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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人们驯服野骆驼的岁月相当漫长,也相当残酷。古埃及的商人担心母骆驼途中怀孕影响生意,就把圆石子塞进母骆驼子宫。古巴比伦人更绝,公驼载重量大,就把公驼的意中情侣带到驼队的前方。骆驼都是凭嗅觉寻找伴侣。沙漠里任何气味都传得很远,情侣的气味越远越微弱,公驼就越着急,越拼命赶路。遇到沙尘暴也不躲避。不少烈性公驼在沙尘暴里窒息而死。这种夏带沙石冬带冰雪的黑沙暴也叫喀拉布风暴。幸存下来的公驼,拼命追赶远方的情侣。已经过了发情期,从十二月到第二年三四月都是商人们可利用的最佳时间。那些激情中的骆驼往往超出这个时段,主人故意中断它们的情感生活,一切都按人类的意志进行,骆驼的生命节奏全被打乱了。寒冬酷暑,骆驼依然在奔走,漫漫征程没完没了。地球好像在不断膨胀,大地好像在不断延长。苦难无情地锤炼老实忠厚的骆驼,它们越走越远,从长安走到撒马尔罕走到不花刺走到君士坦丁堡走到大马士革走到开罗走到亚历山大。骆驼把汉人突厥人匈奴人阿拉伯人罗马人埃及人连在了一起。骆驼的蹄掌越来越厚,沙子跟火焰一样它都能踩上去,驼峰的蓄水量越来越大,可以蓄两百五十公升水,驼峰里边有很好的隔垫,慢慢热起来,供水不足时能忍受体温猛然升高,又能减少出汗,耗尽水分,再喝到水时也能忍受脱水。瀚海改造完善它的各种功能和器官。吃饱喝足的骆驼,驼峰挺拔浑圆,饥饿时驼峰就像空口袋一样瘪下去。它的忍耐力远远超过牛,它有三个胃。它已经具备抗沙尘暴的能力,漫长的大漠生活使它的鼻腔发生变化,鼻子里长出瓣膜,遇大风鼻子紧闭,防沙尘,也减少水分的消耗。体能的提高无疑也强化了它对情感更猛烈的渴望。主人毫不顾惜它这方面的需要。主人把它当动物,它确实是动物,人类眼里动物没有灵魂更没有情感。骆驼是很少吼叫的,无论野驼还是家驼,都很腼腆害羞,人类早就丧失这两种美德,主人竟然对骆驼的高贵品性视而不见。人类就这德性你一点办法都没有。骆驼最愤怒的时候发出牛一样深沉的吼叫。

  商道在不断扩展,家驼的遭遇越来越糟,载重量从一百公斤加到一百七十到两百七十公斤。每天走五十多公里,穿行于烈日与冰雪之间,基本上是水火无情的世界。凉爽的秋天没有多少印象。有的话也只能在遥远的野生时代,家驼的梦中依稀保留着那久远的美好回忆。

  野生时代,金色的秋天如同天堂,膘肥体壮鬃毛闪闪发亮,浓密的眼睫毛,青黛色的眼窝,黑亮有神的眼睛,昂然挺胸,扬起高傲的头,一峰骆驼就是一座山,气定神凝,时间和空间全都消失了;大漠里所有的生命都是仓惶不安的,蜥蜴、跳鼠、红蚂蚁、蝎子,终生处于奔逃状态;梭梭、红柳、骆驼刺、白刺、沙枣树、芨芨草也都那么疯狂悲怆随时去拼杀的模样。

  土生土长的精河姑娘在沙窝窝里度蜜月时,就发现睡眠中的新郎张子鱼蜷缩一团,进入婴儿状态,进入大地母亲的子宫一般。沙丘上的骆驼刺终于抵抗不住烈日与大漠风的冲击,叶片卷起来,枝干开始碎裂,就像干柴燃烧一样发出吱吱声,空气在燃烧。放驼人送他们的骆驼守在帐篷边,白骆驼在烈日与干热的大漠风中气定神凝,昂首天外,那颗熊熊燃烧的大太阳怎么看都是偏的,无法进入苍穹的中心位置。商队里的骆驼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它们基本上丧失了对这个世界所有美好的回忆。它们就是主人的运输工具,一趟一趟地跑生意。

  人类的活动规模越来越大,机械时代之前,工业革命之前,大地上的运输与劳动主要依靠牲畜,牛马还有其他用途,牛马基本上都在植被状况不错的地方活动,骆驼的活动很单纯就是运输,而且出入不毛之地,大地上最荒凉的地方,人类难以生存的地方,全都依靠它们。

  机械时代工业革命到来后的相当长时间,人迹罕至的地方还依靠骆驼,现在还在用骆驼。沙漠瀚海是不可征服的,只要大地上有沙漠,人类就离不开骆驼。回到古代,商道越来越繁荣,从亚洲到欧洲到非洲,没有一支驼队可以一劳永逸地走下去,至少得转四次,每一次都要花不少费用,商人们就琢磨着一次到位,就盼望着跨越三大洲的神驼。刚开始随便说说,喝酒的时候,跳舞唱歌的时候,生意成功的时候,生意失败的时候,就嚷嚷着老天爷呀快来峰神驼吧,一口气从长安跑到罗马跑到大马士革跑到开罗,一口气跑到货栈,别他妈再转来转去啦。不得不告诉大家丝绸之路是十九世纪有个叫李希霍芬的德国人叫起来的,古代就是一条商道,连接亚非欧三大洲,不仅仅是长安到君士坦丁堡,一直拐到开罗拐到亚历山大,蒙古人的马队也没跑那么远。蒙古人从大兴安岭横扫世界直到维也纳城下蓝色的多瑙河畔。每个战士配备四匹马。皮袋子里装一堆酸奶疙瘩,每天吃一二块,一皮袋酸奶疙瘩可以吃半年。

