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分三步进行:1990年9月底前完成几项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92年5月底以前完成电子计算机10%提高抽样汇总工作;92年底以前完成电子计算机的全部汇总工作。
1990年10月3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第1号关于1990年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公报。全国总人口为1160017381人,其中大陆的人口共1133682501人,同第三次人口普查的1982年7月1日零时相比,8年间共增加了125507213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48%。其它,台湾省和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人口为20204880人;香港、澳门地区中国同胞的人口为6130000人。大陆共有家庭户276947962户,人口为1097781588人。占总人口(不含现役军人)的97.1%。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96人。在民族构成上,汉族人口为1042482187人,占91.9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91200314人,占8.04%。同1982年人口普查数据相比,8年间汉族人口增加了101602066人。增长10.80%;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3905147人,增长35.52%。在性别构成上,男性占51.6%,女性占48.4%,性别比为106.6:100。在文化程度方面。与1982年人口普查数据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15人上升为1422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779人上升为803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7892人上升为2334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237人上升为37057人;文盲、半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由22.81%下降为15.88%。大陆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出生率为20.98900,死亡率为6.28900,自然增长率为14.7%。大陆市镇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26.23%,其中市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8.69%,镇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54%。
1990年11月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第2号关于1990年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公报。分别列举了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地区分布、人口密度、人口自然增长以及市镇总人口数据。
关于人口密度。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18人(含现役军人),比1982年人口普查时的105人增加了13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密度差异较大,按由大到小顺序排列,每平方公里超过500人的有上海、天津、江苏、北京、山东、河南6个省和直辖市;每平方公里在200至499人之间的有浙江、安徽、广东、河北、湖北、湖南、辽宁、福建、江西9个省;每平方公里50至199人的有海南、四川、山西、贵州、广西、陕西、吉林、云南、黑龙江、宁夏10个省和自治区;每平方公里不足50人的有甘肃、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5个省、自治区。
关于人口自然增长。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的人口自然增长率按由低向高的顺序排列,低于109‰的有上海、北京、浙江、天津、辽宁5个省、直辖市,其中上海市的自然增长率最低,为4.96‰,自然增长率在10‰至14。99‰之间的有四川、黑龙江、吉林、山东、河北、内蒙古、江苏、广西8个省、自治区;自然增长率在15‰以上的有青海、云南、山西、广东、贵州、甘肃、湖南、陕西、湖北、海南、福建、河南、江西、新疆、西藏、安徽、宁夏共17个省、自治区。
关于市镇总人口比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镇总人口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由高向低顺序排列,他们是北京、天津、上海、辽宁、黑龙江、吉林、广东、内蒙古、浙江、新疆、湖北、山西、青海、山东。其中,北京市的市镇总人口比重最高,达73。08%;市镇总人口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高于20%的有宁夏、海南、甘肃、陕西、福建、江苏、江西、四川8个省、自治区;其余8个省、自治区的市镇总人口比重均在20%以下。
1990年11月13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第3号关于1990年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公报。公报指出,与1982年人口普查数据相比,56个民族中人口超过百万的民族由16个增加到19个,他们是:汉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人口低于100万但高于10万的民族由13个增加到15个,他们是:傈僳族、佤族、畲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柯尔克孜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仡佬族、锡伯族;其余22个民族的人口均不足10万。与1982年人口普查数据相比,8年间人口增长一倍以上的民族有满族、土家族、仡佬族、锡伯族、俄罗斯族、赫哲族。
1990年1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第4号关于1990年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公报。公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盲、半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按由低向高排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88%的有北京、辽宁、天津、广东、吉林、广西、黑龙江、上海、山西、湖南、新疆、海南、河北、内蒙古、福建、湖北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88%,但低于20%的有河南、江西、四川、山东、江苏、浙江、陕西7个省;高于20%的有宁夏、贵州、安徽、云南、青海、甘肃、西藏7个省、自治区。
