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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泱泱大国(1)


  两年后,隆化元年。

  泱国几经权力更迭的江山刚刚稳定不过数年,君主高霖便荒淫无道,诛杀良将,宠信奸佞。朝堂之上奸臣当道,忠臣受责,腐朽不堪的政权已是风雨飘摇,再加之宿敌瑄国连年进犯,边境战火不断,江湖帮派的各种势力此起彼伏,明争暗斗,当真是国不成国,家不成家。

  而在这乱世之中,唯独远离朝堂是非的兰侯府独守着与世无争的清净。

  朱门内,春入深院,罗帏飘香,银台白烛,燃尽满庭楹蕊。

  浣沙静坐在书房,绮罗红裙,水薄烟纱,衬得肌肤胜雪,凝眸如霜。她轻淡的眉目低垂,细细读着手中的《九黎秘录》,不觉间窗外淡薄的晨曦已化作煌煌烈日,落了她一身灿灿金辉。

  贴身侍女明心又端了一碗新熬的莲藕燕窝粥进来,见桌案上的云雾茶丝毫未动,深叹口气:“大小姐,您都读了三个时辰了,午膳没用,茶也没喝一口,这太伤身子了,您先歇歇,喝碗莲藕燕窝粥再读也不迟呀。”

  说着,明心将青玉碗送到她眼前,遮了她大半的视线。浣沙接过碍眼的青玉碗,放在案上,视线仍流连在羊皮卷上。

  这部从娘那里求来的秘录十分珍贵,上面不仅记载了失传已久的苗疆巫术和秘术,还记录了兰侯府兰氏一族的兴衰由来。

  原来兰族并非中原部族,而是源于上古时代一个强大的部落九黎。千年前,九黎族以蚩尤为首,尊奉巫教,擅于巫蛊秘术,不可方物。后与炎黄二帝涿鹿一战,蚩尤战死,九黎族分崩离析,蚩尤后人带着圣物火莲退至苗域建立苗疆部落联盟,以兰族为尊。

  据传说,圣物火莲生于土中,状似莲花,色如烈火,以圣女之血浇灌,花开千年不谢,万年不凋,可保九黎后人永生不灭。故此千百年来,兰族繁衍生息,世世代代守护着九黎的圣物火莲。

  然而,就在二十年前,兰族圣女兰溪与中原男子私通,盗走火莲,族长兰沣带兵追杀了七天七夜,终将圣女兰溪和中原男子诛杀,但火莲下落不明。苗疆遗失圣物,人心惶然,又逢东方强国泱国大举入侵,苗疆各族无力抵抗,兰族被灭,圣域被烧。苗疆遭遇浩劫,兰族族长兰沣为保苗人性命,向泱国称臣,被封为兰侯爷,赐邺城兰侯府邸,终生未回圣域。

  读罢掩卷,浣沙站起身,仰望着墙壁上气势恢宏的画卷,落日黄昏的苗疆圣域,天高云阔,图腾雕浮的圣坛,高耸入霄,画卷的落款处写着两个字——兰沣。

  兰沣,这位兰族最年轻的族长,曾让整个苗疆甘愿臣服的男人,她的父亲,最终还是未偿重返圣域的夙愿,病逝于兰侯府这幢华丽的牢笼。

  每次看见这幅画卷,浣沙总在心中暗暗念着:终有一日我要带着阿爹的骨灰重返圣域,让他的魂魄永生看着圣域,看着他的族人。

  门不知何时被推开,忧虑的轻唤从她身后传来:“沙儿,听明心说你又没用午膳,怎么了,可是这几日天气转凉,身子又痛了?”

