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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1997年(10)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以理论上的新突破有力地引导和推动着国企改革深入实践。十五大报告中关于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阐述是又一次思想大解放、理论上的新突破。它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同时,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列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这样,就奠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它准确地论述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正确分析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要体现在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上;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改革的任务是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等等理论观点,既坚持了邓小平理论,又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更体现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原则。这些理论的新突破和新发展,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回答了深化改革中的新要求,抓住了解决体制转变中的深层次矛盾和关键问题。因此,这些理论的贯彻实施必将极大地引导和推动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

  乡镇企业的改制

  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1997年乡镇企业实现增加值20740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7.7%;上交国家税金达1526亿元,比1978年增长68倍,占国内税收收入的20.4%,上升16个百分点;从业人员13051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8.4%;人均工资达到65元,全国农民人均从乡镇企业获得的收入已达600多元,即农民收入的增加有1/3是通过乡镇企业职32212资收入增加而实现的。另外,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已具规模,成为国家创汇的重要来源。1997年乡镇企业出口商品交货值达6947亿元。

  1978年乡镇企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不到1/4,19年来,随着“以粮为纲”的单一结构被打破,农村多种经营的开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全面活跃了农村经济,到1987年乡镇企业产值首次超过了农业总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2.4%。此后,乡镇企业凭借本身灵活性的机制和国家为促进乡镇企业发展而制定出台的一系列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行之有效的扶持政策,使乡镇企业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夹缝中生长。80年代中期至1993年,乡镇企业高速发展,增长率最高年份达到70%,并先后出现苏南模式、温州模式、横店模式等多种发展模式。在当时,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处于相对停滞发展状态下,乡镇企业便脱颖而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受同样的国内经济大气候的影响,乡镇企业原有的机制优势开始丧失。从1994年起,乡镇企业发展速度开始慢下来,1997年增长率为18%。特别是对产权制度改革的忽视。导致了中国经济全面市场化后乡镇企业的快速滑坡,加之原有优惠政策大多数被取消,使乡镇企业遇到了严峻的挑战。

  乡镇企业出现效益下降、增长速度减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有些地方盲目上一般性工业项目,铺新摊子,搞低水平重复建设,产业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企业布局过于分散;二是一些企业产权不清,政企不分,机制弱化,集体资产流失;三是有些企业管理粗放,经营不善,负债率高,物耗能耗高,事故隐患严重,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不好;四是企业不合理负担很重,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普遍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随意平调乡镇企业的资产,改变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等等。从根本上说,乡镇企业出现困难局面是乡镇企业原有的内部机制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结果,因此,转换经营体制的改革,是乡镇企业再创辉煌的客观要求。早在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发表和党的十四大召开时期,乡镇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开始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即在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南方和东部地区乡镇企业率先开展了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乡镇集体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改革,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和深化。

  这场改革最初是基层干部群众自发的改革探索,后来逐步发展到有领导、有部署地整体推进。经过几年的实践经验的积累,国家对乡镇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日渐明确,从对单一企业改革指导转向综合配套改革指导。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之后,1997年1月15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乡镇企业工作会议,针对近年来~些乡镇企业机构庞大,非生产人员较多,决策层次增加,办事效率下降,原来的机制优势开始退化等问题,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乡镇企业的改革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是,创新和完善经营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一般的集体企业,可以完善承包制,也可以试行股份合作制;小型亏损企业,可以通过租赁、拍卖、联合、兼并等办法进行生产要素的重组。不论哪种形式都要坚持政企职责分开,完善经营机制,强化企业管理,确保企业集体资产保值增值。3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就转发农业部《关于我国乡镇企业情况和今后改革与发展意见的报告》发出通知,要求今后乡镇企业发展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化企业改革,明晰产权关系,确保乡镇企业资产特别是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完善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农业部《关于我国乡镇企业情况和今后改革与发展意见的报告》对今后十五年乡镇企业改革和发展做了总体规划:“九五”期间,乡镇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要保持15%左右,到2000年乡镇企业增加值力争达到30000亿元左右,工业增加值达20000亿元左右,从业人员达到1.6亿人,到2010年乡镇企业要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乡镇企业改革和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积极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发挥优势,优化结构,合理布局,不断完善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强化企业管理,增强整体素质,推动乡镇企业再上一个新台阶。《报告》指出,深化乡镇企业改革,必须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扶持,合理规划,分类指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不论哪种形式改革都要坚持政企职责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要优化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和激励机制,并确保企业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此外,对乡镇企业要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切实加强管理、努力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实行大中小企业并举、进行集中连片发展、推进东西部合作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1997年全国乡镇企业改制速度较快,但不平衡,南部地区和东部江浙地区改制面较大,改制率达80%以上。如浙江省共有6万多家乡镇集体企业,其中已有5万多家实行了不同形式的改制,改制面达到86%,其中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达1.2万多家。宁波、台州、嘉兴等市改制面达90%以上。这些地区基本做法是:首先,把解放思想作为乡镇企业改制的推进器。改制初期,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和群众对改制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等问题存有疑虑,这些地区把解放思想作为改制工作的首要环节。通过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大家普遍认为,加快乡镇企业改制,是乡镇企业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客观要求,也是解决当前乡镇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的关键。中共十五大报告提出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该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论述,使人们对股份合作制的性质、集体资产的置换、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等问题,认识逐步得到统一。各地支持和投身改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从而有力地保证了乡镇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其次,各地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改制过程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按照“抓大、转中、放小”的思路,对规模大、效益好的大型骨干企业,组建以产品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的企业集团,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多种办法,改组为公司制企业;对面广量大的中型企业,采取盘活存量、扩大增量、优化结构的办法,广泛吸纳社会法人、境外资本和广大职工参股入股,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对一些小型、微利、亏损企业,以全额置换为主,实行拍卖、转让等形式,盘活存量资产,收回集体投资,转而用于扶持骨干、重点企业或兴办新的优势项目。第三,坚持不搞简单化,着力在配套改革和完善提高上下功夫。各地在注重把企业改制与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配套进行的同时,注意搞好改革过程中乡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制度等配套建设,做好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转让的中介服务工作,积极促进改制企业建立和完善新的运行机制。各地政府在总结基层干部所创造的经验和办法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专门指导乡镇企业改革的文件,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操作程序,并制定了相关政策,从而有效地促进了乡镇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乡镇企业改制,有力地促进了乡镇企业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搞活了乡镇企业,促进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开创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新局面,形成了乡镇企业新的增长点。

  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壮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1997年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速,到1997年12月底,全国个体企业已达2850.86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5.44%;私营企业达96.07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7.29%。个体经济从业人员是5441.8万人,同比增长8.47%;私营经济从业人员是1349.26万人,同比增长15.21%。注册资金方面,个体经济是2549.98亿元,同比增长18.87%;私营企业是5140.12亿元,同比增长36.98%,创造总产值方面,个体工商业是4552亿元,同比增长28.66%;私营企业是3922.5亿元,同比增长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