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白马落下前蹄,咴,鼻孔里冒出两股白气,样子温顺了许多,徐天怡长剑向空中一举,云堂将士如潮水一般地涌向敌阵,印明大军惊魂失魄、丢盔弃甲,争相逃命﹍徐天怡等人一直追杀了二十多里方才收兵,此一役比昨晚的收获还大,敌人几乎全军覆没。
回到城中,军民俱欢喜雀跃,众将皆来祝贺,祝贺大捷,祝贺栗志不仅立下了奇功,而且还意外获得宝马一匹,朱沂雯轻轻抚摩一下白马的梅花疤,回过头惊喜地说:“栗哥,看来,这马真是与你有缘啊。”
商诗崎点头:“是啊,它长大了,比两年前更神俊了。”朱沂雯说:“栗哥,你给它取个名字吧,只有你才配得上做它的主人啊。”栗志转头看眼白马,说实话,他是从心里向外地喜欢它,自两年前看到它的第一眼起,没想到今日它竟真的成了自己的坐骑,世上之事真是奇妙啊,一切皆有天意,他想了想,说:“此马快如闪电、聪慧勇猛,色白,我看就叫白龙吧。”
武泽龙想想,说:“白龙?白龙马?不错!栗哥虽不是什么唐僧,但回头想,咱们八人所遭受的一切,并不比去西天取经差多少啊。”他的话及眼前的白马,使探险队的四人又想起了以往,皆有些感慨。
商诗崎向徐天怡等人讲起草原中眼前白龙马与狮群争斗的故事,众人听完也都感叹不已,沈中强脸上带着几丝笑,看看左右,恳求道:“栗将军,你把射杀庄礼的那件神器拿出来,让我等也见识一下,可否?”
栗志掏出那把手枪置于手中,说:“你们说的是它吧,这是手枪,它同一些将军见过的胡浩天胡大人那把冲锋枪一样,它们都是枪中的一种,只不过,胡大人的那把要比我这把厉害得多,冲锋枪既可以单击,也可以连发扫射,而手枪只能一发一发的打,但两者作用都是一样的。”
哦,看着手枪,众将皆眼露爱慕之意,沈中强笑道:“如果我们每个人手中都有这么一把﹍手枪,那该多好啊,不愁印明军不退矣。”哈、哈哈﹍其他人笑,徐天怡也笑了,说:“沈将军,即便给你一把,你也未必会用尔。”
朱沂雯指指身边众将携带的武器说:“我们那里的战争,早已不用这些刀啊、剑啊什么的,这些都是冷兵器,它们的杀伤力太小了,我们用的都是枪啊、炮啊、导弹什么的,一颗原子弹瞬间能毁灭一座城市,你们信吗?”
沈中强想象一下,胆战心惊地说:“这也太可怕了,简直不可想象也!”
栗志把枪还给武泽龙,转过头说:“枪要离开了子弹跟废铁一样,还不如刀和剑呢。”朱沂雯抬起头:“各位将军,都回到现实吧,咱们还是抓紧时间研究下一步作战方案,好吗?”众人又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