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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农村学校教师管理政策与制度研究(3)


  (1)以“乡-城”单向流动为主,农村教师流失。当前,很多农村中小学教师“军心不稳”,把到农村任教当作“跳板”,出现了骨干教师由农村向城镇、由一般学校向“重点”学校流动的状况,这种农村教师向较好地区(学校)的流动一般被称作“逆向流动”。为了“保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稳定”,无论何种原因,各地一般对教师“逆向流动”都采取了不予批准的“强行禁止”管理方式,甚至有些农村学校对教师采取卡职称、不让评名师或学科骨干的办法,防止优秀教师外流。毫无疑问,大量教师的“逆向流动”必然会使原本不均衡的教师资源在地区和校际之间的差异进一步扩大,不仅加剧了区域学校不均衡发展,也会引发学生非正常性择校的产生。但问题在于,“强令”没有达到“禁止”的结果。相反,相当一部分农村地区的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择了“知难而上”,动用一切力量急于离开农村学校,有的在申请无望的情况下甚至不惜放弃“工作档案关系”,只身去寻找自己的理想岗位;当然更多的农村教师是出于“欲走不能,欲罢不忍”的境地,只能“身在曹营心在汉”,工作积极性受到较大的打击,进取心大大削弱。“军心不稳”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2)“城-乡-城”流动,城市教师支援农村学校出现偏差。鉴于城乡教师队伍差距日趋扩大,以及农村教师队伍军心不稳问题愈演愈烈的情况,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顺向流动”开始受到各级教育部门的关注。2006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城市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意见》后,各地积极出台相关保证政策予以推进,实行城市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服务期制度,主要涉及城镇教师下乡支教、区域内城镇教师定期支教等推进措施。这些措施毫无疑问是必要的和有所成效的。

  但是,目前对城市教师支教农村和农村教师到城市挂职、拜师等这种“上挂下联”,由于在支教教师的条件、选拔标准、考核办法等相关政策制度上还不够完善,以致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如有的把支教农村与评职晋级简单挂钩,有的甚至为了“凑名额”,采用“抓阄”决定支教教师人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执行的效果。

  4.培训管理问题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相继启动了“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对提升农村教师素质起到积极作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到:

  “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中小学教师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重视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培训是提升农村教师专业化素质的重要保障。

  (1)农村教师培训的长效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在推进农村教师专业化的进程中,必须要不断提高农村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水平。从现状看,农村教师培训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工程”多,培训目标系统规划不足;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亟须加强;农村教师培训教育标准还没有出台,缺乏相应的质量检测。

  (2)农村教师缺少高端培训的机会。要提高农村教师专业化发展,必须建立在三个支撑点上:一是教师学历层次的提高;二是教师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专业水平的提高;三是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而以学历培训为主的农村教师,缺少与城市教师同等接受专题培训、高端培训的机会,导致农村教师无法及时了解教育教学的最新动态,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其素质提高自然难以赶上城市学校的教师。

  5.评价管理问题

  教师评价,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评价一直是教育教学管理中最为关键、最令人困扰的问题,可以说是广大农村中小学教育管理者的“共同的伤痛”,特别是在以新课程改革为主导的基础教育改革的新形势下,对教师自身素质、角色定位及专业要求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目前,一些学校在教师评价上没有真正摆脱传统的教师评价思想的束缚,归纳起来存在以下四种倾向:

  (1)评价的目的“奖惩化”。据调查,大部分农村学校的教师评价是针对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教师聘任、年度考核等工作开展的。这种与奖惩挂钩的终结性评价,主要是通过对教师的工作表现,对被评价教师区分出优劣,分出等级,从而作出是否奖励、提薪晋级、聘用等决定。这种只注重教师过去的工作表现、关注评价的最终结果的评价不仅难以使教师成为评价活动的积极参与者,而且时常引起一部分教师的抵制甚至公开反对,无法发挥教师评价在引领教师成长中的作用。

  (2)评价的机制“权威化”。不少学校的校长权力表现形式之一就是评价教师的绩效。评价教师,校长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在相当一部分学校仍然存在。其实,靠校长的权威来评价教师的模式是不可取的。这种评价形式得出的结果只能获得少数教师的认同,而不能引起全体教师的重视,难以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

  (3)评价的内容“片面化”。目前,仍有部分学校单纯地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依据;有的学校单纯地把教师的某一突出成果作为评价工作业绩的指标,对教师的师德状况、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关注太少。如此评价,既不能准确地评价每个教师,又不能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

  (4)评价的方法“单一化”。据调查,不少学校评价教师仅依靠一个专家考评小组,对照一个标准实行量化打分。其考评形式单一,有失公平。

  三、农村学校教师管理政策制度问题的成因

  上述种种问题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在认知层面看,主要是对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还存在一种“边缘化”的认识与理解。对农村学校的长期存在缺乏一种远见的思考。有的是把农村学校教育理解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农村学校迟早要演变成为城镇学校”、“农村学校总是一种低水平的学校”。因此,农村教师管理的政策与制度制定往往落后于现实的要求。在情感层面看,主要是在发展城镇化趋势下,对农村学校教育追求优质、公平、均衡的诉求在情感上尚未真正接受。

