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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共产党如何塑造解放军(2)


  军队是执行阶级和政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一方面必须始终运行在阶级和政党要求的政治轨道之上;另一方面,又必须具有履行职能的军事能力,要有战斗力。这就发生了一个“控制力”与“战斗力”的关系问题。二者统一得好,就相得益彰,搞不好就会顾此失彼,甚至互相冲撞。古今中外军事史上不外乎三种情况:一是控制不住,使阶级的军队脱离了阶级的领导,或脱离统治集团中最高统治者的领导,军队失控,像一匹脱缰的烈马,像一股肆虐的山洪,横冲直撞,割据一方,成为其阶级政治的一股异己力量、破坏力量;二是控制过严、拴得过死,等于是把军队捆住了手脚,使雄狮无法奔跑,猛虎难以腾空,限制了军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降低和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同样对本阶级的统治造成了损害;三是把增强控制力和提高战斗力统一起来,结合起来,做到两全其美。

  中国的封建阶级是一个很有治军经验的阶级。为全世界叹为观止的中国古代兵法,既是两军对垒的战法,又是君主治军驭将的方法。但是,中国的封建阶级对此问题的处理,有惨痛的教训,往往顾此失彼,总的看,是更注重于对军队的控制而轻于战斗力的提高。从秦汉至宋朝,出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五代等大分裂时期,与军权控驭上的失之于松有关。宋朝统治者总结历代治军的经验教训,特别是鉴于唐末、五代兵失其制、藩镇割据、战乱不止之弊,认为“天子之兵,莫大于御将”,实行“将从中御”,创造了一整套控军驭将的方法。这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严重削弱了部队战斗力。唐朝后期之“乱”和宋朝后期之“弱”,与军权控驭上的偏颇直接有关。如果说唐朝中后朝是“乱”在兵权不专,造成尾大不掉之势,为拥兵自重的藩镇所制,那么宋朝则是“弱”在兵权太死,捆住了将帅手脚,才屡屡为敌所败。大唐帝国之所以因内乱而垮,就是垮在中央控驭不力、将帅拥兵自重、藩镇坐大不轨上。而宋朝之所以因外患而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皇帝对军队控御太过。宋朝统治者以阵图钳制等手段来削弱和限制将领的指挥权,“每事欲从中降诏,授以方略,或赐予阵图,依从则有未合宜,专断则是违上旨”,从而剥夺了前方将帅的机动指挥权。宋朝在兵权控御术上有发展,集大成,但是矫枉过正,结果是“运筹于深宫之中,致败于千里之外”。宋代以后,中国封建阶级在控御军队上把握得比较稳妥,元、明、清三代总的来说是比较成熟的。但是封建阶级由于其阶级的局限性,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对军队保持控制力与提高战斗力这一矛盾。

  资产阶级也有几百年的治军史,在控御军队上,比封建阶级更为老练,其根本制度和手段,是文官控御。美国法律规定,国防部长、副部长、三军种部长由文职担任,严格禁止自军队退职不满10年的军官担任上述职务。无论是哪一个政党当政,都选择符合本垄断集团的政客控制军队。战后美国历任国防部长除少数几人熟悉军事之外,多数是外行。这种做法虽然其弊端显而易见,但是有利于垄断集团控制军队。在美国,对职业军人的怀疑成了其传统中的一个不幸的部分。因此,文官控制军队不管多么不恰当,却变成了一种迷信。

  而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则实现了人民军队领导体制的阶级性与科学性的统一。党通过对军队进行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使广大官兵能够在最先进的政治力量--中国共产党和它的各级组织的领导下,用最先进的意识形态--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为最进步的政治纲领而奋斗。这就不仅从根本上保证了部队的无产阶级性质,而且使部队通过这种最进步的“思想凝聚”、最有力的“政治凝聚”和最严密的“组织凝聚”,而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在军事理论上,有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胡锦涛军事战略思想作为理论基础。这是在中国军事实践中产生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军事科学,只有在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下,解放军才能够在新时期更快地发展,爆发出更强大的战斗力。

  四、解放军的组织力,神秘在哪里?

