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死吧!”江南双足蹬地高高跃起,砸下来的时候,半空中右手在绑腿上一摸,一柄寒光四射的伞兵刀魔术般的出现在手中,斯塔姆仅来得及下意识的一抬手臂,虽然挡住了江南势大力沉的膝盖。可是江南手中的伞兵刀带着一抹炫目的致命光芒,刺破斯塔姆头盔那钢化玻璃制成的眼罩,深深的插入他的眼睛中,这就叫一刀爆头,就算大罗神仙在世,也就不活他了。
干掉了赢奎的两个助手,江南冷笑着将带血的伞兵刀拔出来,插回腿上的绑腿中,突然,斯塔姆头盔里突然传出突突突的低微信号声,江南心中一愣,伸手将斯塔姆的头盔摘掉。取出了他的通讯器,此时却只听着通讯器里传出一道冰冷的声音:“龙国小子,你真有种,连杀了我这么多手下,看来,猛虎军团是绝对不能放过你了。”
说话之人,汉语说的很流利,只是语调阴冷,毫不夹杂一丝人类的情感,让人听之心中不由得寒意密布。江南冷哼一声,“你不是还没死吗,有种就来找爷爷吧。”江南说完就扔了头盔。
赢奎愤恨地骂了一声:“混蛋!”用力将手中的通讯器捏碎,目中闪过一抹欲择人而噬的狠辣厉色。整理了一下军装,他决定亲手干掉这个狂傲的敌人。赢奎打开身旁的装备箱,将里面的致命杀伤武器一样样的装备到身上,最后拿起最后一把重型武器的时候,赢奎的嘴角露出了残忍的笑容。他那本就丑陋万分的面部越发狰狞如鬼、可怖万分。
现在,被赢奎提在手中的是一把微型超光速电磁脉冲枪,这种枪是由美国的赛腾电子科技集团研究发明,这个历时三年之久、投入数亿美金才研制成功的终极枪械,最终因为批量制造成本高昂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导致实验以失败而告终。实验虽然失败了,但是有限的几支枪械却保留下来,猛虎军团的老大,南洋反政府军的领袖苏克,却以天价购得了其中的一把。
赢奎的妹妹,跟苏克关系暧昧,加上赢奎多年来对猛虎军团的忠心耿耿,所以,苏克对赢奎委以重任,训练新兵的营地全部交给赢奎管理。还有这把终极武器。这种电磁脉冲枪不需要火药做动力,而是以枪体线圈产生的洛仑兹电磁力来推动一种铅铀导体弹头,速度几乎可以比拟光速。而且子弹在击出的瞬间雾化,在电磁力的推导下直线前进。丝毫不受重力地影响。这把脉冲枪的威力在于,雾化弹具有极强的穿透性,理论上可以穿透铅金铋等金属之外的任何物体,而被这种雾化弹穿透的物体。组织结构会在瞬间被打得粉碎。只是这把令人震撼地死神之枪除了枪身太笨重之外还有一个大缺点。那就是射程近,只有一百米左右。
“弟兄们,大家准备战斗,这是一次最好的历练机会,让我们的敌人接受死神的洗礼吧。”赢奎狞笑着打开手中脉冲枪的电磁开关。率领剩余的七八名猛虎佣兵大踏步的迈入了森林。
进入丛林后,赢奎很快就找到两个助手的尸体,仔细检查过尸身后,饶是以赢奎阴狠自负,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个龙国小子。简直就是个天生的杀手,自己的手下无一庸手,尤其是斯塔姆,号称猛虎军团的格斗之王,却被他打碎了身上多处部位的骨骼,他的实力。实在太惊人了。
面对强劲的对手,赢奎越发的谨慎,他知道,与这种高手对决。往往就是在一瞬间就分出了生死。即使自己拥有世上最顶尖的科技武器。面对这样强劲的对手,也是半点大意不得。
八个人分成两组,分左右两翼向前搜索,赢奎断定江南就藏在这一代,随着两队人马的距离逐渐拉开,突然,两一侧传来剧烈的枪声,枪声很快就停止了。对着步话机喊了好几句,都没有听到回音,糟糕,那几个手下看来凶多吉少了。
赢奎一摆手,三名佣兵顶在前面,开始朝着左侧搜寻,军警靴踏在枯败的枝叶上,饶是赢奎尽量放缓脚步。也仍是发出窸窸窣窣的轻微声音,蓦地。眼前寒光一闪,一柄匕首带着肃杀的寒气,破口而至,目标直向赢奎的喉咙。
面对突生险情,赢奎临危不乱,条件反射般地一个后侧仰身。匕首紧紧贴着面庞飞了过去。即便隔着面具,赢奎也能感受到匕首上蕴含的强大力量与凛冽透骨地盎然杀气。“有情况。”赢奎身子在后仰的同时,不假思索地朝着匕首飞来的方向扣动了扳机。在这一瞬间,赢奎最少开了十多枪,这种脉冲枪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它装置在枪膛中的铅铀导体弹头,足够支撑发出两千余发的子弹。
赢奎连续的扣动扳机,伴随着吱呀、轰隆声,破坏力超强的雾化弹将赢奎眼前的大片树木击倒,前方豁然开朗。望着眼前的残树败叶。赢奎暂停射击,这一番扫射,连地面他也没放过。如果这都要不了那小子的命,那小子就太邪乎了。
突然,清脆的两声枪响,枪声来自不远处的树顶,两名猛虎佣兵都是脖子中弹,立马倒地。赢奎蓦地警觉。猛的向侧旁翻身而过,几乎在同一时间。江南幽灵一般冲上来,手中提着的一把雪亮的军刀狠狠地劈向赢奎!