  在行为层面看,主要是管理政策在制订过程中,听取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意见/建议不足(参与权),制订后的宣传力度不足(知情权),实施过程中的效果评议缺乏(评议权)。具体分析如下。

  (一)城乡办学的指导思想存在明显差别

  这种差别表现为:农村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为三农服务”,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兼顾向高一级学校输送新生;而城市教育的基本任务则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适应城市建设需要,主要是为高一级学校输送新生。指导思想上的差异必然影响城乡教师各方面的状况,包括数量、学历、职称以及任务、工资待遇等。因此,在教师管理的政策与制度制定时,往往会出现城市优先、农村从属的现象,把城市学校或教师作为参照系,而顾及农村学校或农村教师的特殊性显得不足。如学校教师编制的核定、教师考评、教师待遇、教师培训等政策方面,基本上体现了这个特点。

  (二)教师队伍建设在农村教育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在农村教育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还没有引起部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足够重视是教师管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当前,农村地区教师队伍的状况已经成为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适时转变管理思路,在切实保障农村地区教育的硬件建设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把教育投入和管理的重点适时转化到教师队伍方面来。

  (三)教师政策的统一性与农村教师政策倾斜及适度弹性问题

  从社会公平的视角而言,政策在作用于其对象时,应遵循政策统一性的原则,以确保对象内部在利益上的大致均等,甚至为保证对象内部弱势群体的发展,而对优势群体采取一定程度的“反向歧视”措施。然而,反观我国教师政策发展的历史,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却有着难以割舍的城市情结。农村教师有时成为教师政策的受歧视者和被遗忘者。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对农村教育的高度重视,教师政策开始呈现向农村教师适度倾斜的端倪,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倾斜的力度似乎还不够,有些政策尚未能对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和素质提高产生显著效应。

  保持农村教师政策的适度弹性,可能更有利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去合理规划本地区的农村教师发展。然而从现实的状况看,一些农村教师政策则过分强调了统一性,这样一些新政策反而可能成为农村教师专业化的羁绊,如一些农村学校,存在教师年龄结构老化和专业配置不合理问题较为严重,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却始终无法解决,其原因就在于按照以学校师生比核定教师编制的政策,在当地农村教师总体超编的前提下,引进新教师相当困难。

  (四)政策的方向性与细节性扭曲、失真问题

  党和国家在制定全国性的、宏观性的农村教师政策时,有时把重点放在政策方向性的把握上,而把操作细节的问题交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地方政府具体规定。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实施细节时,往往对政策执行环境中的不利因素考虑不全,未充分预测到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各种人为阻力,所导致的直接后果是造成教育政策失真,即“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执行活动及结果偏离政策目标的不良现象”。

  (五)政策的连贯性与及时调整问题

  从稳定队伍、促进发展的角度而言,保持农村教师政策的一定连贯性是必需的。当前,社会发展变化尤为迅速,如不注重根据形势变化对有关政策作出调整,必将导致政策僵化,从而阻碍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设。在计划经济时代,城乡公办教师的收入差距很小,改革开放以后,城市教师待遇大幅度提高,而农村教师的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差距日益凸现。

  第三节农村学校教师管理政策与制度创新的对策

  创新不能凭空想象、想当然行事,但也不能脱离实际,既要顾及历史与传统的影响,又要与时俱进。从全国范围来看,近几年所出台的关于农村学校教师管理的若干政策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注意到了多年来我国农村教师的管理传统,同时又充分考虑到现阶段我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要求。就宁波市来看,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水平和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水平,从质和量两个指标上分析,普遍的要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因此,在对基点的把握上和今后发展目标的确定上,必然有更高的要求。

  一、农村学校教师管理政策制度创新的目标

  (一)实现农村学校教师管理的科学高效

  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管理的政策与制度,旨在促使宁波市农村学校教师管理工作朝着科学、高效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党和国家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的教育事业十分重视,和谐社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国家对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从师资培养、待遇保障、人员补充、教师流动、教师培训等各个方面制订了相关政策以及配套的制度,使当前农村教师队伍的管理不断走向科学规范。就宁波市来看,近年来针对农村学校教师管理也先后出台了若干政策与制度,对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改善队伍结构、提升教师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我市农村学校的教师依旧存在着“进城愿望强烈、骨干教师流失严重、学科结构与年龄结构失衡、执教能力偏弱”等问题,近几年来全市各地农村教师进城考试竞争依然比较激烈,经济薄弱县(市)的农村骨干教师比较多趋向于经济发达县(市)流动。导致的原因固然很多,但能否实现“同区同酬”(另加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制度),能否为他们搭建专业发展的平台,让农村教师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是其中主要的原因。因此,需要通过创新现行的农村教师管理政策与制度,完善相关措施,提高政策与制度的执行力,改变农村教师“学校人”的身份地位,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的经济待遇,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优化教师流动机制,使农村学校在教师管理上,真正有法可依;教师在保障自身权益有规可循,在促进个人发展上,有更多的平台与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