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书屋 > 其他 > 继承者的秘恋全文阅读 > 第三十四节 还礼

第三十四节 还礼


  打开盒子的时候刘亦然真是有些吃惊,更贴切的说,出乎意外的惊喜。这些年收过汪筠皓很多礼物,每一样都映衬着他的身份:“贵!”除此以外,再也找不出其他的词汇。

  她生来就含着金汤匙,从未有过金钱的烦恼,也从未想过这世上会有她得不到的东西。直到杜小伊的出现,才恍然明白这一世有一个人她永远得不到了。可是没有关系,只要她刘亦然看上的东西没有一样能被人夺走。她等了十年,几乎耗完了整个青春,终于换来了这份承诺。

  汪筠皓送过的礼物,像随后丢的一般,或许他自己都不清楚每次送出的是什么。唯独这件,哪怕眼前的人没有抬眼都已经成为誓死诺言。汪筠皓母亲结婚时的嫁妆,此刻终于到了她手里。

  想起林文煜说过的话,汪筠皓放下了手中的叉子:“你喜欢的那块表让林文煜拿去了,他最近好像交女朋友了。”汪筠皓说话的时候表情平淡,找不出一丝漏洞。

  刘亦然早就知道手表已经送到的事,看到礼物盒时还有些疑惑。可是现在手里所拿的是蓝宝石项链让她完全不在意那块蝴蝶手表,对于汪筠皓的话丝毫没有怀疑:“是哪家的丫头这么幸运。”

  “没见过。”

  “这回文煜出手还挺大方,哪家的小姐值得他这么疯狂。”

  “越是普通,越是贪婪。”

  红烧肉在我怀里玩的正起劲,老牧就跑过来抱到他腿上。我都忍不住一脸鄙视,也不知道是谁嚷了好几天“红烧肉”这名字没文化。

  肖漾送的这只灰白小猫可爱极了,性格像小公主似的甜美温顺,毛发又是蓬松柔滑。心里虽是一眼看见就喜欢到不行,却还是不小心吐露了更真实的心声:“老娘养不起吃猫粮的货”。为了让小猫更快适应平凡生活,我给取了个接地气的名:“红烧肉”,往后有我一顿也就有它一顿。

  本来还逗逗猫,这样一来又变回无聊。我有一个挺恶俗的习惯,闲着没事就上网看八卦,连逛个一天都乐此不疲。所以,这种娱乐至死大无畏的精神能翻到刘亦然的新闻绝非偶然。

  用手比划着11。18克拉差不多是多大,惨的是我见过最大的钻石也就富二代同事手上T家1克拉钻戒。再加上数学从小就没写好,叠加了半天都没约莫出个所以然来。盯着这款原属于汪家的“海洋之心”克什米尔蓝宝石,感觉脖子都快歪了,以我的肤浅的审美除了觉得外面几圈钻石不错,真心不懂这颗宝石和几十块钱买的毛衣链有什么差别。

  有人在网上贴出了一张差不多克拉的戒指,我数了好几遍后面的零,才确定真的没有多数几位,780万~1200万的价格中一次彩票都不够买。难怪当年泰坦尼克号最令人痛心的一幕是将四十几克拉的蓝宝石沉入海底。

  有人在后面跟帖说代表忠诚、坚贞的宝石赠与心爱之人,一定是好事将近。我忍不住咂咂嘴,默默的打下了一句话:“只能说明他很有钱。”

  迟到的毛病有过初犯,成为惯犯也就成了必然规律。匆忙赶到城西篮球场,刚巧看见小林子纵身一跃投出一个完美的三分球。红蓝细格子衬衫卷起,外面配着黑色的薄羊绒,洋溢着一股青春荷尔蒙气息。我站在铁网外面,兴奋的朝他挥手,像及了跟在校草后面的脑残小粉丝。他随即露出轻微鄙视的表情,却还是把球丢给了旁边的男生,朝我这边跑来。

  我已经完全忘了正事,捂着脸犯花痴:“小林子,没想到你打球的时候这么帅,太man了。”还没等他回应,不知道哪个混蛋把球砸到了铁网上。“靠!”第一反应就是准备爆句粗话,跑过来捡球的人看了我一眼,那犀利的眼神感觉特别眼熟。瞬间心凉往后退了一步,这货不是上次相亲的凶猛警察吗?

