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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年-1


  十三年前,这座城市还只是“城里人”眼中的“乡下”。这是我的故乡。

  我用了十年的时间将自己放逐于各个城市,唯独不敢再踏上这片土地半步。十年,我几经辗转,从一个人群中的透明人成为一方翘楚,也遇到过让我怦然心动的人,甚至差点在最繁华的都市落脚……

  这十年,安琪在我的生活里,不曾消失过哪怕片刻。

  我离开的时候,天边的月牙是血色的。我回来时,残月是幽蓝。我回来见一个人。

  安琪曾是我的天使;因为他,我却成了一副活的骷髅。

  再次看见安琪,我知道,我再也离不开这座城市。它是我的故乡,是我的月牙儿,也将是埋葬我俩的地方。

  

  --------朦胧月·第一年--------

  十三年前,我还只是个整天为学业发愁的,有些书呆子气的高二理科生。在我的世界里,二次函数是最乖张的杀人犯,电磁感应是最虚伪的黑山老妖,电解反应是最华而不实的魔术师。

  因为家里的原因,我从高一就开始住校了。我个性本就内向,到了新环境就有些怕生,也交不到什么朋友。最烦的事,就是每天的三餐伙食和晚自习后的洗澡。

  我从小就没有父亲,靠母亲一人辛苦拉扯我长大……惭愧的是,简朴的生活环境并没有改变我挑食的毛病。除了母亲,没有人愿意跟我搭伙吃饭。其实一开始的两个月,我也尝试主动跟人搭伙过;只不过跟我搭伙过的几个同学都受不了我。他们一致认为,我这种吃法,没有饿死自己或是把家底吃空,堪称奇迹。于是我不得不一个人打饭,完了一个人找餐桌,坐在陌生人身边忍受异样的目光把各种不喜欢的食物挑出来,一个人埋头吃饭。

  再是洗澡。男生宿舍十六人一间,却只有两个“坑位”和一个淋浴室。“坑位”洗澡很不方便,总要提防着不掉进坑里;而且怪恶心的。我试过一次,就再没去过。毋庸置疑,大部分男生也都比较心仪在淋浴室洗澡。每晚九点半晚自习结束后,总有几个男生是跑着回宿舍的。有人用过的浴室很讨厌,四壁都湿哒哒的不说,还充斥着前任使用者的沐浴露气味。但我跑不过那些体格健壮的室友们,加上也不怎么爱搭理他们……久而久之,我就自甘堕落到了闻着他人沐浴露也能安心洗澡的人……尽管心里还是不太舒服。

  高一整整一年,我无论是在班上,宿舍,还是周末回家,都像个隐形人。

  当然,我的同学们在我眼里,也都是隐形人。

  我的生活简单得枯燥甚至乏味。那个年纪的男生,要么爱运动,要么爱泡网吧,要么荷尔蒙泛滥喜欢跟女生暧昧。我的兴趣很无趣,就是看老舍先生的中篇小说《月牙儿》。这只是厚厚一本《老舍文集》里不起眼的一篇,却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也不能说这故事有多出色,只是格外打动我吧。我反反复复地看了不下三百遍;每看一次,就为月牙儿难过一次。这种难过却带着一种让人上瘾的满足感,以至于其他的故事在我眼里都索然无味。

  高二的时候,班主任将我换到了教室的最后第三排。她的解释是,我个子高,坐前排会挡住后面的同学。其实我清楚,是我周围的同学向她反应了我的不合群。坐到后排那些大咧咧的男生中间,我既可以不妨碍这些“好学生”的学习心态,也可以让后面那些“坏学生”消停一点。

  我平静地搬到了后排,继续做我的透明人。我的新同桌是个圆圆的人——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声音。他对我算是客气;可能因为我总是把写好的作业放在一边,他要抄就直接拿去了。我的后桌比我矮一个头。听说他家很富裕——看他那双限量版乔丹鞋就知道了。他常常缺课,自修的时候总是拿着让人眼红的PSP打游戏。老师缴了他好几个,他也不在乎,过几天就换了新。我前面的还是“好学生”那一堆的,几乎不搭理我们,我连他们长什么样、叫什么都没什么印象。

  因为母亲跟她男友的关系,我干脆周末也不怎么回家了。我想离开那个地方,自力更生,于是比高一更认真地学习。可惜我没什么念书的天分,再怎么刻苦,成绩还是不上不下。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才意识到,我的世界里还有一个“斜对桌”。

  那是一个淅淅沥沥的雨天。我咬着笔杆字解着函数题,外面的雨声让我心情又闷又烦躁。没有带伞,自习后要淋着雨回宿舍了。想到要踩着积水的地面、雨水会打湿我的裤脚和鞋子,我就静不下心来。

  自习结束,女生们成群结队撑着伞离开教学楼,男生们大多不介意淋雨,跑进雨里的身影敏捷而生动。我不知道犹豫什么,在廊上站了快十分钟,还是不想钻进大雨里。

  “康榕,没伞吗?”

  一个不太熟悉的声音叫了我的名字。我回头去看这个家伙。没什么印象,我也就没有回话。

  “一起回去吧。”那个人又说。

  “啊?”我又看了他一眼——他也没伞。

  “再不回去宿舍就要关门了,来。”他一面说一面脱下他的校服外套。和我一样,他校服里只有一件T恤。

  我没反应过来他要做什么,就被他拉到身边,用校服遮住了头。

  “一起跑!”他的声音有些抖。

  雨声噼里啪啦地打在头上薄薄的校服上。

  我被他半拉扯半牵引地带回了宿舍。头发和上身没怎么湿,可裤子鞋子还是湿透了。算了,回到宿舍就好。

  “谢谢。”我想了想,觉得应该表示一下。

  他笑着看了看我,好像听到了,又好像没听到。

  一路爬了七层楼到了寝室,我才发现,这个人原来跟我一个宿舍。他的床铺是我的斜对角。

  他把校服打了个卷扔在脸盆里,又脱了T恤。我看见他胸口心脏上有一个小小的月牙刺青。

  “哎,康榕,你干嘛用这种吃人的眼神盯着人家胸肌看?”我的下铺徐智——也是难得会偶尔跟我说话的同学之一——刚洗完澡,还擦着头发,语气有些搞笑又有些暧昧。

  他定定地看着我,好像看透了我的想法:“我十三岁就文了。”

  我点了点头,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就移开了视线。

  浴室还是有人。我洗漱完就拿拖把打扫起宿舍来。

  “哎,康榕你太贤惠了,哪个女生嫁给你,以后可享福喽!”徐智一边吃着夜宵一边打趣,“说回来现在女生都有公主病,哎!如果你是女生,我第一个娶你!”

  我被徐智逗乐了,淋湿的郁闷一扫而光,在他手臂上掐了一把。

  “哎哟喂!康榕谋杀亲夫啊!”徐智又夸张地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宿舍里其他几个男生也被徐智逗笑了,开始附和他。我不知道该怎么阻止他们乱说,就假装没听见。不过我也注意到了,他没有加入那些无聊的对话。

  入睡前,我脑海里想的,都是被他用校服护着在雨中奔跑的场景,还有他胸口小小的月牙儿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