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维也纳,经过进一步的磋商,布利克斯决定申请特别核查。国际原子能机构很少采取这样一种举措,而历史上也只进行过一次特别核查,那是在罗马尼亚。当时,罗马尼亚的尼古拉·齐奥塞斯库政府倒台之后,新政权主动提请国际原子能机构对该国进行特别核查,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损害齐奥塞斯库这位罗马尼亚共产党前主席的名誉。而在朝鲜这种情形中,要求对核废品处理设施进行特别核查,则清楚地表明国际原子能机构正在加大赌注,试图一查到底。
正如之前所预料的那样,朝鲜人拒绝了我们的要求。他们声称将不会答应国际原子能机构进入核设施的请求。
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召开了一次特别会议。那次闭门会议的出席人数有限制,我至今记忆犹新。国际原子能机构对于朝核问题的担忧表述为三个方面:首先是技术背景,即我们所看到的与所分析出来的结果之间的差异;其次,如何说服朝鲜人允许核查人员进入更多的核设施;最后,如何找出朝鲜人隐藏核设施的证据。
在讨论朝鲜隐藏核设施的时候,美国情报部门提供的卫星图片展示了出来。
直到那时,美国人才允许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人员使用关于朝鲜核设施的照片,而且是轮到美国代表团通报情况的时候。门口还设了一个年纪稍长的保安,估计是为了防止我们的核查人员抢了照片逃跑。美国人为了掩盖自己真实的监控能力,已经改变了照片的分辨率,不过即便如此,建筑物的窗户依然清晰可辨。
纵观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历史,这是秘书处首次在理事会会议上分享成员国情报机构提供的信息。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成员国一向都很担心其使用个别国家情报部门提供的信息。对伊拉克进行核查时是个例外,但那次核查是根据安理会第687号决议进行的。因此,理事会就朝核问题召开的这次会议就成了一个无言的里程碑,昭示着今后的岁月中,使用成员国情报将成为更加正常的事情。
5个星期之后,理事会作出一个决议,将朝鲜拒不配合的问题提交给联合国安理会处理。平壤方面对此作出的反应迅速而果断。朝鲜政府立即发出了一份简短的法令,限制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结果导致再也无从深入调查朝核计划的历史。朝鲜依然没有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这就使得国际原子能机构至少还有权核查其已经申报的核材料。
也许正是因为安理会没有采取强制的措施,朝鲜才给我们留下这个残存的机会。中国着重强调有关各方坚持对话、保持克制,拒绝批准某些措施,比如实行制裁或者通过决议要求朝鲜同意停止制造核武器,而且不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由于中国的反对,最终通过的决议是“呼吁”朝鲜,而不是“要求”朝鲜允许国际原子能机构展开新的核查。1993年5月安理会通过了第825号决议,中国和巴基斯坦弃权。
结果,对朝核查就出现了停滞状态,1993年的大半年都处于这种状态。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人员每进行一次核查就必须进行谈判,即使要维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控相机或检查胶卷都要谈判。最后,在1994年春季,形势出现了逆转。
朝鲜宣布将着手去储存并可能再处理宁边核反应堆的整个核心装置,共包括8000个乏燃料棒。关键的问题在于,这是不是最初的反应堆核心装置,以及最初的核心装置是否被去掉并换成了新装置而没有向国际原子能机构申报。
由于核反应堆运转能够制造钚,因此朝鲜有可能秘密地对乏燃料棒进行再处理以获取钚。通过对这些抽样材料的分析,国际原子能机构将能够确定朝鲜可能用来制造核武器的废燃料的数量(甚至能确定钚的数量)。
朝鲜人并不跟我们合作,一度排放了大量的核燃料,以至于我们失去了核查的连续性。结果,这次对峙再次导致我们向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提交了报告;理事会进行讨论后再次向安理会提出报告。这次,理事会的决议措辞更加严厉:尤其是,它命令减少对朝鲜的技术援助,比如协助朝鲜将核能应用于医学、农业以及其他人道主义目的。
朝鲜的反应是放弃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成员国身份,并宣布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不过,在退出决定生效的前一天,得益于美国的“敦促”,朝鲜暂停退出。
然而,朝鲜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合作迅速恶化。
1994年夏,美国开始在日内瓦同朝鲜直接进行双边谈判,以期改善形势。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以个人身份做了很多工作,他曾经同日益年迈的金日成在平壤进行过多次会晤,这段历史有利于推动谈判进程。他们谈判的结果就是所谓的《框架协议》。这是一个谈判过程中才制定的特殊协定,存在了很多年。
