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江泽民同戈尔巴乔夫在克里姆林宫叶卡捷琳娜大厅举行大范围会谈。中国方面参加会谈的有国防部长秦基伟、外交部长钱其琛、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温家宝、中联部部长朱良、外经贸部部长李岚清以及驻苏联大使于洪亮等。苏联方面有副总统亚纳耶夫、苏共中央副总书记伊瓦什科、副总理马斯柳科夫、外交部长别斯梅尔特内赫、对外经济联络部部长卡图谢夫、国防部长亚佐夫出席。关于双边关系,江泽民说,两年来中苏关系之所以能够健康、稳定地发展,主要应归因于邓小平与戈尔巴乔夫1989年5月那次高级会晤。会晤使中苏关系结束了过去,开辟了未来。他说,我这次访问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发展同苏联的睦邻友好、互利合作、长期稳定的关系。江泽民指出,中苏签定东段边界协议是一件大事。希望双方按照1989年中苏联合公报的精神,继续就未解决的地段加速谈判,以求全面解决边界问题。关于双方边境地区削减军事力量的谈判,江泽民希望两国专家通过友好协商,早日达成一个大家都满意的协议。戈尔巴乔夫说,全世界都很关注中苏关系的发展,苏方愿意进一步加强同中国在各个领域的合作,并认为在这方面不存在任何障碍,两国关系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潜力。
下午,江泽民在克里姆林宫会见了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卢基扬诺夫,并介绍了在过去十年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完善的情况,他还在苏联总理办公室会见了苏联总理帕夫洛夫,并应主人的邀请,介绍了中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情况,他表示,中国将继续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努力建设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但改革必须从各国的实际出发。
5月17日江泽民在参观了他35年前实习过的莫斯科利哈乔夫汽车厂后,这里勾起了他对过去的美好回忆。同一天,江泽民还在苏联外交部新闻中心举行了记者招待会,回答了各国记者的提出的问题,他说这次对苏联的访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并表示相信这将促进两国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下午4时40分,江泽民在克里姆林宫斯维尔德洛夫大厅同苏联公众代表会见,并作了题为《走向21世纪的中国》的讲话,表达了中国将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决心,介绍了中国改革和建设的情况与九十年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以及我国奉行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晚上,江泽民还在苏联中央电视台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5月18日上午,江泽民总书记结束了对莫斯科的访问之后,乘专机离开苏联首都,飞往十月革命的摇篮、英雄城市列宁格勒继续进行访问。在列宁格勒期间,江泽民参观了列宁格勒英勇保卫者纪念碑、纪念馆烈士陵园,观看了歌剧《塞维利亚理发师》,会见了当地领导,并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所到之处,受到当地领导与群众的热烈欢迎。
当地时间5月19日晚上,江泽民圆满结束对苏联的正式访问,乘专机回国。
这次为期5天的访问是1989年5月以来中苏两国领导人进行的又一次高级会晤。江泽民和戈尔巴乔夫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友好、坦诚地交换了意见,增进了相互了解。5月19日,双方发表了联合公报,还就中苏边界东段划界问题签署了协定。江泽民访苏所取得的积极成果,为中苏两国人民的友好情谊开辟了新的前景,对于世界的和平和稳定,无疑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中苏两国、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掀开了新的一页。
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
国营大中型企业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柱和骨干力量,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增强国营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关键所在,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实行了以“放权让利”为中心的一系列改革开放的政策,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比过去增强了,各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国家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由于多年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近几年出现的一些新情况的影响,国营大中型企业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循环不畅,资金占用增加,各种摊派繁多,企业留利减少,经济效益下滑,技术改造能力不强,缺乏发展后劲等。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的问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要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改善内部环境两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企业应眼睛向内,加强内部管理,深化改革,挖掘潜力,提高经济效益,增强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自1990年年底以来,围绕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这个中心环节,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国务院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重点地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
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深化改革的问题。
1991年5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的通知》,提出了搞活企业的11条措施,即适当增加企业技术改造的投入;酌情减少部分企业的指令性计划任务,扩大其产品自销权;适当提高部分企业的折旧率,逐步完善折旧制度;适当增加新产品开发基金;补充一些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适当降低贷款利率;给予部分企业外贸自主权;进一步做好若干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双保”工作;继续清理“三角债”;选择100个左右大型企业集团分期分批进行试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9月,党中央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着重研究进一步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问题,提出了20条措施,这在我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次会议还明确提出了搞好大中型企业、深化改革的目标,即:除改善外部条件外,从企业来说,更重要的是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企业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使企业逐步达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目标。
