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遇依然走在我前面,我看着他的背影,路灯穿过层叠的樱花落在他身上,细细碎碎,伴着一阵淡淡清冽的烧酒味。我想韩国的烧酒度数一定很高,否则怎么我光闻着这味道,都觉得有些醉了。
这时候宋遇忽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我正陶醉在花海之中被他吓了一跳:“你干什么?”
宋遇不答反问:“哈佛校园里不是也有一片很大很美的樱花园吗?”
哈佛?什么哈佛?哦!对了,我是哈佛毕业的!“啊,对!很美的!我在那儿上学的时候经常和朋友一起去看樱花呢!”
宋遇看着我:“是吗,原来还真的有樱花园啊,我只是顺口说说的。”他的声音冷冷的,就像这春夜的凉风,冻得我打了一个寒战。
糟糕,竟然中了这个家伙的圈套。他为什么会忽然发难试探我?难道他猜出了我的身份?“当然有了!可能您去的不是时候或者没找对地方吧,下次有机会我一定带您好好参观一下我的母校!”
宋遇依然双手插在口袋里,只是朝我走进了几步:“是吗,不过我在哥大上学的时候也去过哈佛,可是却没看到樱花呢。”
宋遇说这话的时候正侧对着光站着,半张脸隐藏在夜色之中,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只觉得他嘴角似笑非笑,让人瘆得慌。我瞪着宋遇越逼越近的脸,脑子里乱哄哄的,什么想法都没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阿嚏!”我打了个喷嚏。
后来有一次我跟闺密杉杉提起这件事,杉杉一边烧开水打算磕掉我家最后一包泡面一边对着我连连摇头:“李萧,你居然能经历这样尴尬而窘迫的一幕还能不羞愤自尽,至今还活生生地站在这里,你的脸皮简直厚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我从鼻子里“哼”里一声表示自己的不以为然,顺便悄悄地把她搁在一边的调料包从窗口扔了出去。
当下,月光如洗,落英缤纷。暖橘色的灯光温柔地落在宋遇漂亮的脸上,映得那些细细的水珠折射出五彩的光。
对了,那些水珠就是我的口水。
上帝做证,那一瞬间我的脑子里真的闪过羞愤自尽的念头。
“啊哈,这鬼天气,真是太冷了,哈哈哈哈……”眼看着宋遇的脸色越来越黑,我的声音一点一点轻了下去。
顾城有一首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而此刻我也想作诗一首:“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看各种黑脸。”好诗,好诗!
那晚后来的情形我记不太清了,模糊的记忆里只有宋遇那张堪比包青天的黑脸,因为那一个喷嚏真不是故意打的,我是真的感冒了。
因为从小立志要考警校一直坚持锻炼身体的缘故,我一直很少生病,偶尔有个小感冒喝点白开水就扛过去了,因此那晚刚回到酒店感觉自己有点着凉头疼的时候,我并没有放在心上,没想到半夜却发起烧来。
这烧发得来势汹汹,我头疼欲裂全身乏力,虽然盖着厚厚的被子,浑身却一阵阵地发冷,整个人呈大字形躺在那里连蜷缩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手机就在枕边,只要按几个键就能拨到宋遇手机上。
可经历过刚才那一幕,我的脸皮就算再厚也不愿意在这种时候以这种方式见到宋遇,并且我也不肯定,宋遇是不是愿意再见到我。
罢了罢了,还是蒙上被子好好睡一觉,出一身汗明早估计也就好得八九不离十了。这么想着,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抓起被子把自己裹了个严严实实,沉沉地睡了过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医院里。
根据事后宋遇的口供,第二天早上当他找来服务生打开我的房门的时候,我已经烧得跟烤热狗一样了。
“四十摄氏度,额头烫得刷上油都可以烤块五花肉了。”宋遇说这话的时候正靠在我病床边的椅子上悠哉地削着苹果,“这果篮是公司派人送来慰问的。”
我手里戳着吊针,看着那包装精美却可怜得只有五个苹果的果篮,心里还是有点感动的。毕竟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韩剧里都说了,水果在韩国是奢侈品。
于是我认真地挤出一滴热泪:“公司真是太关怀员工了,社长您还亲自削给我吃。社长您放心,我一定会努力工作,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为公司贡献我全部的光与热!”一番话说得慷慨激昂,差点连我自己都相信了这番鬼话。
宋遇抬头瞄了我一眼:“我是削给自己吃的。”
我真想一口盐汽水喷死他。
“不管怎么说,您这次也算是救了我一命,我会知恩图报的。”将来你上了审判庭,我一定会如是陈述你的此番善举,争取在审判长面前为你博一点印象分的。
宋遇挑眉看我:“怎么知恩图报?难不成你要以身相许?”
