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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无抵押、无担保也能借钱:互联网融资(1)


  互联网通过信息透明化,增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而信用恰恰是金融的本质与核心。在无抵押、无担保的情况下向陌生人成功融资,这个在传统经济模式下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却成为了现实。

  无论你有多么领先的技术,多么广阔的市场,企业竞争的胜负最终取决于企业融资的速度和规模,所以有一句话叫“现金流不断江山不倒”。虽然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共有28种之多,但中小企业融资难依然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性商品,资金在出租或委托经营过程中极易受到侵蚀,成为所谓的“坏账”而难以要回或得到补偿。而中小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经营的不稳定性大、变数多,很容易出现资金断档,因此被归入信用能力较低、风险大的融资主体一类,一般资金所有者或金融机构对其在资金融通上的需求普遍都遵循谨慎原则。另外,中小企业融资难还在于信息不对称,有钱且愿意出借的人不了解哪些企业有融资需求,或者说风险匹配的信息未得到有效传递。

  通过互联网,把资金的供给与需求信息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匹配,产生了网上直接融资这一全新的融资模式。在这一模式下,资金供需双方不需要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而主要通过网络进行信息交互。

  什么是P2P借贷

  P2P既是Peer to Peer的缩写,指局域网中的计算机可进行对等交互;也是Person to Person的缩写,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直接对接。P2P的外延已经成为一个金融词汇——P2P借贷(Peer-to-Peer Lending或Person-to-Person Lending)。根据银监会与小额信贷联盟的公文,P2P借贷的中文官方译名为“人人贷”。P2P借贷指的是,资金的供需双方在特定的网络环境中建立直接的借贷关系,网络中的每一个参与者都可以发起,通过网络进行信息流通交互,建立一定的规则,对金额、期限、风险、利率等因素进行匹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满足借贷双方的需求并保障双方的权益。这种借贷关系具有以信用为基础、发起灵活、金额较小、利率较高等特点。

  从本质上看,P2P借贷是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最早可追溯到个人互助借贷模式,亲戚、朋友及社会团体之间通过小额信贷来解决缺少资金的燃眉之急,比如北美华人社区的“标会”或“台会”。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不再受到时空的局限,这种小额借贷关系拓展到陌生人之间,由此诞生了P2P借贷以及专门为P2P借贷业务提供相关服务的网络平台。也有观点认为,这种模式源自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在1979年创立的孟加拉乡村银行中首先运用的对个人的小额贷款模式。

  P2P借贷产业链

  就起源而言,P2P借贷属于金融脱媒。个人借款的传统途径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来实现,个人将存款汇集到银行,然后银行作为媒介寻找借款人并放款。P2P借贷改变了这种方式。通过P2P借贷网络平台,出借人可以自行将资金出借给平台上的其他人,而平台则通过制定各种交易规则来确保放款人以较好的方式将资金借给借款人,同时还会提供一系列服务,帮助更好地进行借款管理。比较典型的服务包括三种:纯法律手续的服务,保证借款行为的法律有效性;提供风险特征信息的服务,即提供借款安全性的分析判断依据;借款人违约以后的追偿服务,帮助放款人减少违约发生后的损失。

  整个借贷过程中有三个基础参与方,即借款人(筹资者)、P2P网络借贷平台、出借人(投资者),借款人和出借人都必须注册为平台会员,提供基本信息以获得放款或者借款资格,网络平台仅公布注册账号信息,以保持借贷双方的匿名性。

  在借贷行为实现过程中,为更好地搭建平台以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在基础参与方之外,P2P借贷平台还引入对资金流转提供清算和结算服务的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建立风险评级体系的各类信用信息的机构、监督管理机构,有的还引入为资金安全提供担保的服务机构,以及聚集了众多融资需求资源的各类组织、机构和平台。

  在P2P借贷过程中,利率是最核心的因素,而利率的高低主要由借款人的信用水平决定,因此确定借款人的信用水平是整个业务流程的关键。借款人的信用水平由多种因素综合决定,其中个人信用记录最具权威性。个人信用记录的基本内容主要由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个人社会档案、个人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和收入来源、个人可支配的用于抵押的资产等组成。美国有专门的商业化的个人征信机构,个人征信系统已被广泛运用到企业的营销活动中。我国的全国性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属于央行,只对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开放联网查询。P2P网络借贷平台没有权威渠道可以获得较完备的个人信用记录,如何获得借款人较全面的信息并进行信用评级,成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基本工作之一。一种常见的方式是FICO评分(FICO score)。

  FICO评分是在美国最有名和使用最广泛的信用评分模型。FICO评分模型中所关注的主要因素有五类:客户的信用偿还历史占35%,信用账户数占30%,使用信用的年限占15%,正在使用的信用类型(分期付款、循环、消费者融资、抵押贷款)占10%,新开立的信用账户占10%。该评分系统具有以下几大特点:

  1.收录了完整、有效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中存放了最近7~10年的个人信用记录,既包含了与银行信用、商业信用有关的个人信用信息,例如支付历史和信用账户等,还包括工商、税务、法院、保险等其他社会公共部门的信息,例如法律诉讼、个人破产记录等。

  2.FICO评分系统采用客观的评分方法,由计算机自动完成评估工作,有助于克服人为因素的干扰,防止片面性,更好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FICO信用评分模型利用高达数百万的大样本数据,首先确定衡量客户信用、品德以及支付能力的指标,再把各个指标分成若干个档次,给出各个档次的得分,然后计算每个指标的加权,最后得出客户的总得分。

