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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菜鸟初下山


林老头当然不会让林克随便加入一个野鸡门派,按照老头子的说法,那等于半只脚踏出了上层武林圈子,基本上这辈子就算混到头了。

所以他千挑万选之后,为林克敲定了一个不算最优秀,但是却是最适合的门派。

门派的名字叫蜀中神农门,这个门派以种养奇花异草为名,千万可别小看了这个门派,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江湖中主修功法的门派多了去了,但练功这玩意讲究个天赋和努力,一辈子成不了器的人大有人在,怎么样加快练功速度和保持练功质量就成了江湖中人的一个大难题。

所以,当服用奇花异草炼制的丹药可以强化功力的消息被传出来时,那种震撼爆炸性就可想而知了。专攻奇花异草的种植和收集,再转卖给有需要的练功者,那可是大有赚头的事业。

蜀中神农门正是抓住了这个机遇,门下弟子几乎垄断了整个江湖西南片区全部的丹药原料生意,最终在“九八五与二幺幺”规则中占有了一席之地,成为了一个颇有名气的地方大派。

林老头认为,蜀中神农门的种植术对林克的炼丹法是个很好的补充,两者相结合,那就像干柴遇到烈火,****碰到奸夫~~~啊呸,总之,这是一份大有前途的职业。

九阳山就在川中地界,离蜀中神农门并不远,按照林老头的估计,下了山,打一驴的,两天时间足够到了,剩下的那一天是留给林克路上耽搁用的,年轻人嘛,第一次出远门难免对外面的花花世界好奇,一路走一路逛是很正常的,林老头是过来人,懂的。

且说林克独自走了两个时辰,已经过了正午时分,腹中实在饥饿才停脚休息,回首一望,哪里还有九阳山的踪影,倒是前面不远处有一条大道,看样子倒是通往城镇的官道。

老头子给他准备的干粮都是些冷馍馍,平日里林克就不爱吃,今儿难得独自出门,就更不想吃这冰冷玩意,于是便强忍着肚子咕咕叫,三步并作两步行到了官道上,祈求来一辆驴车,好送自己快快到最近的城镇去打个牙祭。

正所谓想啥来啥,林克刚刚在官道旁边站稳就听见远处地面传来了“嘚嘚”的震动声,他目光一凝,踮起脚尖眺望一下,不由得眼皮一跳。

不远处,一亮宽敞的马车正快速开了过来。这马车双马套缰,一匹毛色雪白,一匹毛色绯红,看上去煞是显眼,车夫坐在扶手边上,挥鞭轻敲着马背,马车帘幕遮下,看不清里面的名堂,只是这车厢宽大异常,显然价值不菲,绝非一般。

待马车走近,林克瞧得真切,这车子是上好的黄花梨木构造,雕工及其精美,车边装饰都是纯银打造,更显雍容华贵。

本来要举起的手拦车的手悄悄的放下了,林克就算是不通世事也瞧得出,这绝非载人进城的马车,多半是一些有钱的人家的私人座驾。

那马车从他身边疾驰而过,车夫看都没看他一眼,只是马车又行了数十米远,突然减速停了下来,这倒让站在路边等驴车的林克愣了一下。

那车夫从马车上下来,几个箭步一跃,眨眼的功夫便到了林克眼前,寻常众人哪有这般手段,看来此人也是江湖中人,而且身手还算可以。

老头子闲暇里给林克讲过不少关于江湖神奇,这江湖中人也分三六九等,最末流的自然是连门派都没混进去,只略微通些粗劣拳脚的江湖混混,稍微好点的就是从某个野鸡门派混了几年,略有些实力,算是摸到了武功的门道,这些人在江湖中数目最多;再好点的就是从“九八五与二幺幺”联盟门派里混出来的,这个等级的江湖中人多半有一技傍身,在江湖中起点算是不错了。最好的自然是青华门和北达派出来的弟子,那是站在江湖最高层的人物,各大势力争着要不说,其中不少人还被招揽去了异世大陆。

当然,尽管一入江湖就被分为了三六九等,对于江湖中人来说却并非没有翻盘的机会,毕竟,江湖是最现实的,谁说杂牌门派出来的弟子一定要比大家名门出来的差,江湖相信名气,但更相信实力。

林克瞥了一眼车夫的动作,基本断定他属于那种摸到武功门道边缘的角色,虽然不太强,但是肯定比自己厉害就是,眼瞅着这么个人物没来由的走到自己身边,林克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警惕的问道,“这位大哥,你要干什么。”

林克没有修为,车夫自然瞧得出来,也就对他不太客气,正眼都不瞧一眼,冷漠的说道,“你知道前方还有多少里才有落脚的城镇么?”