此次普查与前三次相比具有一些新特点。这是国务院作出自1990年起每10年进行的一次人口普查,在年号末位逢零的年份进行的规定后的首次普查;它是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的情况下进行的;在项目设计、普查方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调查摸底、超生人口登记、流动人口登记、加强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处理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新措施。如在普查项目中,增加了“人口迁移流动”和“户口性质”两项调查内容。此外,还加强了边疆省区的普查工作。
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程通过国家验收
1990年7月21日,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工程正式通过国家验收,性能达到8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这项工程1984年破土动工,1988年10月首次对撞成功。正负电子对撞机包括电子注入器、贮存环、探测器及数据处理中心、同步辐射区等4个主要组成部分,是由数百种、上万件高、精、尖专用设备组成的复杂系统工程。这是国内目前用于基础科学研究并兼顾应用研究的最大实验装置,是多种高技术的综合体,具有难度大、精度高、技术先进的特点,在设计思想上有所创新,成功地实现了既可做高能物理实验,又可做同步辐射应用的研究,“一机两用”。
在国家财力有限、科研经费又相对紧张的情况下,中国把2.4亿元投进对撞机工程,是基于以下考虑:物质微观结构研究在20世纪始终是全世界最前沿的科研课题,也可以说是一个国家科学技术水平和工业水平的标志之一。要想研究比原子核更深层次的物质微观结构及其运动规律,就离不开对撞机。
对撞机建造的成功,使中国高能加速器的技术跨过了世界上50、60、70年代建造打静止靶的高能加速器阶段,一步进入8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且主要性能高于国外同样类型的对撞机,工程速度也达到了国际标准,建设造价仅相当于国外同规模机器造价的50%。
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建设的成功,为中国赢得在高科技国际竞争中的神圣一席,使中国已形成参与国际技术合作的优势,已具备出口加速器、探测器和同步辐射装置部件和承制高难加速器的能力。对撞机工程不仅成为我国高能物理的研究基地和同步辐射光研究的国家实验室,还将逐渐成为物理、化学、生物、地质等学科交叉综合发展的科学中心,带动我国微电子、环境、医学、材料等学科和工业技术的发展,其社会效益相当可观。同时,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工程同原子弹、氢弹爆炸成功和卫星上天一样,是我国科技人员的骄傲。它是我国科技人员把自力更生与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两者紧密结合的成功典范,它向全世界表明,中国科学家是有潜力和才能的,中国人是好样的。
沈大高速防公路建成通车
1983年,辽宁省决定修建沈(阳)大(连)高速公路。
沈大高速公路于1984年6月开始动工,经过两年的试验准备,1986年开始大规模施工。1988年10月,沈阳到鞍山段开始区段性通车。1989年通车里程达239公里。1990年8月20日,开始全线试通车,9月1日全线正式通车。
被誉为“神州第一路”的沈大高速公路,是中国大陆兴建最早的一条高速公路,也是包括台湾在内的当时中国最长的高速公路。它纵贯辽东半岛,连接沈阳、辽阳、鞍山、营口、大连5座大中城市、3个港口和两个国际机场,全长375公里,全线路基宽26米,中央分割带3米,全线封闭为汽车专用公路,上下行4车道,设计时速100~120公里,可通行总重450吨平板车,通行净高6.1米。设计通行能力为每昼夜5万辆。整个工程历时6年多,耗资22亿,其中80%是辽宁自筹的。建设这条高速公路共挖填土石方3500万立方米,修筑沥青混凝土路面930万平方米,修建百米以上的大桥16座,立交桥及跨线桥共101座。公路配有微波通讯、服务区、停车厂、管理所等设施。
1990年9月1日,通车典礼仪式在沈大公路321处的跨海大桥上举行。国务委员、国防部长秦基伟和国务委员邹家华为沈大公路剪彩。参加典礼的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领导,辽宁省和其它一些省的领导,30多位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350位来自日本、美国、德国、苏联等国的外宾,以及参建单位、筑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参建部队的代表1800人。交通部长钱永昌代表全国交通系统500万职工对沈大公路的建成表示祝贺,并高度重视沈大高速公路的建设经验。他说。辽宁省成功地建设沈大公路,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高速公路的路子,是中国公路建设史上的里程碑。许多外国专家看到沈大公路路面平稳严密,立交桥雄伟坚实,附属建筑配套合理,盛赞中国有能力修建高水平的高速公路,中国筑路已达世界较高水平并开始进入高速公路时代。
沈大高速公路的成功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建设质量好。大部分路段已经过一年以上的运行,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不少国外专家实地考察后认为,这条路同国外的高速公路比毫不逊色。二是建设速度快。从1986年开始,平均每年向前推进70公里。单条路的筑路速度超过日本。三是成本低。每公里造价600万元,比国内已完工或在建的几条高速公路低30%~40%。四是见效早,效益高。从1988年起就开始区段通车,修成一段使用一段。1990年已收费5000多万元。
修建沈大高速公路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国务院的关怀下,沈大公路被列为国家“七五”计划重点建设项目,并补助投资4.4亿元。辽宁省各级党政领导对公路建设高度重视,他们创造条件克服资金不足的困难,提出了“政治动员,行政干预,经济补偿,各方支援”的口号,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辽宁省交通厅公路工程局、沈大公路工程公司、铁道部13局等参建单位的广大职工、技术人员和参建部队指战员日夜奋战,形成了“团结拼搏、艰苦奋斗、严格管理、争创一流”的沈大精神。
征地动迁是修路最困难、花钱又相当多的一项工作。省政府决定按国家规定的最低线补偿土地占用费和房屋动迁费。这个决定得到了沿途5个城市的理解和支持。大连市的态度是:“修沈大路是我们自己的事,谁也不能敲沈大路的竹杠,不动迁不行,动迁多要钱也不行。”海城县主持动迁工作的副县长李久阳说:“海城决不提出让沈大路为难的要求。”沿途各级政府的支持,使沈大路没因征地扯皮耽误一天工期。公路需要钢板做护栏,鞍钢经理李华忠说:“这条路鞍钢受益最大,我们要做贡献。”他们慷慨地提供了1。5万吨平价材。需要沥青,辽河油田二话不说,拿出了7万吨平价原油。需要电,东北电业管理局千方百计,每年挤出1000多万度平价电。因此,沈大高速公路在全国已建的几条高速公路中造价最低,上下支持是一个重要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