零一次瞪了眼手上的电话,胸膛里燃烧的怒火像要把整个人都焚化了。

  风吹起窗帘,鼓涨着,像一只巨大的蝴蝶,在空中翻动,发出啪啪的脆响。桌面上有吹散的纸散,飘的满地都是,他却不去捡,也没叫人进来捡。

  除了他偶尔的咬牙吸气声,房间里静得就像是一潭死水。清脆的敲门声音,带着些许犹豫的意味,打破了满室的寂静。

  任煜言身子一震,脸上露出复杂的神色。终于来了?掩不住满心的怒气,声音也是沉得吓人。

  “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