  她回头,见兰夫人款款走近。紫罗色丝裙裹身,细致描绘的妆容让人猜不出她的年纪,只觉她美目清静,朱唇含笑,让人倍感亲切温暖。

  浣沙摇头,回道:“娘,不是的,我身子无碍,只是今日读《九黎秘录》读得太过入神,忘了时辰。”

  “哦。”兰夫人闻言才放宽心,端起又凉了的燕窝粥递给随后跟入的侍女明心:“明心,去给小姐换一碗热粥来。”

  明心应了一声,匆匆去了厨房。

  “娘,《九黎秘录》中记载,二十年前,圣女因盗走火莲而被诛杀,不知……”浣沙收住后面的话,细细端详兰夫人的神情。别人不知兰夫人的真正身份,而她岂会不知自己的娘亲正是当年盗走火莲的圣女兰溪。

  兰夫人神色一沉,似有若无地轻叹一声:“是兰沣让长老如此记录的。事实上,兰沣追了我七天七夜,虽追上我,却并未杀我。否则,我又怎么会嫁给他,成了兰族唯一的夫人?”

  “那您为何要偷盗火莲呢?”

  “为了救一个人。”

  浣沙哑然。为了救一个人的命而葬送了整个兰族,这值得吗?她终究没问,因为她已从兰夫人黯然的眸光中读出了悔恨。至于秘录中记载的与圣女私通、共同盗走火莲的男子,她更不便多问。

  日暮西沉,庭院深深,浣沙吃过了莲藕粥,与兰夫人并肩走在盛放的荷塘边,一股冷气袭来,手肘隐隐作痛,她悄悄抚了抚薄衫,安然如常地向前走。

  忽然,她目光一紧,纤盈身姿飞掠至红墙下,脚步站定,一双看似柔若无骨的手臂稳稳接住从墙头摔下的浣泠,成功阻止了兰二小姐那张娇艳如花的脸与青石地面比硬度。

  扶着兰二小姐站稳,浣沙含笑询问道:“浣泠,你要出府,为何不走大门呢?”

  浣泠定了定惊魂,正想怨姐姐明知故问,蓦地想到什么,惊喜道:“姐姐,你有办法让我走大门?”

  “当然。”

  她激动万分地扯着浣沙的衣袖:“什么办法?是不是用障眼幻术迷惑守卫,让我大摇大摆地走出去?”

  浣沙缓缓摇头。

  “噢,那定是用摄魂秘术控制守卫的心神。”

  浣沙再摇头。

  “好姐姐,到底是什么办法?”

  “你可以去求娘,要她允你出去玩一会儿。”

  兰二小姐一口气噎在心窝,好半天才憋出一句:“我还是爬墙好了!”

  “哦,那你慢慢爬,小心点,我去陪娘继续散步了。”

  正作势准备爬墙的兰二小姐顿时全身僵直,回头一看,兰夫人果真端着一副冷艳的神情在几米外看着她,她顿时手软脚软,扶着身边的姐姐才站稳。

  “欸,娘,真巧啊!这么晚了,你们还散步啊?”

  “是啊,真巧!你这么晚了爬墙,是要去哪儿呢?”兰夫人声音微凉,眼角却含着宠溺。

  “我,哪儿也不去,我……看看星星!”

  浣沙举头望天,这阴云密布的天气,怕是要站到云彩上才能看见星星了。

  最终,兰二小姐是从正门大摇大摆地走出兰侯府的。不是因为她求得口干舌燥,而是她的好姐姐轻描淡写地道:“听闻今日是浴佛节,有很热闹的庙会,我想去看看。浣泠,不如你陪我去吧。”

  兰夫人稍作犹豫便同意了,以至于游庙会的一路,兰二小姐都在感叹:“为什么同样是亲生的,做女儿的差距这么大呢?”

  “差距?你以为娘看不出是谁想来庙会玩儿吗?有我陪你,她才放心让你出来。”

  浣泠顿时笑逐颜开,挽了她的手继续看热闹。

  一阵晚风袭来,浣沙以衣袖拭去额头滚滚而落的汗滴,忍着骨骼剧痛跟上浣泠的脚步。

  “姐姐,你看!”烟花自远空骤然亮起,为这黑夜点亮最璀璨的颜色,“好美啊!”

  浣沙素来不喜烟花的短暂绚烂,反倒觉得那转瞬即逝的辉煌浸透绝望,于是淡扫一眼,继续前行,丝毫不觉,烟花落尽处,她倾城之姿,绝世独立,引来一道惊艳的目光。

  “姐姐!”