  3.FICO评分系统可以使贷款人更加精确地界定可以接受的消费信贷的风险,扩大消费信贷的发放范围。信用评分及其自动化操作加速了整个信贷决策过程,申请人可以更加迅速地得到答复,提高了操作效率。例如,信用卡的审批只要一两分钟甚至几秒钟,20%~80%的抵押贷款可以在两天之内得到批复,60%的汽车贷款的审批可以在一小时内完成。

  此外,该评分系统还帮助全球80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高其客户忠诚度和盈利率,减少欺诈损失,管理信贷风险,满足监管与竞争要求并快速获取市场份额。大多数世界领先的银行和信用卡发行机构,以及保险公司、零售商、医疗保险机构等都采用了这一评分系统。

  P2P借贷行业的野蛮生长

  P2P网络借贷平台这一商业模式最早出现在英国。2005年,理查德·杜瓦、詹姆斯·亚历山大、萨拉·马休斯和戴维·尼克尔森4位年轻人共同创办了一个平台网站——Zopa,为有资金需求和有闲置资金的个人及小型企业提供了一个互动平台。该网站于当年3月在伦敦正式上线运营,被认定为全球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2006年,美国出现了提供类似服务的Prosper Marketplace(繁荣市场公司,以下简称Prosper)。2007年,我国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正式上线运作。由于这种借款方式比银行贷款更加方便灵活,所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复制,比如德国的Auxmoney、日本的Aqush、韩国的Popfunding、西班牙的Comunitae、冰岛的Uppspretta、巴西的Fairplace等。

  与传统的金融行业相比,P2P借贷行业的整体规模还非常小,但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持续的创新能力。在有效提高借贷的成功率及发挥该模式的社会责任效应等方面,各国根据金融环境的不同,对P2P借贷进行了很多创新、改进和完善。P2P网络借贷平台也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不断改变,以应对环境的变化和监管的需要。2008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以下简称美国证交会)对P2P借贷行业进行了整顿,要求所有P2P公司必须先在证交会注册才可以开展业务。

  最近,P2P借贷这一新鲜事物在中国的热度超过了全球任何一个地方。

  2009年年末,中国的P2P借贷公司共有9家;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全国规模以上P2P网络借贷平台超过200家;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9月末,这个数字已经超过500,整个行业进入疯狂扩张阶段。

  在活跃的经济环境和比较严格的金融环境背景下,主要为消费信贷服务这一P2P借贷平台诞生的初衷,在中国的P2P行业中,已经转变为主要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且P2P借贷平台的运作模式也发生了多种变异,纯信用、纯线上的借贷平台逐步开始向线下渗透,部分平台不再满足于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而是参与到交易环节,比如为借贷活动提供担保等。这些变化改变了借贷关系中各参与方的风险收益特征,随着平台承担职责的增加,特别是担保已成为目前国内P2P借贷业务的主流模式,风险迅速向P2P企业集中。成立于2009年的红岭创投是这类网络平台的代表,它向投资者承诺:在发生风险损失的情况下,将为投资者垫付本金。在经营3年多就积累了1300多万元的坏账垫付之后,该公司已意识到“保本的P2P”风险极大。

  统计数据显示,经济越发达的地区,P2P平台发展得越迅速,广东、浙江、北京三地的P2P借贷企业数量超过50%。与P2P平台井喷式增加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越来越多的P2P平台开始倒闭。据媒体报道,仅2013年10月全国就陆续有20家P2P平台倒闭或身陷提现困境。野蛮生长的P2P上演着一出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大戏。

  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大量的小额社会性借款需求,存款利率管制的现状无法满足存款人更高的利息收益需求,钱多和钱少并存是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方面是大量资金无处可去,只能获得远低于通货膨胀的存款利息;另一方面则是大量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缺钱,以极高的利率到处借钱。这为我国P2P借贷行业的繁荣奠定了广阔的市场基础。基于互联网的数据安全技术不仅使隐私保护和交易支付顺利进行,金融产品的定价也不再是中介机构的特权,为P2P借贷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P2P借贷模式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缓解了小微企业贷款难的困局,盘活了民间资本,填补了正规金融服务的空缺,促进了民间借贷的繁荣,是互联网改变金融的重要体现。我国应当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保护和鼓励理念正确、经营规范的P2P借贷公司的发展,也必须正视已经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

  对于P2P借贷公司来说,没有征信系统数据,平台的线上数据又不足以作为借款人信用审核的依据,导致计算机技术在审核中的地位被大大降低。

  线下审贷环节增加,不仅导致时间和人力成本的增长,也造成了目标客户和风控体系的差别,弱化了P2P借贷公司的平台作用,同时造成所谓的线上线下平台概念之争,异化了互联网金融的实质。另外,在第三方平台开设的用于资金清结算的中间账户资金归P2P借贷平台所有,资金可被平台独立支配,加大了投资者的风险。

  “无准入门槛、无行业准则、无监管机构”的放任自流状态则是P2P借贷行业乱象丛生的重要原因。《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3)》中的数据显示,P2P借贷公司的注册资金从100万元到5000万元不等,而根据最新的新闻报道,10万元即可开办一家P2P借贷公司,各种民间借贷也以P2P的形式改头换面出现。良莠不齐、急功近利的P2P借贷公司,在缺乏最基础的风险控制手段与措施的情况下,不仅纷纷改变了平台只提供服务不介入交易的初衷,而且对投资者许以高额的收益回报,分拆标的、分拆期限、短钱长用,甚至个别机构和个人打着互联网金融和P2P的旗号违法违规,隐含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风险。据媒体报道,2013年7月,重庆5家P2P借贷公司被整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