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朱七七心血来潮,就学了那个很狗血的经典动作,一手叉着腰,腿也叉得很开,将那半瓶冰冻的矿泉水淋在头上。
很爽,很过瘾。
未了,朱七七还很得意的把淋得半湿的头发甩一甩,水珠纷纷四散,飞溅到路过的一个女孩子脸上。
女孩子皱了皱眉,低声骂一句:“神经病。”
朱七七嘻嘻笑,也不生气,很配合地给她一个“我是神经病我怕谁”的表情。
正在这个时候,有一辆灰色的豪华小轿车从朱七七身边开过去。
那种灰,是朱七七喜欢和迷恋的颜色,散发着一种充满了欲望的光泽。
那辆豪华小轿车,开了几米远后,又倒了回来,突然的,就停在了朱七七跟前。
车门打开了,走下来一个个子极高,人略瘦,却又很异常俊美的男子,穿得很体面,名牌西裤配柳条衬衣,皮鞋擦得光亮。
他站在朱七七面前,盯着朱七七看,看足了三分钟。
朱七七睁大眼睛,也在看他,像是被雷电击中似的,顿时站在那儿,木然地发呆。
那一刻,朱七七觉得无比的恐怖,有一种血肉横飞的感觉。
妈呀,这世界怎么这样小?
他,他,他,他就是那个帅男,那天晚上,她偷了他两万元钱的帅男——乔可风!是,他叫乔可风,朱七七记得。
真是冤家路窄。
在大街头人声鼎沸里,朱七七和乔可风,穿过四周围的声音,彼此凝视着。
终于,朱七七回过神来,结结巴巴:“乔,乔,乔——”
乔可风盯着她,紧紧抿着嘴唇,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
那双冷冷的眼睛在阳光底下,闪闪发光,那眼神有说不出的邪恶,像一头公猫那样。
他将朱七七上上下下,左左右右,肆无忌惮地打量着。
那神态,非常非常的骄傲,非常非常的自负,一副高高在上,给人以傲慢无礼的感觉。