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选秀顺位影响的无非是球员的第一个合同,至于以后,那就要看球员自身的能力和对NBA的适应能力,第二份合同才是真实反映球员能力的合同,如果第二份合同签的时间足够长,那么三份合同就是养老合同了,在联盟允许高中生进入的这几年,给很多年轻人了创造记录和多签一份合同的机会,但后来联盟又把这个机会给剥夺了,以后估计再也不会有这个机会了。r
对于普通球员来说,工资意味着他唯一的收入,不在这上面斤斤计较那是不可能的,对于一个运动员来说,就这一二十年的时间,不趁这个时间赚到足够自已一辈子花的钱,那么老年时光伤病就能把人折磨死,这是职业运动不可避免的。r
毕竟运动员这碗饭吃不了太长时间,一旦退役,有一部分人或是在球队,或是在电视台找到个工作干干,对于大多所球员来说,能保证衣食无忧就算很不错了。r
其实在常规赛结束的那一刻,李建安的一系列商业开发计划已经展开了,毕竟一直拖着也不是什么办法,现在人人都看到了李建安的前景已经是不可以估量地远大美好,这就跟一支股票一样,你在最高点的时候买入并不是什么好事,一支最有前景却现在还处于低谷时入手才是最好时机,合同也是如此,你一个球员的能力已经全暴露出来后,你的增长能力也就到头了,最多也就这么回事了,厂商对你的价值也估计个差不多了,自然不会下血本似的来。r
所以说什么时候签合同,签多长时间,这个东西里面的水深的很,不是专业人士一般都是玩不转的,这些对福尔克来说自然没有什么问题,不过对于李建安来说,很多东西都是迷迷糊糊的,最终还是恶补了一段经纪知识才算是了解了一些,了解后李建安只有一个想法,以后这些事还是交给专业人士办得了,不然的话自已什么事也别干了,天天都得想着了,这不是跟球队合同那么简单,几年、几个钱,其它的条款都差不多。r
由于发来意向合同的太多,处理起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在这之前,有一件必须要做的事就是造势,也就是炒作,这是商业运作的一个必需程序,炒作并不是把假的当真的来炒作,而是通过反复的争论来达到增加主角知名度,并不是闹个徘闻、制造个什么门就算炒作,所有的一切曝光活动都可以归入到炒作里面,由于李建安相比别人最大的优势就是背后庞大的中国市场,所以先把他在中国的知名度再提高些列为整个商业推广计划的第一步,而福尔克选择的合作方自然是在中国的媒体界具有垄断地位的一哥央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