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宇在北京图书馆的书架前徘徊着。这是他第三次来北京出差,每次来都会上北图看一看,作为一个知识分子,这也许是习惯使然,即使不借什么书,感受一下那种氛围也是好的。氤氲的书香,清穆肃静的空间,会令何宇疲乏顿消、身心清明,也许还会勾起某一种回忆,遥远的模糊的,然而却带着温暖的馨香的气息……r
迎面而来的一位女郎几乎令何宇眼前一亮:身穿玫瑰红开司米连衣裙,外罩纯白色V领开襟薄毛衣,随意敞开着,乌黑的秀发在脑后盘成一个优美的髻,粉颈上系着一条净米色缀红碎花的小丝巾,莲步款款,风姿绰约。何宇暗暗喝了声采,几乎与此同时,脑中响起一片炸雷,猝不及防的意外使何宇愣怔在原地,天哪,这个女人,这个气韵不凡的女人,难道竟然会是她——齐芸芸?r
没错,就是她!,虽然时光流逝,他们已经分别十年,虽然十年的岁月已将当年那只乖巧的小鹿塑造成眼前张扬得恰如其分的狐狸,可是,他太熟悉她了,熟悉她就象熟悉自己身上的肋骨!这十年中他曾无数次想像过与她重逢的情景,他要么礼貌而自若地与她点头、握手、寒暄,要么被她的热情所感染,忘情地与她拥吻,要么神态冷峻、目不斜视地与她擦肩而过……可是此刻,他半张着嘴呆呆地看着她由远及近,忘记了该作何反应,任凭汹涌的往事潮水般将他淹没……r
他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在欢迎大学新生的联欢晚会上,他作为高一届的学生会主席主持了这次晚会。她坐在一群女孩子中间,穿着粉色的裙子,翘翘的鼻子小巧的嘴,小鹿般温柔伶俐的双眼,象个可爱的洋娃娃,他看见她的一瞬有怦然心动的感觉。r
其实他的身边从不缺乏女孩。他体格匀称,四肢强健,颇有阳刚的男儿气概,不仅如此,他还有着优秀的管理才能,成立文学社,举办演讲赛,主持各种会议,频频出入系及年级办公室,与上上下下的老师打成一片,参加校内各项竞赛并取得不错的成绩,总之,也算是个出尽风头的名人。这样的男生,毋庸置疑,会是众多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r
他也曾半真半假地与几个女孩约会,跳舞,看电影,在满天繁星的操场偷偷接吻,他以为所谓爱情就应该是这样了,直到他遇见她。r
他,何宇,全校闻名的大帅哥,开始疯狂地追求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丫头。她喜欢花,他就每天一束红玫瑰,她喜欢读书,他日日守在图书馆创造与她的偶遇,将她信手涂鸦的诗歌发表在校刊的扉页,在她课本里夹上令人脸红心跳的情书……那真是一段美妙的日子,他和她坐在图书馆中,经常会四目相对,无言微笑。r
毕业后他如愿以偿留了校,他们的恋情也到了白热化的阶段,他一面做着结婚的各种准备,一面积极为她联系工作,在她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他们结了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