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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维权一 官逼民怨 捍卫尊严


维权一官逼民怨捍卫尊严

对于枝江教师来说,那些年真是倒霉透了。先是国标工资被拖欠,后是各项津贴被扣发,再后来是下岗教师被减薪,再再后来是强扣工资买社保。教师的困难一年一年在加码,年年“创新高”。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都不会明白,那是怎样的一种伤痛。

当一群人被逼得走投无路时,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反抗。“我们一定要捍卫人格尊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是很多人发自肺腑的心声。

自古以来,很多民间纠纷都是通过打官司来解决问题,那是最直接,最有力的方式。然而,当我接触到教师与政府的这种工资性债务纠纷时,事情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向政府索要被拖欠的工资,法律显得苍白,找不到具体的法律规定,没有适用的法条;要求政府补交所欠的住房公积金,我们不是适格当事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法律规定,拖欠教师工资应当责令改正。由此看来,这只是一种行政手段,远比农民工讨薪的难度要大。拖欠教师工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什么样的情况是属于情节严重,没有界定,不明确。所以,拖欠教师工资的事有,政府承担责任的人没有,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就更没有了。

看来,要索回县级政府拖欠的教师工资,只能向地区一级人民政府反映,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上访。上访在大多数人心目中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他们把上访=闹事。平民要上访,官员要“维稳”。到底是谁制造了社会的不稳定?一些人在歇斯底里贼喊捉贼!

中共中央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

我始终认为,信访是公民与政府沟通的桥梁,上访是公民维权的正当途径,特别是公益性质的维权事项更应弘扬光大。它对净化社会环境,推动法治建设有着重大意义。

中国的信访制度被定位为“中央与人民群众直接联系的重要渠道、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途径”,是老百姓向政府反映问题、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实行“下情上达”途径。

再好的制度就怕被歪嘴和尚念歪了经。有些官员对访民恨得要死,怕得要命。原因是他们做了一些不光彩的事,生怕问题暴露,官运受阻。才对访民百般阻扰,横加干涉。

据2014年4月13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地方政府和基层官员阻截群众信访,本身就是违规违法行为,现在他们把驾轻就熟的截访手段用于“包围巡视组”,这不但是对群众信访权利的公然侵犯,更是对中央巡视组巡视工作的干扰阻挠,其性质和影响是十分严重的。

北京有个教授叫孙东东。他炮制“老上访户99%有精神病”的荒唐理论,使中国老百姓的感情受到伤害,使腐败官员迫害上访者的行为受到支持,使他自己也陷入了被声讨的泥潭。一贯坚持“强势总有理,制度必无辜”的孙教授反倒被网民认为是真正的精神不正常。2009年4月6日,在强大的社会舆论下,孙教授终于向全国人民作出了诚恳道歉。

北京有所“黑监狱”叫安元鼎。专干非法拘禁上访人的勾当,一系列违法行为终于引起首都警方注意,一向认为“政府是雇主,访民是财神”的安元鼎老板于2010年9月反倒被真警察关进了真监狱。

北京有些“驻京办”的工作叫“维稳”,有人勾结黑保安形成魔鬼搭档,访民被截、被掳、被殴、被奸的不法乱象有见报端。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国管局,于2010年底一举撤销625家驻京办。

像孙东东这样的人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是他遇到一些久拖不决的烦心事,打起摆子来一样冷。据报载,广西有一个原市信访办的主任叫吴宗明,为了拆迁问题,也被逼上了上访之路。在他看来,这是一场黑色幽默,没有人知道吴宗明自己走进信访办时的心情是怎样的五味杂瓶。

在我国,解决诉求的方式有多种,可以到信访部门去上访,可以到政府部门去投诉,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起诉。相比之下,上访是一个较为便利的方式,它不需要严格的举证和质证,也不需要复杂的法律程序,还可以省掉律师和诉讼的费用。只要碰到了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合适的人,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这是很多人愿意选择上访的原因。

我第一次上访是到原县教育委员会,找教委副主任反映情况。他的办公室怪怪的,办公桌摆在房子中间稍靠门,副主任是面朝窗户背朝门在写什么,门敞开着。

我径直走到副主任的侧边,毕恭毕敬地去掉“副”字亲切叫道:“张主任”。他不理。

“张主任,您好!”。还是不理。

“张主任。”他仍然低头在写着什么,完全不予理会,无视我的存在。

此时,我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啪”的一声,一只手重重拍在他案桌上。“你玩邪了,我一名教师来向你反映问题,你什么态度。”我愤怒地指着他说。

张主任这才如梦惊醒,“嗖”的一下站起来吼道:“你拍我的桌子?”

