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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牙青空


  宇宙本是黑暗的,如果没有星光,便是无尽的沉寂。还好有了光,在永恒的黑暗里,开辟了数不清的世界。于是,生命诞生了,无论长远还是短暂,都给了奇迹一份可能。

  无数的世界中,有一颗星球,在属于它的轨道上,不停轮转。星球上有东、西两片大陆,东方大陆的人们将自己脚下的土地叫做奥格明,而西方的人们称自己的故乡为亚托克斯。

  亚托克斯的中间,是占了大陆将近三分之一面积的黑格大森林,我们的故事,就从这森林的边缘开始了。

  无尽的黑暗里,程宇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意识,也想起来自己失去意识之前的事情。

  自己是在买完晚饭回家的路上,被失控的汽车撞了。

  限速四十公里的市区,冲出机动车道,以一百二十码的速度撞上自己,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是醉驾了。

  内心对醉驾司机及其祖上几代人进行了亲切的问候之后,程宇开始思考自己所处的环境。

  无边的黑暗,看不见任何东西,即便想着“将手伸到眼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

  或者说,程宇感受不到环境,包括自己的身体。

  这就是植物人的感受?程宇想到,也不知道自己昏迷过去多长时间了,这里完全不知道时间的流逝。

  突然,有股清凉的感觉,直接传达到了程宇的意识里,没有神经传递的过程,似乎是一种概念直接写进了脑回路。

  然后是一阵泥土的气味,混合着绿色植物的芳香,钻进鼻孔。

  程宇感受到了身体的存在,似乎在一片潮湿的环境里,有浓浓的水汽,但是仍然看不见任何事物。

  对了,眼睛!程宇睁开了双眼,看到了一片绿色的空间,遮天蔽日的绿叶从几米粗的高大树木上生长出来,认不出的花草长得奇形怪状,异常好看,有些长藤状的环绕在树上,开出了喇叭状的花朵。

  自己似乎是在一片草地上,凝结的露水沾在这片天地的每一颗植物上,包括自己身下的小草。

  程宇想站起身,但自己的身体很虚弱,他一伸手,突然呆滞住了,这不是人类的手,准确地说,是动物的爪子,毛茸茸的爪子。

  爪子上长着灰色的毛,因为露水而粘连在一起。

  这是什么情况!

  看着这灰色的兽爪,程宇的内心一阵发憷。

  还有这和原来的世界完全不一样的环境,程宇心中有了个不成熟的想法——自己穿越了。

  距离自己大概两米远的地方,有一小片凹陷的地方,现在正好聚集出了一片水洼,程宇拖着自己疲惫的身体,艰难地在地上爬行,在一阵阵的酸楚过后,他终于看见了自己现在的模样。

  灰白相间的毛发,黑色的鼻子,上面还沾着一滴露水,尖长的嘴,张开能看见里面,上下各一排尖利的牙齿。

  所有的所有,无不在提醒着程宇,自己现在变成了以前只在电视里看到过的动物——狼。

  只有眼睛,还保留着原来的黑色,不是那野性而妖异的绿色。

  无论心里有多少头哈士奇奔腾而过,程宇不得不接受目前的情况,自己变成了一头狼,而且到了一个很像原始丛林的地方。

  更糟糕的是,自己的肚子突然传出了“咕——咕——”的声音,程宇饿了。

  狼可以吃素吗?程宇很后悔以前没有好好看动物世界,现在想起赵忠祥老师充满磁性又神神叨叨的声音,只能怀念。

  无论如何,填饱肚子是当务之急,不然,程宇觉得自己有再次晕过去的可能,而这次能不能醒过来就难说了。

  幸好,在距离自己不远的一棵树上,环绕着一圈圈的藤蔓,藤蔓上长出了红色的小浆果,不论这头狼以前吃不吃素,程宇反正是打算抓住这活下去的机会。

  四肢和肚皮在草地上划拉着,可能是因为真的饿得前胸贴后背了,程宇能清晰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和野草摩擦的痒和痛。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到了大树根下,问题又来了,程宇发现自己仰头够不着藤蔓,更别说野果了。

  唯一的办法就是用爪子把藤蔓拽下来,而对程宇来说,动一下爪子都很艰难。

  躺在树根旁,程宇一动不动,程宇渐渐觉得,睁眼的力气都快没有了。

  就在程宇即将闭上眼睛的一刹那,肚子又发出一阵叫喊声,惊醒了差点晕过去的程宇。

  也许是求生的本能,或许是一直没动的这段时间积攒了点力量,又可能是野兽不屈的意志,程宇扬起自己的爪子,扒在有些湿润的树皮上,整个身体向上攒劲,一点点地靠近了藤蔓。

  终于,程宇感受到了爪子中间的触感,向下一拉,然而藤蔓跟着下行了一小段距离后,又挣开了。

  程宇快绝望了,自己可能真的要死在这里。

  不!我已经死了一次了!这是我第二次活着,我还有第二次机会!

  程宇的身体还贴在树干上,凭着自己的毅力,他第二次伸出了狼爪。

  一点,一点地靠近着自己最后的希望,和刚才一样,感受到爪中的触感。

  这一次,命运不忍再捉弄这个可怜但顽强的生命,程宇成功拽下来藤蔓,连带着十几颗浆果。

  伸出舌头喘着粗气,程宇躺在地上,用爪尖将果子一颗颗剃了出来,放到自己嘴边。

  舌头一卷,几颗浆果一起下肚,酸酸的,味道不咋样,再尝几颗,应该还没熟。

  囫囵之下,程宇将所有浆果都送进五脏庙,虽然味道不咋样,但效果还是有的,至少肚子不再狂叫了。

  脑袋一阵昏沉,耗尽了力气的程宇抗不住,眼睛一闭,脑袋一歪又昏睡过去了。

  在他的头顶,穿过层层树枝和绿叶的阻挡,程宇还没看到过的天空,阳光终于刺穿了阴云,照到了久违的大地——天晴了。

  阳光像是一种信号,标志着这片古老的森林里,野性在苏醒,各种各样的吼叫声,此起彼伏,宣示着天地之下,自己对领地的主权。

  而这些,程宇并不知道,他静静地睡着了,呼吸均匀。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程宇终于苏醒了,睁眼就看到一束调皮的光线,正照在自己的鼻子上,弄得自己痒痒的。

  舒展了一下身体,程宇惊奇地发现,之前酸痛的感觉都消失了,虽然还不太适应四肢走路,但能感受到自己的身体里,有一股充实的力量,让程宇有股在草地上蹦哒的冲动。

  不管怎么说,身体恢复了是件好事,程宇在草地上走来走去,适应着自己的新身体。

  嘿!瞧瞧自己光滑的毛发,这爪子,这鼻子,这尾巴,还挺——帅!

  度过了最初的生命危险,程宇的乐观心态开始了,既来之,则安之,反正自己现在也不知道变回人的方法。

  在一阵又跑又跳之后,程宇大概适应了四肢行动的方式,想着去周围看看,自己究竟穿越到了哪里。

  不知道还在不在地球上。

  鼻子一嗅,程宇闻到了一股怪怪的味道,在一片泥土味和芳草味之间格外突兀。

  仔细嗅嗅,有点像是铁锈味,又不全是,更像是几种味道混合到了一起。

  而且,这个味道越来越浓,似乎味道的源头离自己越来越近。

  一阵窸窣和树枝折断的声音也传来,程宇的耳朵自动竖起,树林间一阵颤抖过后,下一秒,程宇就看到了怪味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