  小林子示意让我进去,旁边有看球的椅子,一想到李嘉的眼神,脑袋摇的比拨浪鼓还快。“你出来。”

  “你进来!”

  “我傻呀,万一你那个同学拿球砸我怎么办,我可是靠脸吃饭的。”

  林文煜被我逗的忍不住笑出了声:“想太多了,人家喜欢温柔的妹子,很显然你跟温柔没什么关系。”

  我都想把手伸进去抽他两下,可惜网格太小只能通过手指,林文煜嘚瑟的在里面摇头吐舌。“我在健身房门口等你,赶紧出来。”

  小林子最招人喜欢的一点是像个乖崽子一样的温顺,至于他有没有兽性的一面也不敢妄下断言,衣冠禽兽对于长的好看的人从来不是贬义词。我坐在台阶上,看见他过来就招呼着一起坐下,他迟疑了一秒:“不冷吗?”

  “又不是没穿裤子。”

  我还没有单独和异性大晚上看月亮数星星的经历,“小林子,没想到你还会打球,我以为你只会工作呢。”

  他一脸的鄙视,继而露出得意的表情:“是很久没出来运动了,忙着…”

  他手里比划着摸牌的动作,“你丫居然还是个赌徒。”

  “这么晚,找我什么事?”

  我拿出那块手表连同袋子一起塞到他怀里:“汪筠皓的东西,我不要。”

  他愣了一会,又把袋子递了过来:“那你自己去还给他。”看着我没有伸手,他继续说道:“小姐,我负责送出的礼物,你再让我拿回去,卖我点面子好吗?”

  我没有搭理他,看着不远处球场里也有人穿着白衬衣在打球,只可惜曾经看过的景色终究成了风景。“小林子,我几年前也在这看见过一个穿着白衬衣的男人打球,那模样,和你一样衣冠禽兽。”

  林文煜的眼睛都快翻成三白眼了:“好好形容,所以你就对那个人一见钟情了?”

  “哎呀,隔太久了,脸都不记得了,当时我就应该抽个麻袋捆回家。”我说这话的时候林文煜做出一脸鄙视状,“然后我就不会撞见你们几个冤家,还能抱个将来为我养老送终的孩子。”

  他听完不说话,一定将袋子塞到我手里。“拿着!”

  “我不想再跟他有什么牵扯了,我想他也是。”

  “你自己去还。”林文煜说完就起身要走。

  我想起还有件棘手的事没办,一把拉住他,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看着他。他一副百毒不侵的模样,还是坚持着刚才的一句:“自己去还。”

  我心里纠结着这事该怎么开口,也担心他直接拔出拳头暴揍一顿。“还有件事。”

  “说!”

  为了防止他听完就溜,我死死的抓住他坚硬的胳膊,要是真的动起怒来,就算我拼死抵抗估计也博不过一分钟。“还有半个月校庆,大家都带老公孩子,我没有啊…”

  我的话还没说到重点,小林子的脸色就变了,预料到我可能的无理要求,想甩开我的手。都到了这种时候,我早就放下了所谓的女性廉耻,就差把整个人压在那条胳膊上了:“小林子,咱两不是好姐妹吗,你就帮我一回吧!”

  “不要。”他的态度坚决。

  “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用到你了,小哥,这回你就从了我吧。”

  夜晚10:00,城西室外篮球场最后关闭的时间。灯光还没暗下,那些原本还活跃的运动男们像草原上的动物开始着群体迁徙。我的那句话没羞没躁只是随口一句,却让这群迁徙动物们悉数停下了脚步。声情并茂的拉扯在他们眼中好像变成了恋人最后的哀求,小林子的手臂撞了一下我的脸颊,抬眼间看到一双双目瞪口呆的眼神,瞬间像被透视般的清醒。

  那其中还有一双深邃犀利的眼睛审视着两个人的尴尬,我的声音很轻,却也开始颤抖的结巴:“小林子…我刚才说了什么?”

  “我都不知道是你完蛋,还是我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