  听见浣泠又唤她,她回首,忽见一袭青衣入眼,素锦长衫上精绣的翠绿竹叶恍若在哪里见过,她定神再看,又见一盏跑马灯,灯罩上火红的太阳瞬间把黑夜照亮。那是一轮永不沉没的阳光,即便是黑夜,也能照亮她的眼前……

  青衣,竹叶,落日,她如中了魔咒一般,愣愣地看着手持跑马灯的年轻男子。他也在出神地望着她,明朗星目,面色俊朗,气宇轩昂,一看便非寻常男子。

  那男子对上她的视线,立刻收敛心神,上前一步深深施了一礼:“兰小姐,幸会。”

  浣沙淡淡回礼,正暗猜眼前男子为何认得她,浣泠笑着追上来,挽住她的手臂,对面前的男子道:“萧潜哥哥,你也来看灯吗,还是另有任务在身啊?”

  萧潜?浣沙不禁重新打量眼前男子,据闻泱国将门萧家的大公子名为萧潜,不过二十余岁,已是战功赫赫,手中一柄长枪折戟沉沙,敌万千军马,震慑四方。一月前,他又打了一场漂亮的胜仗,让侵犯泱国边境的瑄国大军铩羽而归。他班师回朝即拜将封爵,成为当朝最有名最年轻的将军。

  眼前这个长相言谈均如此俊雅的男人,应该不会是传闻中万夫莫敌的将军吧?

  她正觉不可能,萧潜拱手作揖,向浣泠道:“今日浴佛节,我随便转转,想不到偶遇两位小姐,真是很巧。”

  “真难得萧潜哥哥也有此雅兴呀!”浣泠忽然想起什么,不解地问他,“你应该是第一次见我姐姐吧,怎么认得她?”

  “我曾听二弟说起兰夫人寻回失散的女儿。适才听见你唤她姐姐,又见你们五分相似,三分神似,便猜到了。”

  “原来如此。咦,萧朗哥哥呢,怎么没和你一起?”

  “他今日有要紧事。”

  从他们的对话中,浣沙确认眼前的正是那万夫莫敌的将军,又欠身施礼:“浣沙见过萧将军。久闻将军威名,今日得见将军,浣沙三生有幸。”

  “小姐言重了。”

  这便是浣沙与萧潜的初遇,仿佛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侯门千金与少年将军,郎才女貌,浪漫邂逅,相互倾慕,毫无悬念。

  当晚,他们一同畅游灯会后,他送她回府,临别前他将手中提了一路的走马灯递给她:“我看小姐今晚总在看这灯,想必是喜欢,若小姐不嫌弃这灯粗鄙,便收下吧。”

  浣沙惊喜地接过:“多谢萧将军。”

  数日后,萧潜来拜访兰侯府,略备薄礼,与兰夫人小叙片刻便离开了,一句都没有提及浣沙。又过数日,萧潜再来侯府,又备了礼品,其中一盏翡翠玲珑灯特别说是送给浣沙的,不贵重却很用心。

  就这样,日久天长,他不急不缓、张驰有度地接近,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而她对这位战功赫赫的将军多少有些仰慕,也自然而然地接受这份情谊,虽说不上有多么强烈的爱意,可她喜欢这样简单自然的感情,就像涓涓细流一般流过干涸虚无的心,滋生着薄薄的欢愉和满足,让入夜的骨痛也减缓了几分。

  萧潜向她正式提亲的那日,非卿不娶的誓言承诺得格外情真意切,她并不反感,倒是有些惊讶,轻声问道:“你我相识不过月余,你对我所知有限,有些好感尚可理解,何以‘非我不娶’?”

  萧潜一脸的郑重如同面对千军万马,俊脸上却掩不住赧然之色:“有人相处一世也未必了解,有人只看一眼即可定下终身,你便是我愿意相许一世的女子。”

  这样的情话听来的确动人,可浣沙却在心中轻轻一叹。人与人第一眼所见的仅是装扮精致的容颜姿色,而这是最不易长久的,待到红颜憔悴,还有什么能承载海誓山盟的许诺?