  解放军在各级、各个单位,都是双重组织,就是在解放军的各级单位,都既有军事组织,又有党的组织。比如在一个作战师,既有师长、副师长、参谋长、政治委员等组成的军事行政组织,又有“师党委”这样一个党的领导组织。在一个连队,既有连长、副连长、政治指导员等组成的“连部”,是连队的行政领导组织,又有“党支部”这样一个起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党的组织。

  组织,就是力量。同样的数量,会有不同的力量,使数量变成力量的关键在于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增加十倍。而在现代斗争中,最强有力的组织就是军事组织。而在共产党绝对领导下的解放军,则在一般军事行政组织的力量之外,又具有了一种独特的党的组织的优势,具有一种由双重组织相结合而形成的合成优势。中国共产党从三湾改编开始,就以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的形式,从上到下建立起与部队建制体系相适应的党的组织系统。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既包括对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也包括对各行政层次的领导,从上到下,党组织这一条线,同行政建制这一条线,是重叠结合在一起的,党的各级委员会与军队建制体系中的各个行政层级完全融为一体。在这样一种双重组织体制中,党的组织与军队的建制层层契合,上下贯通,经编纬织,将党的领导嵌入行政和指挥命令中,把党对军队的政治领导贯穿渗透在行政领导之中。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虽然高于行政建制组织的作用,但是各级党组织又积极维护和加强行政领导的作用,保证各级建制部队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

  与人民军队这种“双重组织”相适应的,是军队绝大多数官兵的双重身份。他们一方面是指战员,是军人,另一方面又是党团员,有双重身份、双重纪律、双重责任、双重义务。我军在部队中始终保持一支坚强的党、团员队伍,各级各类指挥员的党员化,士兵普遍性的党员化、团员化,为实现政治与军事的统一,实现党的领导与行政领导的统一,奠定了不可动摇的基础。

  恩格斯在《论权威》一文中谈到愈是有组织的联合的活动,就愈需要权威时指出:这种活动的首要条件,是要有一个能处理一切所属问题的能起支配作用的意志--不论体现这个意志的是一个代表,还是一个负责执行有关的大多数人的决议的委员会。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权威可以是一个代表,也可以是一个委员会。列宁发展了恩格斯的这一思想,他指出:“我们既需要委员会来讨论一些基本问题,也需要个人负责制和个人领导制来避免拖拉现象和推卸责任的现象。”(《列宁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13页)毛泽东根据他长期对党和军队进行领导工作的经验,又进一步指出:“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这样两个方面,不是互相对立的,而是互相结合的”(《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141页),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

  解放军实行的“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制度。而三位领袖人物的上述重要思想,既是这一根本制度形成的理论根据,也是我们加深理解这一根本制度的关键所在。革命导师的这些思想,在党领导军队的这一根本制度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和彻底的实现。这一根本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实现了委员会制与首长制的统一。这种统一,对我军军事领导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所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克服民主与效率之间的矛盾,实现民主的科学的决策与提高效率之间的统一,历来是各国军队在领导体制上努力解决的一个问题。当今各国军队的领导体制,不外乎重视集体权威的委员会制和强调个人权威的首长制两大模式。这两大模式各有利弊。解放军党委领导的根本制度,则把决策上的委员会制和执行上的首长制结合和统一起来,集委员会制与首长制的优长于一身,又避免了两种制度的弊病于体外,体现了当今时代军队领导体制改革的趋向。这两种制度的结合,把领导科学所要求的“议事宜广其谋”和“任事宜专其职”的两个基本方面,有机地统一在一个完整的领导过程之中,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军队领导工作中的运用。在一定意义上讲,民主集中制也就是民主集“智”制,这种体制既能集“智”以提高决策质量,通过集体领导而防止个人专断,使决策不失误,又能通过首长制以确保执行不延误,使一个班子就像赛场上的一支球队,既能整体配合,又能各自发挥。

  解放军的党委制,还是一个团结的机制。它恰当地规定和处理了党委与首长、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党委实行政治、思想、组织领导,首长行使行政领导,具有解决军队领导体系内部各种矛盾的功能,是调整党委成员之间、党委领导与行政领导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关系,确保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确保领导工作正规有序运转的科学机制。邓小平在“八大”政治报告中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这一制度,他说:“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期战争的经验,证明这个制度对于部队工作是有利的,它并没有妨碍部队的军事指挥。”(《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30页)解放军除了充分发挥组织的优势领导军队,还采用双首长共治来保证党对军队进行绝对领导。单一首长制,又称一长制,是目前除中国以外其他各国军队普遍实行的领导体制。20世纪80年代以前越南实行两长制,后来也改为一长制了。解放军则始终坚持两长制,在每个部队中都有两个主官,军事主官和政治主官同为部队首长。解放军坚持的两长制,是与党委制度、政治机关制度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它是党对军队进行绝对领导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既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制度,又是一项具有高度民主性和科学性的制度,是适应中国国情和军情的,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治军规律和治军艺术。