“啪”声夹杂着吼叫声引来各办公室的人围观。

“你为什么拍我的桌子!”质问还在进行。

我顿时感觉到冲动是魔鬼,被人抓住了把柄,已引火烧身,在劫难逃。但转念一想,你张副主任一贯倒行逆施,常耍流氓手段,今个儿我也耍点儿小****。

我指着张副主任和围观的人群不置可否地说:“我拍了你桌子吗?”,“谁看见我拍了你桌子的。”

张副主任指望有人挺身而出帮他指证,可大家都表示沉默,没有人帮他说话,也没有人出面劝架,此时的张副主任十分尴尬。

“谁看见我拍了你桌子的。”我指着他的鼻子得意地重复着。

张副主任一看没有占到上风,立马话锋一转,“你支脚舞手干什么?”“你不要支脚舞手。”

面对张副主任的辱人粗语,我不紧不慢地指着他回敬道:“张副主任,你不知道,这叫以姿势助说话,是一名优秀教师的基本素质。”

我好好地把他奚落了一顿,张气得无话可说,下不了台。

后来,张副主任把镇教育办公室的负责人无头无脑地批评了一顿。

再后来,镇教育办公室的人非常诧异地问我,这老虎的屁股你咋敢摸?答曰:我是平头百姓,我怕谁!

张副主任的言行举止确实不敢恭维,不是鄙人看不起他,大家都瞧不起他,人见人厌。一个不学无术的贱人居然身居教委要职,他何许人也?

张副主任名叫张代泰,出生在相对封闭的江心岛上。初到县城就职时,家里空空如也,一扁担挑着来。不出几年,旧房换新房,家里满满当当,要拉几大卡车,是一个十足的小贪官。虽有多人举报,仅作调岗处理。好在他处在当时那个好年代,要是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现今,小官大贪的张氏非把牢底坐穿不可。

张代泰任副主任时,他超越职权什么都管,就是不管教师死活。一些校长他看不顺眼,说免就免;教委的科室负责人不是他的心腹,说赶就赶;评职称不给他甜头,说不就不。对于他的狐朋狗友、三姑六姨,能在学校当个小官的,就安排个小官,不能当官的也从江心岛上越过长江调到县城工作,当时有人把这些异常调动戏称“百万雄师过大江”。

我原来有些想法太天真,反映问题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向上面一层一层的反映。后来我才知道,官越小越难缠。到县教委反映问题,还没有切入正题就发生了争吵。之后若遇到什么问题,我决意不找那些难以伺候的教委小官了,也不一个人单独去做大家想要解决的事情。

几年后,仅就拖欠工资这一块,吴文华老师、黄元惠老师和我联合给县政府相关领导写了一封信,信中有理有据地说道:

“中央政府早在2000年7月就下达通知,要求各级领导从‘科教兴国’的战略高度出发,重视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并将此作为工作考核的责任目标.通知还特别强调,‘依法治教’,不准‘拖欠又克扣’教师工资。然而,枝江市拖欠、克扣教师工资的事依然存在,现以枝江市白洋镇为例:

2000年1—5月、2002年2—6月,克扣退休教师工资,80人共计10万余元;若八十年代退休的教师,情况则更惨,大约只发了退休费的一半。如杜寿章老师,应发退休费647.7元,实发361.1元,老师们苦不堪言。

2001年1—6月,增资部分(6个月)拖欠至今末发,以330人计,共约29.4万元。

2001年,国家实行年终双薪制,年底增发的一个月工资,可人均只发了470元;2002年双薪制工资更少,人均350元。以330人计,共克扣工资又是20万余元。

2003年7月起,教师普加一级工资,但所加的工资又被无缘无故地扣去几个月。

2003年3月,省政府要派员下来检查农民负担,枝江闻风而动,教我们违心地说,“工资无拖欠,发了‘五大块’”。其真实情况是,拖拖欠欠只发了‘四大块’。省里规定发放的津贴:菜篮子工程150一165元/月,小伙食补助50一55元/月一分未发。