  相比之下,她更期待天长日久的情意。哪怕初相识毫无心动,可点点滴滴的相知,风风雨雨相伴走过,彼此才许下不变的承诺,一世不离不弃。即便红颜变枯骨之日,她的笑容依旧是他心头最暖的温柔。

  萧潜看出她脸上的犹疑,急忙又解释道:“你认得我的确不算长久,可我却在多年前便倾心于你,眼中再容不下其他女子。”

  “多年前?我们以前见过吗?”她仔细回忆,想不起曾在哪里见过他,不过在庙会上初见他时,她却有种似曾相识之感。

  “我们见过,而且是在我最绝望之时……”他顿了顿,转而道,“你或许不记得我了,可我却一刻不曾忘记你,到处找寻你。那日在庙会上再见你,你可知我有多么惊喜,那一刻我已发誓,我此生绝不能再错过你!”

  原来他曾在最绝望之时与她有过一面之缘,故此心心念念多年,这样的情意倒让她有些动容,非卿不娶的誓言听来也不再是虚无缥缈。

  嫣然一笑,她无声点头,算是应了他。萧潜喜不自胜,第二日清晨便备了厚礼来兰侯府提亲,却不料兰夫人以“沙儿旧疾未愈,我实难放心”之由,婉言推拒。

  这婚事一拖,转眼半年过去了。

  秋风欲度,庭院里的楹花过了花期,紫色的花瓣在醉人的芬芳中落尽,空余绿叶满枝。泱国最年轻的将军再次得胜还朝的消息传遍邺城,让邺城上空的阴霾散去。

  许多在城门外翘首以盼的妇女开始回家缝制新衣;许多忙着向外输送财物的高官富贾又开始流连忘返于出了名的酒楼和青楼,就连死气沉沉的皇宫也开始准备喜宴,为本朝战功赫赫的将军萧潜庆功洗尘。

  邺城今日格外热闹,只因死敌瑄国的皇帝终于收敛了勃勃野心,欲与泱国议和。为表诚意,瑄国泞王亲自来访,觐献稀世珍宝和美女,希望与泱国修立友好盟约。

  兰二小姐听闻这个消息欢天喜地地来告诉姐姐,浣沙却一脸波澜不惊地换上男装。

  “姐姐,瑄国终于要跟咱们议和了,边疆安稳了,萧潜再也不用去打仗了,你怎么不高兴呢?”

  “若真能议和,我自然高兴,可瑄帝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又怎么会因一场败仗便送宝物、送美女、求议和?怕是他们另有目的。”浣沙一边将头发高束成男子发髻,一边说道,“况且,我听闻那泞王心机诡秘,高深莫测,平日从不在朝堂露面,今日突然来邺城求和,绝非好事。”

  她的话音刚落,明心便来禀报,说是萧潜到了,在正厅等着。兰二小姐一见姐姐这是要出门的装扮,急忙谄媚着笑道:“姐姐,你要跟萧潜哥哥出门吗?”

  “嗯,泞王今日会入邺城,我想去看看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真的?也带我去看看热闹呗。”

  浣沙轻抚妹妹的发鬓,哄道:“如是我和萧潜出去游山玩水,我定会带你去,可这次萧潜要去办正事,他带着我已是勉为其难。浣泠,你乖乖听话,过几日再有真正的热闹,我一定带你去看,好吗?”

  浣泠的眼珠转了转,既然这次不热闹,还是听话的好,这样以后才有更多的热闹看,“好,我听姐姐的。”

  打发了妹妹,浣沙匆匆扮上男装去见萧潜。虽然窈窕身段被厚重的粗布衣服掩盖,惊鸿之容也被她以假伤疤遮掩大半,她全身上下还是透着一种摄魂的美,让萧潜不由自主地失神凝望。要不是萧潜随身的侍卫乘安早知眼前的丑鄙男子是浣沙,定会以为将军生了某种癖好。

  在泞王的车马队伍距邺城东城门还有十余里时,萧潜带着浣沙登上东南烽楼,遥望着泞王一队车马十几人不疾不徐地靠近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