林克听到这话,顿时恍然大悟,敢情这马车是从外地来的,第一次走到这条道上,所以不认识路。

“还有十几里地吧,有个叫泉天的镇子,不算很大,但也有几家客栈。”,既然是外乡人问路,林克自然得拿出地主风度,大大方方的告诉了车夫该怎么走。

只是这车夫问了话,脸色依旧冷冰冰的,微微点头,并不多说,转身就往回走,林克一怔,犹豫了一下,开口叫了一声,“这位大哥,我能不能搭你们的马车去泉天镇。”

车夫头也不回的甩一句硬邦邦的两个字,不行,随即身形一快,摆明了不想与林克多说什么。

看着马车重新疾驰而去,林克无奈的耸耸肩,只好耐心的等着下一辆过路车的到来。

好在这条官道是通往泉天镇的主道,平日里车马往来不少,再加上林克今天运气着实不错,不过半柱香的功夫,当真等来了一辆牛车。

拉车的是个老伯,林克三言两语的就与他谈好了价钱,五钱银子,拉倒泉天镇下车,虽然速度慢了点,但是比马车要便宜大半。林克身上银子不多,虽然还有二十两的银票,不过老头子临走时慎之又慎的交代财不露白,而且这些银子还有其他用处,细细算下来,他手头确实不宽裕。

十几里路道长不远,约莫大半个时辰,牛车徐徐停下,林克定睛一看,正是记忆中熟悉又陌生的泉天镇。他随着林老头下山采购日常用品时都是在这泉天镇落脚,所以不算陌生,不过上次来这里时已经是三年前,很有些人是物非的感觉。

印象里镇中南面有一处不错的客栈,叫悦来客栈,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连锁店,价格公道,童叟无欺,林克本着物廉价美的原则,舍近求远,直接奔了过去。

今日的悦来客栈与三年前林克印象里的有了很大不同,他记得往日里客栈简约朴素,全靠掌勺大厨一番手艺留住回头客,不过今天他才一踏进客栈,一位浓妆艳抹的姑娘就热情的迎了上来。

“小哥哥,打尖还是住店?要不要个妹子暖暖床,随叫随到,价格公道哦。”

这姑娘嗲声嗲气,虽然脸上有些小雀斑,但是长的居然还不赖,不由分说的就缠着他的胳膊撒娇,这林克常年在深山老林里,不要说是漂亮姑娘,就是是母猪都难得见到,此时被眼前****一顿软语,顿时觉得骨头酥了一半,好在他还记得林老头交代的真言···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理智与本能一番交战,林克终于挣脱了姑娘的拉扯,弱弱说道,“美姐,我没钱。”

林老头教导他行走江湖,嘴巴一定要甜,这样才不会吃亏,见到女人就叫美姐,见到男人就叫帅哥,准没错。

这姑娘本来还要纠缠,猛然听到林克吐出没钱两个字,脸色顿时垮了下来,恶狠狠的白了他一眼,小啐一口吐沫,骂道,“哼,穷鬼!”,说完就头也不回的扭着****走掉了,只留下林克一脸错愕的站在原地,像是被风干的草鸡。

这翻脸~~~也忒快了吧。

无语的咧咧嘴,林克收拾起尴尬的表情,向着客栈四周扫视一遍,顿时又愣住了。记忆中老旧的长条凳子,四方桌子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各色圆木大桌,单人胡凳,四周墙壁都上了色,墙壁上挂着铜质琉璃罩油灯,照得整个大厅里阵阵暖意,大厅南侧有一块空旷的台子,两个杂耍艺人正在表演变脸的绝活。

“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正当林克愣在当场的时候,耳边突然又传来了这句问话,这次不是娇糯的姑娘声音,而是店小二来了。

这店小二也打扮得与以前不一样,以前是抹布不离身,笤帚不离手,杂役和跑堂一肩挑了,而眼前这位却是穿着长袍马褂,浑身上下找不到一丁点油污,手中还拿着一叠薄薄宣纸和毛笔,似乎要记些什么。

“我~~~吃饭,一碗阳春面,两个卤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