据官方统计,2000-2003年间,仅枝江市白洋镇就克扣、拖欠教师工资人均8000元。

暂且不说‘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而我们教师就连起码的国民待遇也不能得到保证。被压下、拖欠、克扣的工资,是老年教师风烛残年,求医问药的养老金;是青年教师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辛苦钱。

毋庸讳言,枝江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所作所为,有违国家相关法规.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中央已三令五申,但政令不通;我们依法维权,可势单力薄。无怪政协委员卢巨甫曾在全国政协大会上疾呼:‘农村教师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啊!’现在,我们再一次发出呼喊:枝江啊!要依法行政,不再歧视教师。”

这封信发出后,如泥牛入海,工资拖、欠、扣的事还在发生,且愈演愈烈。

接下来,就非法征收教师养老保险费一事,枝江一中数十人到县政府请愿,到社保局讨说法,依然无功而返。

2005年1月18日,在枝江政协会上,12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关于暂缓征收教师养老保险费的建议案,全文如下:

关于“暂缓征缴教师社会保险费,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确保教师队伍稳定”的建议案

2004年4月12日,常务副市长周京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将全市事业单位统一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并要求所有纳入参保范围的单位从1996年1月起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应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年内全部扣缴到位。随后全市各中小学相继进行了教师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硬性扣缴工作(年轻教师扣缴后的工资仅剩两、三百元,造成生活困难)。这一举措引起了全市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强烈反应,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极大地挫伤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对此,我们教育界政协委员本着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历史使命感出发,通过查阅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有关部门,走访调查了广大教师等活动,我们一致认为:

一、征缴教师的社会保险费,缺乏具体政策法律依据。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总理于1999年元月22日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其中第三条明文规定“基本养老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中小学教师显然不属征缴范围之列。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条明文指出:“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即使《社会保险法》也没有将教师纳入社会保险行列之中。

二、决策具有随意性。党的******报告在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一节中强调:“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劳动法》第七十三条也明文规定:“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我市仅凭一文市长办公会纪要就开始对全市4000余名教师进行社会保险费扣缴,与党的******报告和劳动法所要求的有明显差异。

三、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管理局的有关政策解答不能自圆其说。比如,我们询问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为什么公务员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他们的回答为:“因为公务员是按照国家83年颁行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公务员……可以提前退休,这是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年轻化、高效率。”“由于公务员目前国家尚未制定出参加养老保险的具体办法,故在我市公务员暂还不能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对此,人们不仅要问:既然公务员可以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那么对保险费的征缴又为什么不能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执行呢?对教师又为什么不能按照《教师法》管理呢?公务员队伍需要年轻化、高效率,那么肩负民族千秋基业的人民教师就不需要年轻化、高效率呢?既然目前国家尚未制定出公务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具体办法,公务员就不参加社会保险;那么国家目前也没有制定出教师参加养老保险的具体办法,教师也同样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理由。

四、征缴过程草率,配套措施不完善。未征求教育人士的意见,几个领导一商量,仅凭一个会议纪要,也未经宣传动员,就硬性扣缴,与“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等******新理念相悖。加之配套措施不具备,更是难于服人。如“单位应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暂作欠费处理”、“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档案,办理个人缴费帐户,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缴费通知单”等等。

鉴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我市征缴教师社会保险费,将教师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条件尚未成熟,或者说是为时过早。为了维护教师的合法权利,保护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建议暂缓征缴教师社会保险费,还是等国家出台具体法律法规后再执行为好。

枝江市教育界全体政协委员:

方传念(枝江市教研室)江友平(枝江市安福寺初级中学)王明信(枝江市马家店初级中学)周传中(枝江市百里洲初级中学)

杨俊平(枝江市老周场初级中学)熊光炬(枝江市问安初级中学)张春柏(枝江市白洋初级中学)陈世超(枝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付伟(枝江市第一高级中学)耿晓沙(枝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李春芳(枝江市实验小学)周建华(枝江市职业教育中心)

2005年1月18日

应该依法得到回复的政协委员建议案也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在枝江,维权之难,可想像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