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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还是救吧


穿上衣服,韩小黑在走之前,对许若男说道:“你的事情,我都知道。相信我,我一定会去处理,也一定能够处理。你静下来好好想想,是要在这段时间与我一起快快乐乐,还是这么忧心忡忡地过着,你自己选择。我走了,希望在我回去的路上,你就能给我答案。”

韩小黑走了,许若男躺在双人床上,幸福的泪水顺着脸颊不停的滑落。她很幸福,没错,只要把最珍贵的东西留给最爱的男人,就觉得很幸福。其它杂七杂八的烦心事情,现在也都显得微不足道。

“死犊子,我这是为你好,你要的答案,我不会给你。因为,我自己也没有答案。”

得到了许若男,离开后的韩小黑,却没有一丝丝的快感。以前他不是这样的啊,他喜欢征服女人。

许若男被他征服了,他却心怀内疚。他也恨自己,刚才信念应该在坚定一些,既然给不了她幸福,起码现在还没给她幸福,就不应该在这之前得到她。

还有,前段时间与董甜甜在一起,让韩小黑现在想想,也有些不应该。

除了负罪感之外,韩小黑还觉得有些对不起花姐。口口声声地说爱花姐,为何还要招惹别的女人?

韩小黑想不透,这么多情的自己,让他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光。

不过,当他路过一家电器城时,摆在外面的电视机里,播放着一个高官,包养了几百个情人的新闻。

韩小黑忽然感觉,自己还算是个好男人。即便再多情,也总要比这样的高官好上千万倍。因为,他是真的把那些女人,当成了心中的爱人。

在刚才韩小黑和许若男所去的酒吧里,还是刚才的那个位置,韩小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停下脚步,韩小黑脸上露出一抹冷笑,这世界真是太巧了。

落地玻璃后面,一个醉醺醺的女人,面前摆满了空的酒瓶。她醉眼迷离的晃动着手中的高脚杯,一阵阵傻笑。

她喝醉了,因为她的感情出了状况。

早上的时候,她当着男朋友的面被人欺负,男朋友不仅不帮她,不仅冷漠,反而在她追上去的时候,丢给了她一个字,滚!

滚?

没错,让她滚。

所以,她便来到这间酒吧买醉。

她要喝的酩酊大醉,将今天的仇恨,刻在心底最深处。早晚,她都要报仇!

她报仇的对象,不是她的男朋友。她的男朋友,可是她的自动取款机,更是她奢侈生活的提供者,她哪里忍心伤害她的男朋友。

她的目标,是一个女人,一个跟她有亲戚关系的女人。

她恨,恨得咬牙切齿。

可那是才来时,她那么狠。

酒喝多了,心情却渐渐变得平静了。

她跟那个女人,到底是亲戚,虽然不待见,但有必要这样么?

她不知道,她只想把今天的事情,记在心头。

不管是现在报复,还是等到以后再报复,都要记住。

“陶秋依,谁也不能欺负你,都去死,都去死!”

女人喊着自己的名字,将桌上的空酒瓶全都推到地上。

没错,这个女人就是陶秋依,一个嫉恶如仇的恶毒女人。

哗啦啦!

空酒瓶一阵碎响,引来了服务员。

现在除了陶秋依,也没有别的客人。摔碎在地上的是空酒瓶,并未破坏酒吧的东西。

所以,那名男服务员只是想来清理一下。

可是,那男服务员刚走过来,陶秋依就发出一阵让他发毛的冷笑,而后从驴包包里掏出一张金卡,大手一挥,像个土豪一样,阔绰地喊道:“我有钱,有的是钱,给,刷卡,再给我来两瓶红酒,我要喝,喝酒!”

金卡被陶秋依丢在地上,男服务生捡起来后,想要还给陶秋依,却被陶秋依给推到一边。

男服务生见陶秋依喝的这么醉,想到这里又这么乱,便好心劝道:“小姐,您喝多了。”

啪!

陶秋依拍响桌子,非常蛮横无理地指着男服务员,开口就骂:“滚,老娘要你管啊,快去给我拿酒,快啊,你妈的!”

这就叫不识好歹吧。

男服务员很无语的摇了摇头,作为一个陌生人,他已经尽到责任。可人家根本不领情,只能随便别人爱怎么着,就怎么着了。

陶秋依有钱,是因为她男朋友有钱。她喜欢花男人的钱,男人给的越多,她就感觉男人爱的越深。

现在,她受了委屈,就要使劲花男人的钱。这样,她才会从中找到乐趣。

在那名男服务生去拿酒的空隙,从门口走进来三个痞子模样的家伙。他们进来之后,不理会服务生的招待,三双放光的眼睛,同时盯上了陶秋依。而后,他们带着龌龊的笑脸,直奔陶秋依而去。

这里是酒吧一条街,乱的很。随处可见的痞子,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女孩子被欺负的事件。

酒吧的工作人员,包括刚才好心劝陶秋依的男服务生,看到那三个痞子奔着陶秋依而去,就已经猜到,即将会发生什么事情。

他们对这种事情早就见惯不怪,他们知道怎么做。

他们虽然很可怜陶秋依,但他们和陶秋依之间,只是陌生关系。即便是朋友,他们也不会去惹祸上身。

只要那三个混蛋不在这里闹事,他们就会冷漠旁观,当做没看到。

这不是他们的问题,这是整个天下人的人心问题。

助人为乐,都会惹上麻烦,何况明知道是麻烦呢?