我连忙嘿嘿嘿地笑:“社长您真是爱开玩笑,就是我要以身相许您也不肯要我呀!”历史血的教训教导我,以身相许是错误的革命道路,当初要不是因为年幼无知的那一句“以身相许”,我早就考上警校了。
宋遇闻言给了我一个赞赏的眼神:“还挺有自知之明。”
说实话,跟宋遇相处久了之后,我发现他其实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冷冰冰,事实上他的嘴还挺贫的,比如此刻。而我不得不承认,嘴贫的宋遇还是挺可爱的。
直觉告诉我这不是件好事,宋遇是我的卧底对象,是我理想路上的垫脚石,是载着我驶向成功彼岸的那艘小破船,我可不能跟一块垫脚石一艘小破船产生什么理不清的纠缠。
于是我连忙转移了话题。
我有点不好意思:“那个,现在几点了?我们是不是错过今天的车展了?”
宋遇语带讽刺:“你还知道这个,还好,没有烧成傻子。”正说着,床头柜上他的手机响起来,宋遇放下苹果拿起电话走到阳台上去接。
我连忙竖起耳朵仔细听。这家伙接个电话都偷偷摸摸的,肯定没什么好事。
“……我说过我的事不用操心……我交不交女朋友是我自己的事……”匆匆讲了几句挂断了,进来的时候脸色有点阴沉,坐回到椅子上继续削他的苹果。宋遇的手掌很大,手指修长整洁,拿着小刀削苹果的样子,还真让人有点食欲大开,想要吃一口那幸福的小苹果,可惜现在他整个气场都很不对劲,那嘴唇都快抿成了一条线。我觉得必须说点什么缓解此刻的尴尬,否则我会在这沉默里灭亡。
“嘿嘿,您刚刚跟谁讲电话呢?”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我和宋遇是下属和上司的关系,这问题提得实在有些不合适。
宋遇削着苹果,头也没抬:“我爸。”
哦,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你爸是不是逼你去相亲啊?唉,做家长的都这样,我也是受害者,自从大学毕业,我爸三天两头就逼我去相亲,见过的男人都好几打了!”
一想起这些往事,我简直要为自己抹一把辛酸泪。
“不过自从我进了咱们公司之后,我爸倒是没有再给我安排过相亲了。”原来一心想着卧底的事没注意,现在想起来莫名地觉得有点诡异呢,那个老头子该不会正在酝酿什么相亲大计划吧?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大约是觉得终于有人比自己更可怜,宋大社长听完我这番话嘴角竟然有一丝强忍不住的笑意:“是吗……那你的确比我惨。”
我怎么听着这说话的语气里没有丝毫同情的成份。不过现在不是追究宋禽兽有没有同情心的时候,难得能跟目标人物有了个共同话题,绝对是拉近关系的好契机。于是我清了清嗓子摆开架势打算扮一回知心姐姐。
“不过有时候想想,老人家也是为我们好不是,反正就是出去见见面喝喝茶,看得顺眼就约约小会,拉拉小手,看不顺眼就拉倒,没啥损失。”
这时候宋遇削好了苹果,听着我的话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口,说:“这么说的话,你见过的那好几打男人里面,有几个是你看得顺眼,出去约约小会,拉拉小手的?”
说实话,这还真没有。虽然老头子给我介绍的那些相亲男里面有警队精英也有公司白领,质量倒算上乘,可我对相亲这种事总觉得别扭,心里那个坎儿过不去呀!不过在宋遇面前当然不能说实话。
“嗨,也就那么十七八个吧。”我大手一挥故作潇洒。
“嗯……”宋遇又咬了一口苹果,“你倒是挺不挑的。”
我不好意思地嘿嘿一笑故作谦虚:“哪里哪里。我又不能跟社长您比,您是钻石王小五,一个连的女人排队等您挑,我只有别人挑我的份,哪轮得到我挑别人!”
宋遇啃着苹果,深以为然地点点头:“这倒是。”
我一口气噎在喉咙,差点把自己气得吐血,三字经在嘴巴旁边转了一个来回,最终还是咽了回去,深呼吸一口气躺好瞪着天花板。
算了算了,好女不吃眼前亏,不要跟这家伙争一时之气,哼,姓宋的,等将来你的罪证落在我的手里,你就会为你今日的毒舌付出最惨重的代价!
雪白的天花板仿佛与我心有灵犀一般,忽然幻化成了巨大的荧幕,上面正播放着大快我心的画面:宋遇双手戴着手铐痛哭流涕地跪倒在我脚下,而我一只脚踩在了他的身上,双手叉腰,仰天长笑。
这画面实在太过美好,美好得让我都想得入了神,忍不住“嘿嘿嘿”笑起来。
就在这时,一个苹果从天而降,稳稳地堵住了我的嘴巴:“给你的。笑得就跟羊叫似的。”
烧了整整一夜,我的确有些饿了,舌尖一品尝到苹果的甘甜就立刻再也无法控制那些跳动的小味蕾,也就顾不上客气,也顾不上苹果有没有洗过,连忙坐起来捧着苹果狼吞虎咽,全然忘记了,苹果这东西可不是什么好玩意儿,亚当夏娃偷吃苹果被赶出了伊甸园,白雪公主因为吃了一口苹果而一命呜呼。宋禽兽双手交叠在胸前靠在沙发上,一双黝黑的眼睛目光锐利地看着欢快地啃着苹果的我,慢条斯理地吐出一句话:“那天在‘媚色’跟踪我的女人是你,对不对?”