  遇到江河,把袋子吹胀把酸奶疙瘩揣皮袍子里边,蒙古袍子可以装进一个仓库。鼓起的皮袋子就是绝好的登陆艇橡皮筏子,抢登急流险滩易如反掌。蒙古马低矮粗壮,比毛驴大不了多少,跟高大壮美的阿拉伯马欧洲马一比,蒙古小马显得丑陋不堪,可战斗力极强,翻山越岭如履平地。蒙古战士更是温顺平和,挥起战刀如同天神,那个时代无数强大的帝国都见识了蒙古战士的力量。他们四匹马换着骑,一口气从金色的兴安岭跑到蓝色的多瑙河,他们用中气十足的呼麦唱出低沉沙哑的成吉思汗军歌:

  “我们的队伍是群羊,

  翻山过海万里长。

  敌人好像是草场,

  我们一会儿把它吃得精光。”

  草原战士心灵深处的神是羊,不是狼,军旗上的苍狼是外形,羊才是草原的底色;羊是常态,狼是非常态。马吃草从叶到枝干从上到下,牛吃草贴着地面,羊吃草一直吃到根,吃到沙石底下,吃到大地深处最隐秘的地方。羊多么温顺啊,那是一种品格一种信仰也是一种力量。牲畜中,牛羊驼就像一母所生,品行如此相近。骆驼在温顺中还很腼腆很羞涩,这都是卑微的沙子带给它们的。

  商人们从蒙古战士横扫世界的壮举得到启发,琢磨着如何把四匹骆驼的力量凝结在一起,四绝对是一个吉祥的数字,汉人讲四平八稳,古老的岩画上,每个雄鹿公马公羊的四周都是四个漂亮的母畜,漫长的商道至少得转四次。人们曾经做过尝试,用野驼跟家驼交配,生下的杂交骆驼,脾气火暴顽劣如流氓,狠吃狠喝狠玩,就是不干活,别说驮货,搭一条毯子它都乱跳,勾引母驼倒是一把好手,手法之娴熟令人吃惊,几乎战无不胜所向披靡。人类可不想让所有的骆驼都流氓化,那绝对是一种灾难,杂交试验彻底失败,杀掉吃肉。偶尔有野驼混入家驼群中勾搭成奸生下孽种,就杀无赦,绝不手软,绝对要保持骆驼队伍的纯洁。

  人类丝毫没有放弃对骆驼的探索与发现。谁都知道野骆驼的价值,沙漠瀚海里有多少神奇的野驼啊。有一天人们发现一峰野公驼带着四峰野母驼,人们惊呆了,那是一种罕见的美,无论公驼还是母驼,个个都美妙绝伦。首先是女人们发现的,女人对美有天然的直觉。商队在大漠深处打尖休息,一看就是很豪华的商队,上百峰骆驼,驮着贵重商品。这种商队往往有贵客同行,一来安全,二来生活方便;商队有华美的大帐篷有手艺高超的厨子。从撒马尔罕来的迎亲队伍就与商队同行。撒马尔罕是中亚大城,也是出美女的地方。撒马尔罕新娘美妙绝伦,伴娘侍女也都是典型的中亚美女。男人们忙着安营扎寨,女人们就发现了远方沙丘上的一道美景,女人们惊叫起来,男人们也发现了。金色沙丘的一峰公驼与四峰母驼。惊叹声消失了,大漠静悄悄的,大美无言,连风都没有,云都消失了,蓝天上的太阳凝神屏息,上帝也不会打破这种宁静中超越时间与空间的茫茫宇宙美妙壮丽的瞬间。……骆驼有马的脑袋,羊的眼睛,鹿的脖子,牛的腿,……骆驼综合了所有动物的特点,此时此刻,出现在人类面前的骆驼显然集中了所有动物的美。撒马尔罕的美人出嫁前看到了天地间的大美,这是多么吉祥的事情。迎亲的人欣喜若狂,也只有心中狂喜,人们更愿意在静穆中感受天地间的大美,然后目送神奇的公驼与美丽的母驼慢慢从金色沙丘上消失。

  这个消息传得很快。人们欣赏美的同时也往实用方面考虑。富商们开始招募勇士,制订计划,打探消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很快就捕获了神奇的公驼和四峰美丽的母驼。真是驼中豪杰,只有王者才能力克群雄独享最美丽的母驼,而且拥有四个美妙绝伦的母驼,可以想象公驼有多么强悍,美且有力量,也可以想象人们捕捉骆驼时费了多大劲!如果不使用卑鄙手段根本不可能接近骆驼。在骆驼出没的水源与植物里下了药,骆驼失去知觉时再偷袭,这是人类的拿手好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