那三个痞子,就是奔着陶秋依去的。他们在另外一间酒吧里泡了一夜,吸了一夜的白粉,到现在才睡醒。

醒来之后,这三个混蛋原本想去找个洗浴中心之类的地方,好好让那里的姑娘们伺候伺候,找点精神。

可是从这间酒吧走过时,正好看到坐在里面的陶秋依。

陶秋依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说实在的,她有几分姿色。

所以,那三个混蛋看到陶秋依之后,立马就起了歹心。

那三个混蛋一屁股坐到陶秋依对面,陶秋依喝的醉醺醺的,根本意识不到她即将面临的危险。看到这三个碍眼的家伙,很不耐烦地喊道:“滚啊,谁让你们坐这里的!”

这三个混蛋,脖子上都挂着金项链,很粗的金项链,起码有成人拇指粗。恐怕是藏獒,都挣不断。

可笑的是,三个混蛋,三条金项链,却都是假的。

他们若是能买得起这东西,哪里还用的着用坑蒙拐骗的方法,去费心筹集购买毒品的钱财。

坐在中间的家伙是个胖子,左腮帮子上面烫了七八个烟疤,那些烟疤正好是个心形形状。另外,在眉心处还有一个深深的烟疤。而且,上面还有脓水,应该是刚烫的。

右边的家伙是个瘦的像是电线杆似的。那深深凹进去的眼窝,乌黑黑的,双眼无神,跟死人眼神似的。整个人看着,都挺让人害怕。

他穿着短袖,两条胳膊上,除了烟疤之外,便是两道长达二三十公分的刀疤最明显了。

那两条刀疤,不是被别人砍得,而是他自己。

左边的家伙也骨瘦如柴,两边的耳朵已经没了耳垂,不是天生没有,是他自己拿刀子割掉的。

三个家伙,让人看了,就一阵发毛。

不是烟疤,就是刀疤,甚至去割自己的耳朵,着实让人有点匪夷所思。

这就是毒品的危害,他们吸食毒品,产生幻觉之后,便会让他们伤人伤己,甚至自杀。

所以,毒品这东西,绝对碰不得。

万一真碰了,轻则弄个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重则连小命都没了。

他们昨晚吸了一夜的白粉,到现在都还亢奋的很,所以,他们三个已经迫不及待了。

中间的那胖子,上去就抓住陶秋依的手,一边摸着,一边像是心里扭曲的变态,无耻地笑着:“妹妹,哥哥都胀的不行了呢,快跟哥哥回去。让你吹,让你喝个饱。”

左边的瘦子亢奋地道:“对啊,喝酒多没意思,哥哥们带你回去喝豆浆。”

右边的瘦子已经忍不住了,抓住陶秋依另外一只手,然后去摸他恶心的家伙。

陶秋依虽然喝的酩酊大醉,但还是有一点点的意识。她看着对面那三个无耻的家伙,知道自己现在被他们给盯上了。

所以,陶秋依挣开对方的手,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就要离开这里。

她虽然是个标准的拜金女,但她不是一个随便就可以让人上的女人。她爱钱,可她爱的有尊严。

当然了,如果对面那三个混蛋,家里摆着金山银山,有花不完的钱,她会愿意的。

可是,那三个家伙没个人样,穿的还破破烂烂,怎么可能会有钱呢。

陶秋依想走,可是那三个混蛋怎么可能放她走。

三个混蛋一起冲上去,粗鲁地抱住陶秋依,而后就往门外走。

他们知道酒吧一条街的规矩,也知道这儿乱的很,不会有人横插一杠子,所以即便是被人看到,也大可放心。

起码,在他们轮完这个女人之前,警察是不会到的。

陶秋依被那个胖子扛在肩头,另外两个瘦子,已经急不可耐,手伸进陶秋依的衣服里面,边走边摸。

陶秋依醒了,只是酒还没醒。她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奋力的挣扎,向酒吧的服务员求助,得到的只有冷漠旁观的眼神。

“放。开。我。”陶秋依明明喊得很大声,喊出来的声音却小的可怜。

即便是有人能听到,有有谁会来救她呢?

陶秋依自己也绝望了,这三个像鬼一样的家伙,让她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