  最早采用政治委员制度的是资产阶级。“政治委员”这个词,早在18世纪后期的意大利共和国的雇佣军队中就已经产生。后来,“政治委员”又成为法国雅各宾派专政时期同***作斗争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在法国大革命时期,雅各宾派领袖,杰出的资产阶级革命家罗伯斯庇尔提出:“只有共和主义精神传遍广大士兵的时候,你才会获得胜利。”为了实行这种政治灌注,他们曾向军队和有战事的外省派出政治委员,作为国民会议的全权代表,负责宣传雅各宾党人的政治主张。俄国1917年二月革命后,资产阶级临时政府为了把武装部队掌握在自己手中,又借用了法国军队的这一成功经验,在陆、海军中安排了自己的政治委员。

  在无产阶级军队中设立政治委员是从俄国开始的。早在十月革命准备时期,为加强对整个军事系统的思想和政治领导,由列宁领导的红军军事委员会就向卫戍部队、海军舰队、军事机关、大型兵工厂和仓库等派出了政治委员。十月革命胜利后,又在军队中建立了政治委员制度。1918年4月,为协调政治委员工作,军队成立了全俄政治委员局。1918年6月至7月,先在东方面军,后在全军相继建立了政治处。全俄政治委员局于1918年10月改为政治部。1919年10月又建立了分队政治指导员制度。政治委员在中国,是从黄埔军校开始的。1924年11月30日,黄埔军校教导团首先实行党代表制度。1925年8月,国民政府在军事委员会下设立政治部。随后,国民革命军各部队均设立了党代表。政治部和党代表,体现了孙中山的“以党治军,以党固军”的建军方针。后来这一制度的精髓更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中得到大力发扬。

  政治委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武装中的设立,是从1927年的南昌起义和三湾改编开始的,当时称为“党代表”。南昌起义部队在军、师两级设立党代表,在团、营、连三级相继设立了政治指导员。三湾改编中,毛泽东在连以上各级设立党代表制。1929年,根据中央九月来信精神,党代表改称政治委员。1931年,连的政治委员改称政治指导员,营的政治委员改称政治教导员。解放军政治委员制度是吸取列宁创建苏联红军时实行政治委员制和国民革命军中党代表制的经验,并根据解放军的性质、特点和中国革命的实际情况而不断完善和巩固起来的。1937年,毛泽东在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曾经指出,大革命时期,“那时军队设立了党代表和政治部,这种制度是中国历史上没有的,靠了这种制度使军队一新其面目。一九二七年以后的红军以至今日的八路军,是继承了这种制度而加以发展的。”(《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80页)解放军的政治委员制,作为党对军队进行绝对领导的重要制度,它与中国古代军队中的监军制,与欧洲资产阶级曾经在军队中实行过的政治委员制,与苏军历史上实行过的政治委员制,都有本质的或重大的不同。苏联红军在一个较长时间内,曾实行两长制。在国内战争期间,两长制中的政委在权力上高于军事首长,两长的地位不平等。而且他们在两长制之上没有党委,是没有党委制的两长制,是双首长决策与执行制。而我军在两长制之上还有党委集体领导制,我军实行的是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双首长分工负责制。毛泽东在建军初期实行党代表制时就规定,党代表为同级党组织的书记,拥有与同级军事长官同等的权力,分工负责官兵政治教育,领导开展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协助军事长官指挥战斗。这样,红军中的党代表制,就将国民革命军的党代表与同级军事长官的监督和被监督关系,改变成为同样处于党支部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的协作关系,从而把个人的监督作用,变成为党的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变为军政主官之间的分工配合作用。这是对党代表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因此,解放军的两长制,作为整个党委制中的重要组织部分,它既是一种监督制约机制,更是一种分工合作机制。其中分工协作的功能又是更本质更主要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