我的小心肝一颤,顿觉五雷轰顶:上的山多终遇虎,该来的还是来了。
见我捧着苹果发呆没有回答,宋遇脸上的表情更笃定了。他靠在沙发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本来我还只是猜疑,不过昨晚你那一个喷嚏,跟那晚的一吐可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啊。朱小花,原来你都是用这一招来摆脱困境的吗?”
我手一抖,险些把啃了一半的苹果给扔了。万万没想到,我真是万万没想到,没想到一个喷嚏会出卖了自己。
古语有云:“一招不慎,满盘皆输。”诚不欺我!如果上帝肯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宁愿割掉自己的鼻子!但时光不会再倒流,我的鼻子也幸运地保住了自己的小命。这一刻,我只觉得手脚发凉嘴巴干涩,小心脏扑通扑通,就像有一千万颗跳跳糖在胸腔里伴着“动次打次”的节奏疯狂蹦迪。
我瞪着宋遇,他的面色从容,眼角含笑,可我心里明白,这笑容是鳄鱼的眼泪是夺命勾魂锁,我必须对他的提问给出一个合理的答案,否则等待我的只有死路一条。
“什、什么‘媚色’,‘媚色’是什么地方,我、我不知道啊!”我结巴得连我自己都觉得不正常,“社长您说什么,哈哈,什么跟踪……我干吗要跟踪你嘛,哈哈……”
宋遇仰着下巴用鼻孔看我,不说话,唇边那抹笑意让人捉摸不透他究竟在想什么。
无知令人恐惧,我更心虚了:“真的!那真的不是我,我从来不去酒吧那种地方!”我举起手发誓,“上帝可以做证。”幸好我早就立志投身共产主义事业,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不在上帝他老人家的管辖范围之内。
然而坚定的无神论者也难免会犯错,我更是犯了一个低级的错误。
宋遇听见我这话,脸色一寒:“我刚刚好像没有说过‘媚色’是一家酒吧。”他慢慢站起来,双手插在口袋里,居高临下地看着我,那眼神,就像是一个看着猎物在陷阱里徒劳挣扎的凶残猎人,黑色的眼珠子里满满都是杀气。
“说,为什么要跟踪我,是谁派你来的。”
那一刻,我彻底明白了什么叫作从头凉到脚,什么叫作与死神面对面的恐惧。
我的父亲是个刑警,他入职近三十年,抓过的穷凶恶极的罪犯我手脚齐上都数不清。我记得有一次他追捕一个在街头砍人的歹徒,不小心被歹徒绑作了人质,现场的情况我并不了解,但事后去医院看他,医生说他脖子上的刀口很深,险些就要切到大动脉喷血而亡。我记得当时我问他,歹徒的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他说,那是一种与死神面对面的恐惧,没有经历过的人绝不会明白。我问他有没有害怕,本以为他会说出“为人民安居乐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之类冠冕堂皇的话,可他却说:“怕,当然怕。那可是开了刃的真刀,当时已经切进了肉里,我痛得要命。可怕也不能表现出来啊,越是那种时候就越要镇定,慌乱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要活命,一定要镇定,稳住歹徒,才有机会脱身。”
没错,慌乱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我必须要镇定。宋遇他并没有证据,再说那天我特地化了妆戴了假发,跟现在的模样完全判若两人,我决定咬紧牙关不松口。
“社长,我想您真的误会了。我真的没有跟踪你。‘媚色’是城里最大最豪华的一家酒吧,大名鼎鼎如雷贯耳,我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啊!”马克思恩格斯为我做证,后面这半句的的确确是真的。
宋遇定定地看着我,脸上冷若冰霜,没有一丝波动,看不出他是信还是不信。可我怕的不仅仅是他不信,更怕他虽然是信了,但本着“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想法,对我杀人灭口。
我的人生,从没有一刻如此时般感到害怕与绝望。
宋遇站在床边,他的个头很高,而此时我坐在床上,更是矮了一截。他站在那里就是一股强大的气场,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迫。他沉默着,而正是这沉默扼住了我的喉咙,让我喘不过气。
事后想起来,我已经不记得那沉默到底持续了多久,在我的记忆里,那简直有三生三世那么长。就在我快要在那令人恐惧的沉默里窒息身亡的时候,宋遇笑了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