赢奎又是一个军事躲闪,江南一刀劈在一棵碗口粗的树干上,小树应声而断。江南一劈失误,面对赢奎调转过来面向自己的枪管,心中一惊,劈手将手中的军刀朝着赢奎的脖子用力掷去,趁着赢奎躲闪的空当,江南双足全力蹬地、高高跃起。忽的一脚踢出,将赢奎的脉冲枪踢掉。
赢奎一惊,迅速从身上拔出手枪,但觉寒光一现,一抹秋水般的寒芒朝着赢奎的脖颈狠狠的横扫过去。江南手中的伞兵刀,专门攻击他的头盔和防弹衣的结合处。赢奎察觉不妙之际。杀气腾腾的刀锋已经迫在眉睫,赢奎吓得魂飞魄散,却也来不及闪避,百忙中只得勉强伸出右手手掌搁置在脖颈上,想抵挡住这致命的一刀!
“咔嚓”一声脆响。赢奎惨呼一声,他手上戴的最新式的防割手套在江南的蛮力作用下,锋利的伞兵刀将他的手掌硬生生切断。断腕的举措,却让赢奎保住了性命,咬着牙后退一步,试图反击。
江南不给他喘息之机,振臂一挥迅速变招,挽个刀花,抽刀回刺,一刀朝着赢奎另一只手臂劈去。刀影霍霍,扑面如割,赢奎惊魂不定之下倒也没失去冷静的判断。勉力一闪,尽管右手幸免于难,但是左壁上却留下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痕。
手枪掉在了地上,赢奎接连遭受重创,疼的又叫了一声,他强忍着彻骨的疼痛对江南劈来的第三刀视而不见,一把拉响了腰间的手雷。嗤嗤的响声虽然低不可闻。只是落在江南地耳朵里,却宛如死神拉响的丧钟一般的恐怖,面对赢奎同归于尽的剽悍做法,一惊吃过一次亏的江南神色一变,抽刀回撤。身躯倒窜着飞出,几个起落便隐身在不远处的一颗一楼粗的大树后。
妈的,猛虎军团这些佣兵,想不到个个这样剽悍,每到死的时候,就像拉手雷自爆。江南躲在树后,长舒了一口气。可是,赢奎却没有爆炸,断了一只手,他虽疼得连嘴唇上的肉都在打颤,面上却露出一丝比哭都要难看的狞笑,原来他腰间挂的手雷本是个赝品。原本就是来吓唬对手的。
江南发觉上当,自树后探头之际,赢奎右手猛的伸入怀中。抽出手来的时候,手中已经多了一个手雷,这个手雷或许是真的,朝着江南扔过来后,赢奎扫腿就跑。
江南身子再次卧倒,手雷在他身边炸响,因为有大树的掩护,这一次江南没有受伤,等爆炸过后,江南的身形窜起,朝着盈亏逃走的方向拔足猛追。
赢奎现在只想快点逃走,只要上了飞机就一切好说了,凭自己的速度,对手或许追不上自己,而且这一块区域,树木十分多,可以有效的躲避敌人的射击。可是,江南的速度太快了,十几秒时间,就已经追到了赢奎的身后,他大喝一声,猛地纵身掠来。
赢奎刚好跑到一条小河旁边,湍急的流水声还是没有遮盖住江南衣襟带起的破空声。啊,不好?赢奎一回头,江南已经从天而降,手中利刃带着一抹夺目的寒芒直直刺向赢奎的喉咙。赢奎下意识一矮身,只是他快,江南速度更快,招式随之一变。手中伞兵刀滑过一抹炫目的轨迹,硬生生的直插入赢奎的脖颈。
这一刀江南的力量很足,整个刀锋全部没入赢奎的脖颈,血光迸溅中,赢奎目中露出惊恐与不甘的极度骇意,捂着热血喷涌的喉咙,腾腾倒退数步,脚底一滑,失足跌倒在湍急地河水中。他的脖子中流出的大量鲜血,顿时染红了大片河水。
江南轻蔑的冷笑一下,看着河水中那具载浮载沉、随波逐流的尸身,他知道赢奎被干掉了,而且是最后一个,看着逐渐消失在地平线下的太阳,自己终于胜利了。
历经一整天的丛林战,江南终于杀光了所有的敌人,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山洞,唐暮雪这一整天也不好过,她的心一直不能平静。听到枪声的时候,她为江南担心,担心江南受伤。枪声停止了,她更担心,担心江南牺牲了。当看到江南出现在洞口的时候,早已望穿秋水的唐暮雪愣了足足有半分钟,方才反应过来,哇地一声大哭出来,扔掉一直紧紧握在手上的手枪,扑上前去将江南死死的抱住。
“死江南!你没死啊,人家等了你整整一天,你却不回来看我一眼,你知道我多么的担心你吗。狠心的坏蛋,没良心的坏蛋。”唐暮雪像个小女孩般边哭边骂着,最后不解气举起粉拳在江南身上捶打了几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