这一年,关于企业改革的政策出台不多,重点是落实现有的政策措施。为此,国务院采取各种形式,研究如何落实改善企业外部环境的12条措施。国务院增强大中型企业活力的11条措施和中央工作会议提出的20条措施,每一条都有相应的部门负责落实,全国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紧紧围绕这次会议精神,制定出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的搞好大中型企业和深化改革的措施和办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少地方在有利条件下,及时抓住机会,进行各项改革的试点,以带动面上工作,同时还不断总结经验、分类指导、分阶段分步骤稳步推进,避免急于求成的现象,迅速形成了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深化改革的新局面,使得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的内外部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其具体表现是:
一方面,企业外部条件有了较大改善:(1)贯彻《企业法》,企业自主权开始落实,四川、山东等全国许多省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各种形式清理近几年与《企业法》有抵触的文件、规定,国务院对此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国家已增加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投入。1991年已有50亿元技术改造贷款,按照重点用于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基础行业的原则,主要安排到上海、天津、辽宁、黑龙江、湖北、四川等省市的老基础工业区。(3)部分企业开始增提折旧,1991年约增提折旧30亿元。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决定对896户大中型骨干企业的生产设备,加速折旧10%~30%。其中中央企业182户。地方企业714户。并决定对增提的折旧。逐步免征“两金”。
(4)一些企业开始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对国家“双保”企业和承担统配产品任务重,上交利税大,出口创汇多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及铁路、交通、邮电和军工部分重点企业,共计500多户,作为第一批补充流动资金的企业;补充程度按照销售收入1%的比例和企业流利10%~15%的比例分别提取,提取减少利润部分视同实现利润。通过这项工作,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将明显增强。(5)“双保”企业工作取得成效。1991年国家通过资金、能源、原材料、交通等方面继续实行倾斜政策,以及企业深入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内部挖潜,使“双保”企业的生产经营形势较好,销售增长高于生产增长。(6)国家逐步减少国营大中型企业指令性计划任务,开始国家合同定货试点。(7)第一批55家试点企业集团已经组建。同时,对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给予外贸自主权。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审定工作,目前已有40余家企业获得外贸自主权。(8)清理“三角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重点是从清理“三角债”的源头做起,目前已经取得注入1元、清欠3元的效果,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正常运转。(9)对长期经营性亏损和拖欠严重的企业进行关、停、并、转的试点。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区选取数量不等的企业进行试点,不同程度的取得了抑制经济效率下滑的局面。(10)治理“三乱”工作也取得了很大进展。据不完全统计,通过清理乱收费,1991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30多亿元。在罚款方面,已经和准备取消的近千项。
此外,国家从1991年开始逐步把国营企业所得税率降到33%,为各种类型的企业创造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环境。
另一方面,企业内部的改革也取得较大进展:(1)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继续完善和发展。到年底,全国已有95%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完成了新一轮的承包工作。表现在:一是普遍形成了综合指标体系;二是承包基数的确定多样化,而且更加科学合理;三是承包经营者队伍在稳定的基础上有所扩大;四是承包形式有新的突破,少数大中型企业开始进行投入产出总承包试点。(2)企业的市场竞争机制日趋完善。上海、北京、山东、四川等地先后选择了一批基础较好的大中型企业,进行了全面落实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同时,随着贯彻落实《企业法》,以及企业外部环境的改善,指令性计划的减少,人才流动,资产等各种各类市场的建立,把大中型企业推向市场已经成为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一个重要手段。(3)企业内部配套改革,转变企业经营机制有所突破。改革试点主要在以下几点进行:一是在工资分配方面改变现行的单一等级工资制为由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劳效工资和特殊工资四个单元组成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实行功效挂钩,同时工资储备金制度,以丰补歉。把职工收入与劳动成果紧密挂钩,工资分配开始向生产第一线苦、脏、累、险工种岗位倾斜。二是在劳动人事制度方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无论是工人还是干部,都取消原来的身份界限,企业职工都要通过优化组合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企业和职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提出辞职或辞退。与之相配套,国家有关部门已出台了国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国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内部“岗位和竞争”机制,建立厂内待业制度等。(4)其他形式的企业改革试点也取得新的进展。“税利分流”试点工作、股份制试点工作也都在完善的同时,总结出新的经验。
尽管1991年按照中央的部署,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这一工作涉及各个方面,既有其紧迫性,又有其艰巨性,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国营企业长期积累问题较多,需要有比较长期的打算,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1991年的努力为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92年,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制度创新”的新阶段。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借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企业组织形式,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创造性地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不久,《公司法》颁布,把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下来。与此同时,财政、税收、金融、外汇、外贸、投资等体制改革相继出台,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创造了配套条件和良好的外部条件。据统计,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以来,国有资产总量年均增长15。5%,高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年均增长12。9%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