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产生办法,本来中英双方已有共识。中国政府出于中英合作以利于政权交接和平稳过渡的愿望,在1990年4月举行的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规定,原香港最后一届立法局的组成如符合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和基本法的规定,其议员也符合一定的条件,即拥护香港基本法,愿意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并符合香港基本法规定的条件者,经筹委会确认,在履行一定法律程序后,可以跨越“九七”,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的成员。这就是所说的直通车安排。但是,1989年以后,英方错估了中国的局势,改变了在香港问题上与中方磋商合作的政策,导致了“直通车”安排无法实现。1992年,彭定康受命为香港第28任、也是最后一任港督。他上任不久抛出第一份施政报告,以突然袭击的方式,提出“政改方案”。这一方案从提出的方式到内容都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违反了与香港基本法衔接的原则,也违反了中英双方已达成的有关协议和谅解,破坏了两国政府通过谈判签署关于香港问题联合声明以来协商合作的局面。如照此方案,香港的行政局和立法局分家,立法局将依新法选举,建立一个以立法局为中心的政治体制,未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将难以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此方案出笼后,遭到香港各界人士的强烈批评,受到了中国政府的坚决抵制。1993年4月至11月。中英双方举行了17轮、历时8个月的会谈。但英方仍置中方早先的声明于不顾,把部分“政改方案”提交立法局通过,从而导致中英谈判的破裂。鉴于原香港最后一届立法议员经确认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议员的过渡安排,因英方破坏了中英双方达成的协议而不能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8月31日作出了港英最后一届立法局于1997年6月30日终止的决定。又鉴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不可能在特区成立时及时产生,1996年3月2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作出了《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决定》,规定:临时立法会主要任务有7项,主要是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制定为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正常运作所必不可少的法律,并根据需要修改、废除法律,以及履行基本法规定的审核、通过政府财政预算案,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听取、辩论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同意特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法官任命等;临时立法会由60名议员组成,其议员以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为主体,非中国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所占比例不超过全体议员的20%;临时立法会由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推选产生;临时立法会议员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并符合香港基本法规定的有关立法议员的其他条件。临时立法会在特区第一任长官产生之后组成并开始工作,至第一届立法会产生为止,时间不超过1998年6月30日。
临时立法会在1997年7月1日之前审议、通过的有关法律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之日起实施。临时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它的法律依据和权力来源是全国人大和筹委会的有关规定,与港英立法局处在两个不同的法统之下,因此,二者之间不存在继承的关系。
1996年10月6日,筹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布了《临时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这一办法,1996年11月18日至12月9日,临时立法会议员候选人报名工作在香港展开,共有134人报名;12月12日,筹委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确认其中130人符合资格,成为临时立法会议员候选人;12月21日,由筹委会主任委员主持,400位香港永久性居民组成的推委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临时立法会60名议员。
临时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临时立法机构,它要为即将成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一些必不可少的法律。虽然它的任期只有一年,但它是一个在特殊历史时期,起着重要作用的立法机关,临时立法会的运作直接关系到香港的平稳过渡和特区成立后的有效运作。
全国人民深切悼念邓小平
1997年2月19日,我们敬爱的邓小平同志患帕金森病晚期,并发肺部感染,因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抢救无效,不幸与世长辞,享年93岁。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于当天发布了《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高度评价了邓小平同志一生,称他是我党我军我国各族人民公认的享有崇高威望的卓越领导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者。同日,公布了由459人组成的邓小平同志治丧委员会名单和邓小平同志治丧委员会第一号公告,决定自《告全国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发布之日起到邓小平同志追悼大会举行之日止,首都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新华社香港分社、新华社澳门分社下半旗志哀。
这期间,我驻外使领馆、新华社香港分社、新华社澳门分社设灵堂,接待驻在国和港、澳地区的吊唁。按照我国惯例,不邀请外国政府、政党和友好人士派代表团来华参加悼念活动。