《框架协议》的基础是根据之前设定的时间表“以行动换行动”。主要的规定包括,朝鲜中断其现有核计划,包括位于宁边的5兆瓦的反应堆和核燃料处理设施,以及两个在建的核设施(一个反应堆是50兆瓦的,另一个是200兆瓦)。作为补偿,朝鲜将获得两个1000兆瓦的、防扩散的、用于发电的反应堆,而在反应堆建立起来之前,朝鲜将可免费获得原油来满足其能源需求。“以行动换行动”的高峰是朝鲜全面恢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以此换取同美国关系正常化的承诺。
简单地说,《框架协议》的目的就是为了贿赂朝鲜人。根据参加这个协定谈判的美国官员罗伯特·加卢奇所说,这是他能谈得下来的最佳协定。希望朝鲜政权在这个协定全面落实之前就从内部瓦解掉。
我起初对这个协定是持批评态度的。国际原子能机构并没有参加关于如何进行核验证的谈判。从法律上来讲,既然朝鲜“暂停”执行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决定,国际原子能机构理应恢复全面保障监督核查。然而,根据这个朝鲜同美国达成的协定,国际原子能机构不能在协定生效的初期进行核查。
这就使朝鲜能够自动不遵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国际原子能机构重启对朝鲜核计划的核查只有推迟,等到美国和朝鲜都履行了各自的义务,而且朝鲜完全返回《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之后才能进行。对于国际原子能机构来说,接受这个协定,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政治上来讲,都是很尴尬的。此外,这个协定并没有解释朝鲜申报的钚同我们的分析结果有直接的矛盾,也没有回答国际原子能机构就未申报的核材料向朝鲜提出的问题。从技术角度来讲,这个协定对核查的限制将导致核查人员无法调查朝核计划的发展过程。
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角色是监督宁边核设施的“冻结”情况,即关闭情况。宁边核设施主要是指再处理设施,以及5兆瓦的核反应堆。但是我们不能展开核查,比如,核查在建的两个反应堆。我们的监督作用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确保宁边的核废料不被再处理以提取能够用来制造核武器的钚。为了监控“冻结”情况,核查人员安装了不宜作假的高强度封条,使用了视频监控,而且进行临时突击检查。
就技术而言,我们的工作人员没必要一直留在朝鲜。如果那样的话,就好像盯着小草长高一样。但是,有些成员国,比如美国,认为我们的存在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于是,我们保留了两三个常驻朝鲜的核查人员。虽然在宾馆能够使用硬通货买到可口的饭菜,但我们的人员不能四处走动,就像是被软禁了一样。我们每3~6周更换一次常驻人员,以防止他们精神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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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申报材料与分析结果之间的差异,以及发现朝鲜隐藏了钚,是国际原子能机构核查验证工作的一个成就。今天回想起来,我不知道1993年申请特别核查是不是一个正确的办法。我们十分清楚朝鲜肯定拒绝特别核查,而且清楚最有可能的结果将是双方的对峙。从历史经验来判断,安理会虽然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章程具有确保遵守的权力,却不会对朝鲜采取任何强硬措施。因此,如果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国际社会继续同朝鲜保持谈判,并逐步推进,或许会取得更好的结果。
朝鲜唯一可用的王牌就是核能力,他们肯定会使这张牌的效用最大化。朝鲜人认为美国致力于推翻他们的政权,这个观念反复影响着谈判的进展。朝鲜的领导人不考虑其核活动可能产生的人道主义上的副作用,他们的唯一目标就是确保政权能够存在下去。因此,通过制裁朝鲜对其施压的作用微乎其微,更别提动用武力相威胁了。一旦动用武力,恐怕距离韩朝边境30公里远的韩国首都首尔将被朝鲜夷为平地。无论如何,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最后一招只能是提出特别核查,别无选择。我们核查未经申报的核材料的能力一直非常有限,直到1997年的《附加议定书范本》出现才有所改观。
特别审查的办法失败后,国际社会唯一的明智之举就是在等待朝鲜政权更迭的同时,逐步同朝鲜建立起互信关系,然后努力通过优厚的补偿条件“买断”朝鲜的核计划,并将朝核问题的紧张局势降到最低。这也是《框架协议》想要实现的结果。美国人最终没有兑现其给予朝鲜发电型核反应堆的承诺,弱化了这个框架的效力。朝鲜人很明显将这一事实解读为美国人缺乏诚意的证据。
朝鲜的情况表明,在处理安全问题时只重表象,而不制定全面、长期的办法以化解造成紧张的根源是多么有害。我们可以把朝鲜的情况看做反面教材。惩罚措施只会加剧紧张局势,而安全保障和发展援助往往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