2月20日,邓小平同志治丧委员会发布第二号公告,决定2月25日隆重举行邓小平同志追悼大会。同日,新华社播发了邓小平同志亲属致江总书记并党中央的信,信中说,根据邓小平同志的嘱托:不搞遗体告别仪式;追悼会在火化后举行;家中不设灵堂;捐献角膜,解剖遗体供医学研究;把骨灰撒人大海。清晨,邓小平同志逝世的噩耗传开后,全国广大城市、农村、牧区、机关、工矿、学校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全国各地、各族人民认真学习《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缅怀邓小平同志的光辉业绩,决心化悲痛为力量,继承邓小平同志的遗志,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把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2月21日,新华社播发了《邓小平伟大光辉的一生》的长篇文章和反映邓小平伟大光辉一生的照片。全国各地各族人民抚今追昔,结合自己的亲身体会,深刻缅怀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的丰功伟绩。
2月24日上午9时整,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朱镕基、刘华清、胡锦涛、荣毅仁等同志,胸佩白花、臂戴黑纱缓步来到解放军总医院南楼小礼堂,为邓小平同志送别、护送遗体到八宝山火化。首都各界人士和外地赶来的群众10多万人沿途挥泪送别。连日来,在悼念邓小平同志的日子里,全国各地干部群众纷纷表示要继承小平同志的遗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邓小平同志创立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确定的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国际社会对邓小平给予高度评价,称他为20世纪的伟人,是一位“战略大师”。
2月25日,邓小平同志追悼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朱镕基、刘华清、胡锦涛、荣毅仁,邓小平同志的夫人卓琳和子女等亲属,首都各族各界人士1万人参加追悼大会。当天,全国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会场庄严肃穆。主席台以银灰色为底色,上方悬挂黑底白字横幅:“邓小平同志追悼大会。”主席台正中矗立着5米多高、黑色镶框的邓小平同志彩色巨幅遗像,两旁是大型花环、16棵常青树和冬青。邓小平同志的骨灰盒安放在遗像前的白兰花和常青松柏中,骨灰盒上覆盖着中国共产党党旗。邓小平同志夫人卓琳率子女敬献的花圈摆放在邓小平同志的骨灰盒前。6名人民解放军礼兵持枪肃立,守护在两旁。主席台两侧摆放着党和国家领导人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敬献的花圈。大礼堂二楼眺台悬挂的黑底黄边白字横幅上写着:“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爱戴的邓小平同志永垂不朽!”三楼眺台悬挂的黑底黄边白字横幅上写着:
“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继承邓小平同志的遗志,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大礼堂主席台下两侧和大礼堂外的中央大厅摆放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中共中央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首都各界群众,人民解放军三总部、全军各大单位、各大军区,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华社香港分社、新华社澳门分社,以及邓小平同志家乡等敬献的300多个花圈。上午10时整,李鹏同志主持并宣布追悼大会开始。
全场肃立,默哀3分钟。由500人组成的军乐团奏起悲壮的哀乐。现场转播的广播和电视把悲壮的哀乐声传到祖国城乡,亿万人民含泪肃立,寄托哀思。与此同时,在祖国各地一切有汽笛的地方,笛声长鸣,震彻云霄。默哀后,人民大会堂奏起庄严的国歌。上午10时58分,追悼大会在雄壮的《国际歌》声中结束。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追悼大会上致悼词。他在悼词中高度评价了邓小平同志光辉、战斗的一生和建立的丰功伟绩。他指出,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一场把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变成社会主义新中国的伟大革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又领导人民开始了一场新的革命,要把中国由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变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这两次伟大革命的进程中,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两次历史性飞跃,形成了两大理论成果,造就了两个伟大人物,这就是毛泽东同志和作为毛泽东同志的战友、事业继承者的邓小平同志。邓小平同志留给我们的最宝贵的财富,就是他创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订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个理论科学地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当代的马克思主义。它是全党全国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江泽民指出,邓小平同志不但以他创立的光辉的革命理论指引着我们,而且以他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锤炼出来的鲜明的革命风格感召着我们。江泽民强调,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订的党的基本路线,是我们必须遵循的行动指南。在跨越世纪的新征途上,更高地举起这个理论的伟大旗帜,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是我们党中央领导集体坚定不移的决心和信念,也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识和愿望,在任何情况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2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深切悼念敬爱的邓小平同志缅怀功绩继承遗志共创伟业》的社论。邓小平同志治丧委员会发布第三号公告,对许多国家的元首、政府首脑、友好人士、港、澳、台同胞发来的唁电、唁函、参加吊唁活动,表示衷心感谢。
3月2日,邓小平同志骨灰撒人大海,受中央委托,胡锦涛同志和邓小平同志夫人卓琳等亲属护送骨灰撒放。
邓小平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永远与大海同在,与祖国同在,与人民同在。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1997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4月10日由新华通讯社全文播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